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号风球那一日,我回办公总署当班,做足十二小时,腰酸背痛之馀,还得把顺路之同事一一送回家中,马路上处处汪着了两尺深的水,弄得不好,车子便不能发动。
我心中诅咒,早知这样,应该买一辆吉普车。
好不容易把他们一个个全送回家,我打个呵欠,打算回家一眠不起,但是车子一转弯,只见大雨中冲出一个小孩,我几乎没魂飞魄散,连忙踏脚掣,可是天雨路滑,一时又煞不住,车子向前冲了十多尺,终于停下,那小孩跌倒在路边。
我很肯定他是跌倒而不是被我撞倒的,但在这种情况下,于情于理我都应该下去看青。
我开门下车去扶起那个孩子。他是个十岁左右的男孩子,混身湿得像落汤鸡,膝头跌破了,正在流血呢,我扶起他问:「你没事吧?」
他不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