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到好尪 第七章
女人间的友情,原来不过如此。
一个微不足道却牵涉到男女感情的小误会;推心置月复的一段相交就这样不留余地完全粉碎。
连最起码的信任都不肯给我,还谈什么知已?还说什么知心?
原来所谓友情,不过如此,不过如此啊!
我后悔为什么曾经那样热中追求过,我小心翼翼地想守护它,到头来得到的却只是幻梦一场。
“小姐,你再喝就醉了。”
我侧脸扫了眼说话的那名酒保;“我知道。”我拿起酒杯,将杯里澄黄色的液体倒入嘴里。
真搞不懂这些酒有什么好喝的,喝进胃里,热辣辣的穿过喉咙,整个胃都要烧起来似的,难过死了。
可是我想买醉,我的思维太清晰了,想了一大堆事,弄得我好痛苦,我想买醉,或许酒精能麻痹脑筋,让它安分一点。
“再给我一杯。”我唤着酒保。
“小姐,你真的不能再喝了。”
“你到底给不给呀?”我学电视剧里的恶霸叫嚣。
酒保似乎很为难。
怪了,天底下真有这种赚钱赚太多的笨蛋?
小姐我这么贵的酒都敢喝了,怎么他却不肯卖我?
“小姐,能否请问你满十八岁了吗?”
笑话!太瞧不起人了吧!
我掏出我的身分证让他看个仔细。“看清楚了没,快把酒拿来,喝完这杯我就要走——了。”我打了个酒嗝。
酒保依言又送来了一杯,我抓了起来就往嘴里猛灌。
“小姐,这样喝会伤胃的。”那酒保真的很多事。
“我当然知道拿伤胃。”我闷闷地说。这点常识,我怎会不懂。
我摇摇头,拿出千元大钞结帐。
“小组;已经很晚了,你这样回家不太安全,还是找个人来接你吧。”那酒保又很“好心”地建议道。“电话在这里。”连电话都帮我准备好了。
真不知他是经营PUB的还是主持功德会的。
我呆楞地接过话筒,却不晓得该打给谁?
我公寓里的小狗“希望”?
“我自己一个人住。”我把话筒挂回去。
“你没有其他认识的人吗?”酒保又说。
我摇了摇头,手上的皮夹没抓稳掉在地上。我伸手拾起,看到一张名片。
我怞起那张名片,再向酒保借了电话,拨了上头的号码。不知怎的,心里有一种颤抖。
我持着话筒,听着那头传来的电话铃声。
“喂,我是沈恕尧,现在不在家——”
“怎么了,没人在吗?”酒保看我挂回话筒,比我还关切地问。
“无所谓,我可以自己回去。”我淡漠地说,转身走出酒吧。
下雨了,不知什么时候下的。
走过这么冷清的街道,雨的缘故吧!
街灯在雨雾中,光晕照得蒙蒙一圈。
这雨下得有些讽刺。
“雨珠不断地滴落在我头上,别以为我这是在哭泣。”我喃喃地念着一段译诗。
对呀!我没有哭泣,是雨,那些湿了我的脸庞的是雨。
我想见他。好想、好想。
我掏出他给我的那张名片,默记了印在上头的地址。
拦下一辆计程车,我躲进后座里,向司机报了沈恕尧的住处。
那司机嫌恶地看了我一眼,想是怨我湿淋淋地弄污了他的车厢。
我偏过头去,把视线调往窗外。夜深,我看见车窗上映着一张模糊的脸。
“停车——快停车!”我突然叫住司机,待车紧急停住。我冲出车外,胃液翻搅,一阵酸呕,我忍不住吐了出来,大概是胃里的酒精作怪,我吐到几乎连胆汁都呕了出来。
“小姐,你还坐不坐车啊?”司机摇下车窗,一脸不耐烦地问道。
我忍住欲起的呕吐感,摇了摇头,付了车资,看着黄色的车影扬长而去。
王八蛋!我该吐在他车里的。
待酸呕稍平复,我试着辨识自己身在何方,惊异地发现沈恕尧的住处就在附近。
找了二十分钟,我终于找到与名片上地址相符的门牌。是一栋三层式的公寓,大门深锁,没有人在家。
我蹲在他的大门前,觉得好累好累,整个人像要虚月兑了一般。
他不在家,是早知道的了。我不知道还来干嘛?我只知道我想见他,这辈子我不曾这么想念过一个人。
这几天他上哪去了?都没见到他人影。
我的头好重,我用手支撑着,将脸埋在掌心中,觉得又冷又热,又轻又重,我要死了吧?不然怎么这么难受。
“杜秋,你怎么在这里?”
一个模糊的身影出现在我眼前,我努力地想睁开沉重的眼皮,想看看他,只有他会这样叫我。
可是他不是不在家吗?管他的,有见到他就好了,我要回去了。
“老天,你喝酒!”
“对呀,好贵哦,一杯两百块。”我咧开嘴笑道。
“你怎么全身湿答答的?”我感觉他触了触我额头,一双温暖的手包住我的脸颊。“告诉我,发生什么事了?你怎么把自己搞成这个样子?”
我昏沉沉地靠在他的肩膀上,觉得他的肩膀靠起来好舒服。
“见到你真好,我要回去了。”我推开他,站起来才走了一步,不知踩到什么东西,整个人滑倒在地上。
他将我从地上拉了起来,打开门连搂带抱地将我扶进屋里,我看到铺着地毯的地面,笑嘻嘻道:“我好像醉了,不好意思,今晚跟你借块地方睡。”说完,我便蜷在地板上,抱着身子想合上眼。
“别闹,杜秋,快起来,这样会着凉。”他将我摇醒,拖着我到浴室,放了一缸热水,将我丢到里面,又拿了一条毛巾,沾湿后,在我脸上擦擦抹抹的。
过重的力道让我不禁皱紧了眉头,昏昏的脑袋也清醒了些。
他好像在生气。
“沈——,”我扯住他的衣襟。
他将整条毛巾盖在我头顶,捏捏我的脸颊说:“衣服我放在架子上,快把自己弄乾净,有什么话待会再说。”
他站起来,走出浴室,随手将门带上。
头上的毛巾滑进水中,原本冷颤的肌肤因为泡水的缘故,逐渐驱除了寒意。
我垂下头,褪上的衣物,将整个身子埋进温热的水中。
“杜秋,你睡着了是不是?”沈恕尧敲着门问。
“没有。”我懒懒地答应了声。
穿上他帮我准备的衣物,过大的男衬衫罩在我身上显得有点不轮不类,我捉起袖子嗅了嗅,闻到类似薄荷的味道——这就是男人味吗?
裤子也太长了,我卷了两、三褶才刚好到脚踝。
将我换下来的衣服丢进干衣机后,我才走出浴室。
他坐在客厅的沙发上,见我出来便指着他面前的位子,指示道:“过来,坐这。”
我温驯地依言坐在他指定的位子,接过他递来的茶杯。是菊花茶,有醒酒的功效。我啜了口,咕噜一声便全灌进肚里。他又帮我重新添满,这次我只喝了一口。“全喝掉。”他双手环在胸前,盯着我道。
“我讨厌菊花茶。”我将杯子搁在隔着我们的小桌上,瓷制的茶杯碰到玻璃桌面,发出一声清脆的锤响。
他沉默地看着我,我则避开他的眼神,看向墙上的时钟。
昨天,已经结束了。今天,才刚刚开始不久。
“我很累了,能让我借住一宿吗?”
沈恕尧不知何时走到我身边,扳回我的脸庞。“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
我被他箝住,被迫直视他逼近的脸庞。
“一件让我昨天很伤心的事。”我决定保留内情。
“哭过了?”他抚了抚我的眼角,像是要察看有无泪水的痕迹。
我点点头。“我是爱哭鬼。”
“那真是可借,肩膀没有借你靠。”他促狭道。
“对呀,真的好可惜,下次我掉眼泪时,你的肩膀还愿意借我吗?”我垂着头问。
“那有什么问题。”他大方道。
“现在可以让我靠靠看吗?”我将头埋进他的肩窝,闻着他身上那股好闻的薄荷味。
他伸手环抱住我,我闭上眼,醉在他给予的温柔中。
“能让你爱上的人,一定很幸福。”我抬起头,看着他怔楞的表情。“你说我们很像,你有没有她的照片,我想看她。”我对他提出无理的要求。
他迟疑了好久,才从脖颈上取下一条项练,椭圆形的坠子,是可以装相片的空心坠。他一言不发地将它递给我。我打开它,眼帘乍映一名美目流盼、巧笑倩兮的女孩。
“你说谎,我们一点都不像,她比我美得多。”
他收回项练。“对,你们不像,只除了这里——”
他点了点我的眉心。“还有这里。”他的手指往下移,轻轻碰了我的唇瓣。
我心一惊,忙别开头,但是陡突的心跳声却泄漏了我的慌张。
我似乎……真的喜欢上了这个男人。
***隔天一大清早,沈恕尧来叫醒我,我告诉他不想去上课,他居然没多说什么,只道:“快起来,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
等我赖床赖够了,换上自己的衣物后,沈恕尧已经做好了两人份的早餐等着我一起吃。
我本想谎称宿醉继续赖在床上,可是这是他的地盘,我不好太嚣张。
我边咬土司边打量他的屋子。“这房子是你的?”
“只有一楼是,本来是我一个朋友的,他前几年移民到国外,我便把它买下来,上课也方便。”他看向盘内的荷包蛋。“不吃蛋?”
“不吃没熟透的蛋。”我更正道。
他微微一笑说,“真难养,你爸妈真伟大。”他拿起盘子,走进厨房里。
一分钟后,他将一个全熟的蛋摆在我面前。
“这不是你家?”我叉起盘内的蛋,夹进土司里。
“我住台北。”
“到南部教书?”我好像在做家庭访问。
“自由。”他淡淡地说。“怎么,想嫁我不成?问这么多。”
我呐呐一笑,不答话。
吃完早餐后,他带我到他先前所谓的“好地方”。
“公园?”我被他骗了。
早上九点多,设摊的小贩逐渐云集。
他带我四处逛着,最后在一摊贩售风筝的摊位停下来,指着一个五彩缤纷的大风筝,问我想不想要。
我点头说好,下一刻,风筝便跑到了我的手中。
这公园有着一大片的草地,因为不是假日的关系,人并不多。
天空因为昨晚雨水的洗涤,今早看来显得格外乾净。
“天气这么好,适合放风筝。”他在一旁催促着我将风筝放到天空上去。
我迟疑地看他,他反而讥笑我没本事。
我望着蓝空晴天,再看着手中色彩斑斓的风筝,扯了扯线,小跑步起来。
开玩笑,放风筝这种雕虫小技若难得倒我,我就不叫杜秋凉。
不一会儿,苍蓝的天空上便多了朵炫丽的彩云,我得意地朝沈恕尧大喊,看他还敢不敢取笑我。
我引着线跑到他旁边,一阵风来,我赶紧放线,风筝在我的掌控中又飞得更高、更远了些。
我不禁得意地大叫:“看,你看!飞得好高呀!好像要跟那架飞机撞上了。”我指着头顶上飞过的波音七四七。
“对呀!飞得好高,就好像所有的烦恼一样。”
我抬头看向他。“沈——”
沈恕尧只是笑笑不说话。他递了一只刀片给我,轻声道:“以后如果有烦恼,不要再去喝酒了。”
我别过头,沉声道:“我不承诺,承诺不能代表什么。”我接来刀片,轻轻一挥,割断手中的线。
烦恼三千丝,尽赴苍穹。
***
我结婚了。
二十岁生日当天,我嫁给了沈怨尧。
他没有向我求婚,是我自己要求嫁给他的。
沈尧到C大任教以后——
我不喜欢喊他“沈”,那是别人对他的称呼,我叫他沈尧,他称我杜秋,只有他人在旁时,我们才称呼对方的全名。
沈尧到C大任教时,我已经升二年级了。
他眷宠我、照顾我,我们一直如同初见面时那样,彼此之间已习惯这样的模式,谁都没有蓄意破坏它。
我们互相牵绊着,从一开始就这样。
和昭君吵翻之后,沈尧带我去放风筝,割断线的刹那,我已决定要将所有的不愉快忘记。
真情于我,似乎便不再是那样重要的了。
我挺起胸膛回到学校上课。
流言正满天飞,早就料想会这样,一时间;我成了系上出名的人物。
出名要趁早,我没想到我“出名”的方式是这样。
我一直拒绝扮演丑角的角色,总认为这个角色吃力不讨好。要逗得人笑,又要挨得人骂。偏偏老天爷开我一个大玩笑,硬将这个角色塞给我,太过分了;一点都不尊重人权。
李明玉还是嘻嘻哈哈跟我笑闹着,她一直不是我所期望的至交,不过,也只有她是真情真性的。
流言的生命一向短暂。
口耳相传之语若能亘古流劳,那么文字便不可能被创造。
不过短短数周,流言便逐渐平息了下来。
也许不会完全消失,在少数人的传接中,它终以“传说”的形式留存下来。
琵琶仍旧是我最喜爱的乐器,遇有国乐表演的时候,我还是兴匆匆地与会聆听。
我明白地回覆了琵琶学长我跟他之间的不可能,他放弃也好,不放弃也罢,毕竟那是他的心意,我不能强迫他往东或往西。
魏才子一日来找我,说了一些隐意甚深的话。
他说:其实诗魁交接的典礼上并没有亲吻脸颊的传统。
我初时听了,本来担心不已的心情才放松不少,可是,我随即想到,那么他那日吃我豆腐是什么意思?
难不成我杜秋凉真走桃花运,连着数位俊男才子拜倒在我裤管下?
魏才子不讲明是个很聪明的作法。
当不成情人,至少可以当个朋友。
我故意不点破,让他明白前者的可能性等于零。
杜秋凉不是个美女,只是个心有所属的女人。
不记得是谁说过这样的一句话:所有的爱恋当中,只有暗恋不会开花,没有结果,因此是唯一的永恒。
沈尧到C大任教,校方为他开了一门新课程,叫作“中西比美学”。
听李明玉说,他的课虽然因为人数限修的关系,只有三十个名额,而初时选这门课的,因未见过沈尧,选修的么并不多,正式开课以后,旁听的人却差点挤爆了整间教室。有时候,连正式选修的人都挤不进去。
沈恕尧顿时成为全中文系最有身价的教授。
“怎么不来修我的课?”他问我。
“我干嘛跟人家去凑热闹。”我故意不屑地说。
其实我是害怕“师生恋”这个名词。虽然说,只是我单方面的暗恋。
“注意你的措辞,我可是真材实料的。”他捏了我一下,正经地说。
我当然知道他是真有才学的,可是好好一个企业家之子,大老远地从台北跑来南部当客座教授,总觉他“不务正业”。
“好啊!那我请教你这个美学大师——什么是美?美是什么,用最简单的话告诉我。”
他的回答是:“情人眼里出西施。”
简直牛头不对马嘴。
在他的眼中,他那死于狭心症的未婚妻,一定是最美丽的女人。
而事实上,她的确美丽,照片中的她,浑身散发着一股灵性的美。我想沈恕尧一定还很爱她,所以才会随身带着有她照片的项练坠子。
沈尧到C大时,关于我的流言已成为传说,只有偶然被提起。我想他多多少少也听到了些,尤其,号称全中文系最大的八封搜集站——李明玉小姐,就是他的正式学生。
她脑子里一直都还认为沈恕尧是我的“远亲”自更是义不容辞地喧染关于我的种种。
人算总不如天算。沈怨尧虽不是我的远亲,却在日后法律的见证下,与我成为另一种形式的亲属。
我们结婚一事,全C大除了我们两人之外,再没人知晓。他当他的教授,我做我的学生,就连沈尧的一些教授朋友也只知他结婚了,但新娘不知何许人也。
是我要他帮我瞒的。我不要别人用“师生恋”三个字来攻击我们的婚姻。况且,只是我在暗恋沈尧。
不管他怎么说,我就是不修他的课,拒当他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