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龙快婿 可是妖巫
“公主?你说你是弄玉公主?”那巫师仰天大笑,
“你自己看看自己,有哪一点像公主?你说你是弄玉公主,我说我是那华山之仙,正好与你匹配!哈哈哈!”
弄玉低头一看,只见自己的裙子为防水湿,全部撩起绑在腰上,脚上没有穿鞋,鞋子还在那一边的草地上,一头头发在洗衣服的时候散了,她也没有整理,手上还抱着一件衣服——男人的衣服,正湿嗒嗒地滴水。哪里像个公主?她也哑口无言,她就像个乡下的洗衣婆!尤其在这纺织技术还没有出色到可以明显体现贫富层次的地步,看衣料也看不出她是公主!“我的确是公主!你不信随我回皇宫见到大王就知道。”她也知道这种话毫无说服力,但不得不极力争辩。
萧史有一阵子不敢吭声,他这个“华山之仙”还在地上被捆成一个粽子,万一让人知道了,“华山之仙”不免变成“华山之鬼”。但眼见弄玉事急,他突然开口道,“她的确是公主!我是——”
“你给我闭嘴!”那巫师和弄玉同时喝道。
萧史一呆。
弄玉到现在还想保护他,不愿揭穿他的身份,“他是我的婢女,他可以证明我是公主!”
巫师桀桀而笑,“他是婢女,你是公主?你们的谎未免也扯得太大了。他是婢女,他坐在草地上,你洗衣服?你是公主?你骗谁?”
“哦——”弄玉又哑口无言,她为萧史洗衣服有什么错?可是,这个巫师是不可能理解的。
“走了!”巫师吩咐他的左右两人把弄玉绑了,往“祭坛”去。
弄玉没有反抗,萧史在他们手里,她是不会逃的。
被分别绑在两匹棕马的背后,他们很快被运到了一处离皇宫不远的地方——大概就是皇宫的偏远地带,专门用来占卜星相,预测吉凶,当然,有祭坛,祭祀鬼神!
弄玉一到这个地方,就闻到一股诡异的味道。她侧过头看萧史。
萧史低低地道,“血腥气——过了很久的血腥气——”
弄玉毛骨悚然,这里——真的,用活人作祭品。而且,不止一次!这个巫师和他的帮手,专门掠取可作为祭品的人!她知道在春秋早期还有这种陋习,但却打死也想不到,有一天这种事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我在做梦!”她低低地道.“我在做梦是不是?我从来没有做过什么假冒的秦国公主,从来不认识你,从来都在做梦,是不是?我在做梦所以不会真的被人杀死在祭坛上,是不是?”她看着萧史,却笑了,“和你一起死,也不错啊。”
萧史看着她不甘而寂然的眼神,轻轻抿了一下唇,“弄玉,我真的喜欢你。不止喜欢,我很认真地爱你,很认真地珍惜你,你——明不明白?我从来没有游戏的意思,我从来——都是很认真的。不认真的人——是你。”
“我都要死了,你还要怪我不好?”弄玉仍然没有哭,笑了,“哦——一直都知道,我不认真,是我害怕我会付出太多,到最后输得太惨。我一直明白你珍惜我,一直都明白。你知道,我一直都自卑——我总觉得,我不像是可以匹配歌手的人,你太耀眼,而我——是不愿耀眼的——”
“只要你不愿意,你就可以不耀眼。我珍惜你,就代表我也尊重你——”萧史轻轻地道。
“我知道,我只是不敢相信,只是逃避只是愧疚我不值得你这样付出。但是现在既然要死了,就表示不可能再有变故,现在就是一辈子。”弄玉的眼睛睁得大大的,眼睛里清清楚楚映出他的影,还有——他的眼睛,“我——爱你——”她苦笑,“我一直不敢承认,但是,我说过了,要爱上你是很容易的事,而不爱你,是很困难——我克服不了那个困难。你——没有缺点,在我心里没有缺点。”她轻轻摇头,“我还是小女孩子,还是逃月兑不了追星的命运吗?”
“不是,你说爱我,我很开心。”萧史这回是真的笑了,优雅而魅惑的味道,静静地扩散,“如果你是在追星,我担保,等你开始追星,那个明星已经隐退或者饿死了。你没有把我当歌星,从来没有。”
“那又怎么样?我就要死了。”弄玉转过头看天;旁边的人在生火,火光闪闪烁烁,映得她脸上影影绰绰,“天上有好多星星,在学校里,一颗都看不见,城市里的烟尘太大了。”她说得很平静。
萧史深吸一口气,突然非常平静地道:“你不会死,不用等死。”
弄玉转过头来。
只见萧史从被缚的马背上一跃而下,扑过来骑在她的马上,一甩马鞭,那马一声长嘶,发力疾驰,一下子去得远了。
“跑了!”后面的人纷纷大骂,即刻骑马追了上来。
蹄声急促,马背上震动非常,萧史解开弄玉的麻绳,把她紧紧抱在怀里,策马狂奔,一边轻轻地问,“怕吗?”
弄玉悠悠一笑,“不怕,你带着我走,我什么也不伯。”她安然在他怀里东张西望,“去哪里?”
“不知道,我不会骑马,我只是紧紧抓住它不从它背上跌下来。”萧史老实地道。
“呵呵,那你还敢从那匹马的背上扑过来,不怕摔在地上?”弄玉轻笑。
萧史低笑,“那是没有办法,我不能让你先被开了膛,那我怎么办?”
“你的绳子?”弄玉低低地间,“怎么解的?”
“我硬生生绷断的。”萧史毫不介意地道,“那绳子不大结实,没有尼龙纤维。”
弄玉注意去看他的手腕,上面血迹斑斑,还有擦痕,这绳子显然不如萧史说的那么不结实。她咬住嘴唇,没有说话。
“睡莲塘?”萧史低呼,“这马怎么跑回这里?”
弄玉从马上跳下来,竟然还可以在水塘边找回自己的鞋,穿在脚上,“这里多不安全,他们随时会找来的。如果刚才跑回凤台也许——
“我不会骑马!”萧史懊恼地道。
“我们找个地方躲起来!快一点;他们随时会追来的!”她拉起萧史的手,“那边!那边好像有一个洞!”
“那不是洞!是——”萧史本能地更正她的话,“那是——门——”他突然瞠目结舌,“门!一个门!哪里怎么会有一个门?”
弄玉陪着他看,那是一个铁门——上面还有油漆,绿色的油漆,在春秋时期,铁都很少见,怎么会有铁门?怎么可能还会有油漆?这绿色的油漆在白天掩在树丛里,看不出来,夜里明显比其他的山石要平整黝黑许多。
“那是——什么门?”弄玉呆呆地问。
“我不知道。”萧史本能地回答。
两个人相视一眼,心里都是暗暗发毛,不约而同想起那巫师大嚷大叫,说这里是地狱的人口,这门里是什么?
“弄玉——你有没有发现,这个门——嗯,有一点眼熟?”萧史看了两眼,突然小心翼翼地问。
“没有,我觉得它很恐怖。”弄玉坦白。
可是,可能是你没注意,我发现,它很像东风桥会馆的逃生门的另一边。”萧史小心地道,“你看,那上面有字——”
弄玉情不自禁地握紧了萧史的手,“你念给我听,我眼睛不太好,看不见。”她低低地道。
“东门桥11号门。”萧史念道,“名和市消防局宣。”
弄玉陡然睁大眼睛,“你说什么?”
萧史模模头,“我说,可能,我们那天触电之后,就撞破这个门出来了。或者因为我们那天触电,让这个门变成在这里。不知道啦,反正——我们应该可以从这里回去。”
弄玉一下拉紧他的手,三分兴奋七分紧张地道,“我们可以回去?可以回去?你没有骗我?”
“我没有,”萧史指指门内,“你看到灯光了吗?这大概就是为什么那巫师说这里是地狱,不许人过来,这里有灯光——日光灯的,不,是舞台表演,探照灯的灯光。刚才没有,可能是谢幕,现在打出来了。这样五颜六色一闪一闪的灯光,不吓死这些古人才怪!”
“我们可以回去了!”弄玉眼神晶晶亮,“那还等什么?我们走!”
“走!”萧史的心情何尝不激动,两个人手一握。推开那个门,走了进去。
里面灯光灿烂。
有人正在唱歌。
“我在这里——天一样是蓝——”
萧史一呆。弄玉也呆了一呆。
全场挤得慢慢的人,几个年轻的男生正在台上模仿萧史的歌。舞台上打着巨型模型金字“2015流行歌坛回溯”。
看见萧史和弄玉突然从幕后出来,全场寂静,也正是目瞪口呆。
这回还真是面面相觑,瞠目结舌。
萧史低头看看自己一身古装——非但是古装,还是古代女装!他回归现实的兴奋慢慢消退,干笑几声,只盼人家不认得他,“嘿嘿,嘿嘿,公主啊——我看我们还是——”他小小声地对弄玉道。
“逃!”弄玉面临同样尴尬的问题,她不仅有为何一身麻布的问题,还有为什么会和萧史在一起的问题,还有她是谁的问题。她低低地说出一声,“逃!”萧史立刻响应,拉起她的手,掉头就跑!
目标,那个门!
一边跑,一边两个人都是心里哀叹,第一次去古代,也是落荒而逃;第一次回现代,仍然是落荒而逃!天啊!他们究竟是犯了什么错?为什么总是会出现这种状况?
“等一下!后面有人在追,“是Shellsea吗?听说你失踪——”
“萧史!”这是萧史经纪人的声音。
“Shellsea!”这是歌迷的尖叫。
萧史统统充耳不闻,跑到舞台后面的那个逃生门,猛地一下打开那个门;正准备拉着弄玉冲出去。
门一开,猛然看见外面那巫师正带着人马在那睡莲塘附近搜索,火光闪闪,他什么都没听见,就听见一句,“马在这里,人跑到哪里去了?声音很近,几乎就在门边!想也没想,他打开了门立刻“砰”的一声关上,但已无路可逃,一回身,立刻被一群人包围。他和弄玉面面相觑,除了整个人抵在那逃生门上之外,已经没有任何退路。
天啊天啊!后面是要命煞星,前面的虽然不会要命,但也差不了多少。萧史和弄玉面对一群的记者“嚓嚓嚓”的拍照,和一大堆“Shellsea这几个月失踪,是否和你身边这位小姐有关?”
“Shellsea,你在拍哪一部新戏?剧里情节需要男扮女装吗?为什么要穿那种衣服?”
“Shellsea,你受伤了!”更多的人在尖叫,看见他手腕上的擦伤。还有一些嗡嗡嗡听不清楚不知道在问什么的声音。萧史连惯有纯真柔软的笑容都挤不出来,只有一脸苦笑。弄玉更恨不得立刻消失在这里,她甚至觉得不如被抓去祭天,好过在这里丢脸。
“这位小姐,你是Shellsea的女友吗?”有个大概是新手的小女生记者怯生生地问。
弄玉看见她比谁都害羞的样子,倒是不忍心不回答但问她是不是萧史的女朋友,叫她怎么回答?“嘿嘿,嘿嘿,我——我是——”她还没想出来她是什么。萧史神定气闲,口齿清楚地道,“她是我妻子。”
“啊?”弄玉大眼睛瞪他,他不守诺言!讲话不算数!他明明答应过她回到现实就分手!他不但没有要分手,而且大言不惭,宣布她是他妻子?妻子?她还没有20岁!这是犯法的!她拼命地拽他的衣服,希望他把嘴巴闭上,不要再胡言乱语制造混乱了,她已经够醒目够丢脸,他还要在伤口上撒盐,他不觉得很残忍吗?
“哧”的一声,她再次目瞪口呆——她那件麻布外套本就不结实。再加上马背上一蹭,已经“岌岌可危”,再被她一扯,登时毫不客气地被她一把撕破,“哧”的一声,从肩头破开拉了一个大缝直至腰间。萧史立刻变成了一个喇嘛——半边肩头和手臂都是果的。
众人惊呼,这个女人好大的力气。好暧昧的行为。
“哇!”萧史立刻委屈地叫了一声,懊恼地看着她,“你干什么啊?”
“我,我,嘿嘿,嘿嘿,我不是故意的。”弄玉把身体略略挪开一点.和他保持距离,干笑,“嘿嘿,我不是故意的,你不可以骂我。”她心虚,一步步退后企图逃走。
“我的衣服你还没有还我,你又把人家的衣服撕破,你想怎么样啊!”萧史无限委屈地皱起眉,“我的衣服在哪里?”
咦?众记者立刻嗅到这其中的不同之处。几个大标题立刻拟了出来——“Shellsea衣服何在?传闻妻子可有内情?”
“你的衣服?”弄玉这才发现两手空空,萧史的衣服不知道什么时候不见了,更加心虚,“嘿嘿,这个——你的衣服?我本来有拿的你相信我,我‘本来’是有拿的。”她强调。
哦——众记者即刻醒悟——本来有拿,那就是两人别有洞天,另有私宅,别有一番私秘不为人知。
“本来?”萧史皱眉,“后来呢?”“后来啊——后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不见了——”弄玉傻笑。
可见两人生活浪漫,情节多变,以致丢三落四,不可胜数。
“不见了?”萧史委屈得不得了。“那我穿什么?你撕破了人家的衣服。”
弄玉见他要生闷气,急忙解释,“刚才兵荒马乱的,我怎么知道你的衣服哪里去了?大概在你扑过来的时候掉了,我有赔给你哦,你看,你这一身衣服,不是我月兑给你穿,你哪里还有衣服?”她说完了,自己也觉得自己挺有功劳,“我撕破自己的衣服,不是犯法吧。大不了我赔你一件衣服就是了。”她安慰地拍拍他的头。
萧史乖乖地点头。
哇——重大内情!众记者走笔如飞,一篇篇充满想象力和旖旎妖媚情节的报道,只怕明天就要满天飞翔,满地打滚。
这两个人若无旁人。有些年纪老些的长者不能忍受这种暧昧的对话,纷纷大骂,“伤风败俗!伤风败俗!现在的年轻人真是口无遮拦!不知廉耻!”
萧史满面迷惑,弄玉莫名其妙。
“他们为什么要骂我们?”萧史小小声地问弄玉。
弄玉也小小声地回答,“我不知道。”
“好了好了,在这年度的总结回溯上,据称失踪一年的Shellsea重回歌坛,也是一件盛事,大家回座,晚会要继续进行,大家请遵守秩序,让晚会正常进行。”主持人的声音传来,“大家稍等,我们请刚刚重新出现的Shellsea为我们唱一首他在本年度歌曲排行中名列第四的歌曲《放逐系列》,好不好?”
“好!”下面的轰然叫好。
萧史模模头,“我以为他们已经忘记我了。”他低低地说来,显然是感动了。
“不会忘记你的。”弄玉微微一笑,拍拍他的背,“去换一身衣服,不要穿这件搞笑的衣服,去吧。好好的唱。”她抬起头这样一笑,笑得非常欣慰。
萧史点头,突然冒出一句,“不许跑掉!等我唱完,不许跑掉!你休想乘我不在偷偷跑掉!”他紧张地盯着她,似乎她真的会跑一样。
弄玉呆了一呆,“跑掉?”她毫不客气地白了他一眼,“我还等着你唱情歌给我听,我跑掉?我为什么要跑掉?莫名其妙!”
萧史的眼睛缓缓升起温柔优雅并存的魅惑,低低地道,“我以为,刚才我那样说,你会生气。”他深吸一口气,”如果你生气,我向你道歉。只是我真的很想对人家说,你是我妻子。”
弄玉呆了一呆,悠悠叹了口气,“我生气,但是——”她突然笑了,“我们已经死过一次,没有死过一次,我可能真的会生气。记得在祭坛我说的话?我从来不说假话,从来说的——都是真心的。”她再一次胆起脚尖,轻轻吻了他的额头,“我爱你。”她很温柔地道。
“不用分手?”萧史认真地问。
“不用分手。”弄玉轻笑,“说分手是我幼稚。对不起。”她轻轻为他整理好肩头的破衣,“去吧,大家都在等你。”
萧史扬起眉,“等我回来。”
弄玉侧着头看他,有他对她这么好,她还有什么不满足?看他在台上倾倒众生的样子,她不会嫉妒,只是非常的开心,非常的欣慰。
萧史去换了一身别人临时借给他的白衣白裤,有些奇怪,但还是挺衬他柔软阳光的气质。只见他用他非常迷惑人的嗓子,缓缓地道:“离开乐坛一年,我没有想过可以回来,没有想过大家还记得我。一年之前,我和公司发生了一些小小的纠纷,我单方面解除了我与公司的合约、那时候以为自己做得很对,自己在追求自己想要的音乐。但经过了一年的时间,经过和我的妻子相处这一年的时间,她教会我什么样的人生才是快乐的人生,什么样的生活才是正常的生活。一个人过日子,不能全部想到自己,一味觉得自己是对的,别人都是错误的,以为别人不了解自己,因而觉得自己很寂寞很委屈,是非常——幼稚的事情。我们做事,不仅要考虑自己,也要体谅别人,理解别人的想法,体会别人的心情,是很重要的事情。我对我的任性对公司造成的伤害表示歉意,对不起。”他在台上深深一鞠躬,“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我会设法赔偿。我做的事情,必然要自己负责任。”
他的公司的老板站了起来,他显然没有想到萧史会当众道歉,眼角有些湿润,“公司没有考虑到你唱成熟路线的能力,是公司的决策错误。你的唱片今年大卖,相信比起公司原本要你唱的《通天豆》要好得多。你的离开虽然对公司造成了一些影响,但公司并没有解除你的合约,你还是可以回公司唱歌。”他原本对萧史这一招“失踪”很是生气的,但他当众道歉,他也就没有火气了。
“谢谢。”萧史微微一笑,转过头来,对着观众,“我邀请我的妻子和我一同唱这首歌,你们不会反对吧?”
下面登时嗡嗡一片。
萧史不理下面一片混乱,对着弄玉眨眨眼睛。
明明隔得那么远,弄玉的眼睛又不是非常好,但她就是知道他在叫她,心里哀号了几句,无可奈何地走上台去,她还穿着一身的古裙,衣袂飘飘,虽然有些斑斑点点,但大体上仍是漂亮的。
“她是我的妻子。”萧史最喜欢说这一句,“她叫颜弄玉。我不知道你们是不是喜欢她,但她对我来说,是没有缺点的女人。”他笑了,“我们开始吧。”
弄玉有些心情激荡,他记得她说的话,他知道她说“没有缺点”的意思,她爱他,所以,可以纵容他的缺点,他也一样。她拿起麦克风,抬头看他,展颜一笑,第一句就说,“我不会唱歌。”然后她把麦克风移回原处。她不想破坏萧史的歌,她不知道,她这个很有自知之明的动作,已经让萧史的多数歌迷对她升起了少许好感。
萧史摇摇头,“我就知道你没有好话。”他知道她实话实说,不会唱歌就不会唱歌,她是不会隐瞒的。
弄玉悠悠地笑。
他开始唱,他唱得很动情,弄玉也唱,她轻轻地唱,只有萧史听见,其他人都没有听见。
被放逐——的出路——
说不出谁的眷顾你的皮肤我的小屋
被放逐之后是麻麻木木还是这段感情从此清清楚楚——
我穿越时空来到过去你不在乎我忘记感触
在过去时空无人体悟是谁的错误——
他很动情,很动情地唱,也只唱给她一个人听。
那天的演出结束,她打了一个电话回家,告诉妈妈她非常好,没有事。当然她妈妈追问她和萧史的事,她也只是很平静地说,她已经嫁给萧史了。
妈妈很震惊,她不能相信一向循规蹈矩,乖巧安静的女儿,竟然会做出这种事情!
然后学校也发出通知——在校期间结婚——退学!
弄玉欠了一堆的解释,还有无数朋友的疑问,好奇,怀疑,嫉妒……种种种种不可胜数的麻烦,就是这些事情吓得她不敢回家,躲在萧史的别墅里——然后就更说不清楚;反正她已经宣布嫁给他了,也不在乎。
“我会被别人的口水淹死。”弄玉在萧史的房间里哀号,“这次你真的害死我了,你让我怎么办?”
萧史安慰地模着她的头发,“你可以暂时不回去,但是,秦国的事情还没完,公主和仙人不可以突然失踪不见,我们怎么办?是不是要回去一趟?”
“回去?”弄玉突然觉得其实秦国那个皇宫是个天堂——至少不会有人来问她为什么会嫁给萧史?她怎么知道?历史书上是这样写的,她只不过老老实实按照书上写的嫁给萧史了——而已!
“是啊,你看你看,我特地买了一本书,书上说啊,这个萧史和弄玉呢,最后是萧史吹萧,引来一只龙和一只凤,然后萧史乘龙,弄玉乘凤,这才双双飞去,成仙。我们这样一走了之,癸-她们怎么办?我们再不回去,她们说不定真的要被砍头。”萧史用手指在他新买的书上划来划去。
“回去是不成问题,我们既然知道那个门是通向哪里,就可以——对了,为什么别人就不能从那个门走进古代去?”她突然想起来问。
萧史耸耸肩,“大概,他们没有在那里触电,我们被电过一下,可能和正常人有些不同。可是,问题是我们从哪里弄什么龙啦,凤啦来带我们走?哪里有这么大的鸟?鸵鸟倒是载得动人,可是它不会飞啊!”他又垂头丧气,“还有,我要从哪里弄一只‘龙’;来载我走?恐龙吗?我又到哪里去找恐龙?还有,就算找到恐龙,我又有什么办法让它听我的话,而不是先吃了我?”
“不要乱讲了。”弄玉烦恼地拿起一个枕头压在脸上,“我不知道!”
萧史拿起电视的遥控器,“算了不要想了,看电视里有什么先进好吃的东西介绍,我们去吃饭!吃了一年古饭,腻也腻死了。”
“我才不去,你自己去,我会被人围住,然后用口水把我淹死。”弄玉闷闷地道,“我吃泡面。”
“好啦,你不吃算了,我买回来给你。”萧史说到一半,突然叫了一声,“咦——弄玉你快看!那是——”
弄玉拿开枕头,懒懒地睁开眼睛,“什么?哇——”她的眼睛瞪得大大的,“这个不就是——”
“凤!”萧史兴奋地抱起她,笑咪咪地亲了她一口,一只大风!足够载你走了!”
弄玉拼命点头,“把它改装一下,往上面画一点颜色,气囊的形状改一改,就是龙!我们两个就可以飞走了!”她兴奋得在房间里跳跳跳,把枕头往一边丢去,“问一下,这种东西哪里有的卖?”
“不用买,到海滨浴场去租就有了!”萧史大叫,“我打电话去租,现在!立刻!马上!”
原来,他们在电视上看见的是——充气的那种飞行器——上面是一个像伞一样的气囊,下面是带人的架子,有发动机可以飞的——那气囊张开远远地看有点像只鸟!这不就是——凤凰?把它的气囊改成龙形或者画上龙的样子——那远远地看,也是一条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