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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身黑王子 第一章

二十岁那年的春末,一个下着大雨又湿又凉的夜晚。

戴胤荷这几天可能感冒了,时不时就打喷嚏,今天甚至有些头昏脑胀的,成天精神恍惚,然后才慢半拍的想起,她晾在阳台上的衣服还没收呢!

虽然阳台有屋檐,可雨势不小,大概又得重洗了。

这时她又想起,隔壁自从上次那个打工学生毕业后,好久没租出去了,最近好像有人搬了进来。对方的时间不好掌控,曾经凌晨才回来,好像也有没回来的纪录……算了,反正她早上七点半出门后,通常也是到五点过后才回家,也许人家中间有回来她不知道。

重点是,她希望新邻居最好是女性,这样比较安全。

其实或许是她想太多,这个村子小到人口只怕不及一百人,而且平均年龄偏大,走在街上不是老人就是隔代教养的小孩,如果不是小孩和少数的年轻人拉低年龄平均值,这里几乎可以叫“长寿村”了。这样的人口结构,发生社会事件的机会也实在不高。

这里的生活朴实简单,她工作的园艺公司怕是这村子唯一的“企业”了。其实老师傅也曾想把公司往外头的镇上移,毕竟接的Case都在外地,如此往返也是舟车劳顿,可在这小村子里,老师傅有土地可种植大片园艺用的植物花材,采一条龙服务。再者,老人家习惯了家里的环境,邻居也都有几十年的感情了,因而园艺公司才迟迟没移走,反正在镇上也有接洽处就好了。

也幸好老师傅没搬家,要不她就得跟着搬,但镇上的房子可是找不到便宜又舒适的。如果她不搬家,每天的通勤交通费也是一笔开销,她穷得“牵一毛而动全身”了呢!

看着外头的雨势,戴胤荷忍不住叹了口气。

今天虽然下了一天雨,可雨势原本不大,甚至下午过后太阳还露了面。她原先还寄望天气能放晴,结果下班前半个小时雨势忽然变大,把伞撑开要步行回去,附近水电行的年轻老板急忙跑过来。“小荷,下班啦?雨下得很大哪,我开车送妳回去好不好?”

戴胤荷礼貌的回绝,“不用了,走个十分钟就到了。”

“那个……我听说妳这几天好像感冒了,要不要紧?”

“没事,吃个药就好。”

“还有,就是……”

戴胤荷停下了步伐,他再跟下去,就真的要陪她回家了。“怎么?”

“星期日镇上有部很好看的电影要上映,妳、妳有没有空?我预购了两张票……”年轻老板搔了搔头,有些不知所措。小荷明明是和善又温柔的人,可是被她盯着看,他就是会很紧张。

“那就约明芳去吧。那天她休假,之前还嚷着好想去看电影呢。”明芳是她的同事,好像对他有点意思。

“我、我……”年轻老板说不出话来了,只能愣看着她。

戴胤荷向他点了点头,随即撑着伞继续往回家的方向走。她知道他对她很有好感,只是对于爱情,她始终清醒。

她出生在一个相当富裕的家庭,有疼她的父母,还有好喜欢好喜欢的青梅竹马唐宇若,她无忧无虑的长大,被宠爱得像个公主。

一次无意间,她得知喜欢的隔壁哥哥竟是她的女圭女圭亲对象,她好开心,期待着快快长大可以成为他的新娘。

但十三岁那年,老天好像把赋予她的好运全都收回去了,短短的半年间,母亲去世,父亲公司倒了,几个月之后也撒手人寰,她由一个被捧在手里疼的小公主变成孤女,原以为起码隔壁的哥哥可以成为她的庇护,可……并没有。

父亲公司的亏损即使查封了所有财产还是偿还不了,那段日子不时有可怕的黑衣彪形大汉跑到她家来恐吓,还想把她带走,幸好她机灵的逃了。

她每天都怕得不敢回家,那时多想有个人可以抱抱她,给她一件干净的衣服、一张舒适的床,告诉她“别怕,有他在”,可惜,她再没有这样的好运。

她曾经偷偷找过那个很疼爱她的唐伯伯一家,可是他们却叫家中的佣人把她赶走,还开始避不见面。

那天雨下得好大,她又饿又冷,站在街灯下看着唐家别墅里灯火通明,最后暂时收留她的,却是曾在她家里帮佣的张嫂。

才十三岁,她就知道了什么叫“人情冷暖,世态炎凉”。

国中毕业之前,她在亲戚间被当皮球踢,国中毕业后,她成绩优异的考上第一女中,却没有就读。她想了很多、很远,考上高中后接下来就是拚上好大学,但她连高中的学费、生活费都没着落,更别想要烧更多钱的大学了。与其花三年时间拿到明星高中的文凭,她还不如去学一技之长。

于是在国中班导的介绍下,她到老师乡下亲戚的园艺公司工作,老板也就是老师傅,是个亲切的大好人,不但专精园艺,博学多才,甚至也精通人体筋络穴位学,重要的是只要肯学,他什么都肯教。

大概也因如此,她倒是在园艺里找到以往没发现的另一个兴趣,老师傅还鼓励她,趁年轻不要怕累,有机会多念书就别放弃,所以她晚上还搭车到镇上念夜校。

十几岁她就一头栽进园艺的世界,常常一身泥污土渍的穿梭在花与树之间,但这样的她还是吸引了不少年轻异性的注意,只是任对方再殷勤,她依旧不为所动。

回家的路上要经过一处约莫二十公尺长的斜坡,两边各种着二十来棵的蓝花楹,是她在来到这里的第一年就种下的。三年前开始开花,此时正植花季,整树的紫蓝色美得像梦境。

她伫足在其中一棵树下,忽地听到一声相机快门的“嚓”声,回过头去就看见有个人在不远处路灯照明的一棵蓝花楹下,拿着看似很昂贵的长镜头在拍照。

这会下着雨呢,这样拍得成吗?

偶尔这种乡下地方,也会有“误入”的外地人为这片美景而逗留,早见怪不怪了。听说有些专业的摄影师为了一个珍贵的镜头,可以等上几个小时,甚至更久。

戴胤荷不以为意,正要从他身边安静的走过时,却耳尖的听见小猫的叫声,她循声找了半天,最后确定牠在铁盖下。

小小的排水沟只要雨势稍大就会满溢,她担心再不救出小猫牠可能就会被冲走,可排水沟铁盖有相当的重量,她努力抬了半天,水沟盖还是动也不动一下。

她犹豫着要不要打电话叫人来帮忙,却又怕雨势如果不缓下来,这一耽搁不知会不会来不及救小猫?

“需要帮忙吗?”

戴胤荷抬起头,对上一张和善的脸。其实雨夜里没练就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她能看得清楚对方长相才怪,可她想……他有副低沉悦耳的嗓音,又愿意停下来帮忙,人应该算和善吧?

“有只小猫在铁盖下。”她说。

“我看看。”男子稍一用力就拉起铁盖,往里头一瞄,果然有只小猫颤抖的站在排水沟边缘。他伸手抓猫,虽然早防着野猫的野性,却还是被抓伤了。“哇啊~牠抓人!”

“小心别让牠跑了。”

“哇啊~牠咬人!”

“小心小心,牠还很小,不会真的咬伤人的。”

“我流血了。”男子闷声说。她的话让他想到社会版偶尔会出现的新闻,一些青少年触法,无论是飚车、结伙抢劫甚至是杀人,总会有家长出来辩解:他很乖,他平常不是这样的……她真的以为被小百步蛇咬到会没事吗?还是她天真到认为小蛇就没有一口毒牙?

幸好这只小猫约莫一个月大,攻击能力有限,他抓出牠后将身上一件衣服月兑下裹住牠,只让牠露出一颗头无从施展利爪,总算制伏了牠,再把牠交给她。

“好了,这小猫遇到妳也算牠好运。”

“你为什么要交给我?”她不解的问。

“妳不是要养牠?”

戴胤荷摇了摇头,“只是救牠月兑困。”

她生活拮据,每分钱都得精打细算,一个礼拜一次的“大餐”,她都为了只差两块钱要加卤蛋还是油豆腐而犹豫很久。她喜欢动物,尤其是猫,可是养一只猫的开销却不是她能负担的。

“就这样?”男子傻眼,那他这些伤是为了什么啊?

戴胤荷蹲下来把猫放下,拍了拍牠的头,“别又跑下去水沟了。”奇怪的是,方才挣扎得像要被送上断头台似的小猫,现在居然乖乖的坐在地上。

她起身继续走,走了几步回头望,小猫还是坐在那里。又走了几步,小猫仍旧坐在原地看着她,像是知道她没多余的能力可以养牠,所以只能目送她,为彼此短暂的缘分画下句点。

看着淋雨仍不肯离开的猫咪,她想起十三岁那年的自己,某一个雨夜她也是这样看着唐家人,那时的她多渴望一个温暖的拥抱……

她慢慢的往回走,叹了口气抱起猫。

“为什么不能养牠?”男子出声问。

她鼻头有些红,不知道是冻红的,还是因为小猫让她想起曾经的自己。“不是每个人都有能力养得起宠物。”

男子挑了下眉,把小猫抱过来。

“你……”两人并肩而行,戴胤荷这才发现他真的好高。她有一百六十公分,却只到他的肩膀左右。

“我正好是那个有能力养得起宠物的人。这猫我先替妳养着,听说猫约莫有十几年寿命,长寿的也有活到二十几年的,足够妳成为有能力养宠物的一族了吧?到时候,记得来把猫要回去。”

戴胤荷讶异,“你、你在开玩笑?”十年、二十年?姑且不说那时她是否有能力养宠物了,问题是到那个时候她在哪里?他又在哪里?

想着,她忍不住打了个喷嚏。奇怪,是因为衣服被雨淋湿了吧,怎么感觉畏冷了起来?

男子也不辩解,只是笑了笑,“我就住妳家隔壁,欢迎来看猫。”

戴胤荷更讶异了,同时也起了戒心。她确定自己不认识这个人,可他却说他住她隔壁?

对于她警戒的反应,男子感到有趣的笑了,“放心,我不是什么成天拿着望远镜窥视人家作息的变态,事实上一开始吸引我的,是房子周遭开着蓝紫色花朵的树。它的美让平凡的建筑物变得非比寻常的好看,也让我拿起相机拚命拍,正好我需要租屋又看到出租广告,于是就顺理成章的租了下来。”

原来这个人就是她的新邻居?

接下来,他不必赘述她也知道,热心的房东太太八成把那些蓝花楹是她在多年前种下的事都说了,然后提到她住哪里,也许连她的际遇都介绍了也不一定。

唉,她大概是这个小村子里最“光明磊落”的人了,因为她没有任何秘密—感谢房东太太的成全。

若在平常时候一提到她种的植物,她可能会对这话题很热络,可现在她真的有点不舒服,身体开始发热,脑袋却像快蒸熟了似的晕,连话都不想说了。

“听说妳是园艺设计师?”

“……”

“真厉害,年纪轻轻就成为庭园魔法师了。”两人走了一阵,总算来到光线较明亮的地方。对于她的安静,他以为是她对自己的事不愿多谈,本来还想说小小年纪就经历太多的人果然防卫心都很强,他知道有个家伙也是这样。可回头看她却发现她的脸好红,模样和眼神都有些呆呆的,不禁又问:“妳不舒服吗?”他记起这几天夜里都有听到咳嗽声。

“嗯……还好。”照明够充足,戴胤荷终于看清楚男子的长相……啊,很桃花的一张俊脸啊!

也许真是发烧了吧,她居然敢这样完全不掩饰的盯着一个陌生男子看,而且还移不开视线。不过,她可不是故意要唐突人家帅哥,是真的移不开眼……

“妳没事吧?”见她神情恍惚,他蹙眉担心的问。

“没事……”戴胤荷点头,却在由二楼要上三楼时脚下忽然一阵虚软,身子便往地上倒去。

她昏倒了!

“喂?喂?妳还好吧?”

这世上要一个人放下对陌生人的心防,方法也许有无数种,可最快的一种,大概是在对方需要照顾时,及时伸出援手。

有了这样的机会,当两者是仇人时,他们有可能变成朋友,就算成不了朋友,再见面时应该也不会出现立即拔刀对砍的情况;当这两人是互有好感的男女时,过了这一回,相信感情进展绝对是一日千里。

同理可证,自从那个雨夜戴胤荷发高烧到近四十度,昏倒在租屋的楼梯口,新邻居照顾了她足足三天后,两人虽不是仇人也不是互有好感的男女,情谊的发展也颇为迅速。

试想一对男女初相识,什么样的情况下能发展到喂对方吃药、亲手熬粥给对方吃,甚至扶对方如厕然后守在外头等待呢?大抵来说,人和人情谊的进展与信任度呈正比,而信任度和相处时间的多寡,也有相当比例的正相关。

既然三天密集的朝夕相处,友谊进展当然快喽。更何况对戴胤荷而言,慕衡君还是她的恩人。

“来,打开嘴巴。”此刻,慕衡君端着一碗粥道。

戴胤荷看着递到嘴巴前的汤匙,干笑了下,“……那个,我可以自己吃。”

她真的很不习惯被别人服务。重感冒至今都三天了,虽然烧退了,可她仍有气无力的靠坐在床上下不了床,更遑论出门,只是就算如此,倒还没不济事的连碗粥都得靠人喂食。

慕衡君没理她的话,笑咪咪的说:“我还满喜欢喂食的。”

戴胤荷无奈的看他一眼。

“欸,别误会,我没有什么怪癖,只是想偶尔享受一下被需要的感觉。有一次我到养老院替那些老人照相,中午就留在那里和大家一起吃饭,帮忙社工人员喂食一些行为能力较差的老人时,我收集到好多珍贵的笑容,感觉还不坏。”

这一趟“旅行”,他刻意选择了乡下城镇,体验和以往不同的生活。在最繁华都市的某个地方,他想应该有群人会因他的“失踪”而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当然,想必也有人开心就是。

只是既然都出来旅行了,他想过不一样的“人生”。

曾经看过一句话—一个人的个性决定他的人生。那么在这短暂的旅程中,他要当个不同个性的人。

“我不是老人,我有自理能力。”她小小声的抗议,可他的笑容却好似有感染力,让她不由得注视。

“所以对于我的喂食,请回报我一些由衷的笑容吧。”他打趣的要求,在这没有人认识他的地方,他找到了让自己放松的方式。

戴胤荷闻言傻眼,忍不住笑了,心中暗忖怎么会有这样的怪人?但是这样的他,却给了她满满的温暖。

这么大个子的人了,却还保有天真和孩子气……她发觉原来她对人的防心也能解除得这么快,当对象是他时。

她的恩人有张比时下韩星偶像更好看的脸,个笑很阳光,也很孩子气,在他的想法中人生苦短,得意须尽欢,要及时行乐。

单单就他的言论听来,他应该是个很放荡不羁的人,偏偏他行为举止所展现的却是有所为,有所不为。他心中自有一把尺,但这把尺无关道德,只在他个人喜好。

慕衡君今年二十八岁,是个摄影师,这阵子工作累了,所以就趁上个工作告一段落后,背起他的相机四处走走。他待过几个城镇,原本没打算在这里停留的,直到无意间看到了蓝紫色的树海令他惊艳,这才改变了主意。他说上一次看到时是在澳洲,没想到国内也有这样一个地方。

他说了很多事,他去哪里摄影、在什么地方待了多久、那里有什么风俗民情……他是个擅长说故事的人,听他讲述事情都很有画面,只不过他说的都是他的工作、他踏过的足迹,鲜少说到自家的事,他有什么家人、住哪里、喜欢什么,他绝口不提。

但这也无所谓,她还是用眼睛收集了不少关于他的一切。

慕衡君用相片记录自己的足迹,而她却是用眼睛和随手的笔记小札,记下生活的点点滴滴。

十三岁那年,她锁起了国小五年级时爸爸送她的日记本,觉得不开心的人生要快快忘记,记下来只是刻下更深的痕迹。

当慕衡君出现在她生命中后,她买了本封面上印着几朵紫色小花的手札,又开始动笔记下一些心情和生活点滴。

慕衡君喜欢棉质的恤加休闲裤,天气凉时外头再罩件休闲衬衫,他对穿没什么讲究,只要轻松即可。

他喜欢的食物大多清淡,最爱的水果是苹果,几乎每天至少要吃一颗,为此她还笑他是“苹果控”。他得意的说“苹果红了,医师的脸就绿了”果然是名言,因为他一向是健康宝宝,医师赚不到他的钱。

他唯一不吃的水果是火龙果,问他为什么,他的答案很妙。

“看到这种外貌的水果时,妳不会对它有所期待吗?”

“期待?”她一怔。

“打个比方,看到一个身着吉普赛女郎红衣的火辣美女,妳会幻想那套衣服包裹下的胴体吧?”

“……”她眉一皱,不予置评。

“嘿,我只是举例说明,没有性骚扰成分!”见她表情,他连忙自清。

戴胤荷红着脸笑了。

“还有,妳在今天之后,不要每次看见身着红衣的美女就对号入座,或开始想象她是否身材凹凸有致,这是男人的专利,妳一个女孩子可别乱想……当然,个人特殊癖好另当别论。”他扬着眉,阳光的笑容中难得带了些邪肆搞笑。

戴胤荷一时无语。他不提,她自然不会有这些联想,经他这么一说,下次只要看见穿红衣的女郎,她大概都会来上这么一段“例行性幻想”了。这人有时真的很故意。

“欸,事情扯远了,咱们言归正传。没想到红衣美女一露出内在,里头却穿着男人的四角内裤、阿公的洞洞内衣,性感火辣的只有外头的红衣,怎么不教人倒胃口?”

戴胤荷目瞪口呆,下一刻随即顾不得形象的大笑。

也就是说火龙果的内在不符合他的期待?这是什么怪理由?

慕衡君喜爱阅读,什么书都看,哲学、宗教、摄影、食谱……有事没事就会往镇上图书馆或书局跑,有一次她还看到他在看童书绘本。不过奇怪的是,财经书籍他从来不看。

他热爱音乐,和他给人的感觉一样,喜欢的都是些热情奔放的旋律,MP3里有好多他喜欢的歌曲。

有空时,他也爱往山里跑,热爱虫鸣鸟叫胜于都会的喧闹……

她知道他好多事,用一双眼追逐着他,然后记录成记忆。当她讶异自己怎么会知道他那么多事的时候,才赫然发觉她的视线总在不知不觉中跟着他的身影。

这样到底好不好?其实,也无所谓了。

无论是对这村子或对她而言,慕衡君都只是过客,为她的人生增添了美丽的一页,却不会永远存在于她的生命,只是她人生旅途中美好而特别的一段。

她不必为这种事庸人自扰,就好像平凡的三餐中有天出现了龙虾,吃是不吃呢?请满怀感激的吃下吧,因为也许再没有这样的机会了,以后起码有回忆可堪吮指回味也不错。

现在她要做的,不是提前伤悲未到的别离,而是把握每分每秒在一起的时间。

打从有“慕衡君将会是过客”这样的预感时,戴胤荷就不断的为自己做心理建设,告诉自己无论这段时光再美好,他终究是会离开。可是她后来才知道,“离别”是一首没办法练至完美的曲子,尽管不时的演练,待那天真的来临,一切还是免不了破碎走调。

在一个隐约有着秋天气息的傍晚,她心血来潮的绕到镇上去买了一个大披萨,回到家六点多了,但方才她打了电话给慕衡君他不在,现在一连打了三通,还是一样的结果。

她的心开始有点慌,因为他不曾这样不接电话也不回过。去到隔壁看到他的房间半点光线也没透出来,她的心沉了下来。

回家打开房门,那天救起后收养的小猫“幸运”不知由哪个高处跳了下来,来到她脚边磨磨蹭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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