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人写信对我说:能为的剧情都被写光了,我们这些希望在小说界发展的人除了跟著别人的步子走之外,没有多少原创机会。
你们同意这说法吗?我并不。
例如我的上一本书‘未曾相识’,失忆的题材早被为了一百八十遍绝不能说我以此为肇因是一种创见。
我们常见的叙述是:男女主角误会——女方逃走问出车祸失忆——忘了一切(全部或恋情部分)——怀孕或流产——巧遇失魂落魄或陰沉的男主角——在恋爱或折磨间记起一切——危机接著来,坏人出现——扑灭坏人。从此快乐活著并且有孕。
常看著这样的公式在走,谁还会想掺一脚来凑出第一百八十一遍?至少我不。
想写失亿、想以另一种方式去写、不想要误会、没有坏人、不要危机。我不要每成就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