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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

老地方见 第九章

离开天空老是陰蒙蒙的巴黎後,我在阳光充沛的法国南部小住下来,并没有马上照预定计画前往义大利。法国南部的风光吸引住我,我在乡间几个小镇上来往著,从瓦轮西到普罗旺斯,又从香水城格拉斯到蔚蓝海岸附近的尼斯和坎城。

旅行的日子每天都能够见到让人惊奇的东西,生活非常地充实,白天忙著去体验生活,夜里也尽量安排活动。但在没有晚间活动的夜里,寂寞,会像蛇一样突然从不知名的角落窜出,紧紧地缠住我,我只得不让自己有机会闲下来。

九月结束了,日子进入十月。

转眼间,十月也到了尾声,时间像一捧掌上的水,从指缝中流逝。

我还没到义大利,十一月就过了三分之一。

我的任务是去熟悉一个我原来陌生的地方,当我已走遍了南法国每一个小城,再无理由待下去,便是告别的时候了。

我在我的札记上记著这麽样的句子——

旅行,就如同把一个陌生人变成你的朋友,陌生人不会让你惦记,朋友却会。告别朋友令人伤感,然而世上毕竟没有不散的宴席。有心的人,容易哀伤!

在我发现我快要熟悉这块土地上的一草一木时,我便急急收拾行囊踏上另一个旅程。在一块土地上产生归属感是不智的,因为总有一天必须要离开。

我不让自己太容易对一个暂时停留的地方产生过多的情感,唯有如此,必须离开的时候,才不会太难过。

§§§

十一月中旬,从米兰南行,途经威尼斯和佛罗轮斯,到罗马时,已经是十二月中旬。

十二月,在义大利的比萨店里吃义大利面,看义大利的男人。

全世界最风流惆傥的男人就在这里,我赞叹地想。

比较过去走过的几个国家,不拿东方人和西方人比,法国男人和义大利男人同样具有吸引力,但法国男人浪漫之馀,仍保有一种贵族式的优雅,用画来比喻,就像是「浪漫派」;相较之下,热情有过之而无不及的义大利男人就像是褪去了一层礼仪外衣的「野兽派」,既热情又大胆无比。

义大利男人的轮廓非常鲜明好看,浑身散发出一股说不出的味道与魅力,如果他们不如传闻中那麽声名狼藉,我想我会很愿意与这里的帅哥们来段异国恋。

刚出车站的时候,我就被一名黑发帅哥追著跑,拒绝他的热情可费了我好一番力气;走在街上,每个男人都对著我笑,让我急著想找镜子照照,看看我是不是变成了个大美女,否则怎麽满街男人都追著我跑?

然而我还是我,才刚刚白回来的皮肤又晒黑了些,不擦胭脂,也不扑粉,简简单单的一个齐亚树,没有什麽特别值得注意的地方。

恐怕法、义这两国男人殷勤的态度真要宠坏了我。

高朗秋要我「再爱一次」,我不知道我有没有办法做到。爱一个人是那麽样地辛苦,而我至今依然没有遇到令我真正心动的人。

填饱肚子後,付了钱,离开餐馆,我拿出背包里的地图边走边看,边将几个短程景点的位置记下来。

罗马街上游客、行人如织,记下共和广场的位置後,我将地图收回背包里放好。再抬起头辨认所在方向时,几个穿著破旧的吉普赛小孩张著一双双乞怜的眼睛来乞讨,我本想置之不理,但又没办法当作真的没看见。这群流浪的孩子看起来是那麽样地缺乏关怀及安全感……一时恻隐,我掏出口袋里剩馀的里拉递给其中一名小孩——

突然,一只大手握住了我的,硬把我往後推离那群孩子,我瞪大眼睛,看著捉著我的大胡子男人。

「山卓!」

「嗨,姑娘,又见面了。」他一边推著我走,一边说:「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跟我来。」

我若不走就会被他推跌倒,只得由他摆布。

我们一直走到另一条街上,山卓才停下来。

「怎麽回事?」我问。

他不高兴地看著我说:「姑娘,你实在太不当心了。」

「我?」我指著鼻子问。「我不当心?」我做了什麽?

他说:「你知不知道你刚刚差点被扒了?」

我一听,又是一愣。「被扒?」我脑筋一转,想到那群吉普赛小孩。「他们?」

他抿抿嘴说:「就是那群吉普赛小孩——他们是受过训练的小偷,通常三、四个一群,其中一、两个会假装跟你要钱,其他人就趁你不注意时模走你的钱包。」

「啊。」我恍然大悟,急忙低下头检查放在拉链口袋里的皮包还在不在。当我发现口袋里空空如也的时候,我脸都白了。

「在这里。」

山卓晃著手里的小皮包,我抬头一看,才松了口气。

「以後可别再这麽不当心了。」他又嘀咕了一阵子才把皮包还给我。

我只能频频点头,说:「是,是,受教了。」好险,其他皮包都可以丢,就是这只皮包不能丢,里头是护照和美金,要弄丢了,我麻烦就大了!感谢山卓大叔。

山卓带我往一条巷子里走。

巷子里不像大街上那样嘈杂,两旁都是门,显然是住家。

一放松下来,我问:「真巧,没想到会在义大利碰面,你也是来旅行的吗?」

山卓搔搔胡子,笑说:「不,我住在这里。」

「耶?」山卓来义大利定居?

山卓笑了笑,推开其中一扇门,朝屋里喊道:「艾莲娜,我带了客人回来。」

楼梯上探出一张脸来。好一个标致的女郎。

我笑了,知道了山卓住在这里的原因。

他们是情人。

平常没有工作的时候,山卓就会来这里。

不过,今晚是最後一夜。

明天山卓要出发到北欧去和他的工作夥伴们会合,他们要在芬兰西北方与瑞典、挪威交界的Kilpisjarvi拍摄北极光。

山车问我要不要一起去。

我听见我说:「好。」

§§§

那一晚,我怕打扰到艾莲娜和山卓这对情侣相聚的宝贵时光,用完晚餐後便匆匆告辞,去准备前往北极圈的御寒物品。

跟山卓一道前往芬兰,意味著将能够见到高朗秋和其他人。

自从巴黎分别以来,又过了三个多月。以往我们总是不期而遇,不知道对方又流浪到世界上的哪个角落,也不知道什麽时候能够再相见。

在旅途中,我不只一次想像,再一次我们天涯相逢的情景——

也许某一天,我走在一条曲折的小径上,转进前方一个弯道,我便看见他。

又也许某一天,故事到了尽头,我蓦然回首——

然而一直以来,所有的相逢都不是刻意的,正因为不刻意,所以当山卓问我要不要一道走,而我说「好」时,我才猛然发觉,这个刻意的「好」字里头,竟然蕴藏了几分思念。

为这几分思念,夜里我难以成眠。

安眠药恰巧吃完,又忘了去买,我只好眼睁睁地瞪著天花板,看天色从暗转光,一夜没有睡。

山车一大早来旅馆找我时,我已经梳洗完毕,整装待发了。

我们搭机去赫尔辛基。

悲惨的是,飞机起飞後,我的恐机症又发作了。

山卓见我一副快要晕过去的鬼样子,担心地叫了好几个空姐来。

她们给我戴上氧气罩,又给我按摩,但我这毛病是心理问题,给我再多的氧气我也吸不进去。

山卓担忧地直唤著我,我两眼泪汪汪地看著他的大胡子。

深呼吸呀!

在快要休克时,一句存档在记忆里的话语飘了出来,在我晕眩的耳里不断地重复——

深呼吸、深呼吸……

下意识的,我用力地吸了一口纯氧,即将爆炸的肺得到它需要的氧气後,又恢复运作。危机解除。

我倒在山卓的怀里,为一种需要宣泄的不知名情感,低声啜泣起来。

这一回从死亡边缘挣扎回来的经验,真正治好了我对飞机的恐惧,然而此刻我并不知道——我是在後来搭飞机时,因为没再有过类似的糗况,这才蓦然醒觉,他的一句「深呼吸」成了我久病的良方。

我这个人,不知道是不是对於什麽,总会慢半拍。

§§§

山卓跟其他人约在Kilpisjarvi的一家旅馆碰头。

因为道路冰封的缘故,我们到达的时间比预定时间晚了一天。

Kilpisjarvi位於北纬六十九度,地处偏远,我们到达时,这个地方正在下雪。

租来的车子能够开到这地方来真是不简单,气温很低,大约在零下二十度,即使坐在开有暖气的车子里还是会颤抖。

这是我第一次到这麽冷的地方来,我怀疑我这个在亚热带气候环境下土生土长的南方人会冷死在这里。

下了车,我绕到车後帮山卓搬行李,山卓要我拿了小件行李便赶紧进旅馆去,免得冻伤。

他一肩扛起摄影脚架後,便飞快地跟了过来。

当地虽已进入永夜时间,但天空并不是黑漆漆的一片,冰雪覆盖冰原,天空呈现一片晕紫蓝色。

我们飞快地跑向荒原中唯一一处有火、有电的地方。

旅馆大门只是紧闭,没有锁,我们推开了它。

山卓提著一堆行李走进屋里,旅馆里的人听到蚤动,抬起眼来一看。

有个人说:「爱尔兰佬,你迟到了一天,我们还料你是不是舍不得离开艾莲娜,打算留在义大利不来了。」

我一听,就认出了说话的人是大卫。

山卓大笑出声,声音非常浑厚。「小子,看看我给你们带了什麽人来。」

急於见见他们,我从山卓身後探出脸,打招呼道:「嗨,大卫。」

看见我时,大卫脸上的表情非常夸张好笑。

他先是一副见鬼的样子,怔愣了三秒後,他跑到我面前,咧开他的嘴,无法置信地道:「噢!我的天,小姐,真的是你!」

「是我。」我牙齿打颤地笑著。

其他人都转过头来,脸上挂著显而易见的讶异。

我一一向他们打招呼:「嗨,法兰克。」以及,「嗨,史帝夫。」

我的目光逡巡过每一个人,最後停驻在那双神秘又熟悉的黑眸里。

他的眼中流动著一种神秘的光采,我追随著、探寻著,想弄清楚那究竟是什麽。

山卓在这时催道:「快过来,把外套上的雪弄掉,待会儿热杯酒来喝,不然你要冻成冰棒了。」

我自迷雾中乍醒,尚未来得及答腔,大卫便将我拥进怀里。「来吧,小姐,我会负责让你温暖起来。」

法兰克的笑声从大卫身後传了出来。「小心他这只大野狼。」

我笑了出来,眼神不经意又与高朗秋相遇。

嗨,亚树——他用眼睛这麽说。

§§§

大卫他们早我们一天到,但天候一直不好,没有看见极光。

由於下午的这一场雪,道路又被冰封了。我们一行人被困在小旅馆里,百般无聊地等候天晴。

下午四点多,旅馆主人一家四口带著补给的食物回来了。

汽车在这种天候下无法使用,我们唯一的对外交通工具是旅馆主人哈曼一家人所饲养的三十只哈士奇雪橇大。

一副扑克被玩到烂,连牌也洗不起来。

大夥儿直喊著无聊,但还是不肯丢开那副快烂掉的纸牌,因为那是我们目前唯一的乐趣。

终於,晚餐时间到了。

晚餐有炭烤海鲜鱼、稞麦粉烘焙猪肉烤起士以及驯鹿拼盘。

填饱肚子後,每个人很早便就寝。

隔天醒来,雪已经停了。

冷意从棉被里钻了进来,冷得我全身哆嗦。我裹著棉被下床穿衣盥洗,一切打理好後,便循著咖啡和松饼香来到厨房。

厨房里已经坐了一个人,他正在喝热腾腾的咖啡,而哈曼太太则在炉火前煎火腿。

「早。」我说。

「早。」高朗秋倒了杯咖啡给我。「昨晚睡得好吗?」

急著暖胃,将一整杯黑咖啡都灌进胃里後,我才开口说:「不好,快冷死了。」一开口,连牙齿都打颤。

他笑著问:「再来一杯?」

我点点头,把杯子递到他面前。

这回我加了糖,又加女乃精。

哈曼太太端了一大盘松饼和火腿到餐桌上。道谢後,我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食物补充了不少热量,身体产生了一点暖意,我这才把注意力移回高朗秋身上。

发现他正目不转睛地看著我,我愣了一愣。「看什麽?」

他笑说:「你脸上有饼屑。」

「啊!在哪里?」我下意识地模索著脸颊。

「这里。」他的手指拂过我的唇角,仿佛他这举动再自然不过,再应当不过。

但,不该是这样子的啊!我与他明明是毫无交集的两个人……

「我没有想到你会来这里。」

我也没有想到。我苦笑,忽视心底那奇异的感觉,说:「我在罗马差点被扒,刚好遇到山卓,上了一课。他问我要不要一道走,我就跟来了。」

我最不希望他问,但他还是问了:「为什麽要跟来?」

我随口扯道:「没来过嘛,在罗马也待腻了。」天知道,我才刚到罗马不久——幸好,也只有天知道。

「这回你们要在这里待多久?」我转移话题问道。

他说:「不一定,得看天候配不配合,天候不好就没有办法拍。不过不会天天如此的,Kilpisjarvi是个很好的观测点,在十二月到一月的永夜时间,有很多机会可以看到极光,雪已经停了,说不定今晚就能拍到。」

我咬了一片火腿,说:「这个工作其实并不像看起来的那麽自由吧?长期在外奔波,不能返家,你不觉得累吗?」

他深深看了我一眼。「你觉得累吗?」

「什麽?」

「你现在的旅行让你觉得累吗?」

「不。」我说。

「那麽我也是不。」他说。「我已经习惯旅行的感觉,没有办法在同一个地方长期停留。」

「即使那个应该长期停留的地方是『家』?」

他低低笑了,说:「我没有『家』,『家』是有归属感的地方,我没有。」

我垂下头,突然食不知味起来。

「亚树,你的脸要贴到桌子上了。」

我索性就往木头桌面贴上去。我也没有「家」。

他推了推我的肩膀,发觉我在哭,他轻叹一声,递了条手帕过来。「别哭了,爱哭鬼。」

我捏著他的手帕,却无法阻止眼泪继续涌出。

生平第一次意识到,原来没有归属感的人是这麽样地不适合单独拥抱寂寞。

我吸了吸鼻子,用他的手帕擦乾脸上的泪痕。

看了他好一会儿,我说了一句平常我绝不可能说的话:

「喂,你可不可以……抱我一下?」

他很大方地把他的手臂和胸膛都借给了我。

如此温暖,如此温柔。

§§§

当天晚上,我们就看见了北极光。

下了一整天的雪在早上就停了。

虽然户外的气温还是一样的寒冷,但空气变得较为乾燥,天空也变得澄澈明亮。

这样的夜非常适合观测极光。入了夜,哈曼先生便驾著雪车送我们到一处视野良好、没有林相遮蔽,也没有任何光害的苔原上,等候极光出现。

拍摄之前,哈曼给我上了一课,他告诉我说:「北极光是由於荷电的粒子在地球磁场中和大气中的分子疾速碰撞,一些过盛的能量转换成光而形成的。这种荷电粒子来自太阳,所以太阳黑子数量大增时,北极光特别明显;反之太阳黑子数量减少时,北极光就比较少见。

「太阳黑子的活动周期是十一年,所以有十一年一次北极光高潮的说法。上一次北欧出现大量极光是在一九八八和八九年之间,照此推算,下一波应该就是在这一、两年。」

哈曼长期居住在寒冷的拉普兰苔原,极光对他们来说,就像个亲切的朋友一样,在冬天午夜来访,在春天来临时悄悄离去。

到了观测地点,高朗秋他们四人便合力架起一台二十公斤重的摄影机。大卫很得意的告诉我说,这架超高倍率的摄影机跟以往他们使用的摄影机不同,敏感度相当於AS60000感光度的底片。需要感光度这麽高的摄影机是因为北极光的亮度只有0.6Lux,一般摄影镜头没有办法完整的拍摄。

复杂的数据和专业摄影术语我听不懂,简而言之,就是北极光的亮度不高,一般底片拍不下来就是了。

我们从八点多就开始等。气温很低,我怀疑不只零下二十度,每个人都把自己裹得像只熊一样,全身上下只露出两只眼睛。我们躲在一个临时搭设的圆顶帐棚里,一边喝著保温锅里的热可可,一边咬冰脆的巧克力糖。

十一点三十分左右,黑暗的天空出现了令人意外的访客。

高朗秋首先冲出帐棚,跑向摄影机,其他人也立即跟了出去。

我钻出帐棚,仰首往天空看。

极光开始时先是慢慢散开,然後愈来愈亮,在冰原上覆盖著柔和的光芒。十分钟後,如跳舞般变化不已、此起彼落,又如窗帘在风中不停地飘动,我们恍如沐浴在一片颜色变化不断的光雨中。即使不相信神的人在此刻都会赞叹一声,向造物主致上最高敬意。

极光持续了很久,我不知道高朗秋他们拍得怎麽样,不过我是看得著迷了。大半个夜,又冷又倦,我却始终舍不得移开视线。

仰著颈子实在太累,最後我索性在雪地上躺了下来,追寻著那片舞动的光影。

极光消失了,天空上取而代之的是一片淡淡的蓝紫色——这是北极圈永夜时候的白天天空,太阳没有升起,但是天亮了。

空气中的水气在低温下结了冰,变成钻石尘飘散在空气中。

一双手将我从雪地上拖了起来。我的衣服附著了一堆钻石尘,被拉起来的时候,仿佛听见了碎钻掉落在地上的叮当声。

「你冻得像根冰棒。」高朗秋有些恼怒的说。

我的脸很痛,我想我是冻伤了,奇怪的是,我并不怎麽烦恼。我大概是连脑袋也冻坏了,因为当高朗秋说我像根冰棒的时候,我竟然说:「那麽请你融化我吧。」

我从来没有一刻像现在这样的感性,然而他却一手掌打了我的头,说:「呆瓜!」

§§§

我真的是个呆瓜。

好痛,全身都好痛!

躺在零下二十度的雪地看了大半夜北极光是一个很难得的经验,但被冻伤就不是一件有趣的事了。

我直著出去,横著回来。

高朗秋拉我起来的时候,我的脚已经冻得没办法走路了。他气我,虽然我不晓得他为什麽要生我的气。他把我扔给山卓,自己闷不吭声的去扛摄影机。

山卓抱我回旅馆,哈曼太太协助我泡了热水澡,顺便按摩我冻得僵硬的肌肉。

我的脸和手、脚皮肤冻得发红,一碰就痛。

结果一个澡泡下来,我唉声连连,还被骂活该。

男人们回旅馆後,吃了顿热腾腾的饭菜,然後便倒头就睡,当晚他们又整装去拍摄,这回无论如何是没我的分了。

哈曼太太拿了冻伤的特效药膏给我,抹在脸上,感觉热热的。

是夜无法出门,我便跟哈曼太太和她的一双儿女在客厅里闲聊。

客厅里多出了一棵树,早上还没有的。一问之下,这才意识到时问过得这麽快,再过几天就是圣诞节了。这棵柏树是哈曼家今年的圣诞树,他们巳经在计画要怎麽装饰了。

台湾现在虽然也流行过圣诞,但那毕竟不是真正属於中国人的习俗,对於这个节日,我也就没什麽特别的feeling。我只是惊异於时间流逝的速度一晃眼,日子又过了一年。

隔天我起了个早,下楼帮哈曼太太煮咖啡。

早上时,出外的男人们回来了,我给他们一人端了一杯热腾腾的咖啡。

他们每一个人的脸上都写著疲惫和对热咖啡的欢迎。

喝了咖啡,高朗秋走过来模了模我的脸。

我的脸看起来比昨天刚冻伤时还糟。昨天刚冻伤,只是红红的一片,今天开始月兑皮了,看起来简直惨不忍睹。

不想让他又说我呆瓜,我先声夺人——

「你们今晚还出去吗?」

「嗯。」

「大概还会待多久?」

「三天左右吧。」

我算了算时间。「那麽不在这里过圣诞节喽?」

他想了想,说:「不知道,我没过节的习惯。」

「那麽大卫他们呢?」

他说:「等带来的底片拍完了,大家就各自解散。」

也就是说,说再见的时候又到了。

下一次,我们又要在天涯海角的哪一个地方再相见?

相聚是为了相别,这样的情形还要持续几次?可不可能有改变的一天?

如果有一天不必再对任何人说再见,该有多好!

「一块钱买你的念头——你在想什麽?」

我叹了叹,看向他说:「哪一天我缺一块钱的时候,我会让你知道。」

收走了他手中的空杯子,我转身走向厨房。

不得不承认,有时候,我非常矛盾。

§§§

当晚又下起了雪,雪很细,但是绵绵密密的,把刚铲好的路又封了起来。

结果该在平安夜前夕便完成的拍摄工作也因此顺延了好几天。

我天天看著窗外的冰雪世界,天天有种仿佛已经在这个地方住了很久的错觉。

一场不晓得何时会停的雪让大家困在旅馆里,每个人的心情都有些闷,奇怪的是,我竟然有点希望雪就这样一直下,不要停——真是对不起期盼尽快完工,好回罗马跟情人一起过节的山卓了。

哈曼太太提供的药膏很有效,我脸上的冻伤已经开始痊愈了,不过还是看得出来一些痕迹,得等一段时间皮肤才会新陈代谢。

眼见圣诞节将近,今年势必得在这里过节了。

上午我帮哈曼太太装饰圣诞树,光是决定彩带的颜色和蝴蝶结的搭配就颇费心神。这是件微不足道的琐事,却意外带给我许多惊喜,我在其中得到了以往从不曾感受到的快乐。我不当孩子已经太久了,然而过去我当孩子的时间也没有几年。

今年,我想跟哈曼家一起过这个难得的节日。

下午我整理我的行李袋,小小一包,感觉上没装什麽东西,然而仔细一看,才发现行李袋里被我塞满了一些我在其他地方买来的小玩意儿。

我挑了一串蜜腊手链打算送给哈曼家的小女儿露易莎;一条新买的围巾还没有用过,它将会是哈曼家小儿子安德烈的礼物;一包南洋产的香料可以给哈曼太太当薰香,哈曼先生也许会用得著我在跳蚤市场买到的古董打火机。

至於大卫、山卓和法兰克这些旅行家,他们见的世面比我广,走过的地方比我多,他们不需要纪念品,所以我用布置圣诞树所剩馀的缎带给他们一人编了一条幸运带。最後,是高朗秋我还没有想到我能送给他什麽,而剩馀的缎带又不足够编第四条,所以我还在苦思。

因为下雪的缘故,看不到极光,拍摄工作也不能进行,无聊的男人们似乎打算去附近结冰的湖冰钓,现在他们正在检查装备,一副跃跃欲试的孩子模样。雪把他们困太久了。我想。

我在房里写稿。又该寄一些东西回公司了。先前寄回台北的杂记,出版公司已经集结成册,在书市上流通了。编辑来信告诉我销售成绩很好,赞我观察角度深刻独到,要我继续努力。我边把这几日与哈曼一家人相处的点滴和见闻写下,一边考虑要送高朗秋什麽。

今天是平安夜了,晚上以前必须把礼物准备好才行。

窗外传来吵嚷声,是雪橇犬迫不及待要出发的声音。它们也被雪困闷了。

一段时间後,喧嚣又归於沉寂。

我则尽量把注意力集中在面前的液晶萤幕上。

笔电不适合在低温环境下使用,不过房间里有暖气,所以还好,只是敲键盘的手指仍然有点僵硬。

时间就在手指的跳动里流逝。记录完一段,发送回台湾,我关上电脑,站起来伸懒腰。

这时,楼下又传来一阵蚤动,出去冰钓的男人们回来了。我披了外套下楼去,见他们每人手上都持著一桶装满湖鱼的锡桶,得意洋洋的要人去拿秤来称称看谁钓的鱼大。

呵,真是童心未泯的一群人。

我倚在门边,看他们在门外的雪地里忙碌。

不知道是谁突然喊了一声:「啊哈!槲寄生。」

然後雪地上所有的人便朝我的方向看过来。

我纳闷的抬头一看,这才发现大门上已经悬挂了一个环形、象徵爱、和平与宽恕的槲寄生吊饰,而我,就站在吊饰的正下方。

大卫首先放下手里的锡桶向我走来,他站在我回前说:「这次你可不能拒绝我吻你了。」

我困惑的睁大眼,不明白他为什麽这麽说。

哈曼先生笑著告诉我这是习俗——当一个人站在槲寄生下方时,人们可以为了亲情、友谊或者爱慕之情要求亲吻。

我闻言大惊,还来不及逃开,大卫便嘟著唇朝我的唇印了下来,我赶紧偏开头。他只吻到我的脸颊,不甘心的又吻了过来,被我瞪了一眼才作罢。

紧接著,山卓、法兰克和哈曼一家人也都吻了我,他们都是为了友谊而要求亲吻,我无法拒绝,於是我的脸上、额上无一处幸免。

高朗秋在一旁看著,似乎没有过来的打算,我没有理由的松了一口气。呼……他如果过来吻我,我也许会心脏麻痹。对我来说,他跟其他人不一样,但究竟是哪里不一样,我也说不明白。

「该我了。」他站在我面前说。

啊!他什麽时候过来的?我瞪著他,疑惑他凭什麽理由要求这个吻。亲情?友谊?当然不是。

「我们算是朋友吗?」我迟疑的问。

他回答说:「不能算是。」

我於是笑说:「那麽你就不能吻我了。」

虽然他穿著厚重的雪衣,但我还是看见他耸了耸肩,一副无所谓的模样。就在我转身离开的时候,他突然一把捉住我,说:「等一等,你还不能走。」然後他的唇就吻了下来——

不是吻脸颊或额头,而是吻了我的唇。

虽然只是短短的一秒,但这个吻所带来的震撼却超乎我所能想像。

他不该这麽吻我。

朋友或亲人之间,最多只吻脸颊、额头。

唇,是情人的领地。

我掩著唇惊愕的瞪著他,他以极小的音量只对我说:「这个,才是吻。圣诞快乐。」然後他便转身走到雪地上提起桶子,越过我往屋里走去。

我瞪著他的背影,想道:高朗秋,你没有圣诞礼物了。

怪他自己,谁叫他先预支了去。

§§§

对高朗秋的感觉,我一直不愿意仔细去想。

总觉得若仔细的想了,想出一个结论来,这结论我未必能承受。我畏惧。

然而下午在槲寄生下,他的气息盘旋在我脑海中,久久不能散去,我一抬头看他,便忆起他唐突的吻。

哈曼太太给了我们一人一只红袜子,要我们挂在圣诞树上,说明天一早起来就会看见圣诞老公公所送的礼物。尽管我们早已过了相信童话的年纪——或者,从来就没相信过——但大家为了不让主人失望,还是很兴奋的照做了。

深夜里,我下了楼来,把事先准备好的礼物放进每一人的袜子中,唯独高朗秋的,我没有放进任何东西。

看著别有他名字的袜子空荡荡的挂在树上,不由得就让人联想起一只寂寞的狼在荒原上望著落日的景象。

忍不住的,我的心揪了一下。

老天,我是在意他,比我以为的还要在意。

我就是不想承认这一点,但他的那一吻,攻破了我的心防。

突然,我有些生气起来,我气他不该这麽对待我,我还没有准备好,而他也还没。他这样做,无异是飞蛾扑火。

我丢下他的圣诞袜,飞奔上楼去敲他房间的门。

才敲了一下,门就开了。房里没开灯,他站在门後,嵌在黑暗中的一双眼睛就像看极光那天,从我身上抖落的钻石尘。

我迟疑了下,他便伸手将我拉进房里。

门被轻轻推上,我被他因在冰冷的门板和他炽热的身体间。

他的额抵著我的,黑暗中我看不见他的脸,只感觉得到他的气息和味道。

「亚树,」他的嗓音在我耳边响起。「你已经准备好了吗?」

我摇头。「我不知道。」

「也许我们可以做一个实验。」

「什麽实验?」

他低下头用唇碰了我的。「如果你不要,就说no。」

这是很简单的一件事情——

yes或no,我只要给一个答案,然後要求他也给我一个,就是这麽简单。

我感觉著他火热的唇,感觉著他的抚触,然後我回吻他。我的答案就在这个吻里,这不是我来的目的,却是我做的选择。

「爱我。」我要求。是也好,就是千万别牵扯到感情。

他皱起了眉。我看不见,但我感觉得出来。

他松开了我,拉开我勾在他颈子上的手臂。

我惊愕的看著他的眼睛。「你不要我?」

热情降温,他冷淡的说:「我不要这种的发泄。」

霎时,我难堪到了极点。我低下头,想逃开。

他抬起我的下巴,问:「为什麽要用这种方式来逃避?」

他又令我慌,我别开脸说:「我没有逃避,我只是寂寞太久了,想找个人陪。」

他追著问:「那为什麽不是其他人,而是我?」

「我……那是因为……我把他们当作是朋友,而你……你是陌生人。」我结结巴巴的说。

「一个可以陪你上床的陌生人?」他嘲讽道。

我闷闷地说:「你又不要。」

突然间他不说话了,低气压随即笼罩下来,压得人喘不过气。

怦怦、怦怦。是他的心跳还是我的?

「亚树,把脸抬起来。」

我掩住脸。「不。」

他握住我的手,强迫我面对他。

他低下头。「如果我们之间纯粹只是,事情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复杂了。我不知道这件事是怎麽开始的,但它就是发生了——你我都清楚,我们相遇在错误的时间,那一夜的倾吐成为我们之间割舍不去的牵扯,我无法不关注你的一切,正如你对我的感觉。」他顿了顿,又说:「现在,我要知道你是不是已经能够再爱一次,告诉我,是,或者不?」

我在他的掌握下,虚弱无力地道:「我想是……不……」

他爱荷丽那麽深,宁愿忽视禁忌也要去爱,就算我对他动心,我又能如何,他的情伤一日未愈,我就一日不可能让我自己跟著感觉走。我不打算再为爱情心痛一次,所以我退缩,我欺骗自己。如果只是说了一个「不」,我不会在大半夜来敲他的门。老天,我愈来愈不像是我自己了,我口是心非。

他皱著眉深深凝视著我,眼底有说不出的忧愁。

他的忧愁是因为我的「不」吗?

我是个感情上的懦夫。我忧伤地道:「我不该知道你的过去,你也不该知道我的。」但如果不是因为我知道他,他也知道我,我们又怎会发展出这一段若有似无的暧昧情愫?这是矛盾,也是一张冲不破的网。我该怎麽办?

他叹息了声,拉开门,说:「晚安。」

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急急逃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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