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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代明珠 第十一章

阳却在她唇上吻了吻,眼里的笑显得正中下怀,他从床头的黄花梨木枕箱里取出了一条红绸,红绸短边正好是手掌宽,不消多说,明珠只能乖乖地让他以红绸覆面蒙眼。阳熟练地将红绸绕了两圈,在她脑后绑了个不松不紧又不至于碍事的结,然后才取下自己的面具。

昨夜赶着出门,他哪有时间让西河替他易容做出那些狰狞的肉瘤和疤?本来呢,以真面目示人也无不可。但认得他原来模样的人可不少,明珠的身分到底是个禁忌,不管是为他或为她,都不能不想到这一层。

为了绑上红绸,他解下她的发髻,如云长发飞瀑一般柔软地垂在她身侧,原本被红绫衬得雪白的双颊竟也泛起桃花色,看得他都有些痴了,然后才笑得有些无奈,倾身向前吻她。

“你真是我的劫,我的美梦。”他的气息吹在她唇畔,梦呓似地道,小心翼翼地吻着她的唇和她的脸庞。

这男人还真难没有甜言蜜语的时候,可惜没人警告她,男人的甜言蜜语都是毒药。她颤颤地,依然如他俩的初夜那时,羞涩又期待地任他将她的衣裳扯个凌乱,像他乖顺的小湾奴,由他恣意爱怜。

红绫至少替她遮掩了羞赧怯懦,就算睁着眼也只看见一片霞光红雾。

可是每当这时,她的身子越发敏锐地感觉他每一个爱|抚亲吻,脑海里总不由自主地回想起她初献身前,许是知道她害怕,在由羌城到鹊城的一路上,每天晚上,他就在她房内待到深夜,用各种方式让她习惯他的亲近,于是任何时候,她总会想起那些日子,然后面颊羞红,意乱神驰,不能自已……

绸谬束薪,三星在天。今夕何夕,见此良人?子兮子兮,如此良人何?

那时候,她真不知道她乱烘烘的脑子和要融化似的身子,是因为他握着她的手,让她坐在他腿上,一笔一画地写下那些爱语?还是因为这家伙竟有本事一心二用,另一手解起她的罗衫,大掌探进她衣襟内。

她早已握不住笔,蘸墨的笔尖在纸上晕成一圈幽深不可告人的影子,阳却倾身借机吻住她。

明明是他第一次吻她,却又有些熟悉,熟悉得教人心悸,迷乱而茫然,她不明白自己是站在迷雾中,他的温柔是烟,多情是岚,教她看不清赤|果|果的原貌。

……

昼夜,阴阳,此时此刻,交揉重迭,暧昧难分。

她不是有意要吵醒他。虽然她很好奇,但毕竟那是他的隐私,而且,他毕竟是个正常男人嘛……

某个据说是大夫的女人一边搔头,一边踱步绕圈子,又一边扭绞着衣摆,嘴里一边喃喃自语。好忙啊。

可是,她还是很好奇,虽然这好奇是不应该的。但是她应该没看错……她不是故意偷看,也没有想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意思,不过她应该没看错吧?

躲在暗处,想偷听个究竟,理出个分明的葛如黛,终于受不了她没头没尾又不给个痛快的叨絮,跑开自己找乐子去了。

唉。自在叹了口气,不安地朝泽堂的方向看了又看。稍早,她见大朗似乎工作累了,靠在树下打盹,她怕他着凉嘛,于是拿着小毯子给他盖上,一盖上却发现好像不太对劲,她想也没想地伸手想把隆起的毯子拉平……

然后大朗就醒了,一开始好似还有点半梦半醒,但他的手依然警戒地立刻握住她的手,那力道太猛,她跌扑在他身上……

然后他看着她,认出了她,喉咙却发出一阵雄性的,奇妙的低吟,然后就是那个古怪的,让她口水直记滥的可口神情,呃!她可没有任何意yin……

不,任何想对她的长工兼管家兼苦力兼助手……总之一人当好几人用的万用苦力做任何奇怪的事啊!她只是有时看着他,会觉得……唾液泛滥而已。

好吧,其实他剃了那一脸乱胡之后,真是意外的俊美,走进浴间前明明是个江洋大盗,再出来竟变成绝代美男,简直是妖术嘛!那天她还被葛如黛提醒,要她把口水擦一擦。那个臭小鬼。小

自在楞楞地想着大朗在树下时被她吵醒后的模样。应该是……那个吧?!

她不是故意要打扰的啊,想想他也挺可怜的,因为葛如黛的关系,她很大方地让他住了进来,反正再怎么凶悍恶劣的江洋大盗,面对葛如黛的咒术也只能束手就擒。不过明明正年轻,身边却没一个适合寄托感情的对象,唔,葛如黛年纪太小了,至于她,她一没姿色,二没几两肉……自在一边想,一边不自觉地模上自己已经努力进补,不过先天条件不良,后天欲振乏力的胸脯。身为医者,这算耻辱吧?

然后,梳洗过的大朗走出浴间,自在抬起眼和他对个正着,才惊觉自己“自模”的姿势实在太愚蠢可笑,忙不迭装作无事,但某人的脸却比她更快地红了,而且红得和她种在后院的西红柿有得比。

呃,被撞见了那回事,确实有点让人难堪,她干咳两声,“那个……我什么都没看到。”此地无银三百两啊!她真想甩自己两巴掌!蠢到家!

他差点呛着,然后只能呐呐地,有些无措地低着头,“柴没了,我去砍点回来。”

“哦,好。”她都跟着不好意思了。

后来两人始终有点别扭,大朗一对上她的视线,就连忙躲开,虽然脸上又会出现那种让她直想吞口水的神情,可是他的回避让她有点挫败。于是某日,她找了机会,对他开解——

“医者父母心,所以每个病人在我眼里都跟我把屎把尿的小屁孩没两样,我也是帮人治过不举的……”

“噗……”某人喝到一半的水喷了出来。

“啊,我知道你没有不举!”她急忙解释。“你看样子很好,很精神……”她好像还是别再说下去比较好哦?

朗深吸一口气,似乎是笑岔了气,然后才定定地看向她,“不是那样。”这女人,根本迷糊得很啊!看样子,他是别想省心了。

不然是哪样?自在莫名其妙地看着他转瞬间竟然一副“拿她这个笨小孩没辙”的可恶表情,为什么她这么清楚这表情的意思?因为她常常这样看葛如黛啊!

不过,那双俊美长眸隐隐闪烁的光彩,似乎又有些不同。

他叹气,“算了,你不是要下山去看诊?长桥旁的绍布家?我跟你一起去。”绍布今年四十出头,老婆没了,小有几分积蓄。如果是像上次那个不长眼又鄙俗的男人,明明心里对人家有意思,却偏要口出恶言,他还不会放在心上,毕竟没有女人会看上那种男人。但绍布为人老实,自在对这种老实头又特别心软,更不用说他对绍布看着自在时的模样完全了然于胸。

“不用了啦……”

然而,大朗已经没得商量地背起她的药箧,等着她。

那天回程时,天上飘起细雨,大朗打起伞,而她自顾自地说着最近夏季山里有什么药草,可以治什么病,说着她到处替葛如黛打听学堂未果的气馁,说着狼族近日和天朝的剑拔弩张,担心着若有战事,又将生灵涂炭,他其实不懂医理,对其他人的事情也没什么兴趣,但始终低着头仔细听着。回到家时,自在才发现他左肩湿了一片,而她倒是一身干爽。

像这么一个贴心,善良,又是正常的男性,身为雇主的她,是不是该替他想法子找个良配?某人搓着下巴,很认真地想着这个问题,想到都出了神。

而大朗似乎已经渐渐习惯她经常神游天外,当下已经默默坐在她桌前,替她抄写那些她随手抄在各种地方的笔记。自在第一次见他写字时,赞叹得下巴都合不上了,但是让一个字丑得跟昼符似的女人赞叹,其实没什么成就感啊。

至于抄笔记的纸,自在平时自己舍不得用,全拿给葛如黛让她好好念书学写字。结果这小鬼全拿来画王八!真是不受教又暴殄天物到极点!在大朗的晓以大义下,这小鬼总算决定不画王八了,以后自在给她多少纸,她就偷偷再拿给大朗为自在抄她随手抄在各种东西,或墙上或桌上,有时甚至自己手上,关于医理药理的笔记。至于自在给她的功课,她似乎诡计多着呢!

他平常的工作,其实并没有自在想的那么繁杂分不开身。尤其比起在奴隶贩子手底下时,如今任何苦力做起来都是快活的,平常他大概做些两个女人做不来的杂活,砍柴,劈柴,烧水,维护房子,以及修补大大小小的鸡牛羊狗窝,每天早晚巡视整座庄园,顺便把自在养的,在山庄里乱跑的动物赶回它们的窝。

空闲时,他就替自在抄写笔记,以及替她收帐。

关于后者,是因为村子里总有人吃定自在好商量,有人明明吃香喝辣的,诊金却赊了老半年还一赊好几回,有天他看不下去,便瞒着自在去讨债,想不到他高头大马,当时胡子还没刮,对方吓得就把诊金全付清了。

后来这就成了他平日正常工作以外,瞒着自在的固定工作之一,遇到难缠点的对手,他就和葛如黛商量,两人一起想办法。在这方面,这小鬼还满好说话的,他们两人拍档讨债,简直可说是讨遍天下无敌手啊!加上后来自在会让他管帐,他发现这女人幸好在用钱方面还算精明,要不老是被赊帐,哪能养自己还兼养个小妹?然而因为现在有他,加上在这方面他竟然也挺有一手的,自在更可以专心研究医术,也就乐得让他帮忙了。

这样平静无波,但却也充实的“一家三口”生活,持续了好长一段时间。

有人说,日子其实天天都不同,是人把它过得一成不变。如今大朗确实是这么相信的,对他而言,重新拥有人生后的每一天,都是如此众不同,而且让他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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