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鹰 第十二章
手指仍然贯注真力插下去,斜里人影一闪,却是夏志昌插了进来,而且还把双掌迎了上来。
哈吉泰十指猛收,却像是握住了两团海绵,软软的、——的,虽无抗力却有弹性,把他的劲力都化开了!
夏志昌把手臂一抬,哈吉泰的双脚落地,两个人的手掌还是握着,哈吉泰忙松开手,运动了一下手指,发现都很正常,这才吁了口气,可是他看见夏志昌的双手也没有受伤的样子,神色不禁一变!
他并不愿意伤害夏志昌,但是夏志昌轻而易举的化开了他的杀着,却令他难过。
因为这是他引以为傲、自夸尘世无敌的劲功,现在却在夏志昌的手下栽了个跟头。
脸色一沉道:「夏志昌,你这是什么意思?」
夏志昌笑道:「没什么意思,只是请你饶过他一命,如此一个鼠辈,值得你用那种绝顶的功夫去对付吗?」
哈吉泰冷冷的道:「绝顶功夫,却被你轻描淡写的化解了,你这位塔拉尔宫的高徒岂非更为高明了!」
夏志昌道:「那倒不是,老实说你若不是开口说话。我还不敢伸手接下来的,这种至刚之气,的确是天下无敌,但是你开口回了我的话,气势已泄,连一半的威力都没有了,我才能挡下来!」
这一说也有道理,哈吉泰却无从体验,以前他攻击敌人使用这一招时,从来没有开口说过话,而且指下也没有一个人逃过去,不知道这种说法是否确实。
但至少,他的心里好过一点,而且还有一件事使他的火气更消了下去。
经夏志昌一挡,范老二算是死里逃生,已经跑出了十几丈去,忽然砰砰两声。
那是枪声,而且是长枪的声音,接着是奔逃中的范老二向前一扑,倒地滚了两滚就不动了。
那两枪是对着他开的,要了他的命。
夏志昌与哈吉泰愕然回顾,但见孙小琴举着取自范老二的那支长枪,正站在路中央,微微发怔。
哈吉泰哈哈一笑道:「干得好,阎王注定三更死,谁也留不到五更头。」
夏志昌走回去,走到孙小琴面前,目光中有着一丝怒色:「小琴,那家伙虽然可恶,但是你在开始时既然没杀他,又何苦在后来补上一枪呢?」
孙小琴低声道:「志昌,我没有杀他。」
「你没杀他?你手中的枪口还在冒烟呢!」
「是真的,我那一枪是朝天放的,这种枪我没用过,抓不住准头,你跟哈吉泰还在附近,我怎么敢随便乱开火呢,我朝天发枪,只是吓吓他,叫他逃得快一点,我看见你从哈吉泰的杀手下把他给救下来,又怎么会再补上一枪呢!」
夏志昌见她说得很诚恳,相信她说的是真话。
孙小琴却怕他不信,忙补充解释着:「是真的,我只发了一枪,弹壳还在槽里,没退出来」
她拉开枪机,跳出一枚弹壳,落在附近的地上,在路面上也只有那一枚弹壳。
路是灰色的泥沙,金黄色的弹壳在上面很明显,的确没有第二枚了,夏志昌道:「我听见了两声枪响。」
「不错,的确是有两声枪响,另外一声是来自我的身后,我没有瞧后面,不知道是谁。」
其实后面也没有别人了,只有吴长胜躲在车子上,他用的也是长枪,而且是百发百中的神枪手。
夏志昌道:「是吴老爹了,他为了什么呢?」
「我不知道,你去问他好了!」
夏志昌无言地走向车子,吴长胜正困难地推开身前的掩蔽,爬下了车子,而且还埋怨道:「这些家伙真够叫人讨厌的,大清早,就来吵人家的觉。」
夏志昌压低了声音:「老爹,刚才是你开的枪吧?」
吴长胜笑了一笑道:「我是看见孙姑娘开了一枪,也跟着凑热闹,放一枪玩玩,年纪大了,眼睛不妙,距离又较远,那儿打得着呢!那家伙一定是孙姑娘放倒的!」
孙小琴的枪是朝天放的,绝不可能打中人,吴长胜虽不承认他打中了人,却又解释道:「不过那个叫范老二的家伙的确是放不得!」
夏志昌忙问道:「为什么呢?」
「这儿到西宁的路上,必然还会有人要你的命的,但都是为了十万两银子的赏金,十万两银子虽不是小数目,但是还不见得能把所有的人都买动来卖命,但是如果有人知道你身边还带着价值几十万的珠宝,那就很难说了,有些人能为了这些珠宝来找上你的。」
「杀了他就没人知道了吗?」
吴长胜笑笑道:「知道你身怀珠宝的人,最远的是铁狮刘球,这消息不会传过积石崖地界去。那个范老二该是最后的一个人了,我想消息不会传太远去。」
「铁狮刘球早一天就知道了,他那儿不会传出去吗?」
「不会,这种消息是秘密的,越少人知道越好,谁也不会乱传的,但是那个范老二跑了出来就不同了,他自己在这儿吃了大亏,跑过去一嚷嚷,满条路上将会塞满了要找你的人,所以绝不能放他逃走。」
夏志昌不禁一声长叹:「真没想到,我这袋子珠宝会惹出这么多的麻烦来!」
「可不是吗,我的少爷,人家讲究的是财不露白,你却把上百来万的珠宝随便就亮相,这不是引鬼上身吗?你的头上顶着十万两银子的悬赏,这已经够轰动了,那知道你小祖宗还嫌不够,要多招些麻烦来!」
夏志昌只有苦笑了,这时孙小琴也过来了,哈吉泰却不见了影子,夏志昌问道:「哈吉泰呢?」
「他到前面牵马去了,他说在青海虽然没什么好马,-这四个人都死了,马匹用不着了,放在路上流浪太可惜,他要牵了去!」
吴长胜笑道:「这小子,说起来还是个王子呢,却也干土匪的买卖,而且还死要面子,嘴上说得好听!」
孙小琴道:「天山雕在大漠上也是以抢劫为生,不过他那一族的人有三不抢不抢牧民、不抢良民、不抢商旅。所以称不得是黑道上的人。」
夏志昌道:「这三种人都不抢了,他还抢谁?」
「专抢那些干没本钱买卖的黑道人物!」
「那就是所谓的黑吃黑了!」
孙小琴笑道:「可以这么说,但他自己不承认,他不以为自己干的是黑道,他认为干的是除暴安良。」
夏志昌也只是笑笑,哈吉泰一个人单骑,身后还牵着头空马来了,在他们身边停下笑道:「我以为在青海找不到好马,想不到这四大金刚的坐骑还真不错,倒是纯粹的天山种。夏志昌,我们一人两匹。」
夏志昌忙道:「我不要!」
哈吉泰道:「还是收下吧,骑马比坐车子舒服!」
孙小琴道:「我要!我骑惯了马,前两天窝在车子上别扭死了,反正这些马匹也都成了无主的马了!」
哈吉泰笑道:「可不是,我们骑了去,总比再落在那些江湖人手里,拿来为非作歹强。」
他把两匹马交给了孙小琴,道:「这两头都是白的,正好是一公一母一对,你跟夏志昌骑着正合适,夏志昌,你还得帮帮忙,帮我把四个死人搬过来。」
「干什么?还不挖个坑埋了,难道你还想烤了吃!」
哈吉泰笑道:「只有秃鹰才吃死人,天山雕只吃活的东西,我没时间去刨坑,但也不能把尸体放在路边发臭,我带到后面去,交给他们的同伴,照顾得总比我们尽心些。对了!这些枪……」
夏志昌道:「我不要,你带去还给人家好了。」
哈吉泰道:「还给他们,让他们再拿着去杀人?你要就拿两支去,不要我就不客气了,这是最新式的长马枪,有银子还不一定买得到呢!」
「你要了干吗?你不是不用枪的吗?」
「我是不用枪,但我的族人可以用。」
「我以为你的族人也都是不用枪的!」
哈吉泰苦笑道:「我的族人不是不用枪,是我们太穷买不起枪,所以我们只好以血肉之躯去硬拚,我的族人跟着我出来拚死拚活时,我们的女人、儿童必须躲起来,以免受到仇家的侵害,她们若是有了枪,就可以自卫了,所以对这些枪枝,我就不客气了。」
他很小心的把死人都抬了上来,解下他们身上的子弹带跟弹匣,把四支长枪都背在身上,然后把死尸放在马背上,笑笑道:「你们要走的话,可以上路了,我会很快追上来的,遇见有人拦路时,你们斟酌一下,能对付就对付,对方太强的话,就跟他们对耗一下,我会很快的来支援的!」
他笑了一笑,又道:「我不放那个范老二逃走,还有一个缘故,就是前面的人不知道我们合成一伙了,不会防备我,对我们来说,那是个很有利的情势!好!再见吧!祝你扪一路顺风,但是我也希望你们能够遇上一些不太麻烦的麻烦!」
夏志昌道:「你这是什么意思?」
哈吉泰笑道:「我也好顺路栋点便宜呀,像现在这样,两匹好马、四支快枪、几百发子弹,夏志昌,你真是个运财童子,要是每天都能有这么好的收获,一路跟到西宁,我就发财了。」
夏志昌只有对他发出一个苦笑,哈吉泰却十分高兴,居然唱起了他大漠上的情歌,拉着两匹马走了,走出十几丈后,夏志昌忽然赶上去道:「哈吉泰,后面怎么没劲静了,我陪你下去看看吧。」
哈吉泰笑道:「不必了!没动静就表示我的手下已经把对方吃住了,否则敌人一定冲过来了,我对我的族中勇士们有绝对的信心,你走你的吧!」
看他一副轻松的样子,夏志昌倒是不便再要求去帮他的忙了,于是拱拱手,道:「好吧!谢谢你了!」
「别客气,这种忙我是很乐意帮的。」
说着拍了拍身边的枪托,夏志昌正待回身时,哈吉泰忽然又叫住了他,问道:「夏志昌,今天你化解我的杀手的招式,叫什么名称?」
夏志昌道:「那是雪山的功夫,叫大鹰爪!」
「雪山大鹰爪,好!好功夫,你等着吧,总有一天,我这头天山雕,要斗斗你这头雪鹰的。」
「雪鹰,我可不叫雪鹰呀!」
「没关系,我送你这个外号好了,雪山之鹰才能施展雪山的大鹰爪功夫呀,这个外号很适合你,夏志昌,在大漠上,用鹰或雕来称呼一个人是很尊敬的意思,那也是我们最崇敬的一种猛禽。」
「那我只有谢谢你的称号了。」
「雪山之鹰,雪鹰!哈……哈,好称号,好汉子,好功夫,我们等着决一高下吧!」
他十分高兴,一路上发着豪迈的笑声,夏志昌摇摇头,同到了车子旁,吴长胜跟孙小琴已经把一切都准备好,等待动身了。
孙小琴道:「志昌,我们是不是就走,老爷子的意思是要先弄点东西吃了再上路,我想等到前面有水的地方再歇下来。」
夏志昌道:「这也好,这里刚死过四个人,还有着一股子血腥味,我也吃不下什么。」
孙小琴道:「你会不会骑马?我们骑马上路好不好?」
夏志昌道:「你这两个问题连在一起可不易回答。」
「那有什么难回答的,会不会、好不好,答案都很简单,最多也不过四个字!」
「假如我不会骑马,第二个问题又怎么回答呢?」
「不会我教你,你练过武功的,已经懂得控制身体平衡的,很容易就学会了!」
「这么说我不论会与不会,都一定要骑了。」
「不!如果你不会,就一定要学会,因为这一路上还危险重重,如果你有一匹马,在必要时,冲锋、突围,都能帮助你月兑险,假如你已经会骑了而不想骑,我自然不会勉强你!」
夏志昌笑笑道:「在塔拉尔宫中,骑术是必修的课程之一,我在十岁时就能骑无鞍的野马了。」
「那为什么不让你骑马出来呢?」
「第一、是宫中只有未驯的野马,性子都很野,只能用于练功,不适合乘骑;第二、老师父又说我不骑马或许较能不引人注意,那晓得我才出宫门,就被那个王胖子盯上了,现在已经不是怕不怕引人注意的问题了。」
「那我们就快马跑一阵,哈吉泰留给我们的这两匹马还真不错,比我在大青岭的强得多,我真想好好的跑它一下!」
吴长胜笑道:「孙姑娘的话不错,这两匹马的体型看起来很有劲道,哈吉泰是大漠上来的,他说马好,必然是好的,你们跑熟,把性子模模清楚,倒是很必要的,只是别放得太远,把老头子给撇下来。」
夏志昌见那一对白马都很神骏,倒是引起了兴趣,一笑说道:「哈吉泰把最好的两匹留给了我们了。」
「那算什么,他捞得多了,尤其是那四支枪,一支就能抵上两匹马了,他心里真正想要的也是那四支枪,自然要把好马留给我们了。」
「小琴,话不能这么说,枪和马都不是我们的!」
「可也不是他的,是那四个死人的。」
「那四个人要杀我,为了自卫,我杀了他们不算什么,但是不能把他们的东西占为已有呀。」
「是的,如果那四个人有家有眷,我们该把东西还给他们的家人,可是那四个家伙是盗贼,枪跟马都是他们抢得别人的。我们又还给谁去,正如哈吉泰所说的,总不能还给他们的同伴,再拿去杀人呀。」
夏志昌只有叹气了,他的内心里虽然不以为这样的占有是对的,但是却说不出一个道理来,他发现塔拉尔宫里所学的道德标准是不足以应付外面的世界的。
幸好,珠玛喇嘛并不是一个很固执的人,也没有用一定的严格的规矩来约束他的行为,而给了他一些不背正道、可以活用的原则。
因此,夏志昌在骑上马的时候,心中也没有太多的犯罪的感觉,只微微有点不安而已。
孙小琴已经拍马冲了出去,夏志昌也双膝轻夹马月复,催马追上。
这匹马虽然是他初次骑乘,但马是一匹骏马,骏马多半是有点个性的,所谓个性,也就是一种反抗性,对骑它的人,存有着一点抗拒的心理。
一般的骑者,是以骑术去门马,压服它的反抗性,使马匹迎合人的意志。这样的关系虽能使马儿听话了,却未必能有感情,经常还会闹些小别扭。
但是一个真正懂得马的骑手却不是去降伏马,他先是顺着马的性子去配合马,用自己的骑术去配合马的行动,骑在马的身上,却不增加它的负担,而且尽量去使马匹感到舒适。
人骑在马的身上,多少都有点不舒服的,但是一个好的骑手却不会因为使自己的舒适去改变马的习性,使人与马之间,找出一个最协谓的位置与关系来,这样,人与马之间,已能溶为一体而心灵相通,人要去的方向,不是用-绳控制马,而是以心灵的引导,使马儿自然而然地走向那个地方去。
简单一点说,就是把被动的关系变为自动,对一匹有尊严的好马而言,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点,而如何去达到这个目的,却是一种只可意会而不能言传的玄妙体验。
夏志昌是从驯野马开始练骑术的,因此对如何与马匹沟通,自然也有他的那一套特别功夫。
在几次接触试验后,他与那匹大的马之间,已经建立了那种微妙的情况。
所以,在孙小琴领先了一程之后,夏志昌已经很轻松地追了上来,而且轻松地越过了她这使孙小琴很不服气,拚命地催马要赶上来,夏志昌却只是潇洒的在马上微笑着,他没有用鞭,更不用-绳,只是用手轻轻地拍拍马颈,就能控制了马行的速度与方向,在孙小琴看来,那简直是奇迹。
终于她叫道:「停下来!停下来!我们不比了!」
夏志昌含笑地再度轻轻地拍拍马颈,马步慢慢地停了下来,孙小琴追了上来道:「你那匹马比我的好,难怪我追不上了。」
夏志昌一笑道:「我们换一匹骑好了。」
孙小琴道:「好!换过再比,我不相信你能再赢我!」
夏志昌跳下来,跟她换过了马,孙小琴忙又催马急奔了出去,这匹马经过夏志昌调理熟了后,又换上一个陌生的骑手,不禁犯了性子,它虽然在跑,却很不合作,不住地前仰后抛,想要把背上的人摔下来。
孙小琴的骑术很不错,双腿夹住了马身,一直贴在马背上,始终是稳稳的,终于把马降伏了。
它知道了背上的人是无法抛掉了,也是无法以蛮性去抗拒的,但是它却以另一种方式来反抗。
它顺从地向前跑着,也接受了马上骑手的指挥,向着择定的方向前进,看起来是完全驯服了。
只是,它没有尽全力,一匹好马的智慧是很高的,它懂得如何巧妙的做假。
有十分的马力,它只用出了几成,不但保留了一分体力,而且它还懂得如何不着痕迹的减速度。
纵起时前腿提得很高,着地时又很快地纵起,看起来它很卖力,奔跑的姿态也好看极了,然而,却不是它最快的速度。
每一匹好马都知道自己如何奔进的姿势,能够达到最快的境界,但是,它只为一个骑者用那种方法。
一匹好马的最强状况就像是一个女人的贞躁,只为一个人保留着,而且它比女人更执着,女人把贞躁献给了丈夫,这丈夫并不一定是她所爱的男人。
但是一匹好马的贞躁却绝对只有一个骑者所能享有,那骑者不一定是它的主人,如果它一辈子遇不到一个跟它能心意相通的骑者,它一辈子也不会发挥它所有的潜力。
所以一个好的女人,不一定能称为烈女,一匹好马,却可以用烈马去称呼它。
夏志昌的马又追上来了,而且又超前了,他仍然是把-绳挂在马鞍的把手上,偶而轻轻地拍拍马身,那匹马却发挥了它十二分的潜力,像风一般地卷进。
孙小琴无法不服气了,她看得出,夏志昌骑马不是用骑术而像是在用法术,或是一种很神奇的魔术。
她换过来的这匹马比原先所骑的好一点,她留下了最好的一匹给夏志昌,固然一半是出乎心中的爱意,但另一半,她也相信自己的骑术,足可以弥补马力的稍逊。
但现在,她不得不承认自己不如夏志昌,再差一点的马,在夏志昌的驾驭下,也会成为千里神驹的。
夏志昌在一处平荡的山口前驻马等侯,孙小琴气喘喘地追了上来后,也下了马,那儿有一条小小的溪流,也有一片平坦的草地跟一丛竹林。
两匹马自顾去喝水吃草了,孙小琴也趴下喝了两口水。用手捧水洗了一下脸才道:「志昌,你一定是在塔拉尔宫学的魔法,控马的魔法!」
夏志昌笑道:「控马那有魔法的?」
「我相信一定有,喇嘛们会吞刀吐火各种异术,你在那儿一定也学了不少。」
「吞刀吐火不是法术,是一种真功夫,再加上一些特殊的器具,目的是制造神迹,使信徒们更加敬畏,但我不是喇嘛,没学这些,我学的是着着实实的武功。」
「-你骑马时一定用的是法术。」
「我不承认是法术,因为在那塔拉尔宫中也没人会,那是我自己体会出来的一种方法。」
「哦!能教给我吗?」
「不能,这是一种体会,无以言传的,但是却有原则可循,使它成为你的一部份,用你的心,指挥它的脚去跑。」
「这实在太玄了,我不懂。」
「我也无法说得更详细了,因为这是一种意会,本来就无法言传的,只在开始时,你可以用一个方法去尝试,那就是别去降伏马而让它降服你。」
「让马来降服人?」
「听起来很玄是不是?但真正做起来却并不玄,你只要在心中把你是马的主人这个念头抛开,假说马是你的主人。别去拂逆它,久而久之,马已经与你合成一体,而马的智慧,一定比人低,那时你就代替了它的思想,而它却代替了你的脚。」
「我还是不懂。」
「那我就没办法了,只有你自己去体会吧。」
蹄声得得,车声辘辘,吴长胜驾着车上来了,他驾车跟夏志昌骑马一样,不加控制,完全是由着那头老灰骡自己高兴,爱怎么跑就怎么跑,甚至于吴长胜还闭着眼打瞌睡。
可是车子走得并不慢,只不过是说几句话的工夫,车子已经追上来了,看见他们后,骡子自动停止了。
吴长胜张眼说道:「呵!已经到了老虎口了。你们等久了吧?骡子本就不能跟马比,何况又拉着车。」
夏志昌笑道:「我们也不过刚到一会儿,老爹,你这头骡子的脚程还真快,我们是一路飞跑着过来的,要是它不拉着重车,恐怕此我们还快呢。」
吴长胜一笑,道:「少爷,这话可说得外行了,我要是骑了这条活宝,这会儿恐怕还没走到一半呢。骡子本就是拉车的,拉了车,它能跑得又快又久,但换了样儿就不行了。你们虽有两匹快马,但要是找辆车子来叫它们套上,两匹马都赛不过我那头骡。」
夏志昌笑了一笑道:「那当然,不过你这头骡子可实在了不起,拉着重车,跑起来居然不比马匹慢。」
吴长胜道:「你别瞧着拉车累,其实也不过是起步时重一点,跑开了可轻松啦,只要轻轻一点力量就能行动了,有时甚至是车子在推着骡子走,当然这是一点巧劲,要畜生懂得利用巧劲并不简单,好在这头老伙伴还挺聪明,没教它多久就会了,我就省得多躁心。」
孙小琴说道:「教骡子使巧劲,那是怎么教法?」
吴长胜笑笑道:「这说难不难,说容易也不容易。」
他笑着又道:「要教会一头畜生做些特别的事,首先你要找一头比较聪明、能解人意的畜生,然后再把自己当作也是畜生去跟它接近,学它的说话,明白它的意思,再教它听你的说话,能明白你的意思,而后,你想怎么做,告诉它就行了。」
他的方法跟夏志昌的驯马法几乎是一样的。
然而,孙小琴在跟夏志昌说话时,吴长胜还没追上来,当然不可能是听了夏志昌的话再说的。
只能说,他们都是采用了相似的方法,孙小琴叹了一口气,她知道自己永远也无法学会这种方法了。
把车子拉到一边,松开了骡子,它也很高兴地挤到两匹马旁一起去吃青草了。畜生也是喜欢有伴的。
吴长胜把铁锅拿下来,孙小琴则已经找了些石头,架起了一座石灶,又捡了几根干柴,夏志昌则溜进了竹林子,没多久,他手里已经拿着两只兔子和一头山鸡,笑嘻嘻地过来道:「我们可以舒舒服服地吃一顿烤肉了,我虽然是生长在喇嘛寺里,却没学会吃素,连吃了两顿的炒米和糍粑,我的嘴里已经淡出鸟来了。」
孙小琴很快地接过了他手冲的野味,看了一看笑道:「都是一刀割断喉管,宰兔子不难,用飞刀取山鸡,倒是要点功夫!」
夏志昌道:「这倒没什么,眼明手快而已,倒是如何把它们弄得干净,我认为很不简单,始终就没弄好过,这可要麻烦老爹了!」
孙小琴道:「洗洗剥剥我还行,烤的功夫可不行,非得麻烦老爷子了。」
吴长胜道:「我是开馆子的,总不能说不会,想躲懒也没法子了!」
孙小琴道:「我可不是想躲懒,是真的不会,老爷子不必动手,您就在一边用口头指点我来做好了,我也正好趁机会学学!」
「也好!女孩子家,这些工作是该会的!」
他们一老一少,凑合着忙起来十分起劲,夏志昌则找了块大石头,曲了手臂做枕头,往上一躺,眼望着天空,呆呆的想起了心事。
野味洗剥干净了,抹上了盐,涂上了酱,架在火上烧烤着,透出了扑鼻的香气。
夏志昌闭上了眼睛,享受着那种香气,心神也飞驰到往日的岁月里。
那时,他也是陪着一个小女孩一起到后山去玩,一时兴起,他打了一头山鸡,由那女孩子负责烧烤,他在一边帮忙,由于天气本热,又在火堆边,那个女孩子把外衣月兑了,只穿了一件轻-的白小衫子。
薄薄的春衫,玲珑的胴体隐约可见,那一次曾给了他无限的美感。只是,他现在只记得那件事,连那个女孩子的名字都忘记了。
使他更为难忘的是昨夜,他抱着孙小琴的身子,感觉上是那么的柔软、充实。
只可惜的是天太暗了,而且两个人都蜷在毯子里,他看不见是什么样子,只能去想像!
下一次,我们要找个市镇歇下,住进一家客栈里,我要点上灯,看看她的身子……
夏志昌在心里想着,脑中飘过了一缕绮思。
他从未接触过世俗,因此也没去考虑这种做法是否会为礼俗所允许。
不过他也只是如此地想想而已,根本没想到其他,长时期的清淡的生活与禁欲的训练,压制了他心理与生理上的,那还有待进一步的启发。
就这么恍恍惚惚的想着,使他的警戒松驰了,一直到有人走近了,他才突然警觉。
来的是两个步行的人,年纪都在四十多五十不到,穿着长袍、布鞋,每人都肩着一个布包,用一把雨伞挑着,腰里束着一根布带。
这是很普通的行客打扮,但是夏志昌却直觉的感到这两个人的不普通。
那是他们的脚步声,此刻,他们是停在小溪的旁边,杂草丛生,草下是许多细小的石子。
无论是什么人走过,总是要发生声音的,可是这两个人却只发出了极为细微的音响,可以说是根本没什么声音,就像是从路上飘了过来。
吴长胜与孙小琴正专心地烤着那两只兔子,居然也没发现有人走近。
夏志昌本来已经要坐起来了,但是他略一沉思后,还是躺着没动,因为他躺的这块大石头,周围长了很长的芦苇,恰好把人遮住,成了一片很好的掩护。
那两个人可能还没看见他,他就不急着出去了。
吴长胜跟孙小琴离他只有两丈多远,真要有什么,他相信还是可以来得及照料的。
那两个人走到半丈处才被吴长胜发现,他轻触了一下正在翻动兔子的孙小琴,叫她镇静,然后才抬起了头,露出了一睑的惊色道:「两位早!是走路过来的?」
两个人停了下来,前一个留着八字胡的中年人嗯了一声,道:「不错!我们连夜从盘云口过来……」
「呵!那可真不容易,一夜间走了四五十里路呢!」
「没什么,我们在半路上还睡了一觉,否则早就走到了!」
另一个光下颔的人却不耐烦的道:「老钱!那这么多的废话,老头儿,我们赶了一夜路,肚子在饿着,闻到你们在烤肉,味道很香!」
吴长胜笑道:「这不算什么,这儿的野兔子多的是,火堆作料都是现成的,二位要是中意,再去捉两只,放在火上烤一下……」
那家伙哼了一声道:「我们还要赶路,没这份闲功夫,要捉你们去捉,我们要这烤好的。」
孙小琴立刻不乐意的道:「那是我们辛辛苦苦捉了来,准备自己吃的,凭什么给你们。」
那家伙冷笑一声道:「凭我们这两把伞!我叫柳一卷,这是我的老搭档,他叫钱一鸣!」
孙小琴一愕道:「天罗双绝,一钱如命跟一卷而空!」
钱一鸣哈哈一笑道:「不错!妞儿,看你腰里别着家伙,相信也是道儿上的人,对我们这两块招牌,多少也会有个耳闻吧,我们够资格要这两只兔子吧!」
孙小琴的脸色先是一变,她知道这个家伙是西南道上极负盛名的一对独行盗,而且是专干黑吃黑的买卖,黑白两道,遇上他们就只有认倒霉,他们开口要什么,只有乖乖的双手奉上。
否则,惹恼了他们,恐怕连性命都难保了。
这两个家伙心狠手辣,出手必然是一卷而空,不给人留分文,不过他们的胃口也很大,小买卖不感兴趣,只有上万的生意才有胃口,六亲不认,连皮带骨一口吞,但他们的功夫也着实厉害。
两个人的兵器都是手中的那柄大雨伞,铁骨油布面,施展时风雨不透,连枪弹也打不进。
他们很少到青海来,因为这儿没什么大油水,现在居然来了,想必是为了夏志昌,为了那十万两银子的赏金。
孙小琴故意叫出他们的名字,就是给在附近的夏志昌打个招呼,她没听见夏志昌有何回应,知道他一定是有了准备,心儿就笃定了,淡淡的道:「二位虽然在西南道上名头响亮,但也有句话该听说过,强龙不压地头蛇,在本姑娘面前,没你们神气的。」
钱一鸣笑道:「呵!看来咱们是遇上同道了,不知道姑娘尊姓芳名,在那一处得意?」
孙小琴道:「姑娘姓孙,落脚大青岭。」
柳一卷朝钱一鸣看了一眼,哈哈大笑道:「原来你就是辣手西施孙小琴呀!那可好极了,咱们就是来找你的;听说你贴上了一个叫夏志昌的小子!」
依照孙小琴的脾气,这时该跳起来,给对方一个大嘴巴,但或许是慑于对方的凶名,她居然忍下来,而且还笑着道:「不错!二位是听谁说的?」
「这个我们必须要告诉你吗?」
「是的!我相信二位也是为了夏志昌来的。」
两个人都没否认,孙小琴又道:「听说夏志昌的脑袋能值十万两银子,真有这回事吗?」
钱一鸣笑道:「是有这回事,否则我们二位老人家还不会有兴趣来呢,因为我们向来是不做小生意的。」
孙小琴笑了一笑:「消息如果确实,倒真是一笔大买卖,不过有你们出了头,别人只好闻闻香味了。」
柳一卷道:「那只是指别人而言,对你孙姑娘,我们可不能独吞了,因为那小子就抓在你手中,把那小子交出来,咱们三一三十一,不!二一添作五,你拿一半,我们哥儿俩拿一半。」
孙小琴笑道:「天罗双绝手从来伸手就是吃肉不吐骨头,居然对我这个初出道的女流之辈如此客气,别说是人家不会相信,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
柳一卷笑着道:「你的确不同一点,因为那小子身边还有价值几十万的珠宝,相信已经到你手中了。」
「二位是听谁说的?」
「这个你可以不必问吧!」
「不!我一定要问清楚!」
「为什么?这跟你没关系呀!」
「关系太大了,这一路上我已经闯了好几关过来,都是赶尽杀绝,不留一个活口!」
柳一卷道:「好!绿林道上行事是应该如此,干净俐落,不留后患,我们哥儿俩一向就是如此的作风!」
「这个我可没二位这么大的本事,敢树下那么多的敌人,这次是真的逼不得已,因为我怕消息传过去,只是十万两银子还好,那只不过一句话而已,事成之后,对方是否肯如数付出还成问题。」
「这个你放心,一文也不会少,他们要是敢只付九万两银子,老夫就摘下他的瓢儿来。」
「就算能全付吧,也是一笔明财,知道的人太多,想要独吞是不容易的,至少还要花一半去烧香拜佛,求几个有力的靠山!」
「老夫兄弟出了头,就没有这个顾虑了。」
「但是总不如现拿在手的好吧,何况还多出个好几倍呢。」
两个家伙眼中射出了光芒。
钱一鸣道:「真值那么多吗?孙姑娘,你看见没有?」
「自然看见了,只多不少,因为我还是以边城的行情来估价,如果能拿到内地那些大城市去,我相信能够超出百万去。」
「现在可是在你手上?」
「不在!不过跟在我手上差不多,因为人在我的掌握中,现在二位该说出消息的来源了。」
柳一卷沉思片刻道:「铁手无情王大为说的!」
孙小琴一跺足道:「我知道准是这个死胖子泄的密,当时就该追上去,先把他拦下的。」
「没关系,我们哥儿们出了头,你还怕什么,赏金我们分你一半,那批珠宝……」
孙小琴道:「江湖一把伞,准吃不准攒,二位既然已经知道了,那还有什么说的呢,我也只拿一半!」
钱一鸣刚要表示异议,柳一卷却踢了他一下道:「行!孙姑娘,我们哥儿俩那一个的岁数也比你大上一倍不止,还有几年好活的。有了那一半,也足够风风光光的舒服一辈子了。」
孙小琴道:「别说是一半了,就算是一成,也足够人舒舒服服的过一生了,因为银子是活的,即使什么都不做,放进钱庄里长利息,也足够吃吃喝喝的了。」
「好吧,孙姑娘,那批珠宝……」
「珠宝在,人也在,不过二位应该去做一件事,才能够享用到那笔银子。」
「什么事?」
「去把王脖子那张嘴堵住,否则的话,我不怕二位生气,任凭二位的技业有多高,也架不住那些成天在头上动主意的江湖人。」
钱一鸣道:「老夫不相信有那种不长眼的人。」
「这可难说,有道是财帛动人心,若是人家知道我们凭空落了那么一笔横财,就是你们的儿子也难保不会在暗中算计你呢。」
柳一卷哈哈大笑道:「有道理,孙姑娘,看不出你年纪轻轻,道理却懂得不少。」
「我年纪虽轻,也闯了十来年江湖了,在黑道里混了十几年,还有什么不懂的,我们把夏志昌的脑袋,提到西宁去领了赏金怎么分都行,几万两银子,引不起多少人的兴趣的,再到内地,找个大城市定下来,慢慢的把珠宝出手,才能安安稳稳的享福。」
「好!高明!高明!你早算计好了。」
「我贴上了夏志昌,就一直在盘算,老实说,我也没打算能一个人全吞下来,那数目太大了,能把人活活撑死的,但也不能逢人就分出一份去,最好是找一两个架得住的人合作,有二位出头,总算人是找到了,可是再也不能让人插手进来了,因此,王胖子那张嘴一定要封住,这是我的条件。」
柳一卷道:「好!王胖子包在我们身上。」
「光包下来还不行,必须要立刻行动,免得他把话又传出去,多一个人知道,就多一分麻烦。」
柳一卷笑笑道:「孙姑娘,你真了不起,考虑周详,行事果决,辣手西施,果然名不虚传,好叫你放心,我们是在都兰遇上王胖子的。」
「他居然走得这么快。」
「也不算快,在大青岭子,他一看苗头不对就飞快地溜了,马不停蹄,昼夜不停,一口气赶到都兰,恰恰就碰上我们!」
「那时柳老就该把他给封了。」
柳一卷哈哈大笑道:「老夫外号叫一卷而空,既然有这么大的好处,老夫还会让他再去告诉别人吗?」
孙小琴一动道:「柳老已经解决了?」
柳一卷笑道:「那家伙已经缺了条胳臂,老夫瞧他活着也可怜,所以把他捆成了一团,顺手就丢进了那美克泉,这会儿大概已经进了鱼肚子。」
孙小琴道:「这我可放心了。」
钱一鸣道:「孙姑娘,你放心了,也该让我们放放心吧,那个叫夏志昌的家伙呢?」
孙小琴笑道:「别急,我还有一点没问,二位是否问过,王胖子有没有把话告诉过别人?」
「有!他在路上遇到了两拨人,都是他们干杀手的同行,前后一共是五块料。」
「那可不太好。」
钱一鸣笑道:「我们老兄弟俩有两宿没合眼了,一路拚了老命下来是干什么的,快天亮的时候,我们送了两个-鬼上路,所以你才没有遇上别的人。」
孙小琴笑道:「这下子我是真正地放心了。」
柳一卷道:「夏志昌那小子的人呢?」
「他上竹林子里捉兔子去了。」
「什么?上竹林里去捉兔子。」
「是的!二位放心,他的功夫很不错,丢不了的。昨天我们扫平了积石崖,宰了刘铁狮,这儿前前后后,再也没人会找麻烦了。」
两个人都为之一惊。
钱一鸣道:「你们扫平了积石崖,放倒了铁狮刘球?」
「是呀!要不然怎么能够安安稳稳的过来了?刘铁狮是道儿上最黑心的家伙,他肯放过这笔横财吗?」
柳一卷道:「就凭你三个人?」
孙小琴笑道:「我只伸手放倒了几个小角色,这位老太爷是赶车的,根本没动手,铁狮刘球跟他手下的四大金刚,都是夏志昌一个人料理的。」
「这小子有这么大的本事?」
「你们见过王胖子,相信也问过了,他的飞刀出手既快又准,只一扬手之间,刷刷连声,刘铁狮眼四大金刚就这么躺下了。」
钱一鸣不由自主地轻抖了一下道:「那一定是趁人不在意时突然下手的。」
孙小琴道:「不错!不过他的身手太快,的确是不容易对付,否则我早就下手,用不着虚心假意的贴住他了。现在有二位来了,可以放开手来干了。」
说着伸手要去掏枪,柳一卷伸出手中的雨伞头,压住了她的手道:「别动。」
「怎么!柳老,你不让我掏家伙,回头怎去动手呀!」
「点子还没现身,你忙着拔枪干吗?该不是为了对付我们吧?孙姑娘,这一套我可见多了!」
孙小琴笑道:「柳老!你可真多心,我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在二位的面前玩花样呀。」
柳一卷道:「我们老哥儿俩以往在西南道上混了多年就是靠着这份多心,谁也不准在我们面前动家伙。」
「那怎么动手呀!」
「有我们在,就用不着你动手,回头他回来的时-候,你们装着没事儿人一样,说我们是行路的客商。」
孙小琴笑道:「看起来可不像,一共才两只兔子,你们全要去了,行路的客人可没这么霸道的,而且我也不是那种当善人的人。自己不吃,把好东西送给别人,夏志昌回来,看见你们手中的兔子,就知道你们不怀善意。」
他们在说话时,柳一卷已经把两只烤好的兔子拿了去分给了钱一鸣一只,只是还没有开始吃。
柳一卷听她如此一说,倒也有道理,一共是两头兔子一只山鸡,就算要招待一下行路的客人,也没有把两只兔全部献出来的,除非是在极不心甘情愿的情形下,受了逼迫而致。
能够把孙小琴慑住的人,必然不简单,稍微细心一点的人,老远就能看出来不对劲。
钱一鸣想了想道:「我们也不是为了抢东西吃才过来的,王胖子说你们是乘着车子的,我们一路过来这是看见的第一辆车,当然要来瞧瞧,这还给你好了!」
他把兔子摔向孙小琴,孙小琴伸手一抓,只抓住了一条兔子腿,烤得熟透的兔肉连着力不大,抛掷时兔子本身也有了重力,所以孙小琴抓住了一只前腿,兔身却撕裂开向地上掉去,孙小琴连忙弯腰去捡了起来,匆忙中却把手中的兔子腿递给了身边的柳一卷。
柳一卷原来是跟钱一鸣站在一起,站在一丈之外的,为了制住孙小琴拔枪才靠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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