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红罗曼史 我的蓝 第四章
不知道想念的厉害,当心口闷闷疼着时,当眼眶没来由的红起来时,当快乐自由到极致却叹息时……还在想:我渐渐不爱他了吧?最近都没想起他了呢。
会来到纽约,是因为家里在这里买有房子。三十几年前父母来美国求学时,家里就买下一幢房子给他们住,后来就一直留着没卖,非常有先见之明;因为她的哥哥姊姊、还有一些堂亲跑到美国留学时,都曾在这边住过一阵子。而父母他们常来美国参加一些研究与研讨会,也是在这边落脚。
虽然哥轮比亚大学不是父母替她挑学校的第一个选择,但里面有一些很优秀的教授是她父母的好友,其研究范围也是目前生物界最有前途的基因工程控制,更是得到企业界丰沛的资金挹注,前景看好。这一阵子由于罗蓝并没有明确的表示,好像对未来尚无计画,所以她的父母便代她决定,要她来到纽约,进入哥大就读,为她读完博士之后的路做好规画。
她很听话,一到纽约,便马上去哥大拜访了父母所指定要见到的人,参观了研究室,该做的全都做了,唯一没做的是——她没有交出申请资料,没打算进入哥大的生物研究所就读。虽然说她还是进了哥大,但她修读的是为期三个月的暑期学分班,科目是视觉艺术,让所有人跌破了眼镜。
罗蓝当然知道她的不听话将会很快的引起一些风波,所以她才没有将这课程做长远的打算。留在纽约三四个月,除了学一些艺术概念外,主要还是等家人前来,让他们来说服她,也让她说服家人;就算还是没有共识,但至少家人会明白她已经决定这么做了,不是一时迷惑,也不会如他们所愿的走回「正途」。当然,他们会很生气、很百思不得其解,甚至怀疑她是交了什么坏朋友,被坏朋友蛊惑失去神智,才会叛逆学坏了……
所以呀……能在波士顿就跟莫靖远做了了断也好,这决定是正确的。她不想把无辜的他牵连进她必须自己面对的风暴中。如果他们没有分手,家人一定会怪罪他,认为他是一切事端的元凶。
纽约与波士顿相距不远。就她所知,他每个周末都得来到纽约工作,所以她与他其实无须那么快分手。她没让他知道她下一个落脚处就在纽约,虽然心里挣扎过,但还是没说。怕……若有更多的时间跟他相处下去,会太过喜欢他,喜欢到连自己的梦想都可以抛弃掉;然后,在日后老去时,永远活在抱怨与后悔里,折磨他也折磨自己——如果,那时他居然还在她身边的话。
他很喜欢她,她知道。他喜欢她现在所具备的一切,独立、聪明、漂亮、自主、明确知道自己的路、海阔天空的飞翔、没有人能阻止她。
如果她不再是那种人,只是一个爱他的女人,那又会怎样呢?
罗蓝发现自己不敢想象。不是没想过,但想到后来却是恐惧了。
与人有关的事物,永远复杂到难以捉模。梦想就简单一点,它只是困难,但并不复杂。
她不知道分手那天,他的心情如何、有没有觉得受伤。不过她想,他会很快恢复的。因为他太出色,身旁不会寂寞太久,就算他无意,那些女人也不会放过他。所以另一个出色的女人会出现,一个又一个的来丰富他的生命与历练,直到把他的感情世界点缀到缤纷极致;然后他的事业也有所成就后,他会结婚,或许是门当户对的千金小姐,也或许是聪明灵慧到可与他心灵匹配的优秀女子,反正今生在感情这一区块,他会过得很精采。
而她,有自己的梦,有自己精采的方式,谁也动摇不了她,所以她才会在这里等候家人,不选避,不马上远走高飞的离去。她当然可以,反正她身上有钱,家人再怎么气她,也不会因此而断掉她的经济支应,每个月汇入她户头的钱是曾祖母过世前就分配给她的学习金。生在书香世家,读书是顶重要的事,五代以来都是如此,不分男女,每人的学习金可支领到二十五岁。但逃走闪避不是对待家人的方式,对自己的家人不该任性的加以伤害。
她在纽约的生活虽然还不太久,但每天都过得很热闹。家人轮番打电话来找她,一谈就是通宵,仿佛越洋电话不用钱,都忘了家训第一条第四款第一点叫做「节约有度,用所当用」。电话炮轰还不够,还号召美国的亲戚三不五时的来拜访她,连她以前的教授、父母的朋友都特地跑来纽约找她吃饭;而她的父母兄姊正忙着把堆积如山的研究工作挪开,挪不开的就用力赶工,谁先得空就先来美国找她。就罗蓝所知,最先会来的应该是大哥,因为他现在正在做的研究正是美国某生技公司所委托的案子,目前最常跑美国的人是他,几乎每个月都会来一次。
她等着家人来。等人的同时,每天都排有两小时的课,所以日子并不难捱。虽然是两个小时的课,但对于她这个大门外汉来说,却学习得非常辛苦,于是图书馆又成了她长时间待着的地方。
一般暑期班所招收的学生多以社会人士为主,教的课程偏重于艺术欣赏,而非艺术学理。不过对身为研究科学的人来说,追根究柢是一种可怕的瘾,戒也戒不掉,于是她还是从基础理论开始学起,所以才会这么累。
如果她有限的能力让她的每一种学习都只能学到皮毛,那她希望那个皮毛都是扎根在基础,而非学完了还只是门外汉到此一游的欣赏。
有点故意把自己搞得很累,一天看书十个小时也就算了,她甚至还有空跟同学到苏活区去欣赏纽约街头艺人风光。虽然很累,但第二天就又精神百倍了,这大概就是老人家所感叹的年轻人本钱吧。
在她上课一个月之后,她的大哥来纽约了。
这天,谈得非常不愉快,没有共识,一直谈到她上课时间到了,出门前,大哥说等她回来,话题还会继续。
「我不会太早回来。」她这么告诉大哥。
「没关系,我可以边工作边等。反正我也有事要忙。」大哥非常务实的回答她。
上完课之后,下午三点,她不想回家,听到几个从台湾来短期进修的同学说要去逛传说中的第五大道开眼界,问她要不要去,她想了想,点头了。就去吧,去看看那些亮晶晶的珠宝首饰也好,也许会挖掘出斩的兴趣。
她打算在外面闲晃到晚上七点再回去与大哥共进晚餐、听他的训。曼哈顿那一大片商圈够她耗的了,想杀时间绝不是问题。
「……哥哥,你为什么说没有回台湾的计画呢?你不是放暑假了吗?」电话那头传来轻柔的女声,这声音犹带着点童音,但随着年岁逐渐长成,渐渐低沉,只有惯常带着的鼻音依旧。
这是一个今年即将满十五岁的女生声音,她叫单晓晨,是莫靖远最疼爱的亲妹妹。对她,他从来是有求必应。想来就算她想要天上的星星,他也会设法为她摘得——如果她要,他倒想看看自己能不能做得到。可惜单晓晨对测试兄长能耐这方面的事没兴趣,她只是很常很常想念他,却不要哥哥为她做什么,也实在没什么好做,因为她把生活过得很满足充实,从不感到匮乏。
「-诗萱表姊明天会飞回台湾,她会帮我把生日礼物送到,-八月十五生日,我不会忘记的,就算我人没回去。」
「那有没有夜茴的礼物?她的生日在十二月喔。」妹妹口中的夜茴,是他们兄妹的同父异母妹妹,是晓晨的童伴兼保镳。
「我怎么会忘呢。十二月时,-靖方表哥会回台湾,到时夜茴的礼物就托他了。」莫靖远回答得非常闲适,仿佛他每件事都有妥善的安排,有条不紊地,从不会有疏漏的时候。
「靖方表哥会回来?我记得他才刚到美国准备入学不是?为什么十二月就有空回来?」
「他有事。」莫靖远非常肯定的说着。
「是这样吗?」还是很疑惑。
「是的。」身为小朋友,对这个世界要有一点信心,切莫随便怀疑呀,妹妹。
「那好。哥哥,到时你可别忘了。」妹妹提醒。
「是,我的小公主。」莫靖远低笑。
「哥哥,你好像没什么精神,是发生什么事了吗?」
「哦?-怎么会这么说?哥的口气有这么气若游丝吗?」
「嗯……我说不上来。可是前一阵子你感觉上比较快乐,我没有办法说得很确实啦。总之,我觉得你这几天好像不大开心。哥哥,你怎么了吗?」
「-觉得我可能怎么样了呢?」他反问。停下手边的工作,抬头看着窗外,七月的纽约,天空好……蓝。
「会不会是恋爱了,还是最近被美女追得很心烦……呀!」意识到自己好像说了不该说的话,忙住口。
「嗯哼,最近被美女追得很烦?亲爱的妹妹,谢谢-让我知道,还有谁是我身边的探子。」
「哥哥……你不要这样啦,是我自己要问的,我打去问靖龙表哥,他提了下,猜想你不开心应该是为了那个女秘书的事。你不可以怪表哥喔。」
「-都提了,我还怪些什么。」他笑。不再看天空,眸子转回桌上的相框,相框里是他十二岁时拍的全家福,里头有他病弱的母亲,还有她可爱的妹妹,他站在她们身后拥抱住她们,而她们都笑得好开怀。「晨,-知道哥哥不会生-的气,也不会找靖龙麻烦。刚才只是在跟-开玩笑。」
「那哥哥,你心情什么时候会好起来?」
「很快。」他保证。
「你真的不跟我说是什么事让你这么不愉快吗?」
「好,跟-说。哥哥被女人狠狠的甩了。」
「呀?!」
「听不懂什么叫甩了吗?就是你喜欢一个人,但那个人转身就走,完全不理你的意思。如果还不懂,那哥哥希望-这辈子最好都没机会懂。」
「哥哥,我当然知道那个意思,人家又不是小孩子了!」妹妹在太平洋的另一头大声抗议,气呼呼地道:「哥哥,你又在开玩笑了!你说这种话谁会信呀?你就爱哄我,讨厌!」
「呀,我被自己亲爱的妹妹讨厌了……」他作态低吟。
「哥哥!我不理你了啦,要挂电话了。人家要跟夜茴去手工艺品店挑毛线。夜茴多好,她说要织一双手套给我,才不像你,坏哥哥。」
莫靖远失笑,轻哄了妹妹好久,才挂上电话。
办公室复又沉寂,新上任的美丽助理走进来,偷瞥上司一眼后,眼睛牢牢盯着自己手上的记事本,尽量表现得公事公办的报告着:
「莫先生,这是董事长的指示,他请你今晚八点代他去参加『东龙』陈家的宴会。宴会的目的是新居落成,所以董事长请你挑件合适的礼物带去祝贺。在七点半时,司机会到你的住所接你。若你没有合意的女伴,我、呃……我不介意加班。」虽然口气有点抖,但还是很公事公办的神气。
莫靖远手上的工作没有停,随口回道:
「-不介意加班正是我所需要的,在此先谢谢。这份月报表打错了,希望明天早上七点放在我桌上的是一份正确无误的报表。」他合上文件夹,没有多看助理羞红满面的表情,起身走出办公室。
现在是下午四点,还有一点时间可以让他去挑礼物;但在那之前,他得先去顶楼的机密档案室调出东龙陈家的资料,查查看他们家的喜好与品味为何,以及陈家目前的情况;还得了解他们成员的长相与名字,对每一个人有基本的认识,然后,今晚才能不过不失的应对得体。
是,这些日子以来,他心情很烂。舅舅不断的派工作给他,正是他需要的。那就工作吧,别让自己闲下来。
他不肯让自己闲,怕闲时会觉得寂寞;正如他最近都不照镜子,怕看镜子时会看到自己困兽的模样。
或许,他根本不该认识她。
「Violet,-累不累?我们接着往五十三街的班尼顿杀去,然后五十四街的古奇。呀!五十七街有爱马仕,虽然买不起,可是我们可以在外面流一下口水;还有那个……」几个女生兴奋的吱吱喳喳,围着地图叫着。
罗蓝逛得肚子咕咕叫,决定先去找个地方填肚子,对同学道:
「我肚子饿了,接下来-们自己逛,我要到刚才经过的五十二街那里吃三明治。如果等会有机会碰头再一起走,若没有,就各自回家。」
「-都没有买什么东西耶,就要走了哦?」一个同学好可惜的说着。
罗蓝晃晃左手的小提袋,笑笑道:
「这样就够了。」
「-只买一条围巾不是吗?」
「才不,我买了两条。」她比出一个V字,向她们道别后,往回走,目标是五十二街那间很有名的三明治店。
黄昏时分,白天的燥热渐渐转为清凉,她低头数着步子,偶尔抬头看橱窗里的摆饰。虽决定了不要太早回家,但一时还真想不到等会填饱肚子之后还能往哪里去。
也许,到书店去,去买一点书看,看书的同时也歇歇自己定得好酸的双腿。
「请给我一个三明治。」她对店员说道。
「什么口味呢?」店员指着灯箱上琳琅满目的菜色问道。
「最好吃的口味。」她笑。
结果店员给了她一个比她脸还大的三明治。
这是法国面包夹火鸡肉,里头有软起士,火鸡肉上头还抹着满满的蜂蜜芥茉酱,都溢出来了。这个三明治大到她得以双手拿,甚至不知该从何下口。
当她还在研究该从什么地方咬下去,才不会给自己弄成一张猫脸时,她并不知道有人正向她这边走来。而当她知道时,已经是把嘴张得好大,狠狠朝法国面包咬下去的时候。她看到了一双与她相同诧异的眼……
莫靖远没想到真的是她!
远远的,他走在街上,发现前方有个东方女孩,身形模样年龄都肖似罗蓝,虽然不认为会是她本人,但为着某种无法克制的冲动,他还是向她走来,想看看她,确定不是她,好让自己死心……
可,没办法死心。唉,是她。
她觉得好糗,把三明治移开嘴,-嘴里却还有满满的食物,嘴的周围想必都沾满了蜂蜜芥荣酱,模样狼狈得教她糗到不能更糗,而她甚至没有嘴巴可以出声为自己抒解尴尬,也没有手可以掏出面纸来擦擦嘴……呀!这时才想起,她好像没有带面纸出来……
莫靖远在短暂的讶异过后,微扬着眉,看着她的嘴,接着缓缓的从西装口袋里掏出一包面纸,打开它,连着怞出两张,动作慢调斯理,非常优雅。
哦!多么善解人意的男人,他是王子!他是翩翩浊世佳公子!她在心底欢呼,眼中闪着亮晶晶的感激,嘴里不忘拼命咀嚼。
他向她走来,更近更近的接近,直到两人的鞋尖已相抵,无法再近后,他低下头,在她的瞠目下,狠狠咬向她手上的三明治。
每咬一口,三明治的版图就消失一大角,面纸也用得极凶,因为他咀嚼的同时,会顺便擦嘴——擦他自己的嘴。擦一次就用一张,非常的浪费,令人发指!
一口一口又一口,不过两分钟的时间,面纸即将被他用完,三明治也只剩不到两口。她终于回神,忙着抢救,把最后那一块全往嘴里塞去,可惜面包太大,只能塞一半,而他的嘴已凑过来,咬住另外一半,两唇相触,分开。
她觉得浑身麻麻的,不知道是黄芥茉的麻辣效果,还是他那张久违的唇所致。
他手上还有一张面纸,在她发怔时,静静地为她抹嘴,让她回复原来的白净美丽,正如他向来所思念的样子。
面纸没了,可他不知道他脸上还有一点脏。她举起衣袖轻轻为他抹去,顺手拿过他手上那些用过的面纸丢进一旁的垃圾桶。丢完后,方觉一切都就绪,该来个重逢时该有的画面;她打算回身用力抱住他,但来不及了,因为他已由她身后将她抱住,箍得好紧实。
她闭上眼,深呼吸了下,才能发出声:
「你抢劫了我的三明治,接下来呢?」
「-可以报复。」他的声息拂在她左耳畔。
「哦?」她声音不稳,所以不敢说太多。
「把我抢劫走。」
她低笑,掩饰着紧张。「恐怕不行,我抢不起你。」
两人没再说话,他把她转过来面对他,然后又将她抱住。现在有比讲话更重要的事——重逢的拥抱。
很老套,但每一对恋人都需要。
那天,她没有答应(因为没人问她)就被拖去挑礼物、被拖去买晚礼服、被拖去化妆、全身造型,然后一辆南瓜马车把她与王子载去参加上流社会的晚宴。她待在他身边,完美扮演花瓶,微笑、点头,小口小口的吃东西,安静的看他长袖善舞,那是她所陌生的、所从来没机会了解的面向,完全是一个「现任贵公子」,以及「未来大企业接班人」该有的架势——冷淡,却也有礼得难以挑剔,很高深莫测的样子。有身分的人是不会在一个宴会里耗太久的,他们的时间向来宝贵(莫靖远有偷偷咬她耳朵说:就算接下来闲到没有任何行程,只能回家抓蚊子,也要装出很忙的样子,切切不可因为宴会上的食物太过美味而流连忘返,那太不优雅了),所以半小时后,他便带她告辞了。
那天,九点,她在他的住处换回原来平民美少女该有的衣服,被他送回家;然后,他当然就知道了她在纽约的什么地方落脚。「不太远。」他笑笑的跟她吻别时说道。
「莫。」下车后,她走了两步,迟疑的回头看他。
他坐在驾驶座上看她。
「这样好吗?我不会在纽约待太久。」
「有什么不好?反正我也是。」他的眼神冷淡,像是完全不在乎。
她看得有些难过,但不敢表现出来,低头看着自己手上的纸袋,突然打开它,把里头那两条围巾拿出来,向他走去。
这是两条一套的情人围巾,米白色与天空蓝两色混织,方格子图形。在不起眼的角落,女用的那条绣有米白色的心形图案,而男用的那条则绣有天空蓝的心。
她把男用的那条围在他脖子上,见他表情难得的呆,于是顺便打了个蝴蝶结,让他看起来可以更呆。虽呆,但还是很帅。唉,恶搞失败。拍拍他胸口,挥手走人了。
家门内,有一场疲惫的轰炸正在等她,可她却无法克制自己脸上的笑意与眼中的泪意。为着……还能再见到他;也为着,她没有自己错以为的潇洒。
不该与他继续下去的,但她没有办法。
快乐又痛苦,是她目前的生活写照。
跟莫靖远在一起时,她开心快乐得随时可以在街上跳舞唱歌,有种只求今朝醉的堕落块感,肆无忌惮地。而每天早上与晚上,家人与越洋电话对她施予酷刑则是她的痛苦。沟通没有用,不认同、不谅解、一顿又一顿的指责,最近甚至要求她回台湾。大哥回台湾了,接着父亲来到。大家都想好好谈,但总不免谈成僵局,因为她不会回头,而他们的坚持也不会变,怎么可能会有共识?战争怎么可能会停?
他们更不谅解了。
幸好她早有心理准备,知道待在纽约三个多月的日子不可能轻松,因为家人的反对将会使她非常痛苦。
唯一没想到的是居然会遇到莫靖远,而他成了她呼吸新鲜空气的窗口。在这一刻,他是她的氧气,也是她的勇气。她非常感激他。
「今晚留下来。」在他的床上厮混了一下午,吃完她随便煮的肉燥干面当晚餐,他在她的监视下乖乖洗碗时,对她说着。
「我不能。」她坐在流理台上轻晃双脚,身上穿整完毕,是一副随时打算走人的样子。
「不能?」
「对,不能。」不想多做说明,但她其实知道他希望她可以说更多。
相逢至今,他们都没在彼此的地方过过夜,而他更是没踏进她的屋子里过。她没说明什么,他也像是从不在意的没问过。可是今天他像是下定了决心,非要问个明白不可,所以才会开口要她留下来。
「因为我的公寓太简陋?」他洗完最后一个碗,月兑下塑胶手套问着。
她水灵灵的大眼在他开放式的公寓里兜转了一圈后叹气——
「如果这叫简陋,那我真不知道自己的住处可以叫做什么了。」
「我不介意帮-找到一个合适的形容词。」
这人是在暗示要去拜访她的居处吗?哦不,不能说是暗示,根本是明白表示了。除非她想耍白痴,否则没必要装傻当作听不懂。
「莫,我不能留下来过夜,你也不能去我那里。老实告诉你,在纽约的这段时间,是我的打仗期,我与家人对抗的战场就在这里。也许你心里猜想到了,也许没有,而我只能说,我不希望你-进这场战争里,所以才什么都没对你说。」
「我不可能帮上忙吗?」
「你或许可以,但我不要。」她摇头。
「为什么?」他心里梗着一口闷气,想着有多少人想得到他的帮助,并以为他无所不能、大方慷慨,都向他索求着「我要」,没听过有人当他的面说「不要」,她是第一个,还是他最想伸手的那一个。但她说不要!这令他心情闷透了。
「我喜欢你,只想喜欢你。与你交往,并不是因为你可以当我的屠龙王子、可以为我排除所有的疑难杂症。我只想很纯粹的跟你在一起而已。」见他脸色没有丝毫改善,所以她下巴也自卫的抬高。「你是怎样?偶尔人家不想利用你,你就浑身不对劲是吗?如果自己的仗还要别人帮忙打,那我还谈什么海阔天空的未来?还不如现在就抓住你这条大鱼嫁掉算了!因为不能独当一面的我根本只能把梦想当成幻想,每天光是空口白话的呓语就能穷开心,这样——」
他突兀的截断她的话,问她:
「-为什么不?不抓住我这条大鱼?」
咦!他这是在指控吗?她睁大眼努力打量他,却看不出他深沉眼里的真正情绪,只能直接回道:
「我不能抓住你,就算我其实很想。可是不行,现在不行。」
「『现在』不行?-以为机会永远长在?」
「不。」她叹气,「机会稍纵即逝,我很了解,不会在这种事情上天真。可是靖远,我没有抓住你的自信。而且,我的梦想若是因此搁置,我不敢想象以后的我会变成怎样,一定很面目可憎吧。」
莫靖远双手撑在她身侧,犀利的眼神有一些黯淡,不知是被说服还是失望,声音也显得低沉无力——
「如果这是-要的,那么,这次分手,就让我们真正的了断吧。我不会再找-,-也别让我找到。」
「嗯。」她点头,举起双手搂住他脖子,小脸埋进他颈窝里。「这次,『再见』由你说。一人一次,很公平。」
「真是小孩子,这种事永远不会有公平。」他在她发问轻道。
不会有公平吗?那为什么受伤的程度却一样?她没反驳,不想说话,只想趁还能拥抱时,以各种方式记忆住他。
因为再过不久,就得说再见了。
她会离开美国,到他此刻不会去的地方;他还得在美国停留好久,所以她与他真的不可能再见了。
再次重逢,情爱更浓,距离却远了,有种绝望的味道,谁也洒月兑不起来。
「靖远……」她轻唤他。
「嗯?」
「如果可以不爱,多好。对不对?」
他没回答,只是吻住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