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
杏花烟雨江南。
拂晓。
东风满院,烟雨迷蒙。
沈觉非衣袂头巾舞风,披著一身雨粉,冷然独立在院中的一株杏花树下。
风也吹起了他颔下的三缕长须。他左手捋须,右手始终按在腰旁那柄长剑上。
剑三尺三寸,黄金吞口,紫鲨皮鞘,每隔半尺就嵌著一颗宝石。
七色宝石,闪亮夺目,毫无疑问是真正的宝石,这柄剑也毫无疑问是一柄名剑。
整柄剑都被擦得光洁至极,可以肯定用剑的,是一个爱剑的人。
沈觉非闯荡江湖,仗的就是这柄剑。
一百二十四次生死血战,十八载闯荡江湖,沈觉非仍然能够活到现在,除了凭他的武功,这柄剑也实在帮了他不少忙。
所以这柄剑他视之简直就是自己的生命,自己的灵魂。
他的一双手也洗得很干净,指甲修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