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在江湖 第三十章 空门也能生奇想 道高一尺魔高丈
马芳芳此刻的震惊和感受和不久前的凌鹤一样,她发现对方的剑势绵密得看不出虚实。
不过马芳芳总算聪明过人,加之又学了不了和尚十余招,刀势一紧,“锵啷”声中,她的大腿胯骨上中了一剑,疾退一丈。
麦遇春狞笑着,正在补上一招绝学,忽闻身后的“恶扁鹊”道:“老小子,你果然有出息,和小孩子动手也使诈……”
麦遇春一惊,立又闭气疾掠而去,连篷车也不要了。
马芳芳胯骨上这一刀并不很重,也不免鲜血透衣而出,却道:“前辈,凌大哥的伤重不重?”
凌鹤对她近来的作为极为厌恶,但她适对来援,这份人情也不可抹煞,道:“马姑娘,我中了两剑,都是皮肉之伤,你呢?”
“胯骨上被砍了一剑,不碍事的。听说你在百里绛示前辈身边?”
“是的,要不怎能恢复内力,听说你在不了和尚老前辈身边?”
“不错,凌大哥,我们还是尽快回去疗伤吧!”
凌鹤道:“马姑娘,如果行动不便,可以利用麦遇春的篷车代步。”
马芳芳道:“凌大哥,我的伤还没有那么严重,有这位前辈在你身边,我也就放心了,再见!”她仍然一掠十余丈,消失在夜色之中。
“恶扁鹊”忽然叹了一口气;道:“老弟,马芳芳这姑娘挺死心眼,一直还不忘情。”
凌鹤不出声,“恶扁鹊”道:“这个姑娘手段很辣,应该不会太痴才对,可是对你却不然,这是为什么?”
“老哥哥,不谈这个好不好?”
“难道就不能谈?”
“你老哥哥对谁都没兴趣,独对江大娘……”“得得!老弟,咱们就谈别的。”他己为凌鹤创口上了药,坐上麦遇春的车子,二人都在车辕上,缓缓回驶。
“恶扁鹊”道:“娟娟虽然当面骂我‘恋扁鹊’,我却觉得那是一个好姑娘。”
“老哥哥,不谈这个。”
“老弟,绝未想到麦遇春半身不遂刚好,他仍然比你高了一点……”
“老哥哥,不仅是一点点。”
“多少?”“恶扁鹊”道:“高出很多?”
凌鹤道:“老哥哥,最初打了两百余招,那是拖时间,以便使他的两个门人醒来,也好撤走,待他们醒来、和那妇人溜了之后,他突出绝招。”
“是巨书上的招式?”
“大概是的,那两三招威力无俦,他要胜我就用那两三招已经够了。”
“恶扁鹊”道:“百里绛云传你的招式也不管用?”
“老哥哥,百里前辈只使我恢复内力,并未传我一招武功。”
“原来如此。”“恶扁鹊”道:“但我相信不了和尚却传了马芳芳招术。”
凌鹤道:“那是可能的。”
“恶扁鹊”忽然叹了口气,道:“麦遇春这个血贼,若假以时日,不了和尚和百里绛云二人是否能制服他,也大有疑问。”
凌鹤也有同感,但他不愿说出来。
“恶扁鹊”道:“老弟,如果你和马芳芳联手,一定能胜过麦老贼的。”
“老哥哥,也不一定,如果我们所学的巨书上的招术都不是精粹,那就永远也迫不上他了。”
“恶扁鹊”怔了一阵,道:“这巨书到底谁留下的?”
“有人说是黑中白大侠师门留下的,也有人说是不了和尚留下来的。”
“果真如此,你和马芳芳跟百里绛云及不了和尚学武,应该能超越麦遇春才对。”
凌鹤道:“只不知当初留下巨书绝学的前辈是什么心态,如果是由于这武功歹毒,压根儿就不该留,要不,为什么这门武功如此分散?”
“我看这门武功精深博大,光明大落。”?“恶扁鹊”道:“所以我总以为,麦者大所学的也绝非全部的。”
***“恶扁鹊”把凌鹤交还百里绛云时,百里绛云有点震惊,说道:“麦遇春居然有这么棘手;凌鹤,说说当时的情形。”
凌鹤说得十分详细,尤其是那三招精粹武功。
百里绛云想了一会,道:“我决定传你新的招式,包括本门和你那一门的武功。”
所谓“你那一门的”,应是指巨书上的武功。
此刻马芳芳已返回住处,其实他们住在附近一个只有七八户人家的小村子附近。
不了和尚道:“丫头,我来给你疗伤。”
“不方便吧!还是我自己来。”
“有什么不方便?我是什么年纪?你是什么岁数?来,我先看看伤势!”
马芳芳自从这次受了伤,一直心情沉重,她本以为她绝对可以击败或杀死麦遇春的,她一直想为凌鹤做一件大事,她相信这件事算是最大的了。
但麦遇春的凌厉三招,击垮了她的信心,她以为她还要精进、直到凌鹤办不到的事而她能办到为止。
这一点非常重要,要帮助凌鹤姜要他无法拒绝,必须是她可以做到而他却做不到的事。
每当她自枕下取出他那件内衣时,这强烈的意念就达到最高点,她不像李婉如,稍遇挫折就退缩而放弃,她永远不会,她要的一定要得到。
不了和尚在为她清洗创口,她道:“你估计能夜多少招内败他?”
不了和尚漫不经心地道:“他用了几招击败你的。”
“三招半。”
“他用了几招击败你的,我就能用几招击败他。”
马芳芳心中一动,道:“真的?”
不了和尚道:“我会骗你?”
马芳芳道:“如果他的武功仍有进境呢?”
“他再有进境、我估计我只需三招半的一倍就能击败他,”“七招?”
“嗯……”不了和尚漫应着。
马芳芳忽然警觉,他的目光中有一种炽热的光焰闪烁了一下。”
马芳芳不久前在无意中听到不了和尚和百里绛云密谈,略知他们昔年原来有那么一段。
等于是百里绛云负心嫁了黑中白,但后半部分的交谈由于附近有衣袂破空声,马芳芳只好离开而未听到。
所以马芳芳知道,不了和尚如今仍是前情未了,在想着百里绛云。
刚才不了和尚那炽烈的目光,虽然一闪即灭,却勾起了马芳芳的幻想,世上有很多事,最初也都只不过是荒涎不经的幻想而已。
由幻想而变成事实其间最大的难关,就是人类的“自我赫阻”,“自我赫阻”的这句话就是“那是不可能的”。
但有极少数的人,他们并不迷信这句话。
马芳芳的美眸中忽然升起一层迷雾,她的意识中晃动着百里绛云的影子,白衣、高舍、启色面纱,走路摇曳生姿,说话时很自然地带点嗲音。
不要说他是个不了和尚,就算他是个百了和尚,恐怕也无法抗拒。
对于中年以上的男人,她懂得比年轻男人更多,而且她似乎能牢记“为者常成,行者常至”这两句名言。
***马芳芳的伤好得很快,因为不了和尚也会配药,而且他准许马芳芳常常外出逛街。
今天马芳芳首先光顾了裁缝店,订做了三件白竣宫装,又访问一个女乐,求教一些娱人的诀窍,以及自梳高髻的技巧和走路姿态等等。
现在,她走在小街上,想着百里绛云的走路姿态,不知不觉就模仿起来。
日落黄昏,街上行人不少,背后忽然有人笑了起来,接着这女人的笑声感染了别人,至少有五六人在大笑。
马芳芳相信是在笑她走路摇曳生姿,回头望去,果然有个土气的中年女人,正在掩口而笑,另外有四五个男人也在笑。
不过男人边笑边在欣赏她的走姿,这种笑实在不是代表厌恶的。她骂了一声:“少见多怪!”正在加速离去,突然目光停在路边一个老人脸上。
她的心头一动,老人也不由打了个寒噤,似乎一时骇极忘了逃走。
而马芳芳以为,如果现在走过去,黑禄必然大呼“‘救命”,她必须神不知鬼不觉地除去黑禄。
只要黑禄死了,对于门罗和黑兰英的死,她仍可一口否认,虽然她对百里绛云说了一点点。
她故作未曾看到黑禄,继续前行;进入小巷中,立刻上了墙头,自屋顶上居高临下,监视黑禄。
这时黑禄才想起逃命,原来黑禄是和“四五六”在一起上街的,“四五六”在一家酒楼上;他急忙奔上了酒楼,喘着道:“少爷……马……马……”
“四五六叫正在独酌,道,“慢慢说,,马什么?”
黑禄上气不接下气地道:“马芳芳……她看到老奴了……”
司马谅心头一紧,表面上却若无其事,道:“怕什么,有我在呢!”他过去和大哥“二五八”作恶多端,知道马芳芳的手段。
黑禄道:“少爷,这女人很毒,连少门主她都不怕。”
司马谅道:“她在什么地方?”
“就在附近街上,很可能追了来。少爷,还是回避一下吧!”“要回避你回避,我可不伯她。”司马谅知道,马芳芳忌惮他的师祖毒母,未必会动他,但黑禄知道她的秘密,必不放过他,所以黑禄在他身边反而是累赘。
黑禄道:“少爷,我先走了,也许你在这里可以吸引住她。”“对,对!”司马谅道:
“她看到我在此,一定会以为你也在这里的。”
黑禄自饭馆后门走出,看看四下无人。绕小路奔向统一会。但在半路上,被马芳芳截住。黑禄心一横、闭目等死。
马芳芳道:“黑禄,你的运气真差!”
黑禄道:“有死而已,何必多言。”
马芳芳道:“你把一切都告诉了百里绛云?”
黑禄点点头,道:“如果你是我,也没有理由保留。”
“对。”马芳芳缓缓走近,右掌已缓缓抬起,道:“黑禄,你还有什么话说?”
黑禄道:“老奴只想说一句话,我们小姐黑兰英可怜,你也可怜。”
马芳芳一怔,想了一会,忽然又缓缓放下右掌,掉头几个起落,踪影已失。黑禄好久才睁开眼,不由自主地模模头和脖子,的确头还在脖子上,他不知道马芳芳为什么不杀他?其实是他那句话产生了决定性作用。黑兰英可怜,她也可怜。黑禄这话的本意如何?她还没有想通,至少她以为,黑兰英有夫不贞,老来变节,是个不幸的女人,而她自己,本以为凌鹤是她的人(在小客栈中那段时间),但事实又如何?黑禄触到她的痛处,却不杀黑禄,反而更坚定必欲得之的信心。当然,此刻杀不杀黑禄已不关重要,因为他已泄了密。
***不了和尚带回一些酒菜,自斟自饮。因为马芳芳不在家,却不免思念百里绛云,她的举手投足,摇曳生姿的步步生莲,说话的声音,甚至温怒时的表情等等……。总之,只要深深喜欢一个人,就没有不好的地方。
他的心头一荡,忽然又是一凛,虽称“不了”,他毕竟是个和尚,怎可时生绮念?有所谓:心虚则性现;不息心而求见性,如拨波觅月;意净则心清,不了意而求明心,如索镜增尘。
一念及此,立刻意灰念寂,大口灌起酒来,这当然仍坠顽空。就在此刻,大门响处,马芳芳回来了。
不了和尚白成家不抬头,他要坚此百忍,从此不再念浮意动。但是马芳芳却在他的桌边走来走去,一会拿这个,一会又送上一条面中。不知用过什么香料,数十年没有闻过女人身上的香气,此刻又进入鼻端,冲溃了记忆的堤防。
甚至于他虽不抬头,几乎仍可体会到她步履轻盈,他不免感到奇怪,为什么前次居然没有发现她这点长处?这长处不是极似百里绛云的莲步细碎?现在,他还听到她走动时衣袂磨擦发出的“刷刷”声,百里绛云总是穿着缎、罗之类衣衫,发出的声音正是如此。
忍得住耐得过,则得自在之境,可是白成家毕竟是不了和尚,他扭动千斤重的脖子望去,马芳芳正在院中收已晒干的衣服,舒臂、垫足、挺胸、扭腰,任何一个小动作都美极了。
更重要的是,她今天的衣衫和往昔不同,记得百里绛云最爱穿这种素色的缎衣或罗衫,质料的软柔鲜艳正象征衣内胴体的柔软和腻骨。
她收好了衣服,挟起衣服往屋里走,白成家在厢房中,忍不住探出头欣赏她那走路的姿态,空即是色,色即是空吗?视之有物,触之有物,何谓之空?人人都会走路,世上有几个女人能走出这样迷人的姿态本?从此,白成家更细心地教她武功,以前不愿教的,这会也都拿出来了,而且是逢动自发,丝毫不曾勉强自己。
凌鹤自从追杀麦遇春无功而返之后,有点失意寡欢。百里绛云道:“凌鹤,胜败乃兵家常事,男子汉大丈夫,要拿得起放得下才行,从此以后,我传你本门和别家招术。”
凌鹤道:“前辈,晚辈只是忍不住要抱怨,魔道消长,永无休止,难免不使人怀疑所谓‘天道好还’的说法。”
“不必怀疑这一点,不论魔道消长如何,道是道,魔永远是魔,只要记住这个就成。”
凌鹤忽然引吭长啸,百里绛云不由神往,道:“你的一举一动,都像你爹一样……”
凌鹤心头一畅,道:“前辈认识家父?”
百里绛云点点头,却不再说什么。自即日起,开始教他招术,还为他去订做了几套衣衫、头巾和长靴,而且都是银灰色的。
***麦遇春等人并未远离,但住处却很隐秘,有那美妇和两个年轻人照料,日见康复。
这天来了个熟人,陆丹说是叶伯庭来访,美妇道:“遇春,此人是耗子过街,人人喊打,我看从此和他断绝往来好些。”
麦遇春闭目想了一会、长眉挑了两下,道:“让他进来。”
叶伯庭仔细打量麦遇春,知道上次麦、凌之战,凌鹤并未占到便宜;可见麦遇春目前已非同小可。他这人变得很快,见风转舵,灵活无比,自然表过了他对麦遇春的忠诚,而麦遇春亲自招待他,也很热情。
但酒醉饭饱之后、二人在后园小轩中密谈时,叶伯庭稍一大意,竟被制住,叶伯庭大惊,他知道要比陰险,麦遇春和他是半斤八两,他道:“麦老大,这玩笑开不得。”
麦遇春道:“叶伯庭,我大了解你,所以不得不出此下策,我这人做事一向如此……”
这工夫美妇走来,道:“有个怪客前来蚤扰,两个年轻人恐怕挡不住。”
“我去看看。”
麦遇春一走,叶伯庭道:“大嫂,你看这是什么朋友?”
美妇道:“是怎么回事?”
“嗨!老朋友嘛,难免说几句真心话,我问他为什么……”
“叶大侠,怎么不说了?”
“大嫂,你们是夫妻,有所谓疏不间亲,小弟不便说出来,何况这事和大嫂也有点关联。”
“和我有关联?”
“是啊!一旦说出来,大嫂再向麦兄兴师问罪,只会加速他杀我之心。”
“不会的,你说,我有分寸。”
叶伯庭也不敢再拖延,道:“大嫂,小弟刚才对他说,你既已有了五个之多,怎么又多了一位嫂夫人,哪知他怕我泄密,竟要杀我灭口。”
美妇面色骤变,道:“你说什么?他还有五个?”
“大嫂可能不信,因为麦兄这人很会弄假,尤其在女人的面前很有办法,远的如金陵那个唱落子的不谈,洛阳那个女乐也不谈,因为都相距太远,就在十余里之夕卜、镇上就有两个。”
“两个?”美妇的嗓音中有刀声,道:“都是干什么的?”
“一个是小家碧玉,由于为麦兄做了三双靴子、而麦兄出手阔绰,也就勾搭上了,另一个是个新寡的文君,这一个却是先用强后给甜头,一千两银子包了下来。”
“叶伯庭,这些话可都是真的?”
叶伯庭道:“大嫂,有一字不实,我的子子孙孙,男的做贼,女的养汉,叫我不得好死,挨一百二十八刀。”
“好!你能证明给我看?”
“能,当然能,但是你能解开我的袕道吗?”
“不能,我不会武功。”
叶伯庭心头一凉,心道:“这一次是完了,万一这女人待会兴师问罪,证明根本没有这回事,那还有命在?”
麦遇春陰是陰,一生就是不,这谎言是不能拆穿的。
叶伯庭急中生智,道:“大嫂,这样吧,偏劳你把我拖出门外,藏在花从之中,耽会遇春兄回来,你就说我自解袕道跑了,然后,我带你去看看那两个女人。”
“好吧!”美妇很吃力地把他拖到花从中,这才奔到前面去,原来这个怪客就是司马能行,他蒙面而来,想试试麦遇春的身手。
这是因为百里绛云说了凌鹤和马芳芳都非其敌手的事,司马能行有点不服,结果才和麦遇春接了二十来招就支持不住,而匆匆离去。
麦遇春问了两少一些事,这工夫美妇忽然奔来,大声道:“遇春……不好了!叶伯庭跑了……”
麦遇春一怔,道:“跑了?我点的袕他会这么快就解开逃走了?”
“是啊!你走了不久,他忽然一跃而起,哈哈大笑,说他今天才知道你的为人,立刻就走了。”
麦遇春似乎绝对想不到美妇会谎言骗他的,道:“你不知道,此人永远不会有一个真正的朋友,我不杀他,他必然杀我。”
美妇道:“那也不一定的,他和你毕竟是数十年的老交情了”
“你懂什么?难道说我还不比你清楚?”麦遇春道:“走,我们去看看。”
二人来到后园小轩中看了一下,麦遇春不久就回前面去了。
这工夫叶伯庭才自解了袕道,道:“大嫂,你救我一命,我是必须报答你的,我一定要让你看看他那两个女人。”
“怎么才能看到?”
“我先在小镇上等你,晚上麦老大必然练功,你自后门出来往西北走,只有一条路,不到半夜就到了,看了再尽快赶回来。”
说好之后,叶伯庭离去。女人都很重视这事,天一黑就动身,不到两个时辰就到了镇上。叶伯白庭还真讲信用,果然在镇头上等她,也带她去见过一个女人。至于另一个女人,叶伯庭说正巧出了远门,这美妇十分愤慨,道:“叶大哥,这种人,我跟着他还有什么好:
貌?我不回去了。”
“不,大嫂,你这么做太冲动,再说我也有拆散人家婚姻之嫌。有所谓‘宁拆十痤庙,下破一人婚’况且你这么拍拍一走,划得来吗?”
“有什么划不来?”
“大嫂,你就是要走,也要弄他几文,麦老大是个大财主,多了没有,大约有一千万两。”
“什么?是一千万两银子还是废铁呀!”
“当然是银子。大嫂,他当年得了一本秘笈,秘笈上还有一批价值连城的财富、你说、你这么一走对得起你自己吗。”
“叶大哥,依你之见呢?”
“尽快回去,若无其事。”他拿出一个薄薄的小纸包,道:“把这纸包中的东西放在他的枕下就成了。”
“叶大哥,这是什么?”
“这是一种药物、叫‘周公帖’,也就是放在他枕下,他只要头往枕上一放,不出半个时辰就会沉沉入睡,一睡就是一个对时,你就可以搜那最最值钱的珠宝,远走高飞。这种花花太岁,你总不能跟他一辈子是不是?”
美妇道:“叶大哥,这东西灵吗?”
“绝对灵,由于你救过我,我才不忍心让你空手一走,白白陪他睡了这么久,所以要报答你。你随便在他身上搜出一些珍玩,也值几十万两银子,到那时侯,再找个年纪相当而又可靠的人一嫁,这下半辈子还用发愁吗?”
美妇心被说活,她说本来她是跟定麦遇春的,可是爱在女人来说,是不可分享或分割施舍的。她道:“叶大哥,你呢?”
“我?”他自嘲地笑笑,道:“过去,我也不是什么好货。你想想看,和麦老大这种人泡在一起的,还会有什么好人。不过这几年我已经回头了,我这次来找他,本想劝他改邪归正,没想到他居然想杀我,嗨!算了,我要找我的儿子去了……”
美妇匆匆返回,果然没有被发现,麦遇春在打坐,两少已经睡了,她估计半夜稍过,麦遇春打坐完毕就会找她,她把那纸包打开,竟是一块罗帕,放在麦遇春枕下。
美妇哪知“冷眼观人、冷耳听语、冷情当感及冷心思理”的处世之道呢?当然,叶伯庭的巧言令色也是一绝,女人也未必都是如此单纯的吧?麦遇春来时,她面向墙壁故作已睡,她真怕麦遇春发现了忱下的罗帕,只是麦遇春不会怀疑她。
麦遇春上床躺下,低唤了两声,她故作未闻,也就算了。她静静地苦等了一个多时辰,估计差不了,轻轻起身下床,麦遇春未动,她穿好了衣服,他也未动,然后她推了他一下,还是一样。
她知道,像他这等身手的人,绝对不该如此沉睡,必是“周公帖”发挥了药力,于是她开始搜。
她足足搜了有一个半时辰,都快到五更了,只搜了二三十两金子和百十两银子,并没有什么值钱的古玩。事已至此,她不敢久搁,麦遇春不能动,他还有一个徒儿和义女,万一他们知道了还走得了吗?她自后门奔出,仍循西北小镇那条路,走出不到半里,叶伯庭在等她,道:“怎么样?成了?”
“你是要尽快走的,我不放心,在此等你,现在我放心了,你快走吧,值钱的东西一点也没有吗?”
“只有二三十两多子和百十两银子。”
就只这一点?不对,你没找到,但我不能让你空着手走,喏!这个给你。”他自怀中掏出一只玉豹,约六七寸长,利用玉上原有的斑纹雕成,看来和金钱豹身上的斑点极似。
美妇呐呐道:“叶大哥,我怎么能要你的东西?”
“为什么不能要,这东西卖得你能值二十到二十五万两银子。”
“什么?值这么多,叶大哥,这么贵重的东西我不能要。”
“怎么?你讨厌我是不是?”
“不……不……叶大哥,我以为你是个好人,不像麦老大说的那么坏。如果你不嫌我……不以为是拾人的牙慧,我就跟着你,我一个单身女人真不知道到哪里去?”
叶伯庭本来无意割麦老大的靴子,听这女人的口气,真的把他当作一个好人,打量她一下,徐娘半老,细皮白肉,比江杏可就高明多了。况且一想起江杏和“恶扁鹊”那么段,就打心底不舒服,心想:“别人割我的靴子,我就不能割别人的?两人一配,虽不是老牛吃女敕草,却绝非啃干草哩””不由心花怒放,道:“大妹子,你难道不会讨厌我这份德性?”
“不……不”,叶大哥,只要心好,什么都是次要的。”事实上叶伯庭是什么都好,就是心不好。
“大妹子,承你瞧得起我,我是感激不尽,你先到这小镇上住进五福客栈等我,最迟正午我会去找你、”
美妇兴冲冲地走了,叶伯庭回头望着美妇炯娜的腰肢,已笑得见牙不见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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