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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幻之旅 第一章 不速之客

有人说:“旅行使人存在。”

我却说:“旅行令人觉得自己更渺小。”

大自然景像愈伟大,愈发显得人如蚂蚁,微不足道。

这几年以来,我的足迹已踏遍了大半个地球,听来似乎我是个对旅游相当狂热的旅行家,但事实并非如此。

我经常在外地东奔西走,比季侯鸟还忙碌,但绝对不是“为旅游而旅游”。至于到底所为何事,只要各位留意我叙述的种种经历,自会明白。

甫自英国抵港,离开机场后马上赶到教堂,参加一个老朋友的婚礼。

自红勘海底隧道过海到港岛,塞车是必然的事。

既有塞车,就有迟到,这是城市人生活的一部分。

当的士停在教堂门外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一点。

我迟到了整整一小时。

小高在教堂的婚礼仪式,当然早已完成,我这样想。

但想当然的事,往往未必理所当然。

我一下车,就有人为我提行李。

那是一个身高一米九八的大汉,他衣着整齐,穿西装,结上蝴蝶领带,衬衫雪白得像鲜女乃。

他是我的管家——老卫。

他最大的优点和最大的缺点,都可以用三个字来形容,那是“少说话”。

我问他:“小高呢?”

老卫答:“等。”

我眉头一皱,道:“他在等什么?”

老卫再答多一个字:“你。”

我吓了一大跳,心中大骂:“小高过了今天便是老高了,做事还是疯疯癫癫。结婚便结婚,等什么?我既不是伴郎,也不是新郎、新娘,我迟到了,又有什么好等的呢。”

我一面心中大骂,一面以一百米短跑的冲刺速度,旋风似的卷入教堂。

一个我认识的老神父,一看见我,便立刻朗声说道:“感谢主,他终于来了。”

然后,我感觉到最少有几百对眼睛同时向我身上望过拉来。

我心中把小高骂得更厉害,但脸上却只得努力地制造一个笑容出来。

小高,你真有出息!

为了我一个人,你竟然斗胆把婚礼仪式押后,让几百为亲友嘉宾,在教堂里呆呆地等了一小时。

我忍不住上前问老神父:“结婚是神圣的事,你怎能容许高天豪先生把婚礼仪式随便押后?”

老神父微微一笑,道:“这并不是高先生一个人的意,而是经过投票决定的行动。”

我陡地呆住,半晌才道:“又不是竞选议员,投什么票?”

老神父道:“在场所有宾客都知道你正由英国乘搭飞机回来时间延误在所难免。但很多人都想见一见你,所以由高先生提议投票决定,是否要等你到达,才举行婚礼。结果,以五百零九票对一票,通过赞成继续等候你。”

老神父说完这些话之后,教堂里就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这是完全出乎我意料之外的场面。

我并不是什么明星、球星、歌星,只是一个游手好闲、全凭一己喜恶而行事的“浪子式人物”。但小高却把我捧得像个“超级偶像”,真是荒谬绝伦,可恶复可笑。

在这些离奇的掌声下,我的脸不由自主地发热。

这时候,我看见小高正兴高采烈地冲过来。

他比我年轻三岁,属犬,星座是狮子座。

算来算去,都是“犬科动物”。(笔者按:这只是洛云与小高之间老朋友的玩笑话,其他属犬又属于狮子座的朋友,请勿过敏及见怪。)说句真心话,小高的笑脸,实在是很可爱的。

幸好我并不是个同性恋者,否则今天便是我失恋的日子。

和小高拥抱在一起,在这一瞬间,我们既有太多的喜悦,也有太多的感慨。

连小高也月兑离了王老五阵营,我却连女朋友也没有,究竟是他太早熟,还是我太迟钝?

难说!难说!

小高笑道:“我还以为你会把英伦的大笨钟抬回来给我做结婚贺礼哩!”

我摇摇头:“你太聪明,大笨钟不配做你的礼物。”

小高退开半步,双手热情地捏着我两边肩膊。“你能及时赶来,已是最佳礼物。”

我哈哈一笑:“早知如此,应该叫人把我用花纸和丝带包起来送给你。”

婚礼仪式很热闹,小高是男主角,我是超级性格演员,反而那个伴郎,沉默得像一块布景板。

至于新娘,绝非等闲人物。

她复姓司徒,芳名婉婉。

姓氏并不冷僻,名字也不怎样特别,但连名带姓凑在一起,却给人一种奇异鲜明、气派独特的感觉。

司徒婉婉的家世,大有来历。她的老头子司徒九,更是一位充满传奇色彩的江湖异人。有关这两父女的来龙去脉,以后自有详细描述。

婚礼仪式结束后,我问老卫:“全场唯一投反对票的人,是不是你?”

我以为一定是他,岂料他摇头。

我大感诧异:“不是你又是谁?”

老卫回答:“新娘。”

这答案,出乎我意料之外,但细心一想,却在情理之中。

司徒婉婉果然并非等闲之辈,小高有福了。

晚上,照例大排筵席,设宴在五星级大酒店的宴会部,场面一流,菜式价钱更一流。

但味道却是第八流。

小高本非庸俗之人,但到了结婚之日,这个平时十分潇洒的高先生,立刻变得像个粤语残片里的人物,不断捧着杯子在数十张酒桌间钻来钻去。

看见这俊俏而忙碌的新郎,我庆幸今天娶老婆的人并不是我。

吃不到的葡萄不一定酸,已塞进嘴巴里的葡萄可能又涩又苦。

婉婉当然漂亮,谁敢说她不是个美人胚子?

她若连外表都不及格,小高又岂会一头撞进她的怀抱?

好不容易才吃过炒饭、伊面,酒席散了,一对新人笑吟吟地在一门外送客。

但我走不了。

因为小高千叮万嘱,吩咐我一定要留下来。

平时,只有小高听我的。

但今天,他是至尊我是板凳,他怎样说,我就只好怎样办。

待赴宴亲友一一散去后,小高神秘兮兮地走过来,对我说道:“多谢你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我一怔,接着更正他:“你喝醉了,那是结婚贺礼,并不是生日礼物。”

当我说完这几句话之后,我看着小高的眼神,并不像个醉蛋,却像一只小狐狸。

小高得意洋洋地掏出一张身份证,笑道:“今天,既是我的生日,也是我结婚的大喜日子。但你只送一份贺礼,这笔帐是不是非算不可?”

在平时,他若斗胆在我面前玩这等花样,只怕他的鼻子立刻就会“快高长大”。

但今天,我只得唯命是从。

我笑道:“恭喜新郎哥,贺喜新郎哥,你想要什么礼物?”

小高眨眨眼,神秘兮兮地说道:“我若说了,你可不能赖帐,OK!”

好家伙,居然“趁婚打劫”,这种人若早生一千几百年,定必落草为寇,做其梁山好汉。

我大方地点点头,道:“不赖帐便不赖帐,但愿你没有看中我这条裤子!”

小高怪笑:“后天我要去度蜜月。”

我一呆:“你要我送你两张机票吗?”

小高摇头道:“不是你送给我,是我送给你。”

此人果然狡猾,虽然一时间未能猜透他的真正用意,但他早有预谋,为我布下天罗地网,已是昭然若揭之事。

我只好装傻,眨眨眼道:“两天之后,究竟是你度蜜月?还是我度蜜月?”

小高嘻嘻一笑:“我要你送的这份大礼,说穿了简单不过,就是要你陪我们一起去度蜜月。”

图穷匕乃现,好精彩的一个混蛋!

他两口子度蜜月去也,却还嫌旅途过于沉闷单调,于是布下陷阱,网罗了一个叫洛云的大呆鸭来做他两口子的陪客。

难怪我曾经有一个月乘搭六十三次飞机的骄人纪录了。

既然己落入圈套,也就不必再跟小高婆婆妈妈。

我告诉他:“今晚春宵一刻值千金,后天准时在机场集合。”

小高兴高采烈地笑起来。

但我却担心新娘子会用高跟鞋敲穿他的脑袋。

回到云雾居(在下寓所),把约定的事情告诉老卫,老卫屈指一算,道:“险!”

近数年来,他闲来喜钻研占卜算命之法,又掌握了我的生辰八字,所以,我常成为他研习占卜算命的首要对像。

我没有追问他这个“险”字,到底险在何处。

我只是想:“二人世界变成三人世界,决难天下太平,尤其是小高的老婆对我印像平平,此番贸然插足其间,自是碍手碍脚,危险之至。”

左右思量,决定自动消失,一于爽约。

也许小高会为此事而气得呱呱大叫,但只要登上飞机,和新娘子喁喁细语片刻,我这个老朋友的影子,很快就会被抛到九霄云外。

翌日,我已另作安排,准备前往大屿山探访一个忽然出了家的老同学。

我这个老同学是由小学一年级开始认识至今的,他年少得志家庭背景声威渲赫,岂料突然看破红尘,出家做了和尚,当真匪夷笪所思之至。

早上七点,我在中环打电话找老卫:“你明天早上八点三十分到机场通知高先生,说我临时有急事,不能陪他去度蜜月了。”

只等老卫回答一个“好”字,我便会立刻挂断电话然后独自驾驶帆船前往大屿山。

岂料老卫的回答却是:“聂院长在家里等你,已等了三小时五十六分半。”

我陡地一呆,道:“你不是说聂九十先生吧?”

老卫道:“聂院长在上个月再次把名字更改,他现在叫聂一百!”

我呆住了,真真正正的呆住。

聂院长是一位德高望重的社会福利工作人员。当然,他早已退休,因为数年前我在一间不牟利老人院里认识他时,他已年逾九旬。

据说,他每十年都把名字更改,由五十岁开始聂五十、聂六十、聂七十、聂八十、聂九十直到现在,他已成为了聂一百。

聂一百不但是一位资深的社会福利工作人员,也是一位极负盛名的书画家。

但这十年以来,他已不再提笔写字画画,那是因为他年纪老迈,力不从心之故。

如今,他更已成为百岁人瑞,当然更是垂垂老矣。

我呆了好一会之后,才能开口继续问老卫:“聂院长有什么事情,可以在电话里和我谈谈吗?”

老卫答:“绝不可能。”

我眉头大皱:“何以见得。”

老卫道:“我说不上来,你回来看看他老人家的嘴巴,便知道答案。”

老卫的说话忽然多了,用词比平时冗赘好几倍。

我知道,每逢遇上一些特别奇怪或者特别严重的事故,他的说话就会比平时丰富起来。

我决定回家看个究竟。

当我驾车回云雾居的时候,心里不断思索着一个问题——究竟有什么重大的事情,足以令平素深居简出、年逾百龄的聂院长驾临寒舍?

老卫说他的嘴巴似乎相当怪异,到底又是什么意思?

回到寓所,老卫正捧着一碟牛排。

老卫的牛排,是他的拿手好戏,保证色香味俱全,令人垂涎欲滴。

但他为什么会在这时候煮牛排?

我还没有问,老卫已在解释:“我想引诱聂院长张开他的嘴巴,旦失败了。”

我叹了口气,道:“对一个老人来说,牛排就是钢铁,你应该改煮红烧豆腐来引诱他!”

老卫眨眨眼,道:“有理!”然后又溜进厨房。

步入客厅,我立刻就看见一个身穿月白长衫、须发皓然的古稀老者,正是突然造访云雾居的聂一百,聂院长。

最令我感到诧异的,是聂院长的嘴上,竟贴上了一张又阔又长的胶布,手里却捧着一块胶牌,上面用特制的笔墨写着:“我要和洛云会长面谈。”

他是摆明车马,在未见到我之前,绝不与任何人谈话。

当然包括老卫在内。

以老卫的脾性,有人斗胆在他面前拒绝和他交谈,那绝对是无法忍受的侮辱,他一定会让其吃闭门羹。

然而,世事无绝对。

这例外的情况,偏偏今天出现了。理由很简单,因为这个古怪的造访者,已年逾百岁,而且又是德高望重的聂一百。

后来,我才知道,老卫是从一个电视访问节目中得知聂九十己变成聂一百,倒不是聂院长告诉他的。

聂院长自始至终也没说过一句话。

老卫这个人,倒有自己的一套,居然动用秘制牛排为饵,企图弄开聂一百的嘴巴。

可惜失败。

骤眼看来,这事情似乎相当滑稽,甚至有点像是第八流的闹剧,但凭我个人固执的直觉,却感到此事并不滑稽,也绝不寻常。

聂院长并不是个神经质的人,他为人也不风趣,甚至可说是个行事拘谨守旧的老人家。

他忽然会有这样的举动,其间必然大有原因。

此外,近十年来,他身边通常都有护士陪伴着,但今天,他竟然只身前来造访,显见在他心中,此行不但极其重要,而且也是一件非常隐秘的事。

虽然聂院长拄着拐杖,但我仍然小心翼翼地扶着他进入我的书房。

值得一提的是,我的书房不但相当宽敞,而且还附设了一个小型的实验室,放置了不少小巧实用的仪器,都是最新的科技产品。

老实说,我对这些仪器的功能,并不完全了解。例如有一座微型的“古物探测器”,它究竟如何鉴别古物、古董的真伪,我就一直不甚了然,只知道这是惊奇俱乐部第九号会员送给我的圣埏礼物。

岂料聂院长一看见这座“古物探测器”,便紧张万分地向前冲去。

在那一瞬间,我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

本来还是拄着拐杖,由我一直掺扶着的古稀老者,竟然像一只疯狂的野兽般,以近乎奔跑的速度,扑向摆放在实验桌上的那座“古物探测器”。

我真担心他会摔倒。

但他却成功地冲了过去,然后双手紧扶着拐杖,气喘喘地瞪视着那座仪器。

在这老人的心中,究竟埋藏着一些什么样的秘密?

我忍不住缓步上前,问了一句:“你知道这是什么东西?”

聂院长喘着气,不住地点头。

我皱了皱眉,又道:“这里是我的书房,门已紧紧关上,我保证在我们之间的说话,绝对不会有别人听到,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聂院长再次点头,然后伸手把贴在嘴巴上的胶布撕开。

胶布,只是很普通的胶布。

但聂院长的嘴巴,却大不寻常。

当他把胶布撕下来之后,随即从嘴里吐出一颗浑圆的黑珍珠来。

那一颗黑珍珠,几乎有乒乓球那么大小,而他竟然把这颗黑珍珠衔在嘴里达数小时之久!

我诧异地望着这颗黑珍珠……不,这不会是一颗珍珠,世间上又怎会有如此巨大的珍珠?

可是,这若不是一颗珍珠,又是什么东西?

霎时间,我呆住了,他却用一双乌爪似的手,把黑珍珠放入那座“古物探测器”内。

在这里,我必须更进一步描述那座仪器的形状和结构。

它大概有三十五公分高,左边有一个方格,可以把物件放进仪器内,只要按下方格上的轻触按钮,便可以从一个液晶体字母显示板上,知道被测试物件是在什么年代制造的。

当然,这仪器只能测试出物件的质料是在哪一个年代出现的要是质料古旧,但却在近代才被加工制成物品,那么在液晶体字母显示板上所出现的,仍会是古旧的年代。

我曾经把一枚恐龙蛋的化石放在里面测试,结果,显示出来的年代,是公元前二亿一千万年。

所谓“公元”年代,至今才不过是二千年左右光景,和二亿一千万年这数字相比,简直不成比例。

但这座古怪的仪器,却总是把超让二千年的古物,冠上“公元前”的字样。

聂院长突然造访云雾后,已经是一件离奇莫测的怪事,想不到他在这书房里的行藏举止,更大大出乎我意料之外。

他竟然对那座“古物探测器”的结构及操作程序十分了解,仿佛他才是那座仪器的真正主人。

他神秘地单独前来,莫非就是为了要借用这座“古物探测器”,来鉴定这颗类似黑珍珠的物体?

但黑珍珠并不是一般的古董。

“人老珠黄不值钱”,由此可见,珍珠这种饰物,是会随着时间的消逝,而产生巨大变化的。

但我却可以肯定,聂院长带来的并不是一颗真正的珍珠,那只是种不知名的物体,而且,十属其九是人工制造出来的。

看来,这是最新出炉的科技产品,根本和“古物”这两个字扯不上任何关系。

现代科技的产品,连仿制钻石都可姒乱真,要制造假珍珠,自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想到这里,我不禁对聂院长的来意,有着兴致索然的感觉。

我甚至开始怀疑,这位聂一百先生的精神是否出现乐什么毛病。

虽然他正聚精会神地“研究”那颗类似黑珍珠的物体,但我却全然提不起任何兴趣,反正我已知道液晶体字母显示板所显示出来的答案。

我敢打赌,这是公元一九九0年以后的产物。

说不定,这东西本来就是新款的乒乓球!

想到这一点,我不禁有着啼笑皆非的感觉。

倘若来者不是年逾百龄的人瑞,说不定我已经下了逐客令。

但聂一百年纪极老,辈分奇高,既然已给他闯了进来,也就只好任由他“研究”下去。

我并末凑上前陪他一起“研究”,因为我认为根本没有什么好“研究”。

昔有丑生王梁醒波先生,在电影中饰演“乌龙王”,其“口头禅”乃是:“没研究之至。”

在这时候,我心里忽然想起了这句口头禅,不禁为之菀尔一笑。

我并不是个有吸烟习惯的人,平时既不抽烟,也不抽雪茄。

但正当聂院长在埋头埋脑研究那颗“黑珍珠”之际,我却陪他一起无聊地做出一些连自己都为之莫名其妙的事情来。

我百无聊赖地点着了一根古巴雪茄,吞云吐雾一番。

浓郁醉人的雪茄气味,迅速地充斥着整间书房。

正当我感觉到这雪茄的味道很不错时,书房里响起了聂院长的呛咳声。

我陡地一凛,立刻把雪茄重重地在烟灰缸里捺熄。

我心中掠过一阵歉意,就算我再无聊,也不应该让一个老人瑞在书房里饱受“二手雪茄”的煎熬。

这是我的疏忽。

但实际上,我最大的疏忽,并不在于这一根雪茄,而是自始至终,我完全漠视了聂院长此行的重要性。

我甚至没有细想过,那颗曾经被聂院长衔了数小时的“黑珍珠”,它究竟是用什么质料和技术制造而成的。

即使撇开“黑珍珠”不谈,聂院长对那座“古物探测器”竟然如此熟悉,就已经是一件很值得研究的事情了。

可是,我却“没研究之至”。

直至聂院长突然发出了一阵沙哑的呛咳声之后,我才蓦然惊醒过来。

只听见聂院长在呛咳之后,又说了两句十分奇特的话。他道:“黄金!喇嘛!黄金!喇嘛!”

他竟然把“黄金”、“喇嘛”这两句话至少重复了七八次之多。

我不禁眉头大皱,完全不明白他这两句说话的涵义。

我在柔软的皮椅上看着他,他却只凝视著书房的另一角。

我循着他的视线望去,发觉他凝神看着的是我书房的窗子。

窗子打开了一半,外面淅淅沥沥的,原来忽然又下起雨来。

黄金、喇嘛、打开了一半的窗子,看来都是完全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

再加上“古物探测器”内的那颗“黑珍珠”,更令人有着莫测高深、扑朔迷离之感。

但我却并不重视这一切一切。

我只是在想,如何能够早一点摆月兑这个老人瑞的无聊纠缠?

可是,就在这时候,我突然发觉那颗“黑珍珠”并不在那仪器内,也不在聂院长的嘴里。

我不禁为之一愣。

我望着聂一百,聂一百也在这时候望住我,脸上那三百条深刻的皱纹,因为他的微笑而折叠在一起。

他在微笑,诡异地微笑。

有什么好笑?难道他发现了什么?

不,我不认为他能够凭着那座仪器发现些什么特别的东西,相反地,他遗失了一颗曾经衔在嘴里达数小时之久的“黑珍珠”。

但那东西怎会不见了?

难道聂一百竟然把那“黑珍珠”由窗子抛出我的后花园外吗?

不,这是不可能的。

因为那窗子只是半掩着,而聂一百坐在那座仪器面前,就算他真的要这样做,也会因为角度不对而无法成功地把“黑珍珠”

抛出窗外。

除非他离开他的座位,再向前走六、七步。才有可能把“黑珍珠”由窗子抛出去。

但他一直没有离开过他现在坐着的位置。

只是,那颗“黑珍珠”不见了,是不是他故意收藏在他身上某个部分,而居然没有给我发觉?

我不再猜测,直接上前问聂院长:“那颗东西在哪里?”

他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只是伸出了他那鸟爪般的手。

我不禁又是一呆。

他要和我握手,然后告辞。

我给这老人瑞气得连肺也爆了,我巴巴地赶回来,小心翼翼地陪着他,但他在借用了那座“古物探测器”,神秘兮兮地研究大半天之后,却连半个字也懒得再跟我说,便要告辞离去!

无论我怎样套问那颗“黑珍珠”的下落,他也三缄其口,仿佛我说的是非洲土人的语言,他老人家根本就不懂得我在咕噜咕噜些什么!

最要命的,就是这位老人家的年岁,已达到了横跨两个世纪的阶段,就算他怎样蛮不讲理,说来便来,说走便走,我也是无可奈何的。

假如这人并不是聂一百先生,而是小高的话,恐怕非要给我揍得鼻青脸肿不可。

外面又风又雨,天气变幻之无常,就像聂一百的性情,令人难以捉模。

聂一百来的时候,坚持单独行动,但他走的时候,却极之乐意让老卫送他回家。

老人瑞既已离去,我本该大大地松一口气,但事实却恰恰相反。

他走了,但他的神秘举止,却在我心中留下了一团谜般的雾。

我是不是错过了某些东西、某些不可思议的怪事?

那一颗“黑珍珠”似的球状物体,到底是什么来历?

也许,我很快就可以在百货公司或者是精品店的玻璃橱窗里,发现类似的“装饰物”。

但也许,那是天下间独一无二的东西,而这东西,却在我书房里神秘消失,无影无踪!

聂院长无疑是个很老的老人,但也不见得人老了就一定糊涂!

当聂院长聚精会神地利用那座“古物探测器”研究“黑珍珠”的时候,我竟然完全不加理会,却在抽什么古巴雪茄!

该死!真是该死的笨虫!

我是应该趋上前探头探脑,陪着他老人家一起研究那颗“黑珍珠”的。

可是,在当时,我竟然认为抽一根雪茄,比起研究那神秘物体还更重要!

到了这个地步,我就算想研究,也是无从入手!

愈想愈是气恼,就在我重重一拳敲打在桃木桌上泄忿之际,有人斟了一杯伏特加,缓缓地向我递了过来。

我一口气把整杯烈酒喝光,然后目光一转,厉视着那个人的脸,同时喝骂道:“春宵一刻值千金,你结婚到现在还不够四十小时,何以竟把娇妻冷落在闺房里,跑到我这里来胡作非为?”

给我劈头便骂得狗血淋头的人,正是小高。

他现在应该已经是“老高”了,但我决不会因为他讨了老婆而改变对他的称呼。

就算将来他儿孙满堂、老得比现在的聂一百更老,他仍然只是我的小高。

这个小高,别的本事也许不怎么样,但若论拍老卫马屁的手段,却绝对是无出其右的。

其实,老卫这个人,并不很难相处,只要充分了解他的性格,要讨好他并不困难。

老卫虽然年纪比我大,但脾气比我还臭七、八十倍。

可是,他对孤寡老弱的怜悯心肠,又远远在我之上。

小高很了解老卫,因此,他在老卫面前,永远都是个侠骨柔肠的好好先生。

于是,老卫对小高的印像是愈来愈好。

此后,小高在出入云雾居的时候,也是愈来愈方便。

当我在书房里抽雪茄的时候,老卫已悄悄地把他放了进来。

我是早已知道的,但却连看也不看他一眼。

这混帐的东西,他现在还是新鲜出炉的新郎哥,却冒着风风雨雨跑到这里来,要是给司徒婉婉知道了,恐怕最少会气得吐出七、八两鲜血!

正当我准备再狠狠地把他臭骂一顿的时候,他忽然亮出了一道护身符。

一看见他这道“护身符”,我陡地呆住。

虽然他亮出这道“护身符”的动作十分快速,但我目光锐利,一眼就看出那是司徒九特制的“九节竹信笺”。

司徒九喜以青竹作为标记,连他自用的信笺,也印制了九节竹的图案,凡是熟悉他老人家的,一望便知。

他早年曾是走租盐帮的一位长老,但却行侠仗义,极少参与帮中事务,反而喜欢云游四海,广交天下豪杰,直至晚年才生下司徒婉婉这个独生女儿来。

老实说,我对于司徒婉婉这个女子的性格,并不怎么恭维,这大概是她有点霸气,性情并不温婉柔和之故。

可是,对于她的老头子,司徒九先生,我却无法不肃然起敬,甚至是从心底里钦佩出来。

司徒九早年的英雄事迹,姑且不论,就以最近几年来说,他仍然不断在华人社会中,有著令人侧目的英勇表现。

他曾经有多次火拼各国黑帮的惊人战绩,在纽约唐人街,他曾以一人之力,闯入波多黎各人的酒吧地盘,把十儿个“鬼脸党”的电单车劫匪杀个片甲不留。

这一战,他胸中三枪,背中八枪。

幸好,纽约市的哈根探长,在这一战前两天,已把他自己的避弹衣借给司徒九,理由不明。

两年前,我在纽约港口的自由岛上,拜会了神出鬼没的司徒九。

我们在自由神像头部的了望台上喝酒,结果却给主管干涉,理由是司徒九在喝酒之后,忽然月兑下了裤子。

但千万不要以为司徒九月兑下裤子是心理变态的行为。

当时,我们正在谈论“快刀”这个话题。

以我之见,当今世上刀法最快的人,应该是泰国的“刀神”乃猜。

乃猜可以在一秒钟之内,左右手连续挥刀,把一个厚壳椰子切成三十六块。

这是一个不可思议的纪录,任何人如非亲眼目睹,一定无法可以相信,天下间竟有如此奇人奇技。

但司徒九却不赞成乃猜的刀法冠绝全球。

他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乃猜的刀法,我是见识过,若论刀法又快又准,他是入流的,但最快的刀法,却还绝对轮不到他!”

我愕然,脸上露出了难以置信的神情。

我主动追问:“有谁的刀法,能比乃猜更快?”

司徒九没有立刻回答,只是把扁平的银酒壶高高举起,仰头大口地喝着酒。

我性子急,再问。

司徒九的眼神渐渐变得更深沉,一直把银酒壶里的酒喝个点滴不剩,才摇了摇头,道:“我不知道他是什么人,只知道他的速度,快得不能再快!”

我听到这里,不禁为之愕住。

司徒九的武功和见识达到怎样的程度,我是十分清楚的。

就以我的刀法来说,虽然不可能比泰国的“刀神”乃猜更快,但却也不致于相差得太远。

但司徒九对我在刀法上的评价,也仅是“勉可”两个字。

但在那一天,他却形容一个连他都不知道是何方神圣的人的速度是:“快得不能再快!”

这句说话若出自小高之口,我只会当作是放屁,但这话却是司徒九说出来的,其意义和分量自有天渊之别。

我在一愣之后,随即问道:“九叔,你是说那人的身形速度极快?抑或是指他的刀法速度极快?”

司徒九道:“两者都快得不能再快。”他说到这句话的时候,一张脸庞涨红得有如熟透了的红辣椒。

我不期然倒抽了一口凉气,嘴里却问了一个幼稚、甚至是愚蠢的问题。

我问司徒九:“有什么证据?”

司徒九一听见这个问题,立时睁大眼睛,早已涨红的脸庞,更添上一分可怖的怒意。

一看见他这种神情,我知道自己失言了。

别说我的辈分,远远不及司徒九,就算是和他平辈论交的江湖兄弟,恐怕也不敢如此质问他“有什么证据”!

以司徒九主观的角度而言,他老人家的说话,已经是铁一般的证据!

要是连司徒九的说话,都只当作是小脚色在放屁的话,在他们那一辈的江湖人来说,简直是匪夷所思的侮辱。

但我并不是他们那一辈的江湖人。

因此,虽然我一时嘴快失言,虽然司徒九立刻勃然大怒,但他的愤怒并不持久。

不到三十秒,他的怒火就化为长长的叹息,然后接道:“年轻人,我当然是有证据的!”

他一面说,竟然一面把裤子月兑了下来,露出了左大腿的内侧。

在他左大腿的内侧,竟然怒凸着一条血红的疤痕。

一望而知,那是快刀所造成的刀疤!

只有极快速的刀法,才能造成那样整齐的切口。

司徒九对这一刀,显然一直耿耿于怀。

他是武学上的顶尖儿高手,若单以刀法而论,他绝对在我,甚至在泰国“刀神”乃猜之上。

乃猜的刀法虽然比司徒九更快,但高手过招,短兵相接,刀招的速度,决非唯一决定胜负的因素。

除了刀招的速度,还要视乎攻守双方刀法的变化,以至刀锋上的劲气、步法的进退方位,还有作战者的临阵经验,都绝对足以影响大局。

我深信,乃猜的刀法再快,仍然无法在公平较量的情况下伤得了司徒九。

但司徒九却曾另遇高人。

那人的刀法,以及他本身身形的速度,都是“快得不能快”!

因此,司徒九的左大腿内侧,给划下了一道曾经深可见骨伤痕。

对于那样的一位高人,我当然很想进一步了解他的来龙去脉,但司徒九却坚决避而不谈,甚至连在什么国家、什么地域遇上这位高手,都不肯稍作透露。

这种身份特殊的江湖前辈,一旦固执起来,恐怕用三千只野牛也不能把他移动分毫。

我无可奈何,只好把这一刀当作神话故事,听过了便算。

我只知道,司徒九为了这一刀而耿耿于怀。

而我也因为这一刀没有了下文,同样感到浑身都不自在,仿佛捱了那一刀的人不止是司徒九,还有我!

想不到一别两载,忽然会在这风风雨雨的时候,接到他老人家的信笺。

信封并没有封口,但我相信小高绝对末曾将信件拆阅。

小高也许是个混蛋,却一定不会是个卑鄙的小人。

而他的岳丈司徒九,更是个胸襟远大、光明磊落的正直君子,他相信自己的女儿决不会拣错丈夫,因此由小高交付给我的信件,根本不必封口。

司徒九不但在武学上有惊人的造诣,他的书法也同样苍劲有力,宛如铁划银钩。

信笺上的内容如下:“云老弟如面:速与豪夫妇见我,切切速至为盼。”

没有下款,也毋须有下款。

这绝对是司徒九的字迹,信上所提到的那个“豪”字,就是小高,他叫高天豪。

在这里,有一点必须要补充的,就是这封信是经过卷折重叠的,当小高将之交到我手上的时候,它看来简直和聂院长满是皱纹的脸孔不相上下。

我看了这封信的内容,立刻把它递给小高。

一看之下,他陡然呆住了。

他呆了半晌,才喃喃地说道:“难怪我们的婚礼,他早已声明决不参加……”

这一点,我是早已知道的。司徒九脾气怪僻,独生女儿出嫁,他老人家并不在场主持婚礼,在一般世俗人眼中,必然认为事情大不寻常,甚至会认为他对这个女婿有着无可化解的成见。

但我却知道,事情并非如此。

司徒九并不怎么看得起小高,那是事实,但这世间上可以令司徒九看得起的男人,在整个地球之上恐怕还不出五位。

要是必须找一个他老人家看得起的男人才准结婚,我敢保证司徒婉婉十辈子都嫁不出去!

所以,司徒九没有出席婚礼主持大局,和小高是完全没有关系的。

倒是司徒九的宝贝女儿,在老父缺席的情况下,仍然照嫁可也,这才是精彩动人的一页。

司徒九既没有主持女儿的婚礼,却又在女儿新婚后立即送来一封语气十万火急的信,究竟他老人家如今身在何处?又遭遇到一些什么样的事,非要急急和我会面不可?

但我在未问司徒九如今身在何方之前,却首先问小高:“这封信是怎样送到你手里的?”

小高一呆,随即答道:“是飞鸽传书!岳丈大人用鸽子把信送到婉婉手上。”

听到这样的答覆,我不禁深深地吸一口气。

司徒九无疑是个性情怪僻的老人,但他决不致于和现代世界大大地月兑节。

踏入二十世纪末,各式各样传送文件的科技产品大量面世,无线电话、图文传真机等等的设备触目皆是,为什么司徒九竟会采用如此古老的方式,要劳烦一只信鸽把消息传送到女儿的手上?

难道他连空邮信件也不懂得投寄吗?

当然不!

他绝对不是一座古老石山,而且,我还知道他曾经在纽约一间颇负盛名的大学担任高级电脑设计课程的讲师!

用一只信鸽来传递讯息,那是上一个世纪之前,人类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才会选择的方法。

人无奈,鸽子也无奈。

想不到到了这个年代,信鸽仍然大派用场,但我深信,其中一定有某种原因,否则司徒九绝不会为了“贪玩”而采用这种落后的通讯方法。

看来,他此刻(最少在放出信鸽那一分钟)的处境是极其特异的,而且很有可能正处身于荒芜之地,除了信鸽之外,他再也找不到比鸽子送信更快捷更有效的方法。

从时间上的推敲,司徒九放信鸽之前,小高的婚礼极可能尚未举行。

但司徒九显然早已知道,高天豪即将会娶他的独生女儿为妻,因此才会有“豪夫妇”这三个字的出现。

可是,他老人家到底身在何方?

他并没有在信上写明,而小高也是讳莫如深,完全不晓得这位岳丈大人在搞什么把戏。

那么,唯一有可能知道司徒九下落的人,当然非司徒婉婉莫属。

而且,我更很有理由相信,司徒婉婉是知道这封信的内容的,所以她在考虑之后,才让小高把这封信交付到我的手里。(事后查证,我的推敲完全正确。)

正当小高要拨电话找太太证实此事的时候,老卫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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