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俏贼摸上床 第一章

位于高级住宅区,两年前完工的世纪大厦,每户约有两百坪之大,市价超过亿万元,有着严密保全,是栋属于高科技的豪华住宅大厦。

唐仲昱在镜前打好领带,喷了古龙水,穿上西装外套,准备上班。

两年前升为公司总经理时,他买下了世纪大厦的第十六层楼。搬到这里住的原因,除了是因为这里安静舒适、空间很大外,再者,他不用常常听他母亲叨念着要他快点结婚。

结婚?

他也不过三十岁而已,干么没事找个黄脸婆来让自己没自由呢?

但他母亲就不这么想,总是以她那个年代的想法观念催他结婚,老嚷着要他带女朋友回家,或者要帮他介绍女朋友。

他享受努力工作换来的成就块感,至于和女人的交往,他一直以来只享受恋情,一点也不想添加任何外在压力。

说穿了,两个人在一起快乐就好,谈未来干么,遥远又不切实际。不过也不能怪他逃避责任,因为他目前完全没有成家的打算。

唐仲昱拿起了公事包,然后听见门铃声。

今天不是清洁日,所以不会是清洁公司的人,但楼下警卫室又没有打电话上来告知他有访客,那么现在站在门外的,就只有一个人了!

走过去打开大门,“妈。”没错,此刻站在大门外的不是别人,正是他昨天下午才从大陆旅游回来的母亲。

“儿子,早安。”江明凤笑容满面,精神奕奕。

“妈,您怎么会这么早过来我这里呢?您不是昨天下午才从大陆旅游回来,怎么不多休息呢?”

“还说,昨天晚上我不是打电话让你回家的吗?”

“可是我刚好有个重要应酬,结束后太晚了,怕吵到您和爸休息,所以我就没有回去了。”昨晚的应酬推不开,至深夜十-点才结束。

唐仲昱忽地看见母亲手上拿着一个袋子,“妈,您袋子里装什么?”

“这个呀,是我从北京买回来要送给你的礼物。”江明凤笑得诡异。

“送给我的礼物?”

“进去再说。”

唐仲昱拉开大门,让母亲进入。

江明凤小心翼翼的将袋子放在桌上,然后拿出了一个纯手工缝制而成的精致漂亮枕头。

看见母亲手上的枕头,唐仲昱怔了下。“妈,您要送给我的礼物,是一个老旧枕头?”看得出那枕头年代久远,不过,妈没事干么买一个枕头送给他呢?

“什么老旧枕头,我告诉你,这个可不是一个普通的枕头。”江明凤开心的看着手上的沈头。

又来了,从刚刚他就觉得她母亲笑得很怪异。

而且怪的不只是她的笑容,她常出国玩,买给他的礼物几乎都是衣服,偶尔换成手表,但这次居然买了个枕头回来给他,真的很怪!

“枕头就是枕头,不都叫枕头吗?”

“当然有不一样的,这个枕头叫做‘如意枕’是我在北京花了两佰万元买下来的。”

两佰万?!俊眸微惊地看着母亲手上的绣花枕头,“您说这个老旧的枕头,两佰万!”唐仲昱惊讶的不是母亲花了两佰万,而是他看不出来她手上的枕头哪里价值两佰万了?

而且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古董的?

“它不是老旧枕头,它是如意枕,是乾隆时代的枕头。”

“几百年前的枕头,那还不够老啊!”

“我不跟你耍嘴皮。让我看看这如意枕要放哪里好呢?”江明凤环顾着客厅,找着适合摆放的位置。然后她走向设计典雅的酒柜,将摆放在中间柜里的一瓶酒给拿了下来,然后放上如意枕。

“妈,等等,您干么把那个老枕头放在我这儿?”那个可是酒柜耶!摆个枕头,说有多奇怪就有多奇怪。

再说,没事摆个枕头在他这里做什么?

“这如意枕要摆放在比较明显又容易让人模得到的地方,才能发挥它的功用,我觉得这个位置最好了。”江明凤满意地笑着。

“功用!妈,您该不会听人说了这枕头有着什么样的神奇功用,所以就花了两佰万将它给买了下来吧?”

唐仲昱曾听几个爱好古董的友人说过,大陆虽然古物多,但有不少的古董商会刻意将商品加上个典故,或者说它有什么特别的功能,借此来提高古董本身的价值,有时卖出的金额往往比定价高出好几倍。

而,该不会上当了吧!

“没错,我儿子还真是聪明,这一点真像我。”

像她?唐仲昱额上顿时冒出几条黑线。

“儿子,你知道这如意枕的功用是什么吗?”

“一个古董枕头能有什么功用?”

“你错了,你可不要小看这如意枕的功用,这个呀,可是会给你带来美好姻缘的,让你不久之后就结婚了呢,呵呵呵!”一想到儿子不久以后就要娶媳妇了,江明凤笑眯了眼。

比起母亲那开心的笑容,唐仲昱一脸震惊。“什么?!摆了个枕头,然后我不久之后就会结婚?”

英挺出色的俊颜哭笑不得,这么荒谬的事,他妈不但信了,然后还花了两佰万将它买了回来。

怪不得人家会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因为老人家的想法往往跟个孩子没两样,单纯好骗。

要不要结婚在于他自己,如果他一点也没有结婚的意愿,就算摆十个如意枕,他还是不可能结婚的。

“妈,您觉得可能会发生这么荒谬又没有根据的事吗?”

“可不可能,以后就知道了。”江明凤早猜到儿子根本就不会相信如意枕的功能。“反正如意枕就摆在这里,记住,哪个你带回家的女孩模了它,要记得告诉我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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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晓海下了班,来到基地。

所谓基地,其实就是她外公家。自从知道妈妈的娘家原来是个神偷家族,又看见表哥们训练的模样,她便自封外公家为基地,只要一下课,她便跟同学说她要到基地,因为她想让自己成为-个厉害的神偷。

为什么她要当神偷呢?

呵,当然是为了偷遍全天下美丽的枕头,让自己几十年都不会犯失眠。

不过她要当神偷的梦想,很快就被一棒打醒。

因为历代以来,神偷家族有个规定——传男不传女。

传男不传女?都什么年代了,居然还有这种老旧观念,她也不是自己愿意成为女生的,而且她真的很想要成为神偷一员。

但不管她怎么哀求,已经退休的老神偷外公,半退休的中年神偷大舅舅,甚至到接班的表哥们,就是不肯让她加入他们的训练课程。

呜呜,她哭、她吵、她闹,终于外公肯教她了。但也只学得一些基本的偷窃技巧,不像她的几个表哥们,每个人都风里来火里去的,偷窃功夫了得。

罗晓海走进基地里的电脑室,找有电脑天才之称,小她一岁的表妹蓝怜。

目前还在就请大学的蓝怜,透过电脑进入位在法国北部一间博物馆的电脑保全系统,这间博物馆是她大表哥蓝凯的下一个目标,他要去偷馆内所收藏的一幅名画。

长她八岁的蓝凯,外表斯文俊秀,脸上总是带着迷人微笑,实在看不出是个神偷,但他却是年轻-代神偷家族之中,最厉害的一个。

“好羡慕大表哥哦。”她如果是男生就好了,那么她也可以当神偷。“钦,如果我现在去变性,不知道外公肯不肯把我当外孙看呢?”

听到晓海想要去变性的话,蓝凯笑了。“晓海,别这样多愁善感了,我这次去法国,回来时会带个漂亮的枕头等你来偷唷。”

“谢谢!”大表哥总是这样安慰她。”哓海,瞧你没啥元气的,怎么,这阵子没去偷枕头了吗?”蓝怜拿下鼻梁上的眼镜,看着心情不佳的表姐。

“对呀,这阵子都没有新目标。”害她的心情有点郁卒。

“是吗?那我现在要说的,肯定会让你振奋。两天前盛昌电子董事长夫人花了两佰万从北京买回了一个如意枕送给她儿子。”蓝怜每天都会花上两个小时以上浏览网路新资讯。

“如意枕?”罗晓海美丽晶眸闪闪发亮,嘴角还微带着口水。“小怜,那是个什么样的枕头?”

“嗯,听说是清朝乾隆时代的古董枕头,既然它价值两佰万元,我想应该是个很漂亮的古董枕头。”

呵!清乾隆时代的美丽枕头啊……罗晓海傻笑着。

“如意枕?这个我也听过。”虽然枕头不在他偷窃的范围里,但蓝凯也听过如意枕这个古董枕头,“不过,我记得如意枕之所以珍贵,好像是因为它本身有着特别的意义。

“它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呢?”罗晓海迫不及待想知道。

“嗯……晓海,抱歉,我一时也忘了,等我想起来时再告诉你。”

“好,没关系。”她笑得好不开心。不管如意枕代表着什么样的意义,她已经决定给它“借”来观赏观赏,呵呵呵。

“小怜,那如意枕现在在哪里,你知道吗?”

“这个嘛……”蓝怜皱了下眉,然后移动滑鼠,点了下档案,电脑萤幕上立刻出现世纪大厦的3D动画平面图。“它现在在这里。”

罗晓海低头看着电脑萤幕,神情惊讶不已。“什么?!在世纪大厦。”

世纪大厦里有她们蓝一清洁公司的客户,她曾代替公司的员工去打扫过几次,那是栋可说是全台湾保全系统做得最为严紧、完美的高级大厦。

蓝凯看了下世纪大厦的平面图,地下停车场的入口处除了二十四小时有警卫外,开车进入之后还有一道电脑自动扫描系统,车号对了,停车场里另一道大门才会开启,很明显的,这是预防有人利用警卫不注意时自地下室潜入。

既然连地下停车场的入口处都做得这么严紧,那就更不用说大厦出入的大门了,两道关卡,四个警卫,外加八台摄影机,连飞虫都无所遁形,而一般的外送或快递小弟们,通常都只能进入第一道关卡。

“晓海,世纪大厦对你来说可能有点难度,要不要等表哥从法国回来之后,再去帮你偷回来呢?”蓝凯很清楚她的偷窃能力。

“让你去偷的话,这样多无趣啊!”虽然罗晓海也知道世纪大厦对她而言难度很高,但是如果如意枕不是经由自己而取来的,那她-点也不会高兴。

但她又不能利用工作之便将它偷回来,因为那马上就会被发现,而且还会让蓝一关门大吉,那么她妈妈一定会气得跟她断绝母女关系。

蓝一关门事小,反正她妈妈早巳经存有可以过一辈子的钱了,但员工里面有几个四十多岁的单亲妈妈要养孩子。

可恶!如果是在一般豪华的别墅,那对她而言还算小case,但为何如意枕偏偏在世纪大厦里呢?

看来她得好好的计划一下,做好一切准备。

“成功了!我的研究成功了。”

忽地,电脑室大门让人给推了开来,蓝远武双手各拿着一个量杯,兴奋的走进电脑室。

年近五十岁的蓝远武是罗晓海的二舅,也是蓝怜的父亲,虽然出身神偷世家,但他的兴趣却是发明东西,是个药剂发明家。

“爸,我不是说别把您的药剂拿到电脑室的吗?”看见父亲手上所谓的发明物,蓝怜只是摇头。

还记得半年前父亲开心的拿着他新发明的药剂进入电脑室,结果一个不小心,液体倒了,她的主机也挂了,足足花了一个月时间才重整好。

“啊,抱歉,我太高兴了,所以又忘了。”蓝远武将手上的量杯举高,“我又成功的研发出新的药了,哈哈哈。”

看见父亲开心的样子,蓝怜不予置评,没办法,打从她有记忆以来,父亲就喜欢发明这发明那的,但是好像没有一项真如他所说的那么好。

蓝凯也和蓝怜有着相同表情,他已经习惯了他二叔所研发的东西了,通常反效果比较多。

不过,有个人跟蓝远武同样有着兴奋表情。

“二舅,那是什么?”罗晓海一脸惊奇地看着二舅手上的两个量杯。

蓝远武兴奋的介绍着他新发明的药。"我左手边的这个药叫‘立即睡’右手边这个药叫‘卜派药’我告诉你,你可千万不要小看这小小的东西喔,任何人只要喝到立即睡一小滴,不出三秒就会立刻睡着。”

她二舅真的好厉害喔!“那卜派药呢?”

“呵,这个更厉害了,任何人只要喝了它一滴,就可以像卡通人物卜派一样,拥有强大的力量。虽然不能赤手打碎墙壁,但却可以让人在瞬间增强体力。”

“真的吗?”像卜派那么厉害啊!如果她拥有强大的力量,是不是对她去偷如意枕多少有点帮助呢?

虽然她还没有想好要怎么去偷如意枕,可是如果有二舅新发明的这两种药剂,应该比较好做事吧!

再说她又没有受过任何神偷的训练,不像表哥们那样,每个人都有一定的功夫底子。

蓝远武看着外甥女,“晓海,你想要二舅新发明的药吗?二舅可以各拿一些给你。”

“真的吗?谢谢二舅。”罗晓海开心的道谢。

“好,我现在就回研究室拿一些放在小瓶子,你待会儿要回去时再到二舅的研究室来。”

“是,谢谢二舅。”

“晓海,我劝你最好别太相信我爸发明的药,因为我爸发明的药剂常常出槌!”蓝怜不是故意要损父亲的,而是父亲发明的药真的不能相信。

而且她知道她现在很想要如意枕,可别最后因为用了父亲的药而搞出什么乌龙事情才好。

叩叩叩!

蓝霞珍用力敲着女儿的房门,“罗晓海,已经八点了,你快点给我起床,今天工作很多,快点起来。”

一阵喊叫后,蓝霞珍又猛敲女儿的房门数十下。

也难怪她会生气,因为连续好几天,女儿都睡到中午过后,害她这几天上午一个人忙里又忙外的,差点没累死。

但今天不行,今天的工作满档,再加上有员工生病了,她得出去帮忙才行,不能再让她睡到中午过后。

在没有听到房内传来回应后,蓝霞珍打开房门走了进去。

迎面而来的是满坑满谷的枕头。

真乱!

罗晓海的房间堆满了各式各样的枕头,蓝霞珍得边走边拿开枕头,才能走到她的床边。

“罗晓海,你快点给我起床,今天的工作很多。”蓝霞珍摇了摇女儿的手,扯开嗓门大声喊着。还真的给她睡死了。

她的声音本来就很宏亮,刚刚她人在门外喊,听起来还好,但现在她就站在床边大喊,那高八度的魔鬼叫声,让罗晓海睁开了沉重的眼皮。

“妈,你让我再睡一下下,我现在真的好困。”

连续好几天晚上,她都跑去世纪大厦站岗,然后到了清晨的四、五点才回家。

“干么,你又跑去当小偷了?”女儿的嗜好她不是不知道,她房间里的枕头全都是她的杰作。

“明知故问。”她又不去夜店,能做的事也就只有那个了。

“那就怪了,以前你只要偷个枕头,就可以好几天甚至一个星期不会再出去偷枕头,但这次怎么一连出去这个多个晚上?”她已经连续三天都睡到中午过后了。

“因为我一直无法偷到如意枕。”罗晓海心情沉重。

虽然她去世纪大厦观察了许多天,可是世纪大厦不愧是全台湾保全做得最好的大厦,它的周遭没有比它更高的大厦,再加上她没有功夫,基本的攀爬工具又用不上,至于正门和停车场的入口处,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让人进入的。

原来女儿是因为偷不到想要的枕头,难怪这几天心情看起来很不好,不过那个如意枕究竟是什么呢?

“如意枕?怎么听起来好像是古董枕头?”

“它就是一个古董枕头,价值两佰万元。”

一个枕头要两佰万,会不会太夸张了?”就算是钻石项链也未必要两佰万那么贵。

“一点也不夸张,那是清乾隆时代的枕头,而且连大表哥也听过如意枕,他还说了它还有着特别的意义。”虽然大表哥一时忘记了,不过罗晓海猜那一定是个很特别的典故,不然不会这么有名,价值这么高。

“连阿凯也听过,那表示那个枕头真的有价值哦。”蓝霞珍虽然是出嫁的女儿,但对娘家的情形还是有一定的了解,她知道侄子这一代最出色的孩子就是蓝凯。

提起大表哥,罗晓海不免有着哀怨和不平。“妈,当初外公只传给舅舅他们偷窃的功夫而不传给你,你难道一点也不会生气吗?”

“生气也没有用啊,那是家族几百年来的规定,这个我不是早就跟你说过了吗?”没想到都过了这么多年,她还是这么不死心。

不过,这也不能怪女儿不能了解为何祖先们会订下这样的规定,因为年轻时的她也不能理解,甚至跟她一样,抱怨爸爸只重视哥哥、弟弟。

但她现在可以体会神偷技巧为何传男不传女了。

除了早年重男轻女的观念外,最重要的是,女孩子长大总是要嫁人的,怕是将家族重要的偷窃技巧给往外传了出去,那将来可能会产生几十、几百个神偷家族呢!“不过你妈妈我虽然不能成为神偷,但却有件比成为神偷更让我值得骄傲的事,那就是我偷得了你父亲的心。你爸爸他呀,虽然是穷了一点,但可是美男一个呢!”

蓝霞珍想起和丈夫的相遇,那一年她才十六岁,而丈夫已经是个大学生,且追求者众多,她可是打败了一票他的粉丝,才成为他的女友和老婆的。

虽然他们结婚之后一直很恩爱,但丈夫却短命了一点,在五年前因病去世,害她伤心得差点跟他去了呢!

“妈,那你是怎么偷到爸爸的心呢?”罗晓海一脸疑惑,忽地震眸一闪,“妈,难道二舅给了你什么偷心的药吗?”

“用你二舅的药?拜托,我才不会拿你英俊的爸爸去当你二舅的白老鼠哩。”她二哥是神偷家族的奇葩,专门发明一些奇奇怪怪的药剂。“再说,偷东西又不一定得靠什么辅助工具,女人本身就是一项无形的利器了。”

“什么意思?”

“没听过‘英雄难过美人关’这句话吗?就算再怎么厉害的男人,遇到心仪的人,还是会有站不住脚的时候。”想当初她打败一票古典、性感美女,而和老公结婚,靠的就是自己的俏丽可爱。

蓝霞珍正讲得精彩时,瞄到了墙上的时间,她大叫出声,“八点二十分了,不能再讲下去了,你给我快点起床,今天有很多事要做,不能再让你睡到中午过后了。”

“妈,我早上五点才睡的耶。”

“那你晚上再早点睡就好了。现在给我起床,你今天得代替生病的春姨到世纪大厦去。”

“妈,我真的提不起劲……妈,你刚刚说什么?要我去哪里工作?”罗晓海的睡虫跑了一大半,她刚刚好像听到世纪大厦。

“去世纪大厦,有什么问题吗?”

果然是去世纪大厦!“没问题,我十分钟后到楼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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