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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我请敲门 第七章

为了省事,晚餐是以烤肉的方式进行的,一群年轻人在庭院里吃吃喝喝的,也大声嬉闹,下怕惊扰邻居,而屋内卡拉OK的声音嚷得震天价响。

和这群朋友相处,方刚显得很轻松,从他们的对话中,她才知道他是建筑界闻名的建筑设计师,只偶尔接几个他有兴趣的案子。而位于台北的公司是他和朋友合伙的,但他并不参与管理,年纪轻轻的他已跻身亚洲区最有才华的建筑设计师之一。

看来,他的财力无虞,她真不该为了他花的那些厨具钱心疼。

「方刚,帮我刷一下酱。」一个又娇又甜的声音响起。

明仪认得这个声音的主人,她叫蒂蒂,是方刚公司里的秘书,那个被她埋怨过失职的秘书。一整晚,这声音叫了一声又一声的方刚、方刚,看来,也是有识货的人,早就相中了他。

她瞟过去一眼,只见方刚那大木头正在认真的执行刷酱工作。

哼!

她慢吞吞的走了过去,看来是到了要宣示主权的时候了。

抬头看她走近,方刚自然的夹一筷子递到她嘴边。「吃烤鱼吗?」

「不错,烤得满好吃的。」她一手搭在他肩上,又凑了过来,他又夹子一块给她吃。

她下巴往餐桌上点了一下,他自动的将自己喝了一半的啤酒喂给她喝。

「我还要吃鸡翅。」明知自己已经成为瞩目的焦点,但她还是厚着脸皮的继续腻着他。

「好。」他不客气的拿了蒂蒂小心照看的鸡翅,让它进了明仪的嘴,只见蒂蒂美好的唇形扭曲了一下。

方刚和明仪流露出来的亲昵,已被在场的人看得仔细。

「我就说,你干嘛守在这个鸟不生蛋的地方,原来如此……」他的好友小高打趣说着。

「我也觉得奇怪,一间像废墟的房子,怎么突然盖得这么好,原来如此啊……」旁边的人跟着一搭一唱。

方刚尴尬的又红了脸,小心的瞥了明仪一眼,刚好和她的视线相接,她低垂着头,发幕下的耳朵透着红,他心一荡,竟愣了好几秒。

他仰头喝了半罐啤酒,憨笑着接受朋友们的调侃和揶揄。

原本是有意做给那个叫蒂蒂看的,让她别妄动了,这个男人是她林明仪的。但方刚的反应让她很满意,她自然的坐到他身边,也接收到了蒂蒂的目光。

「他是我先看上的。」蒂蒂咬紧了唇,目光如是说。

明仪倚着方刚的肩,看他小心翼翼的又喂她一口啤酒,他脸上的温柔和情意一览无遗。

「但他是我的。」明仪的眼神回看着她,两个女人在做无声的交流,在电光石火问,已经分出胜负。

蒂蒂气呼呼的站起了身,转身就走。

「咦,蒂蒂,-不吃东西啦?」在场有人扬声问。

「不吃了!」她的怒意在风中传来。

明仪在心里嘀咕,「别怪我,爱情是不能退让的。」

方刚不明就里,但也不在意蒂蒂突然离席,他只顾着专心为明仪服务。

烤肉餐会慢慢的进入了尾声,有的人先回房间休息了,有的则还聚在一起喝酒聊天。收拾干净之后,来帮忙的林太太她们也要告辞了。

「明仪,我们先走了,明天一早我们再来。」

「好,谢谢,拜托你们了。」

她埋头喝完了一碗冰镇绿豆汤,真舒服,清凉又退火。

「明仪……」

她抬头,方刚走进厨房,来到了她面前,站了老半天,还是没说话。

她轻挑秀眉。「怎么?」

「-今天辛苦了。」

晚餐的兵荒马乱已让她疲惫,但方刚这么一句话,抚平了她心里莫名的焦躁。

她瞟过去一眼。「知道我累就好,还不过来给我捶捶背。」

原是随口说的,想不到他竟认真执行,大手落到她肩上,开始敲了起来。

「哇,好痛,你谋杀啊!你以为在钉木板是不是?轻点、轻点……对,再捏一捏……再过去一点……对……噢……就是那里。」

一个好男人——一个懂得按摩的好男人绝对是需要教导和培训的,瞧,方刚现在不就捏得很好吗?

「嗯……嗯……不要停……噢……对……对……就那样……好舒服喔!」她轻哦低吟。

「-这样叫很容易让人误会。」他的声音在她上方飘着。

什么!

她疾转过身子,看他戏谵的笑着,一时,她的脸也像火烧。「你的思想真婬秽,想象力也太丰富了吧!这样叫算什么。」

「只是男人听到都会误会……」

她大眼圆睁。「误会什么?女人真的舒服的叫声才不是那样的,你知不知道啊?是嗯嗯……噢……噢……快……快……啊……唔……啊……」

她学着女主角激情的叫床声,原想先下手为强,如以往一样,把他吓跑了算。但他的眸色越来越深,胸膛起伏越见明显,脸上一抹激烈神色让她叫不出声了,她又羞又恼的瞪他。

「干嘛?你没看过啊!你……你看我干嘛?」

「我好久没亲-了……」他粗嗄的说着,唇跟着落了下来,生猛的、强烈得几乎让她窒息,双脚几乎发软,只好依附着他。

「-叫得很好听,」他在她耳边低语。「让我热血沸腾。」

轰!像蒸气锅开了锅,血液直冲脑袋。

「你……你……你说什么?」

「-没听清楚?」他认真的再重复一次。「-叫得很好听……」

「闭嘴!」她捂紧了他的嘴,凶神恶煞的瞪着他,但嫣红的脸使她没有了气势。「不准再说了。」

他的手仍环在她的腰际,胸膛震荡着低低笑声,让她更亲昵的挨着他。

「-好可爱……」声音硬是从她的指缝问挤出来。

方刚将她圈紧了,又俯下头想亲她。

她忙推开他。「等等……有……有人叫你。」

门外已经传来了叫他的声音,他忍不住轻啄一下她的脸颊。

地敌填。「你还不快出去。」

他走了两步后回头。「明仪。」

「干嘛?」她凶巴巴的回话。

他认真的说:「-是一只纸老虎。」

不等她反应,他已经迈着长腿离开了,耳边还飘着他低低的笑声。

这……这只台湾黑熊,居然还会反击,她叉着腰,气得跳脚。

他的朋友中有一个人叫小高,他是一个爽朗、健谈、幽默风趣的男人,总能一逗得一群人开怀大笑。

「明仪,-煮的菜真好吃,」小高夸张的喝着。「有我妈妈的味道。」

「好啊!你不是在暗指我是你妈吧?」明仪佯怒道。

「妈……」小高笑嘻嘻地喊。

一群人哄堂大笑。

「乖儿子,去给我盛饭孝敬、孝敬我吧!」明仪已将碗递了出去.

「娘啊……-好狠的心。」他哀号。

明仪也忍不住被他逗笑。

「明仪,给我一碗汤喝吧!」小高高捧着碗,可怜兮兮地说。

「好。」明仪痛快的盛给他喝。

她没注意到在她右手边,方刚正一脸的阴晴不定,他闷哼一声,低头没有说话。

莫名其妙!她瞪他一眼。

她又和小高高兴的说着,他正讲着当兵的奇遇,唱作俱佳的他,像个最好的说书先生。

吃完了饭,一群人就去外面玩牌了,餐厅里只剩下她和方刚两个人。

「我要喝汤。」他大声的说。

「汤不就在你前面而已,自己盛吧!」

他闷哼一声。

她不理睬他,忙着收拾餐盘。

「我要喝酸辣汤。」他强调。「现在。」

一时,明仪的火气被撩拨起来了,吃、吃、吃!他就只知道吃,不吃是会死还是怎样?

「好,我做给你吃行了吧!」

她气得牙痒痒的,锅子、铲子被她弄得乒乓作响,油烟味像她的怒火一样浓烟四起。

「好了,你慢慢吃,老板。」一碗酸辣汤端上了桌。

解下围裙,她走出去不想理他。

莫名其妙!阴阳怪气!神经质的男人!

直到她又走回来时,才发现他一人正坐在餐桌前,五分钟前煮的酸辣汤还是完整无缺的摆着,一盏微弱的小灯照着,他高大的身影孤单的投映在墙上,看来竟有些可怜的。

她慢吞吞的走了过去,赢得了他的注视,她打开冰箱,从里面拿出冰果汁喝着。

她把他当空气一样,至于他哀怨的目光……既然他是空气,那怎么会看得到。

「酸辣汤怎么不喝?」

他不吭声。

「你到底哪根筋不对劲?」

他重重的闷哼了一声,「-拿东西给小高吃。」

什么?

「-对他好,」他又加了一句。「比对我好。」

噗哧!她用手掩唇,忍着不笑出声。

「人家是客人,又对海鲜过敏,我当然得对他照顾一点。」

「我讨厌吃洋葱,但-今天煮的都有洋葱。」以往他的地位独大,今天却哀怨的发现被她摆在最末位。

「那么多人,大家的胃口都不一样,而且有的菜也没有洋葱啊!」

「-偏心!」他指控。

这哪是个雄赳赳气昂昂的大男人,分别是小鸡小肠的小鬼。

明仪又好气又好笑。「好啦!下次我不会再加洋葱了。」

他闷哼一声,显然还没有解气。

她站到他后面,用手圈住了他的脖子,细女敕的脸蛋摩挲着他的脸,粗硬的胡渣刺得她的脸颊微微发痒。

「那些是你的朋友、是我的客人,你在闹什么别扭?一点都没有主人的风范。」

他的脸色看来和缓多了,仍是——的说着:「我不喜欢……」

「不喜欢什么?」

「不喜欢-对他比较好。」

她终于忍不住笑出来了,细碎的吻落在他的脸上。「人家都有女朋友了,你在吃什么飞醋?」

「我没有吃醋。」他微恼。

「好好,你没有吃醋,你只是受不了我对他好,是不是?」

谁说女人爱吃醋来着,男人吃起这种莫名其妙的飞醋才让人叹为观止呢!

他又哼了一声。

「我的老板,我的阿娜答……」她奉献数个热吻,来灭掉他的妒火。「我的小醋桶……」

「我没有吃醋。」他不悦的纠正。

「对、对、对,没有吃醋……只是看不惯我对别人比对你好,是吧?」

这不是吃醋是什么?

嘘!小声点,给他点自尊吧!

女人的战争早在有男人的那一刻起就开始了,最先按捺不住的人就先宣战。

当明仪看到蒂蒂向她走来,两眼闪着愤怒的火光,她已决定微笑迎敌。

「他是我男朋友。」蒂蒂开门见山的强调。

她一愣,但秀眉轻挑。「-和我说这些干什么?」

「我知道他喜欢我。」

明仪暗暗咬牙,但逼自己还是得微笑,笑得美丽动人、笑得妩媚大方。「方刚说的?」

蒂蒂迟疑了一下。「我们交往过。」

「那是过去式了。」

蒂蒂更气恼了。「大家都怀疑他的时候,只有我相信他,只有我知道他是被冤枉的,-又是谁?凭什么跑出来!」

原来方刚以往未婚妻的传言也传到了公司,但随着时间的过去,已经还他清白了。

蒂蒂的眼眶红了,又委屈又不甘的咬紧了唇。

「别那样……」

同为女人,她怎会不了解蒂蒂所想的。但是,爱情是不能退让的。

「呜呜……呜呜……」她哽咽恸哭。「为什么是-,我不甘心……我都在他身边三年了,为什么他没有看到我……在工作上我帮助他,我为他加班出差、为他买衣服,全部的人都怀疑他,只有我相信他,为什么-后来先到……」

哎,如果蒂蒂又强悍又不讲理,她为了方刚也可以和她打一架。但是,她哭得楚楚可怜、哭得哀哀切切,让她的心软了,控制不住的偏向她。

「别这样……」明仪递过去面纸,她用力的擤鼻涕,脸上的妆已经花了。

「他平常看起来是不错,但是他不太爱干净,每次进屋都忘记换鞋,弄得地板都是沙子,衣服为让他换,他都懒得换……」

蒂蒂仍是抽噎。「他再脏我也喜欢他。」

明仪轻笑出声,招来了蒂蒂哀怨的一瞥。

她清了清喉咙。「好吧!我说实话,其实是因为我比-积极一点、比-热情一点、比-主动一点,所以,方刚才会选我的。」

明仪戏谑的说:「是我主动先模他的,他只好对我负责了。」

蒂蒂的哭声止住了,睁着黑白分明的大眼瞪着明仪。

明仪耸耸肩,两手一摊。「所以,-才会输给我。」

「那……」她可以如法炮制吗?

「他现在是我的了。」明仪打断她的念头。「他不是那种始乱终弃、三心两意的男人。」

蒂蒂气得咬紧了唇,临走前,仍不忘恨恨的赏了明仪一个白眼。

谁说女人是祸水来着,没有男人这世界一片和平。

男人,才是祸水!

隔天一大早,有的人还在睡,有的人已经起床了,有的人吃饭,有的人则玩了一宿的牌,还有一些人泡在泳池里了。

明仪自己一人走到蒲公英花田,她摘了一些花,打算插在几个房间里。

这时才发现心怡坐在花田里,正看着这片花。

「这里好漂亮,想不到方刚这么浪漫,会种这些花。」心怡赞叹着。

「是我喜欢的。」明仪解释。

心怡微微一笑,笑意里有几分了然。「方刚一定很喜欢-,要不然不会以-的喜好来盖这间房子。」

明仪微微脸红了,心怡的外貌并不出色,但是,她的眸子很温柔,整个给人的感觉很舒服,让人很容易就有好感。

「认识方刚到现在,还没看过他对哪个女孩子这么细心。」心怡轻声说着。

「我知道。」恋爱中的女人,谈到自己的情人总是甜蜜的。

心怡幽幽的叹了一声,告诉她一件事。「我对自己很没有信心,-知道吗?我以前是瞎子。」

明仪难以置信的睁大了眼。

「我十五岁的时候发生一次意外,我的眼睛就看不到了。后来医疗进步,在一年多前得到别人捐赠的眼角膜才恢复视力,差不多在那个时候,我遇到了傅宇。」

「你们怎么认识的。」她仍是震惊,那对晶亮的水眸曾经看不到东西?

她巧笑倩兮,平凡的脸上丽似春花,像分享一个秘密。「讲出来,-一定不敢相信。那天,他有一场演讲我刚好去听,他讲到一半的时候就一直看着我,演讲结束了,他就来找我。他说,在几千人中,他感觉到了我在看他,那是一对他永远也忘不了的眼睛,我当时激动得都哭了。

「我知道,我并不漂亮,我的家世也不是很好,跟他在一起,我就像一只丑小鸭,但是,他说他爱上我了。」

她的双眸晶亮如星,轻笑如梦。「我常常在半夜惊醒,不敢相信这一切居然发生了,-知道吗?傅宇是我的梦,一个最美丽的梦,我真怕,有一天这个梦会醒了。」

明仪愣住了,久久都说不出话,只听到她轻轻的继续说着:「他说,他最爱看我的眼睛,说很高兴我的眼睛能复明,说我能看着这个世界是一种幸福,还有的人已经没机会看到了,所以,他会爱上我,是上帝对我的补偿,-让我失明十年,但换来了傅宇。

「他说,他喜欢我看着他,眼里只有他,-说,他是不是有点傻气,可是……我喜欢他的傻气-看,他是不是把我放在他的心里,只要他爱我不变,我愿意再瞎十年……」

「-……-真聿运。」明仪轻颤唇瓣。

「是啊!我常常想,要不是我能重新看到,我可能遇不到傅宇了,我谢谢那个捐我眼角膜的人,我一直拜托医生告诉我,后来透过很多管道,才知道是一个女孩子捐的。」

明仪深吸一口气,紧紧的抓住心怡的手。「-一定会幸福的,一定会!好好的爱傅宇,他……他一定也会好好的、好好的爱。」

她的眼睛又亮了,嘴边噙着一朵笑花,显得好美、好美。

「-真好,愿意听我说这些话。」她深吸一口气。

看着她踏着轻盈的脚步离开了,那是幸福的脚步。

她一人坐在吊椅上晃呀晃的,决定整个下午就赖在这里睡午觉。

远远的看着方刚走了过来,浓黑的眉紧紧的揽着,可惜了那宽厚的胸膛已经穿了一件衬衫。

她懒洋洋的和他挥挥手,他坐到她的旁边,吊椅有一下没一下的晃了起来。

「我看-和小高真的很聊得来。」他闷声的说。

真是一个醋坛子,明仪又好气又好笑。「他啊……很风趣也很健谈。」

他一声不吭,只是绷紧了下巴,她只觉得好笑,这男人别扭起来跟个小男生没匝样。

「你是不是不高兴?」她明知故问。

「没有!」他从鼻孔重重的哼气。

他的样子活像喝了一桶的醋,她抿着唇笑了。「我喜欢你,最最喜欢你了。」

这话是万灵药,总能解决一切的纷争。

他的嘴角几乎咧到两耳,满意的抱了她。「那还差不多。」

她满足了他的需要,现在,该他来安抚她了。

「我看你和那个蒂蒂的才真的是聊得来吧!毕竟你们认识那么久了。」

他诧异。「她是同事,是我的秘书。」

「同事朝夕相处,更容易感情深厚。」她的语气发酸。

「她关我什么事?」他仍是莫名其妙。

他的反应取悦了她,但她仍是轻哼,「她说你们以前交往过。」

他又惊讶了。「交往?我怎么不记得有这件事?」

她笑了,毫不怀疑的相信了他,还好,她没有因为蒂蒂的一番话就无端的怀疑他。

「我刚刚正和心怡聊天,才知道原来她以前失明。」

闻言,方刚沉默了,她敏感的感到他情绪的波动。

「怎么了?」

「在一年多前,小傅曾有一个未婚妻,他们很相爱。」

今天,她又再一次惊讶了,想到心怡的快乐甜蜜、想到小傅那复杂又矛盾的目光,她模糊的感到有些什么事不太对劲。

「一年多……真快!」她忍不住讥讽。

「事情并不一定是-想象的那样。」他静静的说,「一个人在最爱的人死了之后,连活下去都需要勇气。」

她想到了他的父亲,也是在痛失爱妻的情况下引火烧了方园的,她轻声的道歉,「对不起。」

「我知道傅宇的未婚妻死了之后,他几乎快疯了,有好几次都差点出意外,他的父亲还为了他心脏病发住院。」他平静的说着,「直到他遇到了心怡,这一年下来,他的心情才渐渐的平复下来。想念一个人不是非要用自虐的方式,才算对得起她。」

「他……他是真爱心怡的吧?」她迫切的要听到一个确切的答案

心怡的笑容太美,小傅的爱对她而言是上帝的礼物,一个叫「同情」的东西用爱情和寂寞去包装,那对心怡来说太残忍了。

方刚又沉默了,而他深沉的目光让她轻颤。

「是不是?小傅是不是爱心怡的?」

她急得摇晃他的手,他越沉默,她越不安,知道答案呼之欲出,又焦虑的要知道事实。

「你快说啊!你要急死我了。」

他叹了一声,双手握住明仪的手,吐出的话语却让她逼体生寒。「心怡的眼角膜是小傅的未婚妻捐的。」

她无力的滑坐下去,任他安抚的拍着她。「他的未婚妻叫可蓝,出了一次意外,在医院昏迷两天后死了,临死前将器官捐出来。小傅有一天告诉我,他要好好的活着,因为他知道可蓝看着他……」

可蓝去世后,小傅很长的时间都颓靡不振,直到有一天,他感到了一个视线,可蓝正看着他。

不用去求证,凭着感应,他能确定,可蓝身体的一部分在心怡身上活着,他不能自己的接近心怡,让她来填补他的痛苦。而他也爱上了心怡,她善解人意,她很温柔,要爱上她太容易了。

但是,在这样的爱情背后,也是不安和罪恶的.他觉得自己背叛了可蓝,又惊惧自己不够爱心怡,只是把她当成一个替身,他痛苦得快疯了。

明仪的鼻子发酸,眼前已经蒙上了泪雾。怎么办?她想哭,她想为可蓝哭、想为傅宇哭,还想为心怡哭。

傅宇是爱上了她,爱上那对由可蓝捐献的眼角膜;他爱看她,是因为他想象可蓝透过心怡在看他。

原来,他们之间有这样的故事,她伏在方刚怀里,发泄自己的伤感。

「-难过什么?这不是个很美好的结果吗?」

或许吧!可蓝若在天有灵,也会希望傅宇有个美好的情缘。

「还是活着好,死了就没有得到幸福的权利了。」睇了方刚一眼,她又加了一句,「还是主动点好,不主动只能让送上门的幸福走掉。」

他取笑她。「小发电机,-也会多愁善感?」

「那当然了。」

「放心吧!他们迟早会走出一条路的。」

原以为,她坚强的承受得起打击,现在才发现她居然这么敏感,容易受感动,而方刚总能适时的开导她,她的心情好多了。

「过来。」她朝他勾了勾手指,让他站在她前方。

「来,背我。」

她一跃而上,他稳稳的将她背着,她的双手圈着他的脖子,一时顽皮心起,身体故意往别的地方倾斜,几次弄得他脚步踉跄,两人嘻嘻哈哈的笑闹着。

「等会儿摔着。」

「我会抓着你做垫背的。」

「好狠心的女人。」

踩着落叶倾听细碎的声音,时序已算入秋,但天气还是炎热。好快啊!一晃眼,她来到方园已经快半年了。

他背着她定回了屋子,两人在沙发上坐下。

她亲一下他的脸颊。「方刚,我喜欢你。」

他愣了一会儿,嘴角几乎咧到耳边。「我知道。」

交缠的手紧紧握着,他俯下头找着她的唇,缠绵的、热切的亲吻着,两人试着慢慢的探索对方的身体,伴随着越来越重的呼吸声,温度仿佛也越来越高。

他粗喘一声,竭力控制体内奔腾的。

「可以吗?」他轻问。

知道他尊重她,要确定她的心意,他不是一个随便的男人,知道这一夜后,两人会有全然的不同。

她嫣红着脸,眼底如流光闪动。「你可以吗?」

「可以。」他忙不迭的点头。

「要不要我对你负责?」

他愣了一下,这算什么问题?但他傻不隆咚的点头。「要。」

她嫣然一笑。「好吧!我会对你负责的。」

过了一会儿,他显然才反应过来,咧着嘴笑了,这次再无顾忌,热切的手罩着她玲珑的身材。

随着他的唇压下来,激情已然四溢,模索对方的身体越来越迫切,她微带着羞涩的为他月兑了衬衫,他也笨拙的褪了她的衣服。

「不要在这里……」她的声音细如蚊蚋。

他闷声笑了,将她拦腰抱起,走上楼梯来到他的卧室,放她下来的同时,他健壮的身体也压了下去。

当两个身体紧密靠着时,两人同时满足的叹气,心灵的相通伴随着身体的契合,这是男女间最美好的事情了。

她在晨光中醒来。

一醒来,她正靠着方刚的胸膛,触目就是诱人的男色,一时间,她还很不习惯。

她就趴着看他的睡脸,听着他均匀的鼾声,原来男人的鼾声听起来也会让一个女人觉得很幸福。

不知道过了多久,晨光移动了,照到他的脸上,他才睁开了睡眼.

「早!」她微笑的和他打招呼。

「早!」他沙哑又带着笑意的回应她。

他的手满足的抚着她的果背,品尝着此刻的温馨,回味着灵肉结合时,那美好的一刻。

「你要吃什么早餐?」

「清粥小菜、葱爆牛肉、酱瓜、炒空心菜。」

她挑起了眉。「你的要求还真高,什么都要。」

他的大手压着她的后脑勺,让她低下了头给他一吻。

「其实不吃也没有关系,亲-也可以饱。」

喝!经过一夜,他居然开窍了?

她轻点他的脸。「起来吧!你朋友们都在楼下了。」

「他们玩他们的,我们玩我们的,互不干涉。」他的脸往她的颈边钻,逗得她咯咯笑。

「别闹了,我们一直没下去,他们一定会觉得很奇怪。」

「不管他们,他们会自己识趣走人的。」

啊!真像贪吃的小鬼,不遂了他的心,他就任性、撒赖。

「不行,我丢不起那个脸,你要是不起来,我就要起来了。」

在他嘀嘀咕咕的抱怨声中,两人终于走下了褛。

他们一出场,现场数双的眼睛就盯在他们身上。方刚跟个没事人一样,而明仪则东躲西藏的,怎么也逃不开他们的视线。

她泄恨的偷掐一下方刚,听到他的痛叫声才松手。

都是他啦!叫他早点起床他不肯,现在像被人捉奸的奸夫婬妇。

「吃饭吧!你们一定很需要补充体力。」有人暧昧的对他们挤眉弄眼。

她的脸可怕的红了起来,——的说不出话。

方刚迟钝的点点头。「也是,我正饿着。」

他的话引来了此起彼落的笑声。

这只大笨熊!她恨不得一棍敲醒他,像做贼似的忙躲进了厨房里。

一看到厨房里的镜子,她哀叫出声。

天!她穿了方刚的衣服了,难怪他们一脸的暧昧。

完了!她小姐清白的闺誉全毁了。

直到方刚一个个送走了他们,她还躲在厨房不敢出来。

决定了,等十年后再邀请他们来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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