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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情大野狼 第十章

第六章

无止尽的欢爱,教她筋疲力尽,在他满足了自己的之后,她整个人就像被卡车辗过般无力,美眸几乎要合上。

看着她疲惫的模样,薛仲凌有些心疼地轻吻着她红肿的朱唇,不知怎地,只要看着她,就会唤醒他体内的。

这种行为压根不曾发生过在他身上,只有席宥莎才会让他产生冲动,他走下床,从浴室里拧来一条温热的毛巾,替她擦拭。

“对不起,累坏你了,只是我实在控制不了自己想要你的冲动。”他替她盖上被子,轻轻拂去她脸上的发丝。

席宥莎勉强睁开眼,看着他充满歉意的表情,虽然现在的她只想好好睡上一觉,不过能成为他的女人,她的心也得到无限的满足。

“我知道我很迷人,不过我现在只想好好的睡一觉。”她极倦地说道。

“你好好休息吧!”他轻抚着她的发丝,看她沉沉睡去,这才起身着装离开房间。

他独自一人打扫着屋子,好不容易将屋子打扫干净后,他走到屋外,修剪着枯萎的花木,一旁的邻居见状,忍不住多看了他几眼。

“你是薛家的人吗?”邻居福伯挑眉问道。

“是啊!我是薛女乃女乃的孙子,你是福伯吗?”看着眼前面熟的老人家,他温和地笑问。

“咦?难不成你是仲凌?”福伯有些讶异地瞪大眼。

薛仲凌从小在这里长大,一般老邻居他都认得,尤其是福伯,小时候他还曾经和附近邻居的小孩去偷摘过福伯种的莲雾,结果他聪明地躲到一旁的树丛后方,没被福伯给抓包。

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福伯依旧老当益壮,就是白头发似乎变得更多了。

“我是仲凌,好久不见了,福伯。”

“哎呀呀!真的是好久不见了,没想到你现在居然变成一个大帅哥了。”看着眼前帅气有型的薛仲凌,福伯忍不住眼睛为之一亮。

“我本来就很帅啊!”他薄唇微扬,一点也不谦虚。

闻言,福伯爽朗大笑,以前这小子老是指使其他小孩来恶作剧,让他气得吹胡子瞪眼睛,三天两头就向他女乃女乃告状,如今想来也颇有趣的。

“哈哈!你这小子还真是自恋,不过你女乃女乃的情况怎么样?”福伯忍不住关心道。

自从薛女乃女乃身体不适,被薛钦帆接回台北治疗后,已经有好几个月的时间没回来了,和她做邻居五十多年,难免会关心老邻居的情况。

薛仲凌神情微黯,不知道该如何启齿,毕竟福伯和女乃女乃的交情匪浅,当初爷爷过世时,也是福伯安慰女乃女乃,让她慢慢从伤痛中走出来,两人可以说是好朋友兼老邻居。

“女乃女乃她还在医院静养,情况不太乐观。”

“什么?她到底是生什么病?你别瞒着我。”福伯皱起眉头,满脸皱纹的脸上有着浓浓的关心。

“女乃女乃她是肝癌末期,时间所剩不多了。”薛仲凌难掩悲伤地说。

只见福伯一脸错愕,似乎没想到情况会这么严重,一想到五十几年的老邻居身染恶疾,他不禁感叹世事无常。

“唉!你女乃女乃善良脾气又好,和你父亲相比可差多了,老天爷怎么会这么残忍,这么快就要把她带走……”福伯眼角泛着泪光,哽咽地说道。

就连一个邻居都会为他女乃女乃感到不值,但他的父母却没有任何反应,只是砸大钱请最好的医疗团队给她做最好的治疗,然后完全放任她自生自灭,久久才到医院探望一次,想来就觉得可悲。

“福伯,我想把女乃女乃接回来。”薛仲凌下定决心,至少也要让女乃女乃回老家,度过她人生中最后的时光。

“当然好,你女乃女乃最喜欢待在这里了,以前她老是跟我说,就算死,她也要死在故乡,和长兴作伴。”福伯感慨地说。

“不过我爸那里,大概会极力反对吧?”薛仲凌嘲讽地说语带讥诮。

毕竟像台东这么偏僻的地方,医疗资源有限,身为菲尔集团总裁的薛钦帆,怎么可能会把病重的母亲独自扔在这里,传出去岂不是有失他的颜面?

福伯不置可否地轻哼了声,薛钦帆也是他从小看到大的,那孩子聪明机灵,却有些好高骛远,纵使现在功成名就了,做人依旧没有比较成功,反倒是花边新闻不断,他看了都忍不住摇头。

“别理他,仲凌,福伯告诉你,我们做人最重要的就是要怀抱着一颗最纯真的心,什么钱财名利的,都是身外之物,你父亲就是看不透这一点,哪天真的跌跤了,他才会知道自己错得有多离谱。”

“我想他要等遇到了才会知道吧!”像父亲那种自恃甚高的人,不让他跌一次,他永远不会知道人生中最重要的东西是什么。

“算了,别提他了,你现在在做什么,怎么会想回来这里啊?”年轻人不都要往大都市发展,没事跑来乡下做啥?

“我带女朋友回来度假。”他莞尔笑道。

一听到他说带女朋友回来,福伯笑得一脸暧昧,不知道这帅小子的女朋友生得什么德行。“嘿嘿!怎么不带她出来介绍给福伯认识啊?”

“她在休息,今天玩得太累了。”他避重就轻地说。

“年轻人要适可而止,可别累坏人家了。”只见福伯一副过来人的表情,还用手轻拍着薛仲凌的肩膀。

看着福伯笑得暧昧,薛仲凌索性懒得解释,反而和福伯开始闲聊,顺便将一些枯死的盆栽给清理掉,直到晚霞满天,夕阳西下,他抹去额际的汗水,这才惊觉已经到了晚餐时间。

“时候不早了,你要不要到我家吃个饭啊?”福伯笑着说道。

“这怎么好意思?”再说席宥莎也不知道睡醒了没。

“没什么好不好意思的,小时候你不是常常跑来我家吃便饭,那个时候你怎么不会不好意思?”福伯忍不住揶揄着他。

不愧是福伯,不但身体硬朗如昔,就连记忆力也很惊人,连那么久以前的事情,他都还记得一清二楚。

“原来你小时候就常做这种事啊?”一道细女敕的嗓音扬起,屋外的两人不约而同地朝声音来源望去。

昏睡了一个下午,席宥莎身子还有些酸痛,如果不是被肚子里的馋虫所吵醒,她大概还会继续昏睡下去吧!

“莎莎,你醒了?”薛仲凌朝她露出一抹笑容,随即走上前去。

“再睡下去,我晚上要当贼了,你怎么搞得灰头土脸的?”看他脸上、身上都沾满了泥土,她一脸狐疑地问道。

“我刚才在整理这些盆栽,对了,这位是福伯,是女乃女乃的老邻居,也是从小看着我长大的长辈。”薛仲凌指了身旁的福伯,替两人做了简单的介绍。

席宥莎朝他点了点头,福伯却是一脸狐疑地打量着她,让她有些不自在,她不记得自己曾经见过这位老人家啊!

“你是不是叫席宥莎?”福伯像是想起什么,一脸震惊地指着她。

“是啊!福伯认得我?”这可奇了,她还没有名到这种程度吧?

“当然认得!你不是承翰的女朋友吗?好几年前,我曾经上过台北,还和你一起吃过饭啊!”

纪承翰是她的初恋男友,当初两人爱得正浓,只是没想到他会劈腿爱上她的好姊妹,从此两人恩断义绝,她也不曾再追问他们两人的恋情是否开花结果,而这位福伯,难不成是……

“你是纪爷爷?”她瞠大美眸,这才想起那位爽朗的老爷爷。

“哈哈哈哈!没错没错,我是纪爷爷,这么多年不见,小丫头也出落得亭亭玉立了,不过你什么时候变成仲凌的女朋友啦?”他很久没过问孙子的感情状况,不知道纪承翰什么时候和席宥莎分手。

闻言,她露出有些尴尬的笑容,不知道该如何启齿,虽然纪承翰对不起她,不过福伯毕竟是局外人,她总不好在他面前批判他孙子的不是吧?

“福伯,你说莎莎是承翰的女朋友?”薛仲凌诧异地问道。

他小时候曾经和纪承翰一同玩过,后来他和父母北上之后,两人也因此断了联系,只是他怎么也想不到,席宥莎居然曾经和纪承翰交往过。

思及此,他的心不由得涌起一股酸味。

“是啊!宥莎当时和承翰很要好,两人常常同进同出,只是没想到造化弄人,不过宥莎是个好孩子,你可要好好的对待人家。”福伯忍不住耳提面命。

“我会的。”薛仲凌握住席宥莎的手,用着深情的目光凝视着她。

望着他深情的眼神,原本还有些惶惶不安的她,此时也不由得放松心情,现在陪在她身边的是他,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伤她极深的男人了。

“时候真的不早了,你们两个就一起来我家吃个便饭,虽然不是什么山珍海味,不过我家那婆娘煮的饭,还真不是普通的好吃。”福伯索性推着两人,往他家的方向走。

有什么事,都等填饱肚子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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