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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代明珠 第十四章

“怕被丢下的,好像不该是你呢……”明珠眉眼含愁地,手指轻轻在他面具的边缘画着,好像在征求他的许可般似有若无地试探。

阳定定地看着她许久,好似在挣扎,在想象,想象那些可怕的,她骇然失色、仓皇逃离的情景。他眼里流露恐惧怯懦,双臂更加死命地抱住她,最后甚至闭上眼,她感受到他身子明显的紧绷,那些情绪,紧紧地揪住了她的心,扭得好疼。

当他再次睁开眼时,眼底闪耀着某种倔强的火花,“好,你摘吧,但是就算你怕我,我也不让你走……”他似乎想要像过去那样无所谓地笑着,僵硬的嘴角和眼里却有些怆然,“最多我以后不再拿下面具。”

明珠有点想叹气,可惜喉咙紧涩,她安抚地抚过他的脸,柔荑缓缓移向面具的锁扣。她看了很多次,更经常想象着,若有一天要拿下它时,会是什么情景……啊,她哪想得到会是这样?若不是攸关阳不欲人知的悲怆,几乎要让人怀疑是他刻意安排的……

今日一早,他就让西河为他上了易容,为了今天,他还特地顶着易容的丑脸,跑去帝都城郊泅水,西河说过,这易容术浸了水,至少还可以顶上一天,他试验的结果也不假。

但是,这一刻,阳心里倒是真的有些不安了。之前他再三地在镜中端详自己的模样,要丑,但是又不能吓到明珠,所以这易容是他和西河研究了好几天的成果——某人身为随侍,当然没有抱怨的份,三更半夜也得忍受他突发奇想地跑来骚扰。

暗红的,青紫的,蜈蚣似的疤爬满他双眼的四周,一部分蔓延到额头,还有延伸到耳后的,看起来倒让人惊讶他的眼睛竟然完好无缺,可真是奇迹。

明珠原想笑着安慰他,又怕他多心,“比我想象的还好啊。”他没看过烧伤患者的模样吧?明珠本想取笑他不知民间疾苦,想想又觉不妥,苦难岂是拿来比较的?最后她只是倾身向前,捧住他的脸,在他残缺的颜面上吻了吻。

是惭愧?或是羞耻?那一瞬间,他感觉自己的心,被什么扭绞着,好像灵魂深处那早就被遗忘的兽,正在呜咽着要挣开束缚,冲破那一重又一重紧箍咒般的封印。

他承认她的主动亲吻总让他癫狂,然而这次是不同的,他几乎泫然欲泣,心口闷得快要喘不过气来,天和地瞬间白化而且静止。

无瑕的,赤|果的,善良的她,好像圣女那般拥抱并亲吻他,烈阳湖光都因她而成了照耀仙境的金辉。

不,这不是个谎言!她不知道,这才该是他真正的模样。丑陋,畸形,扭曲,阴暗!是他的心真正的模样,他打从有记忆以来,在镜子里看到的就是一个丑陋又阴郁的自己,他从来就不是世人看到的那个样子——因为那些人想要看到那么愚蠢,善良,开朗,无害的他,于是他就表演给他们看,也深知他所得到的关爱,全都是因为那个表象,如果不是这样,他早就死透了,死在那一次又一次的狠毒诡计之中,又或者成为另一个可悲的傀儡。

只有她……呵,她是自发自愿的吗?

即便不是,那也无所谓!他猛地紧紧抱住她,发狠地吻上她的唇。明珠一如过往,在迷花暗月处他两相缱绻时,娇柔地顺从地,宛如藤萝攀附着盘石般依靠着他。

……

“你是我的,这辈子都是我的!”像宣示一般……

他说了!

呃呃呃……但是,是她理解的那个意思吗?自在觉得有点混乱,而且,如果真是那个意思,那他未免也太镇定了一点!

“来。”他朝她招了招手,她楞在原地,神情甚至是有些凶悍而震惊的。

来什么?他当她是小猫小狗吗?那样戏弄她很好玩吗?

她那神情,看得大朗暗暗觉得好笑,“手,在你不小心洗掉前我得把它们抄起来。”

噢。原来她误会他了。自在愧疚地,乖乖把手伸向他。大朗轻轻托住她的手,拉开袖子,心里暗忖她果真连身为女人的自觉都没有,换作别的男人,她也会这么轻易地让对方拉起袖子握她的手吗?大朗故意将她皓腕紧握,自在以为他想把她的手拉近些看,于是挪了挪臀下的椅子朝他靠近,顺便好奇地瞥了几眼他稍早抄的其他笔记,没发现两人的气息几乎可以吹拂在对方脸上。

他的字真好看啊!不管看几次,都忍不住想赞叹。她看了好半晌才发现大朗迟迟未下笔,抬起头,却见他直直地盯着她,看得她一阵莫名其妙,“干嘛?”她脸上有什么吗?

“没什么。”大朗一阵没好气,低头做他该做的事,而她则兴致勃勃地欣赏他写字,心里直赞叹就连写字的模样都那么赏心悦目啊!这个一人抵好几人用的万用苦力,已经包办了她们家食衣住行方面各种相关功能,看样子连育乐都可以发挥作用啊!

朗见她看得挺投入的,也不好打扰她,就这么一直握着她的手,抄其他的笔记。直到某人终于觉得手有点酸了,回过神来,发现万用苦力以一种非常克难的方式,左手握着她的手,右手一边翻她写在待洗衣物上的其他笔记。

“……”握得那么理所当然哦?自在一边咕哝,一边却又感觉脸上直冒热气。她从来没有任何男女之间相互追求或者彼此有好感的经验,毕竟她曾经被指着骂是个没有妇德的随便女子,不配当女人。她想,在一般正常男子眼里,她除了太离经叛道外,其他方面也不会是个良配,所以根本没被追求过。

是她想太多了吗?可是又忍不住有点生气。她不是随便,而是在她眼里,“生命”的价值永远摆在男女,贵贱之前。她又想起他对她说的话,当下立刻抽回手,可某人偏偏不放,一边抄写,一边早已把她的情绪翻腾看在眼里。

她的表情可真精彩,顷刻可以换上好几种样貌。大朗好笑的想。

“有件事我一定要跟你说明白,虽然我到现在还没人要,但这不代表我需要你以身相许来报答救命之恩,如果我需要的话,你还要排队排好久哩。”

“我没有要以身相许来报答你的救命之恩。”他还没那么不济。

“那不然……”

朗直接翻过她仍然雪白的手臂内侧,竟然就在那上头写着——匪报也,永以为好。

她不要洗手了……呃,不对!“你干嘛乱写?”她收回手,脸颊红透。

朗却似乎因此有些受伤……那是受伤吗?那样的表情一瞬即逝,一转眼他变得面无表情,继续抄笔记。“你当然可以有你的选择,我懂。”

呃,他以为她是在拒绝他吗?自在楞住,可大朗不再理她了,专心地做他的工作。那让她心里忍不住升起浓浓的愧疚,忍不住怪自己,她到底在矜持什么?明明就很高兴不是吗?虽然她没有任何被追求的经验,事实上连被吸引也是头一遭啊!

后来,大朗对她始终客套地,就像所有平常的老板雇员关系,那不仅让自在很在意,心里更觉得难过。而老是无处不在地躲着偷偷观察他们俩的葛如黛,虽然不懂他们一来一往在争些什么,倒也感觉两人之间不太单纯。

终于有一日,她鼓起勇气,切了一盘木瓜,她没别的意思哦!最近木瓜很甜嘛。觑了个空档,她送到正低头算帐的大朗桌边,“你忙了一天,休息一下,别太累了。”她的笑容简直狗腿到自己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朗瞥了一眼那盘木瓜,“我不累。”然后又继续埋首帐本里。

她被他冷淡的态度刺得几乎瑟缩了一下,但又觉得这么放弃未免也太没诚意,可她根本没想过万一他不理她怎么办?只好嗫嚅着,“我从来没有任何嫌弃你的意思,其实我本来想,是不是该帮你找个好姑娘说媒……”她顿住,因为大朗突然抬起头,有些恶狠狠地瞪着她,她连忙道“我发誓,我可不是找什么阿猫阿狗,我内心是有几个人选,都是村子里青年才俊挤破头想讨来当老婆的对象,有能干的,有美丽的,可是……”在他越来越凶狠的灯视下,她有些心虚地低下头,“呃,好吧,其实是她们跟我问起你啦。”

“你就不能鸡婆在应当的地方吗?”大朗总算开口,知她苦恼多日,又是主动求合的那一个,决定放她一马。而她说的事,他其实早就知情,本来他并不怎么担心,他想这女人再怎么迟钝,应该不至于这么蠢吧?

他很清楚自在看着他的模样,包含着女人对男人的仰慕,也包含着一点点怯懦和崇拜,不点破,是因为他其实很高兴。而且他仔细想过,对这个根本分不出男人示好否的女人来说,他还是耐心点,静待水到渠成。

不料他想错了!她还真的打算对他提起村里那些女人央求她的事,于是就抢在她开口前对她坦白了。

什么叫鸡婆在应当的地方?

“右手边的五斗柜,左边从上数下来第一个抽屉,打开。”他突然道。

自在楞楞地照做了,打开抽屉,里头只躺着一个用棉布小心裹住的小包裹,她拿了起来,心想自从他开始替她抄笔记后,她的书房也被他整理得有条不紊,什么东西找不着,问大朗就是了,真不知谁才是主人?

“打开来看。”他说道。

自在好奇地翻开棉布,原来里面躺着一支女性梳发妆饰用的篦,是树玉刻的,刻着她最喜欢的白茉莉,还有只栩栩如生的蝴蝶呢。

她讶异地转头,见他叉了块木瓜吃,看起来似乎心情还不错。

“来。”他又朝她招手,这回自在倒是想也没想,着魔似地乖乖听话。他叉了另一块木瓜,喂她。

“果然很甜啊。”卖水果的没骗她。

“喜欢吗?”他问。

“当然……”啊,自在想到发篦,脸红了红,“很漂亮,我很喜欢。”

他们应该是和好了,而且大朗似乎想表示他并不是随口说说,总是出其不意地做一些贴心的举动讨她欢心,所谓一些,恐怕只能算上她有自觉的,她没自觉的,其实不胜枚举响!

例如山下常让她看病的绍布,无语地看着这位他最信赖、最仰慕的大夫正一边给他把脉,一边拿她家长工的背当纪录本,而长工衣服月兑得很爽利,因为手臂稍早就被写满了,此刻还一副胜利者姿态,双手抱着雄伟的胸肌对他这个可怜的情敌示威,呜,那两大块,可恨他没有!又例如她一边看医书,

一边就被喂了一堆食物,或无意间又开发长工新用途,结实好睡的大腿枕,熬夜看书废寝忘食的必备良伴!总之族繁不及备载。

而葛如黛看戏看得很乐,这一韵戏,就这么从山桃树发芽,看到开花,果子欲结。那他耐心等待的芽,那她总以为是幻觉的情根,也有了美好的结果。

“婚事就等你干爹回来主持吧。”他知道她唯一的长辈,就剩一位云游四海,但总是不忘以家书报平安的干爹。

只不过有件事,一直让他有点困扰。大朗实在很想给眼前两颊酡红的爱侣一个深吻,但是他当然不会忽略,有个小鬼老是躲在暗处看戏!尤其自在怕这鬼灵精小妹太早熟,什么都还不懂,哪天却学他们俩,拉着那个狼城来的小子偷偷做了逾越的事就糟了,于是总是不得不在情难自持时推开他。

这天自在却难得主动,反倒是他有些迟疑地左右张望,就怕某小鬼长针眼!

“放心吧,她现在不在。”自在说着,主动吻了吻他的下巴,他也立刻将一切抛诸脑后,吻上了未婚妻。

干柴烈火,难舍难分之际,一阵铃铛声由远而近,自在立刻推开他,并且给了他一个眼色,大朗立刻懂了,有些没好气地扶住额头,好气又好笑。

至于某个小鬼呢,正开开心心地蹦跳着。自在给她买的铃铛和丝带束发,她喜爱得不得了呢!走路非要蹦蹦跳跳,听着铃钟随她的步伐响起。路过自在书房时,忍不住对最近的“剧情发展”有些好奇,于是又鬼鬼祟祟躲到窗外,却失望地看见那对准夫妇一本正经地在讨论事情。

葛如黛打了个呵欠,转身走开。她还是去后山玩她的秋千比较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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