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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花郎(下) 第九章 多情恁少年

“我要你背我。”

好一个任性的要求。

在房里张罗着盥洗的清水和早饭的青年只是不疾不徐地响应:“来,先洗把脸,漱个口。吃过早饭后,我去借匹马送妳回家。”

“我要你背我。”坐在床上的男装少女,没穿鞋袜的两只赤足悬在床沿,表情固执。

青年手中温热的布巾替她抹去一脸惺忪,又倒了一杯水、递上清洁牙齿用的柳枝,温和地道:“自己来,好吗?”

终究任性得不够彻底,少女勉强接过柳枝和茶杯,仓促地漱了口。见青年别转过身去盛饭,她獗着嘴又道:“我要你背我。”

青年盛了半碗饭过来,白饭上有几样鲜蔬。他拉了一张板凳坐在少女面前,扬起一抹微笑。

“妳昨晚没吃饭,一定饿坏了吧?咯,吃吧。”将饭碗连箸一起递给她。

迟疑了片刻,少女接过碗筷,一双秀丽的长眉紧紧蹙着。“你故意的,对不对?”

青年不答,只端来另一碗饭,定静用餐。

少女眉心一紧,搁下饭碗,赤着脚就往门外走去-拐着昨晚扭到的左脚。

下一刻,青年已经起身拉住她。“对不起,祝晶。”

吕祝晶双手扶在门板上,头也不回地道:“我不明白你为何不跟我一起回去。”

“妳明白的。”恭彦温声道。

早先他解释过了。他之所以会来北里,是为了学习吹笛。

三年前,他曾与刚考上进士的阿倍仲麻吕骑马路经此地,偶然听见一阵悠扬的笛声,后来他独自入里寻找吹笛人,结果找到了一名乐师。

当时这名乐师寄身在名妓秦国的屋子里,是阿国专属的乐师。

乐师姓香,个性古怪,不同于一般世俗常人;他表明若想要习得他一身精湛的技艺,不仅是笛曲,就连同琵琶、鼓、筝、瑟等乐器,都必须逐一学会,否则就不收徒。

为了能顺利拜师学艺,恭彦答应了乐师。因此除了学习笛曲外,他也学会了其它的乐器。

经过两年的时间,乐师将一身技艺传授给恭彦后,便离开了长安。

没了乐师的阿国,开始向恭彦索讨人情。

恭彦逼不得已,只好在阿国觅得新乐师以前,留在北里帮忙弹奏音乐。

这些事情,祝晶都听他说过了。只是她还是私心的不希望恭彦一天到晚待在北里。这里毕竟是风月场所,恭彦是个必须留意名声的留学生,倘若他流连北里、彻夜不归的事情传扬开来,对他绝非好事。

与名妓来往酬唱是一回事,可是镇日流连花丛-即使只是当一名乐师-以他身为国子监生员的身分,对他来说,仍可能造成伤害。

因此她才要恭彦跟她走,可恭彦固执的程度与她几乎不相上下。祝日关无计可施,只得任性以对。

咬了咬唇,她说:“那我去跟阿国讲,说你不待在这里,叫她去找别的乐师。”拐着脚要挣月兑他。

但恭彦不肯放手。“不要这样,祝晶。阿国是朋友,我至少该待到香师父回来。”

“那万一他永远不回来呢?你是不是要一辈子待在这里?”祝晶气恼地问。

恭彦微微一笑,伸手抚平她脸上的担忧。“不会的。阿国不是不讲理的人,就算香师父没回来,等她找到合适的乐师,我就可以放心离开了。不会太久的。”

“……”

“嗯,怎么不说话了?”

祝晶低垂着眼眸,哑声道:“你……欢……她吗?”

“什么?”她声音压得太低,恭彦没听清楚。

祝晶将脸垂得更低。“你有那么喜欢她吗?”喜欢到愿意待在北里,为她伴奏?与她琴瑟合鸣,共谱多情的乐曲?

“喜欢谁?”恭彦猛然领悟过来。“阿国吗?”他讶然,而后失笑。

“……”她说不出话来,心里一阵泛酸。

眼见恭彦就要回答,祝晶突然不想知道答案了。她猛然捣住耳朵。

恭彦拉开她的手。“把头抬起来,祝晶。妳看着我。”

祝晶没有照他的话去做,她回身抱住身后男子的颈项,像个爱撒娇的孩子那样。

恭彦被这么一抱,双手一时间不知道该搁在哪里。

祝晶是个女孩,对他来说实在很不方便啊。半晌,他轻轻搂住她的腰,下巴顶在她的头顶上,叹息道:“我喜欢阿国。”

感觉掌下的身躯轻颤起来,他收紧手臂。

“她是个很风趣的姑娘,跟妳有点像,有着非常执着的个性,虽然沦落风尘,却仍然强悍地捍卫自己的尊严,我很难不喜欢她,但只是朋友间的那种喜欢。今天换作是妳、也会想要帮她忙的。更不用说我还欠了香师父人情,而香师父又欠了阿国的人情,这条人情总是得还的。”

“……”

“妳的脚走路不方便,等会儿我去借匹马送妳回家。”

“……”

“祝晶?”

“……我要你背我。”她闷声道:“背我回家以后,随便你要去哪里,我都不管了。”

“水乐坊离这里有段距离,骑马比较快。”

“我就要你背我,不然我不回去。”

“真要这么任性?”叹息地啾着她。

“就要这么任性。”她就是想耍任性。倘若这辈子只剩六年可活,那么她绝不委屈自己。

“那好吧。”他状似无奈地说。“可是我要妳知道一件事,祝晶。”

知道她竖耳在听,他说:“我会背妳回家,是因为妳刚从西域回来,我很欢喜见到妳,再加上妳的脚又扭到的缘故。否则要我背妳走上三个坊区,我是不会答应的。”总要让她知道,他并不是那种任人予取予求的人。

而其实,吕祝晶执意要他背,不过是想知道这七年以来,他心底是否还重视她罢了,因为她是这么地……

“你说谎。就算我要你背我绕长安城一圈,你也会答应的。”

“何以见得?”虽然知道是事实,但总有些不甘心。

“别忘了我打从十年前就认识你了。如果阿国只是间接地在索讨人情,你都可以不顾名声为她做到这种地步,那么救过你的我,即使要你为我而死,你都不会有半点犹豫,诚如我也愿意为你而死一样。”她毫不迟疑地说道。

那正是恭彦心底最深的忧虑。因他知道,她说得对。

甚至,他会留在北里当乐师,原本也是因为祝晶的缘故。

倘若是为了她,生死何足惜?

他不是没有看出其中的讽刺。他是个留学生,带着天皇与国人的期许,来到大唐的长安,总有一天必须归国,贡献所学。

既然不可能一辈子留在长安,那么祝晶于他……永远只能是一个挚友。

总有一天,她会结识一个懂得她的人,爱她、珍惜她、分享她的喜悦与忧愁;而他会永远祝福她,不论届时他身在何方。

闭了闭眼,他拉开她环在他颈上的手臂,看进祝晶的双眼,他说:“去吃饭,等会儿我背妳回家。”

正要转身,祝晶却从背后再度抱住他。

“祝……”

祝晶将脸埋在他背上,依恋道:“恭彦,不要改变,永远不要改变。”不知为何,心底就是有些不安。

恭彦低头看着那双环在自身腰上的手臂,摇头道:“不可能的,祝晶。”

身后的人儿愣住,环抱住他的手不自觉收紧。

恭彦温声道:“难免会改变的。瞧,妳不是变成了个大姑娘了吗?”

“我本来就是个姑娘。”祝晶抗议。

他低笑了声,继续说:“有一天,我们都会变老,头发也会变白,很多事情都会改变,唯有一件事例外。妳知道是什么事吗?”

她不说话。

“妳。”他说:“我会一直把妳放在心上,这是永远不会改变的事-安心点了没?可以放开我了吗?”总不能一直抱着不放啊。大唐虽然风气开放,但也没有真的开放到那种地步,可以让女子毫无忌惮地抱着一个男人不放。就算他们是好友也一样。

“可以不要放开吗?”她用力抱着,脸继续埋在他温暖的背上。

这么娇。早该发现她是个女孩的。恭彦忍不住再次责备自己的疏忽。

“那妳要抱多久?”他纵容地问。

“不知道。”就是想一直抱着,而且他闻起来真的好香。

“好任性。”

“是很任性。不过,不会太久了。”她低声说:“最多六年……以后就不会这样了。”

阿凤说她只剩六年可活,她想那是真的。她是苗族蛊师,与舅舅一样精通医术,如果她说她只剩六年可活,那么她肯定不会活超过七年。

“六年?”恭彦笑了。“六年后,会有什么差别?”

祝晶低笑一声。“六年后,我月兑胎换骨,保证不再是现在的我了。”

等她死后,就算要任性,也任性不起来了吧。人一死,可不算是“月兑胎换骨”了?

“六年后啊……”恭彦算着时间。六年后,他来到长安的第十五年。

他的国家大约十五年至二十年遣唐一次。他疑惑届时他是否仍在长安。

想想,他释怀地笑了。“祝晶,我们把握今朝吧。”

祝晶也笑了。“我正是这么想的。”

人生不满百啊,得笑着过日子才好。

后来,恭彦果真背着祝晶回到永乐坊的吕家。小春出来开门时,脸上显而易见的忧虑在见到与她的小公子在一起的井上恭彦后,便消失无踪了。

“所以,小公子昨夜找到大公子了?”

小公子一夜未归,教她担心得不得了。还好主子爷在宫城里夜值,否则怕不担忧到头发白了满头。

恭彦微笑道:“抱歉让妳担心了,小春。祝晶昨晚和我在一起。”

到了家门前,祝晶还赖在恭彦背上,不肯下来。

小春眯起眼,看向笑得无赖的自家公子。“小公子怎么了?为什么要人背?”

恭彦将祝晶背进屋子里,才道:“她脚扭伤了,听说医者没有回长安,我刚刚便顺道找大夫帮她看过了。”

听见祝晶受伤,小春立即担心起来,但在对上祝晶调皮的眸光后,忧虑到团团转的她瞬间恢复了冷静。“我懂了,大公子。”

恭彦将祝晶安置在一张胡床上,好奇笑问:“妳懂了什么?小春。”小春站在祝晶面前,笑说:“我家这位小公子爱耍赖,真是辛苦你了,大公子。”

祝晶哈哈大笑起来。“生我者,父母;知我者,小春也。”

“感谢妳的体谅,丫头。可是妳家公子身子骨真的有点单薄,背起来太轻了,帮我多喂她吃几碗饭,好吗?”

小春用力点头。“我会把她喂得跟小春一样圆滚滚的。”

祝晶忍不住又笑了。“真好,我就知道还是回家好。饭来张口、茶来伸手的日子,我想很久了。两位都不知道,西域路上真的很辛苦呢。”

与小春相觎了眼,恭彦笑问:“妳想我们得这么宠她多久?”

小春十分护主。她抱住祝晶手臂,坦承地说:“一辈子都不够呢。”

恭彦笑着模了模小春的头,而后转看向祝晶,轻声道:“吾与点也。”

小春没有领悟过来,但祝晶立即懂了。

孔老夫子问众弟子的志愿,曾?曰:“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子曰:“吾与点也。”意思是孔子赞同弟子曾?(曾点)的想法。

而恭彦说:“吾与点也。”

知道自己是这么确实地被人珍惜着、爱护着,祝晶心头一热。

她坐在胡床上看着有如妹妹的小春及好友恭彦,觉得自己好幸运,能在有限此生中,遇见这么棒的两个人。不虚此生。

“你等会儿要回阿国那里吗?”祝晶问。

“我会先回学院一趟,晚一点再过去阿国那里。”恭彦走到祝晶面前。“这几天好好休养,说不定等妳的脚踝痊愈了,我也就回来了。”

祝晶握住恭彦的手,不自觉地流露着眷恋。“别让我等太久,好吗?你知道我一向不喜欢等待的。”

可这辈子,她好像总是在等待着他。

十年前,她等他来到长安。

七年前?她走丝路去、又等待着与他再次重逢。

祝晶不知道此次别离,他们还要多久时间才能再见面。

虽然北里就在平康坊,可总觉得无法忍受恭彦不在她视线所及的地方。

这么地不愿意分离,是因为曾经太过思念吗?祝晶无法确定。她只知道她心头总是挂记着井上恭彦,无法不相思。

恭彦清楚看见了祝晶眼底的愁绪,忍不住伸手抚了抚她的脸颊,温柔地承诺:“对不起,祝晶,我尽量不让妳等。”

祝晶略略舒开蹙眉。“好的,再见。”

是日下午,恭彦回到平康坊北里秦国家的时候,才进门,转入暂居的小院,就听到一片幽怨的笛声。

他站在小院入口,看着一身彩衣的阿国背对着他,吹奏断续笛曲。

察觉有人,阿国放下竹笛,转过身来,洗去铅华的面容浮现一抹短暂的忧伤,但随即代以笑意。

“啊,你回来啦。”她没有站起身,仍然坐在石椅上,轻快的语调里藏着心事。“我还在想,你可能不打算再回来当我的乐师了呢。”

恭彦走近,细细端详着阿国。

看出她眼底的思慕,他叹息道:“现在是谁的笛声比较苦闷呢?”

被戳破心事,阿国也不以为意,轻笑了声。“你想念的人已经回到长安,自然不会是你了。”

恭彦走到阿国身边,看着她手上的竹笛。

那是香师父的竹笛,笛音清澈透亮。

睹物思人。他也曾经看着祝晶留给他的玉笛思念她。

“有香师父的下落吗?”阿国嘲讽地微扬起红唇。“他那个人啊……可不像你的朋友会写信。”

恭彦只是淡淡一笑。“看来我是比妳幸运得多了。”

阿国站起身来,没有涂抹浓妆的脸庞看起来意外地年轻。

看着恭彦片刻,她伸手模了模他的脸。

恭彦微愕然,但没有移开身形。

阿国叹息道:“你不用再来我这里了,我已经托人去找新乐师,应该很快就会找到,前些日子麻烦你了。”

恭彦讶异,正欲开口,但阿国摇头。

“之前不想找别人,是因为你是他的弟子,又很好心,刚好你也没什么事要忙,可现在情况不一样了,不是吗?”

恭彦没有开口,他静静听着。

阿国了然于心地说:“你那位好友回来了,我想,你会想吹笛给她听吧。多么幸运的姑娘,她知道你为她学了两年的笛曲吗?”

恭彦看进阿国的眸光中有着一份温柔与同理。“那妳呢?妳大可以离开这里的,不是吗?”

不同于其它歌妓妾身不明,秦国早已为自己赎身,北里不过是她的栖身之所,她拥有绝对的自由,可以决定自己的去留。

阿国紧然笑道:“你明明知道我不能。我爱唱歌,又离不开掌声,当个名歌妓夜夜笙歌、日进斗金不说,还能收集男人对我的痴迷,我可不会为自己感到羞耻。再者,如果我不再是名妓阿国,那个人还会多看我一眼吗?”

“那个人”眼中只有他的音乐,为了音乐,他可以天涯海角去追寻。

她拥有天籁般的歌声,最初,便是她的歌声吸引了他。

他伴奏,她歌唱,两人配合无间。那时她还只是个没没无名的小歌妓。

而他却在她成名后,毫不留恋地离开。

尽管不认为他会再回来这个地方,可环视四周,阿国想,也只有这里,他们初相识的所在,还能留下一点牵绊。

她不愿意离开北里,一旦离开,她怕再也无法见到他了。其实,说是等待,未免一厢情愿,那个人从来没承诺过会再回来。

伫立一旁的井上恭彦清楚看见阿国脸上的忧愁。

他走近她身边安慰道:“在妳找到新乐师以前,让我再为妳伴奏几回吧。虽然我是他教出来的,可妳这么挑剔的人,在我帮妳伴奏的这些日子里,竟然都没嫌弃,光为了这份赏识之情,我也得知恩图报。”

“在我心中,你可是第二好的乐师。”阿国笑了。“我唯一挑剔的,是那些日子以来,你笛声中思念的对象不是我。可我以为你口中那位好友,该是个少年郎呢,怎么会变成了一个小姑娘呢?”

恭彦叹道:“是我自己弄错了。”

阿国静静审视着恭彦无奈的表情,猛地想起昨夜见到那小姑娘时,她脸上显而易见的情感。她忍不住怀疑,这个日本留学生究竟有没有发现,他口中心心念念的“挚友”与他之间的情感,也许早已超出寻常友谊。

起初,恭彦想学的那首曲子,叫做“长相思”。是否他下意识里早已察觉那不只是一般朋友之间的思念?

阿国的沉默,让恭彦觉出异样。“怎么了吗?”

阿国啾他一眼,像朋友那样拍拍他的肩膀。

“你很糟糕,你知道吗?年轻人。”说得好像她自己年纪一大把似的,但其实,她不过约与恭彦同年,是这些年的历练使她觉得此生沧桑。

恭彦不大明白她的意思,或者,只是故作不明白。因为有些事情,在他而言,是不能弄明白的。

阿国抿了抿嘴,突然有些不快。她转过身道:“男人啊,真是可爱又可恨哪。”

也不待他会意过来,阿国便不怎么开怀地走了。大概是想到自己也是被人这么地对待的吧!她不相信这世上有真正单纯的男女情谊。起码,就昨夜所见,她在吕祝晶脸上所看见的情感,便不是友情那般单纯。只恐怕就连小姑娘自己也都没有发现。她越想越是闷,气自己,也气“那个人”。

为何男人在面对感情时,总是这么地不坦率呢?可公平点地想,就连她自己在面对这些恼人的情感时,也是不诚实得很哪。总觉得一旦交出了心,就没有筹码可再与人谈判了。那么她又有什么资格可以来责备别人?

恭彦多多少少明白阿国的意思,可他……告诉自己,不能相心太多。与祝晶之间的情分,越单纯,越好。

而眼前唯一重要的是,祝晶回来了,他的心中充满了感激与欢欣。

只是原本想吹给她听的那首曲子,可能已经不大适合了。

相思的曲调,太引人遐思。

在与井上恭彦见过面后,心中那郁积了许久的苦闷终于稍稍消解。

整理好从西域带回来的行囊,吕祝晶这才有心情开始分送她远从丝路带回的礼物。

她先将几袋珍贵的异域香料分送给邻居,感谢他们多年来的照顾;随后又拉着小春陪着她逐一拜访昔日的朋友。

她送给玄防一卷自敦煌购得、有着精致绘像的《佛本行经》宝卷。

送给吉备真备一副全新的象牙制双陆棋。

一柄镶有琉璃珠的宝剑是要给阿倍仲麻吕的手信。

她知道仲麻吕喜欢结交诗友,他那群有官职的朋友,常常会在穿着常服时佩带宝剑出门。祝晶觉得他可能会喜欢这个礼物,但因为他还在洛阳司经局校书,得等他回长安时才能送给他。

她还带回了几醴好酒送给刘次君,前些天已经请次君大哥来家里搬走了。

唯一不知道该送什么礼物的,是恭彦。

丝路上新奇的玩意儿不少,但有很多东西,在长安西市里就可以买得到。有标价的东西,只要有足够的财古昌,要取得都不是问题。

祝晶虽然带回了不少对唐人来说很珍贵的异域珍宝,但一想到这些东西是要送给恭彦的,又嫌不够特别。为此,她竟下不定决心选定礼物来送给恭彦。

只好先将行囊里的东西逐一分送。

送完礼后,想起她还有几匹自各国购得的织锦和自拂一林带回的棉布,一时兴起,又拉着小春往西市去,打算上胡商店铺子寄卖掉这些她用不上的织锦和外国布料。

一听说要去西市,小春却开始抱怨腿酸。

“小公子,我们跑了大半个长安城了,改天再去西市吧。小春腿酸了。”

祝晶笑睨着她。“腿酸?丫头,我们可是坐在驴车上耶。”虽然一早便出门了,但真正在动腿的,可是租来的毛驴啊。

小春翘起嘴道:“小春替这头毛驴的腿喊酸呀。”

祝晶哈哈一笑,没把小春的话放、心上,是因为她知道她根本没在赶路,租来的这头毛驴,今天休息的时间比拉车的时间还多呢。

可小春还是喊着要回家。祝晶开始觉得事有蹊跷,猜测小春不想去西市的原因。

到了西市十字东街的康家店铺时,见到了几个当初一同走丝路的胡商大叔。

祝晶开怀地一一向众人问候,祝贺大家生意兴隆。

知道康居安不在铺子里,是因为在今年初时,他又组了一支商队再度前往西域,祝晶也没有很失望。她很清楚像康大叔那样的人,是久待不住一个地方的。

他们粟特商人,打成年起就漂泊各地,天涯为家,能在一地里停留个一年半载,便已经算很久了。

祝晶不禁想起几年前她刚刚踏上丝路时的光景,猛然再一环顾自己立身所在,觉得过去那些日子彷佛已是遥远的梦。

回过神来,她笑嘻嘻看着康大叔店里新聘的掌柜,笑问:“找到你爹了吗,我的朋友?”

蓝眸少年看着祝晶,并不怎么热烈地道:“找得到才怪。倒是你,干嘛那么晚才回长安,你家那个丫头嘴上成天念着你,我都快被她烦死了。”

少年华语说得好流利,完全不像三年前在碎叶城初遇时的样子。看来,这些年,在长安,破晓已经开始适应这个新环境了。祝晶微笑地想。

一直站在祝晶背后、那个叫做小春的丫头跳出来抗议道:“是我快被你给烦死吧,大饭桶。小公子,妳不知道他饭量好大,一直叫我煮饭给他吃。要不是妳要我照顾他,我才懒得理会哩。”

蓝眸少年啾了小春一眼,又道:“我又没吃白饭,米是我自个儿买的,不过是请妳帮我蒸熟,一点小忙而已,那么爱计较。”

小春被他那种理所当然的态度给激怒,一扫平时温顺的性子,隔着店铺柜子与少年你一句、我一句地争辩起来。

“我又不是你娘,为什么得煮饭给你吃啊!”虽然不是天天煮,可这位大爷每隔几天就跑来吕家讨饭吃,万一让人误会他们之间有什么,败坏了她小春的名节,那可怎么办!

“因为妳家公子托妳照顾我啊,当然得让妳有事做,不然妳怎么跟妳家公子交代?”

“说得好像很委屈似的。要不是我家公子有交代,我才懒得理你勒。”

“所以我很感谢妳家公子啊。”

“你……”

吕祝晶惊奇地看着不大会吵架的小春奋力地与破晓争论,猛地明白何以小春拒绝陪她来西市了。

这几年来,想必小春的生命里,已经不再只有她一个人了吧。

她唇边扬起浅浅的微笑,看着少女与少年的斗嘴游戏,觉得好欢乐。

小春终究争论不过厚脸皮的少年,突地回头过来抱住祝晶手臂。“小公子,妳快告诉他,我以后再不帮他煮饭了。”

祝晶回视着少年的蓝眸,感到十分有趣,沉吟着,她说:“没关系的吧,小春。阿晓一个人在长安生活,总是辛苦的。既然他那么喜欢吃妳煮的饭,就让他占点便宜吧。”

小春未及抗议,少年已经红了脸。“我不是喜欢吃她煮的饭,我只是——”

“想欺负我!”小春生气地说。

“也不是-”

“你就是!”小春很笃定地说。

无法改变小姑娘、心里头既定的想法,少年气闷,改看向祝晶。

“你刚说有什么东西想寄卖……呃,你-”

喉中的话猛地哽住。少年眨了眨眼,再仔细地看了祝晶一眼,蓦地察觉了祝晶的性别。而他先前竟然没有发现!

破晓眼中的领悟与愕然,教祝晶笑叹了声。

原本还以为,旧识们见到她时,那诧异的反应,是因为太久没见面而认不出她的缘故,岂料那诧异所代表的,并不全是出于陌生,更多的是对她性别的疑惑。

真奇怪,她明明就穿男装、梳男髻的啊!怎么这么多人都看出她不是个男人?这么看来,以前没被人识破,是因为那时年纪尚小的缘故吗?

她转头看向小春,似乎只有丫头不以为意,是因为她老早知道她是女儿身吧!也是。她们一起生活那么久了,会不知道才怪。

不知道该怎么对朋友解释她扮男装的原因,犹豫了片刻,祝晶决定以不解释来应对。毕竟这些年来,也都这么凑合地过了。现在要她穿回女装,恐怕只会更不自在,爹也会担心的。

下了决定后,祝晶抹了抹脸,微笑地将千里带回的西域织锦和拂菻棉布搬到柜台上。

“我知道康大叔铺子里有很多这类的东西了,只是想放在店里头寄卖看看,反正这些东西我用不上,是顺道带回来的,卖得出去的话,五五分帐就行了。”

破晓没有啰嗦地收下那些织锦。

他没有忘记吕祝晶是他的恩人,若不是他,这辈子他哪能有机会到长安来。

他没有忘记自己的胸口曾被烙上奴隶的印痕,是吕祝晶将自由还给了他,又资助他来长安寻亲。

来到长安后,才发现这里胡人也不少。长安胡汉融合的多元氛围,让他很快地适应了新环境;后来又在康老板的好意下,帮他打理西市的店铺子。

几年下来,已经存下不少积蓄。他酝酿着再过一、两年,有足够的本钱了,也要走丝路行商去。顺利的话,走一趟丝路回来后,他将成为富有的西域商人。有了财富之后,要想找回亲生父亲,应该也会比较容易吧。

“怎么样啊,你不说话是什么意思?”小春不高兴地喊道。

破晓瞥了小春一眼,笑道:“笨丫头,妳家公子是我的恩人,不用说五五分帐了,就算要我为她作牛作马,我都不会有第二句话。”

小春不清楚当年祝晶和破晓之间相识的始末,她獗起嘴。“那如果是我要你作牛作马,你怎么说?”

破晓只是笑问:“我为什么要为妳作牛作马?”

祝晶笑着插嘴:“因为爱屋及乌啊。”

小春得意地点点头。“没错,就是爱屋及乌。”

破晓笑看着小春。“妳意思是,妳是『乌』?成天嘎嘎叫的那种?”

还真有点像喔。

小春正要抗议,祝晶却说:“错了,是『屋』。多谢了,阿晓,那些东西就交给你了、我们先走一步-”

“等一下啊,小公子,我还没跟他讲清楚,有关煮饭的事-”

“下回再说吧。”拉着小春往店铺外走时,祝晶清楚看见少年眼中的留恋。她想,他一定是听懂了,不然他不会嘴上调侃着小春,两只耳朵却红透似春天的樱桃。

对他来说,小春应该是重要的“屋”,而不是附带的“乌”吧。真没想到事情会朝这方向演变呢。

祝晶有点好笑地看着依然很不高兴、一路碎碎念的小丫头,忍不住心想:不知道会不会有那么一天,能亲眼目送妹妹出阁?

回到家时已是黄昏。

小春煮饭时,祝晶炒了几样鲜蔬。在外旅行的那几年,让她养成了自己动手张罗餐食的习惯。

早年娘过世后,她跟爹都不谙厨艺,邻居大婶见他们父女俩可怜,经常送来饭菜。后来爹干脆聘请邻居大婶包办家里餐食,解决了三餐的问题。

再接着,小春渐渐长大了。她不在家的这七年里,到了后几年,几乎都是小春掌厨了。

与小春协力炊饭时,祝晶不经意提起:“小春,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了,可以拜托妳继续帮我照顾爹吗?”

小春停下手边的动作,有点慌地瞪着祝晶。

“妳不是说妳不走了吗?小公子,妳不是说妳会一辈子留在我们身边吗?”

祝晶笑道:“我是说过啊,可是-”

“不要可是!”小春激动地摇头道:“小春不要听那些可是。”她绝对没有办法再看着她的小公子“又一次”离开她。她不要!

小春激烈的反应让祝晶无法再说下去。她安抚地笑了笑。“没事,别担心。我只是随口问问,别当真。”以后找机会再说吧。

“真的?”小春狐疑地看着祝晶,仍有些紧张,好像怕祝晶下一刻就会从她眼前消失似的。

见小春仍然不信,祝晶捏了捏丫头圆女敕的脸颊道:“好啦?我不开玩笑了。瞧,我弄了几样在西域学到的菜色,有酸酪甜豆、红椒烧肉呢,等爹回来,咱们一起尝尝。”

“只是开玩笑?”小春仍有些担心地一再寻求确认。

“傻瓜!再问下去,就要天荒地老了。妳很闲吗,丫头?”

几颗泪水在眼眶边打转,小春忙别转过身去,耸起双肩。“谁、谁叫妳要开这种玩笑,妳都不知道我这几年有多想妳……”

“那……妳今晚要不要跟我一起睡?”祝晶没奈何地提议。

小春抿了抿嘴。“妳房里那张床有点小。”是小时候睡的,还没时间换张新床呢。“不然妳来跟我睡吧。小公子,小春房里的床前两年才换过的,两个人睡一起没问题。”所以当然要一起睡喽。

祝晶噗哧一声笑出,故作犹豫。“可是,这样真的好吗?公子跟丫头……要给别人知道了,小春会不会嫁不出去?”

想到可以跟小公子挤一床睡,小春笑吟吟。“没关系!”毫不在乎地说:“小春只要有小公子就好了。”

祝晶不自觉敛起笑意。“妳是认真的,小春?”

小春很认真地点头。

祝晶却有另外的隐忧。她担心,万一以后她真的不在了呢,那届时小春、爹、舅舅,甚至是恭彦……他们会有多么伤心?

“小公子,妳怎么了?”祝晶脸上的表情让小春蹙起眉头。

“我哭了吗?”祝晶连忙模了模脸。没有啊,脸颊是干的。

小春歪着头说:“没,妳在笑呢。小公子,有什么好笑的事吗?”

啊,是在笑啊,那就好。多练习果然是有用的。人生短暂,早已决定要以笑颜来迎接未来每一天的祝晶放下双手,微笑道:“是有点好笑。因为我刚刚想到,不晓得破晓今天会不会过来家里吃饭哦?”转移话题有用吗?

一讲到那个喜欢吃白饭的大饭桶,小春便觉得气闷。“小公子妳故意的,对不对?”

“呃,有吗?”装傻。

“有。而且他今天不会来。”

“喔,为什么?;”小丫头说得好肯定呢。

小春笃定地告诉祝晶:“因为他每隔五天来一次,今天是第三天,他要后天才会来。”

“喔。”把日子记得这么清楚啊。祝晶掩着嘴偷笑。看来小丫头还是很在意的啊。怕小春尴尬,祝晶也没点破。

晚饭时,吕校书在坊门关闭前回到家中用餐。

祝晶在晚饭后拿出一对花鸟纹金手环送给小春,一块天然的璞石和一双织锦乌靴送给父亲。

两人看着礼物时,勉强地挤出笑容。

并非他们不珍惜祝晶的这份心意,而是因为他们都清楚,眼前那温暖笑着的人,才是他们心中的珍宝。

回来就好。小春想。

平安就好。吕校书想。

最重要的是,要长命百岁,一辈子相守,不要再分离。

夏日的长安城,空气干燥到一有马匹急驰过大街便会刮起尘土,漫扬街道。

睽违七年,走了一趟西北丝路,又搭着海舶从海上丝路回到长安,这样的冒险历程怕是许多人一辈子也难以想象的吧。

吕祝晶小时候曾经梦想过的事情,并没有在一趟陆路和海上丝路的旅程里彻底得到满足。她喜欢在西北沙漠里行旅观星,也喜欢在草原上尽情奔驰,丝路上每天都有新鲜事,日子一点也不无聊。

可回到了长安后,她发现,原来她也很爱能安稳地睡在坚固的屋檐底下,不用担心突然刮起的沙漠风暴或在无尽瀚海中迷失方向。

这样清闲的日子,不知还有多久可过呢?

安置了张竹床,翘着腿躺在自家后院的榆树荫下,她把玩着挂在颈项上的护身符,闲闲没事做。

花锦缝制的护身符上绣着几个日本字,意思是“住吉神社”,供奉的神灵是日本人所信奉的大海守护神。

搭乘波斯商舶自南海归来时,航程意外地顺利,仅仅一年半的时间便回到大唐,不知是否也有一点功劳是出于住吉大神的守护?

这护身符,早年曾见过恭彦随身带在身上,不知道是谁送给他的呢?应该是很亲近的人所送的吧。

耳边听着小春一会儿哼着歌,一会儿又与来讨饭吃的破晓斗嘴,祝晶嘴角一直挂着闲适的微笑,星眸半睁半闭,直到厨房传来一声好大的声响,状似打破了碗盘的声音,祝晶才猛然坐起。

正迟疑着是否要到厨房去看看那里发生了什么事,前门便传来急促的敲门声,祝晶改跑向自家大门。

“来了来了。”她喘着气喊道。

可能是听见了她的声音,门外的人不再敲门,静候在外。

祝晶拉开大门,迎接着她的,是一抹好思念的笑容。

正是井上恭彦。

“脚伤好些了吗?”他关切地问。

“已经没事了。”她轻松回答。

“那跟我去看夕阳吧。”他坐在租来的板车上,朝祝晶递出手。

祝晶咧嘴一笑。“好啊。”

关上大门,也没跟家里人交代去处,她将手放进恭彦手中,让他将她拉上车。

“驾!丰井上恭彦驾着马车,往东方长街驶去。

板车上堆放着一个小包袱,祝晶坐在恭彦身边,好奇地抱着包袱。

她侧看着他的脸庞,发现他驾轻就熟地躁控着缰绳,速度既不太慢,也不至于过快。忍不住回想起他刚到长安那年,要去慈恩寺看花,走在路上时,恭彦担心她会被奔驰得太快的马车撞到,一直拉着她靠往路边,很窝心。

没去想恭彦怎会突然有兴致拉着她去看夕日,也没想他是不是还得在北里当乐师,她只想,好欢喜见到他,能跟他在一起,不管去哪里,心底都开怀。

轻便板车奔驰在宽敞的横街上,一路往长安城东的新昌坊而去。

进入新昌坊,转向坊内南街行进,街道开始进入平坦而渐渐拔高的坡地。

乐游原这片在地势平坦的长安城中突起的高地,是汉代长安的皇家苑囿,历经千百年,在前朝时已成为一片广大的坟地。前隋为了建造首都大兴城,迁葬了原有的古坟,并在此地立寺,命名“灵感”,以超渡亡灵。

现在这座寺庙已改名为“青龙寺”,是长安城中汉传密宗的三大寺院之一,与大兴善寺几可齐名。

驾车登上通往乐游原的道路,夹道林荫有阵阵暮蝉争鸣,晚风迎面吹来,令人无比舒爽。

祝晶掩嘴笑着,身旁青年不时偏过头看她嘴角昂扬的笑意。两人一路上虽然沉默不语,心却紧系在一块。

不是长安人惯出游的时节,近黄昏,乐游原上,人烟疏落。

青龙寺晚钟与阵阵炊烟迭荡入风中。

无车顶的轻便马车停在一片广阔平坦的古老高地上。

两人都没下车的念头,就坐在板车上,居高临下,眺望古原下笼罩在橙黄夕昭一中的长安街景。

天色晴朗,广阔晴天只有淡抹微云追聚在落日处。

数点鸦影掠过天际,徐徐凉风拂动挣出束髻的发丝。

无限美好的黄昏夕阳,透出光暖余晖暖照着祝晶的心。

禁鼓将鸣,一日将过,眼前美景却使她无暇去想自己还剩下多少年寿,目不暇给只专注品味此时此刻的这一份感动。

一会儿,身边青年下了车,自他带来的包袱中取出一瓶酒。

对夕日长声吟啸后,他以酒酹地,朗声清吟:“昔我逐日走,欲穷天尽头,乐游古原上,独我心怀忧;今我逐日来,此心喜忘愁,游子归故里,应不复远游?”

七年的思念,他不知道该用什么言语来表达,只好以诗表情。

祝晶笑着走到他身边,与他看望同一个方向,清声和韵:“昔我欲远游,一意览荒陬,瀚海栖蜃楼,明月照沙丘;身在拂菻海,天涯似中州,相思不辞远,方寸记温柔。”

青年回过身来,看着沐浴在夕晖中的吕祝晶,蓦地眼眶一热。

她是真真实实站在他的面前,不再只是梦中的幻影。

“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我只是……很高兴妳回来了,祝晶。”一年半以前,康氏商队归来,祝晶却没有跟着回长安,让他日夜担忧,生怕她在异乡出了事,直到终于再见到她,忧虑的心这才得以放下。

“不要紧,恭彦。你看,夕阳这么美,好多年没一起来乐游原看夕阳了。”她站在他身边,丝毫不惧晚风的凉意,一颗心如火般炽热。“我们以前经常手牵着手的,你可以牵一下我的手吗?”

当然明白他因为知道她是女子的关系,因而在对待她时多了一些礼教上的拘谨。祝晶不会为此责怪他,恭彦毕竟是个知书达礼的士子,然而,她可也不愿意见他一直对她这么地“待之以礼”啊。朋友问是不需要这么拘束的。

青年看着兴高采烈的少女,犹豫了片刻,才如她所愿地牵起她的手。

她手温很暖,彷佛有源源不绝的热力正自她体内释放。

手被执起的刹那,祝晶紧紧回握住。

双手交握的瞬间,两人皆几不可察地轻颤了下。

他们皆以为,颤抖的人是自己,而非对方。

夕阳无限好。两人不约而同心想:若时间能就此停下,不知有多好?

但愿能一辈子维系这样单纯的友情。

只是,这种弹指即逝的快乐,为何如此令人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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