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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夜不 很久以前

小陈说,娶老婆要到台北去。

台北的女孩子又漂亮又由又高贵,中文程度好,态度大方,也能吃苦,且没有不中不西那毛病。

在小陈眼睛里,娶老婆如果不娶台北女孩儿,简直是罪过。

陈太太当然是台北人。好象原籍苏州,不过移居台北有三代以上了,精通国语、台湾话,会一点日文、英文,在小陈教导之下,居然还可以说广东话,那广州话虽然说得不怎么好,但略带外省口音,反而可爱。

他们的恋爱是速成的,快得不得了,前后不到三个月光景,就在台北结了婚,小陈随即把太太带到轮敦,小陈太太虽然伸出一双手来如春笋一般,却会弄小菜做家务——小陈那一套理论,不是没有道理的。

小陈太太身裁很好,曲线分明,皮肤是不是很白,实在不得而知,但是她一张脸的确是粉擦得油光水滑,香闻十里,头发做得非常美丽,一双眼睛虽是单眼皮,却水汪汪的,反正小陈太太一到,所有的中国女孩子都给比下去了:香港来的太做作骄傲,马来亚那几个更是不用说了,又胖又矮又粗,于是乎,大学里的男生都传染了一个思想——小陈的思想:娶老婆,要到台北去挑。

台湾的女孩子,也就像台湾的水果,尤其像菠萝,因带一点点酸味,一想起来,那口水就淌呀淌的。

小陈太太很好,我们去打秋风,吃一顿,摆明是揩油,她从来不说什么,老是笑嘻嘻的。其实也不见得个个台北女子都像她,反正她是例外,一位可爱的大大。

她老是说:“家明,你看,家里是独生子,今年也廿五六岁了,老吊着不结婚,令尊令堂也很心焦吧,我为你物色一个对象好不好?别怕难为情。”

其实她自己也不过廿五六岁。“你去过台北没有?”她问。

他们都觉得很奇怪,可是也没追问,我一混就混过去了。

是呀。我去过台北。

我月兑口而出:“去过。”说了脸就红了。

在那一年,我也遇见过一位台北小姐。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子。那是四五年前的事了,我在寄宿学校出来,升了大学,妈妈很高兴,亲自陪我逛东南亚,什么地方都去了,我独自喜欢台北,所以妈妈让我留在表姨家多住几个礼拜,就在那个时候,我认得了那位小姐。

她恐怕有廿七八岁了,可是一点也不显老,有一种庄重的神色,偶然间也非常天真活泼的。

那个时候的台北小姐并不见得时髦,不时髦也不要紧,她们都非常的乡气,擦粉都擦在脸上,耳后脖子后都是黄黄黑黑的,当时年纪轻,看着觉得很好玩,像那些做戏的戏子,擦粉擦得太匆忙了,反正很有乡土味道,是别的地方所没有的,因此住得很过瘾。

那一年我廿岁,夏季是极美的,廿岁的男孩子是不怕出门的,我一个人到处走,没到两个礼拜,就晒得黑炭似的,不过头发还是留着原来的样子,见了警察,讲英文,虽然说才廿岁,也已经很坏了,故此长头发就被留了下来。

我见到她,是在一家书店里。那书店是她开的,她在里面做主持,另外雇着一个女孩子做帮手。后来我知道那店是她父亲留下来的,专卖外国书——翻版的,生意很好。

第一次踏进那书店,我真正吓昏了,所有的书都是原值的十份之一,虽然没有原版精美,但是只要看得清楚,还是非常值得的,我没有觉得这是一项非法行为,这简直是侠盗嘛,减轻了学生多少负担!

因我选择了机械工程,故此拚命的买,把一切有关的书籍都捧成一堆,兴奋得不得了,心想这一次回去,可以少跑图书馆了。

我把书拿到柜台付钱,就看到了她。

她一点化妆也没有,头发剪得齐耳朵,直直的,穿一件由麻纱蓝点子的旗袍,非常的好看。

我还没儿过这样好看的中国女子呢?很有点疑惑,就朝看她看。她醒觉了,抬起头来,微微一笑,就把我那叠书算钱。

她说:“三千六百块。”

我模口袋,拿着一大叠钞票,数来数去,差八百块。

我的脸红了。她说:“没关系,你留个地址,我们替你送去。”

我说:“书很重的,不方便的。”

她笑了,“没关系。”她说:“你付点定洋。”

我把手上的钱都给她。

她给我一张收条,我接过了收条,看着她的手,她手腕上各戴着一对黄金扭丝镯子。恐怕是很重的吧,那种黄澄澄的颜色,本来是极恶俗可怕的,但是戴在她手上,却非常的中国化。

我当时就觉得,台北是最中国化的地方。

她见我呆着,就向我解释:“下午就把书送到,你把余钱付清了就好,谢谢光顾。”

“谢谢你。”我说。

我会听国语,可是不会讲,只限于“早”,“谢谢”之类的,可以听得出她的国语是非常标准的。

买了那些书,我心安理得的回家,心情异样的好。叫了出租车,到了家门才发觉没有车费,所有的钱都在书店里用光了,只好叫家中的下女出来付。

表姨当时说:“你看这孩子!”可是还笑着。

后来书送到了,我抢着出去看,却是个长得粗粗的后生,心里没有什么失望,当然,她是不会出来送书的,但是看看也好。

表姨又替我付了钞票,又再给我一叠钞票。她说:“你这孩子也可怜,十几岁跑出去外国,简直外国人一样,回了中国地方,看的也还是外国书。”

第二天我又去了。

她还是照样坐在柜台上,我买了几本花生漫画,递上去付钱,她替我包好了,还我。仿佛不认得我的样子。

她有一张鹅蛋脸,眼睛很亮,一种世故的明亮,皮肤是象牙色的,不是白,是那种女乃油般的米色,看得出有少妇的风韵,还是穿著旗袍,换了件浅灰的。

我默默的看她,像看一幅画一样。

她又抬起头来,问道:“啊,那书收到了?”

呵,她记得我,我喜悦的点点头。

她又忙着照顾别的客人,我只好回家了。

后来到她的书店去,就成-个习惯,多数买些小说,或是漫画。

她总是笑着,一种含蓄的笑。

那短发与苗条的身段,那种声音。我想我是爱上她了。

有一次她说:“这本《麦田捕手》,你买了三次啊。”

她不晓得知不知道我是去看她的。

又有一次经过她的书店,已经关了门了,而且在下大雨。台北的大雨是惊人的,一个雷接着一个闪电,我虽然没做过什么亏心事,老是觉得很害怕。于是到附近的公共电话用了一下,叫家里的司机出来接。

我站在她书店门口,雨哗哗的下来,脚下汪着约莫两-的水,我默默的等着,没有伞,没有雨衣。我隔着玻璃看她的书店。她惯用的算盘还搁在柜抬上呢——

“咦,你在这边干嘛?”

我一惊,快快回头,却看见了她,她站在我面前,笑脸迎人。

“你呀!”我说。

她打着一把伞,旗袍拂在膝下,都湿了,脚上穿双绣花鞋,是白缎上一朵红牡丹,这双鞋子是毁了。但是我从来没见过她的脚,她的足踝是如此的纤细,我呆呆的看着,真觉得她是全世界最好看的女人了。

“等车子呀?”她温柔的问。

“是的。”我结结巴巴答道:“是的。”

她点点头,模着伞,显然也在等车。

“我——你们店不是休息了吗?”我问,那国语是坏透了。

“我在后面结账。”

“啊。”

雨还是下着,我想起一本书,叫《你喜欢巴拉姆斯吗?》一个男孩子,也是这般在雨中等一个年纪比他大的女子出来。

我的脸很热。

“你很爱看书?”她问。那声音是出奇的平静温柔。

我忍不住急促的心跳,“是的。”我说。

“是外国回来的学生吧?”她微笑。

“是。”我如释重负。

表姨的车子来了,停在我面前,女佣人打着伞出来。一边笑,一边叫:“少爷!这里!”

我腼腆的看看她。

她说,“去吧,贾宝玉似的。”那笑意更浓了。

我说:“我送你一程。”冒着雨打开了车门。

她倒呆住了,“不用呢,嗳,真的不用。“

可是雨那么大,我扶她进车子里,然后我也进车。

女佣人关了车门,坐在司机旁边。

她只好把地址告诉司机,说的是台语,没听懂,可是我会问老黄,老黄是个好司机。

我把手帕给她擦手臂上的雨水,她接过了,只是在手腕上印一印,又还给我,不知道为什么,她又笑了。她笑是非常洞悉的,非常了解的。怎么她有这么多种文呢?

光是一笑,就懂得她想些什么可是她到底想些什么?

车子到了她的家,是一座老式日本房子,大门照例是红的,女们人用伞遮着她出去,我记住了门牌。

“谢谢。”她说;”你别出来了。”

可是我还是站看看她用锁匙开了门,不用说,整个人自然淋得像落汤鸡。

到了家,洗了澡,在房里看书的时候,我还是愉快的。老黄告诉我,那条路叫新生南路,是一段一零三巷。

我很开心。

她是这么美丽的一个女子。

可是那下女也真多嘴,就把这事告诉表姨了。

表娘来让我听道理:“唉,家明,你有女朋友,就应该带回家来,原来天天出去,是为了这个啊?你住在我这里,就算是我的孩子了,有什么事,我替你作主。你看这,动不动就脸红,还是个孩子呢,就是长得又高又瘦,头发留那么长……。”

我真的是又高又瘦吗?六-高,一二八磅,算是又高又瘦吗?

下了三天雨,我一直在想她那双白缎绣牡丹的鞋子,怎么这年头,还有人穿那种鞋子呢?雨晴了之后,我又跑到那家店去了。我隔着玻璃看她,她向我笑一笑,

示意我进去。

她跟我说:“我找到了三本新的机械工程书,已经替你包起来了。”

我点点头,拿钱付。

她笑说:“嗳,这是奖给好孩子的,是本店一点小小意思。”

我怔了一怔,她倒是顶调皮的。

孩子?谁是孩子?我笑了,她真把我当孩子了?我远在寄宿的时候!就已经有女朋友了。

我笑一笑,“怎么好意思?”

“嗳,国语倒是进步了。”她完全像哄小孩子一样。

我把书拿着,笑问:“国语有进步的小男孩,可不可以请你去喝一杯咖啡?”

她没料到我会来这套,顿时一呆,她犹疑了一刻,突问:“你不怕女朋友?”

我索性撒赖,一本正经的说:“小男孩子,怎么会有女朋友?妈妈不准的。”

她倒没生气,她大方的说:“这里收了工,你来一次吧。”

“好的。”我乐极了,“一会儿见,现在不妨碍你做生意。”我走了。

一直在西门町逛着,走过一个花店,台北一切店铺都挤得要死,只有花店,倒有一点陰凉,我进去看了看,没有什么好花,只有玫瑰。台北的玫瑰是漂亮的,我用手一指,买了两打。

我拎着花在路上散步,走了很久,看看时间差不多了,又走回她的书店去,这个时候,才发觉她的书店叫做“中西书局”。招牌字例写得不俗气。

我推开玻璃门,她不在,那个小女职员说她一回就来的,端把椅子叫我坐,我坐下了,她又倒茶给我,一边偷偷的笑。

我也微笑了,把花搁在一边,拿茶来喝,倒是好茶,显然是上等的乌龙,泡得很浓,有点苦涩,也唯有这样的茶,才可以解暑。

书局里冷气幽幽的透出来。

我在这里做什么呢,等一个年纪比我大十年的女子。一个美丽的女子。穿旗袍绣花鞋的女子。为了跟她去喝一杯咖啡。

为了这是一个暑假?

在暑假,学生可以做一点荒唐的事,但是我知道,我是喜爱她的。我喜欢一切属中国的东西。自小泡在外国,回来的时候,已经错过了太多,我会的只是网球,不是打棱角,我从来没有与女孩子默默相对,我们只有热烈的拥吻,甚至是上床,我爱中国的一切,我爱她。

尽管这一切都是傻的,我也可以为她留下来。

她来了。

我站起来,茶杯没拿稳,泼了出来,溅在我的白裤子上。

她微笑着,“我把钱拿去银行呢,啊,这花——?”

我把花递过去,她温柔的接过了。

她即使是走一步路都是温柔的。这样温柔的女子,却答应一个长头发的男孩子,陪他去喝咖啡。

她微笑,“不是说去喝咖啡吗?喝完咖啡,这花必谢了。多么可惜,这样吧!回家插好了花我们才去,好不好?”

我点着头。

她把玫瑰花抱在胸前,忽然说:“你是这样一个可爱的小孩子。”

我笑了,小孩子。

我们沿路叫了一辆出租车,很快到了她家里。

推门进去,是一个小园子,种着清一色的玉簪,香气扑鼻。进了屋子,窗明几净,陰凉得不得了,四壁挂着字画,我跑去看一看,虽然不懂,也晓得是好货色。我连忙换了拖鞋。

转头向她笑说:“家里倒是高雅得很,怎么开个店,却卖翻版书呢?且是外国人的。”

她并没有生气,她微笑道:“你没听说过,奸商奸商吗?”

我们都笑了。

她就是这点好,有涵养,有幽默感,跟她在一起,是舒服的。我最讨厌十七八岁的女孩子了,动不动失约,迟到,闹别扭,使小心眼儿,唯恐天下不乱的样子,大概最好嫁给七八十岁的老头子做小老婆,也只有七八十岁的老头子会得忍受她们的矫情做作。

我比较喜欢大方潇洒的女子,像我对着的这一位,真正“从头看落脚,风流往下落,从脚看上头,风流往上流”。我是尊重她的,可是偶然一两句笑话,也可以放心的讲,不怕她动气。

下女把玫瑰花插好了,是一只白底蓝花的古瓶。

我笑,“我虽然不懂,却也知道是个好瓶子,该插菊花之类的。”

“不,”她温和的说:“这就很好。这里难得有红色。”

“为什么你老穿素色?”我问。

“家父过世才三年半,还是素色好一点。”

“啊!对不起。”

“这孩子,尽学了这些洋礼节。”她笑说。

下女端来了茶,大家都没提喝咖啡的事了。

她的红木茶几上放着一本字帖,我拿来看了,莫名其妙,她走过来,坐在我身边,仔仔细细的说给我听,我一个字都没听进去,只是看着她的侧面,她的耳朵穿过孔,然而没有耳环,皮肤细腻得一个毛孔也看不见,鼻子是笔挺的。她小时候是什么样子的呢?也是这么温柔吗?不会,看她偶而露出来的狡黠,该也不是一个好惹的人吧。

我的手碰到了她的头发,她猛地抬头。我看着她,我微笑。

她握住了我的手,“你真年轻。”她说。

我听着她。

她也微笑。怎么我们两个人一见面就直笑呢?

她说:“见到你,就想到以前自己年轻的时候来了,真没法子,年纪一大,就会恋着过去。从来没有见过你这么可爱的男孩子,秀气得像个女孩儿,”她笑一笑,“简直不好意思引诱你。”

“你想引诱我吗?”我问她。

她直笑了。

我想起表姨的话来,“我太高太瘦,太容易脸红了,你不会稀罕的。”

她吻了我的手一下。

“你在哪里念的书?”我问她。

“剑桥。”她说:“念英国文学。”

我又笑了,“差点被你的绣花鞋子唬了。”

“来,起来,我们喝咖啡去。”

我站起来,忽然说:“让我抱你一抱,只是抱一抱,好不好?应当相信我。”

我没等她答复,就把她拥在怀里。也许那个时候年纪还轻,大概的确还只是个大孩子。也许因为实在是喜爱她的,故此真的只是抱着她,连嘴唇也没有碰到她。也许因为可以拉上床的女人太多太多了,何必需要损坏这一段回忆呢?故此我只是狠狠的抱了她好一会儿,听到她的心跳,也听到自己的心跳。

后来放开了她。我们才去喝咖啡的。

以后我常常在她书店休息的时候去等她。我们常常约会。但是再也没有类似亲密的行为了。

她陆陆续续的问我:“真没有女朋友?”

“有是有的,不致于结婚的地步。”

“蛮要好的-?”

“她常常来陪我睡觉的。”我坦白的说。

她也不以为奇,“那么,一定会吃醋。”

“管她呢!”我笑。

“这样吧,若果她问你在暑假里做-些什么,你就说:“常跟一个老太太在一起。”

“你好算老太太吗?”我笑问。

“你就说:那老太太寂寞,看一个人,实在却不过人情,所以略陪了她几次,以后再到台北,也还是要去看她的,老太太喜欢跟小伙子打交道。”

我一震,问她:“你以后还想见我吗?”

她不晌,也没有微笑,只是看若我。这时候我们正走在公园里,我注视若她的一张脸,这么毒的阳光,并没有在她脸上晒起一颗雀斑,那种象牙色是近乎透明的,在她的瞳孔里,我看到了自己的脸,我心里先是一种狂喜,随即是一种悲哀。

下次来,是几时呢?

我应当吻她的,但是始终没有。我甚至希望那天没有拥抱过她,那么可以留一个十全十美的回忆。大年轻的人并不懂得生活,只想制造回忆。

我们继续走看。

后来我把她送了回家,上到家门,她也没有请我进去。

我们并没有说:假如我年轻十年……之类的话。

我看着她进屋子,关上了门,开亮了电灯,我才走的。

我是一个很懒的人。反正在外国,那些女孩子会自动送上门来,犯不着劳心劳气,只有为了她,我像小说里一个不懂事、情窦初开的小伙子,这样子天天去等她下班,天天送进送出,买了花与糖果,连她的手都不多碰一下,只是静静的欣赏着她的旗袍,甚至是她的足踝。至今还不明白为了什么,恐怕年纪轻就是这样,恐怕她也就是喜欢我这样子。

后来母亲就自香港来了。

“写了那么多信,一封不回。”妈妈说:“又打长途电话,也不接,什么意思?”脸上还有笑容。

我不吭,只是讪讪的站在一旁。

表姨笑,“现人叫么年头呢!还叫儿子站着听教训,未来!坐下再说。”

妈睨我一眼:“他爸爸下礼拜五十大寿,我来把他押回去,不然算什么样子?做儿子的把老子的生日都忘了。”

我吓一跳。五十岁?爸爸五十岁了?

我紧张起来,“妈妈,那我买什么给他呢?妈,你说呀。”

“买什么?只要你孝顺点也就是了,买礼物,还不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你自己又不赚钱,”妈妈说:“我们再往三天,一起回去,到了家里,给爸爸磕个头,也罢了。”

表姨捂着嘴笑,“留洋十年,回来照样是中国规矩。孙悟空跳不出如来佛掌心。”

我也不响了。

但是她呢?

回去以后,还是可以来的吧,一小时的飞机罢了,的确是随时可以来的。

当夜我去她家,她没有在。我并没有进去等,即使要进去,下女也会放我进去,不知为什么,我只站在门口,她家花圃的玉簪香味直传出来,是一个月夜。

然后她回来了。

身边有一个中年人,她与他有说有笑的,一副情侣模样。我并不十分伤感,廿岁也算是大孩子了。也不惊奇,她总该有男朋友的,不然日子怎么打发呢?只是这男人长得很庸俗普通,一套西装是最老式不过的,她没有用锁匙开门,她按了铃。

我看了那男人的脸很久,是一张忠厚的脸,是一个理想的结婚对像,跟这样的男人结了婚,再跟我这样的黄毛小子聊聊天,恐怕是理想的。

我没有跟她打招呼,我走掉了。

我记得是一个月夜,我把她家门口的一块石子一直踢回家,到了家,就睡了。

第二天,妈妈说:“咦,怎么好好的一双‘巴利’,鞋头全破了?”

我想去跟她道别,想去跟她说,我是会回来的,也许她可以等我几年,我们可以通信,等我有自立能力了,或者可以进一步的谈更现实的问题。

不过,这些都是看小说太多之后的影。

三天后,我跟妈妈回了香港,热热闹闹地,爸爸过了他的五十大寿。

我过完了暑假,就从香港回到英国去了。

又过一年,爸妈也移民到英国,后来我们去的地方,不外是瑞士、巴黎、罗马之类,亲戚——爸妈多数鼓励他们来英国见面,他们也很乐意接受这种怂恿,爸妈的日子实在过得不寂寞。

这是很久很久的事了。

现在想想,真是一点风度也没有,说失踪就失踪,她会怎么样想呢?我们在一起不过是几个礼拜,倒是很高兴,那天晚上到底没有前去说什么话,是为了那个中年男人吗?还是为了什么?

我并没有多想。

她想必也没有多想。

不过后来我老是叫妈妈穿旗袍,又买了绣花拖鞋给她。

妈妈说:“这孩子,简直疯了。”她笑。

妈妈老是笑,但凡女人都是厉害的,像表姨,像她。

后来事情就十分明白了,表姨见我天天出去,放心不下,就叫老黄跟下女盯梢着看,看出那女的总比我大好几岁,又非常的亲热,就把妈妈从香港叫了来,说几句好听的话,把我带了回去。

她们都能笑,笑得人糊里胡涂的,即使被摆布了,心头也还甘愿。

现在在她那家书店买的翻版书,倒是全搁在那里,常常翻着做参考的。

小陈自然还在那里夸口:“看我的太太,放句良心话出来,是不是才貌双全,是不是?娶太太啊,要在台北挑!”

小陈太太自然会瞄他一眼,说:“死相!”不过是十分言若有憾,而心实喜之的。

可是他不知道我去过台北,他当然也不会知道台北有那么好的一个女子,比他陈太太高明十倍呢。

不过这都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那年我才廿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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