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玉华终于搬了出来。
终于,是因为她自十二岁开始就想离家出走,人家是与母亲夹不来,她则与父母亲都无法交通适应。
玉华形容她的少年期:「如一个人被麻布袋罩着身体遭拳打脚踢,有怨无路诉。」
也许是过份了,这是她身受的感觉,别人很难了解。但是过去的,也就是过去了,尤其不能令玉华释然,那过去的每一天都是她生命中宝贵的一部份,一去不再回头,她为自己不值。
更加逼切地要搬出去,一待大学毕业,找到第一份工作,立刻在中等住宅区找到小小公寓房子,租了下来,并且把历年为小孩子补习的节蓄取出装修小小单位。
现款都花光了,玉华每天晚上吃一只长条法国面包。
但是值得,这是独立生活的第一步。
两年后,她要把这幢小公寓分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