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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缝间的幸福 第三章

算算时间,存艾给他写的信快到了,这几天,他的心情特别好,偶尔在不知不觉间还哼起歌,就像现在。

他不知道息在哼什么曲调,就是感到幸福愉快,存艾说对了,粉红色信封代表爱情,他光想到那个粉红色,整颗心就会跟着飞扬。

存艾离开台湾十九个月,加上最近即将收到的,他会有十九个粉红色信封,等到凑足九十九个,他们的爱情就会亘古永恒。很有趣吧,生在2012、地球将要毁灭的人类,居然会要求“亘古永恒”,他和她到底凭恃着什么,敢要求亘古永恒?

“你在高兴什么?笑成那样,很碍眼耶,你不知道我的官司打输了吗?”

突如其来一句话,让默恩愣了愣,回头一看,是穿着一身蓝色窄裙套装的周璃葳,她端着空杯子,半靠在门边,神情有几分疲惫。

“如果太累,就休几天假吧,把处理不完的案子,移到我桌上。”

“你是想帮我的忙,还是想远远赢我一大段?”

周璃葳错了,尽管默恩去当兵、出社会的时候比她晚,但他成名的时间却比她早得多,那时他接下一个没有人敢碰的案子,小虾米对上大鲸鱼,所有人都不看好他,没想到他硬是把那个当了好几任立法委员的大老给拉下台,这让他名噪一时,垫定下成功基础。

之后,他开立事务所,挖角她跳槽,她二话不说同意了,因为……因为他对她而言,仍然是一个未完成的梦想。

这点存艾没说错,女人都是天生的两性专家。

“丢掉你的女强人心态吧,我是老板耶,要是能多压榨员工替自己赚钱,我会不做?我是可怜你快不行了,去休几天假,替自己找个新男友吧,要是你把自己弄垮,我可找不到另一个像你这种好手来帮我。”

“说来说去你还是为自己,我以为你那么好心,连我的感情生活一并关心进去。”她挤了挤鼻子,女强人的娇俏只在他面前现形。

“你没说错,我的确比较关心自己的利益。”

“坏老板。”周璃葳瞪他一眼。“借过啦,你的员工需要大量咖啡因来替你争取利益。”

“没问题,让给你。”说着,他端咖啡走回自己的办公室。

一面走、一面想,他打算把手边的事情尽快处理完毕,今天早点下班好了,说不定存艾的信已经寄到。

打开电脑、叫出档案,他迅速把公事处理妥当,然后习惯性地,在下班之前,他打开信箱,看看有没有重要的信需要回。

新信“艾艾”?是存艾吗?她不是坚持手写信比较有感觉?怎么想到用电脑打字?

点进信件里,果然是他的存艾。

哥,你快乐吗?我很快乐。

猜猜,我这站去了哪里?我去美西,走在大峡谷的天空步道时,我想,天呐,我终于知道,“壮观”这个词代表着什么意义,在大自然里,人类的力量显得多么渺小啊。眼见着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我实在无法抑制满心激动。

天空步道在2007年开幕,听说当初会建天空步道,是由一个华裔企业家,他想要“由上而下看烟火”的概念得来的。

在大峡谷附近,我去了一家印地安餐厅吃烤鸡,那味道……呃,我真想念台湾的餐厅,哥,学校附近那间加汤加面不加钱,酸菜让你吃到爽的牛肉面店,还有没有在开?哦,中国人的智慧在饮食上面,表达得淋漓尽致。

哥,你是不是觉得奇怪,为什么我没寄手写信,却用电脑发e-mail。

那是因为,我收到你的礼物啦,知不知道为了这部电脑,我勤练打字,练到我的手快抽筋,UnelePeter嘲笑我是山顶洞人,因为现在根本找不到不会打字的年轻人。

对了,你送我的礼物,每个我都超喜欢的,现在小恩恩和小艾艾就躺在我床头柜上,每天陪我睡觉,我常抱着小恩恩说话,就像在对你说话那样,而施华洛世奇的项链就挂在我的脖子上,妈妈说很漂亮。(小弟想跟我要去送给他的女朋友,哇哩咧,没骨气的家伙,自己不会赚钱,竟肖想拿老姐的东西去巴结女朋友。)至于绿色的小礼服,我要等到很特别、很特别的日子才穿上。

哥,你老说我笨,其实哥才是笨到不行咧。

我一直怀疑,为什么左莉莉突然不再欺负我了?原来是你在背后搞小动作,不过……这个小动作很好,我喜欢,它让俗辣存艾在后来几年,没有被她继续荼毒。

可是,你知道她为什么不反抗你,傻乎乎地让你拉着走吗?那是因为她煞到你了,对你一见钟情啊。

之后,她常问我,你真的是我哥吗?怎么一个长得那么帅,一个长得很欠扁,你说,这种问题,会不会问到我很无奈?

你不知道左莉莉有多喜欢你,她要我送情书给你,我嘴里答应帮她送,可是心里才不想帮呢,我把她的情书看完就丢进垃圾桶,一封两封三封,她很有耐心哦,写了五封信才问我,为什么你不给她回信?我才支支吾吾对她说,你已经有女朋友了。

她一气之下,说要去把那个女的砍了,那天下课,她硬把我拖到你们学校门口堵人。

那次你刚好和周璃葳一起走出来,看着你们说说笑笑,都走到校门口了,还舍不得挥手说拜拜,她心里不是滋味,我也一样。

后来,我们找了家冰店坐下来,说周璃葳的坏话,骂了半个多小时候才发现,骂再多也没用,她就是长得很让人自渐形秽啊,如果只是胸大无脑、脸美心丑也就罢了,偏偏她不但美,还是你们学校法律系的才女。

那天和左莉莉分手之后,她再也没有提过你。

原来就算是小太妹,碰上爱情也会变得柔情似水。

其实那次,我有坏心眼,我心想,如果左莉莉去把周璃葳痛揍一顿、恐吓个几声,说不定,周璃葳就是不敢肆无忌惮地接近你,到时,我再在你身上贴满我的标记,众美女们就会了解,吕默恩是储存艾的私人收藏,请远观、别亵玩。

唉,认真算算,自从上大学之后,我就像依附在你身上的寄生虫,靠着你给的养份过活,我用你的钱,奢侈无度地使用你无限制提供的爱情,你难道一点都不觉烦腻吗?难道从没有想过把我丢掉?

也许,偶尔你要试着替自己着想,也许偶尔试着把我摆在一旁,为自己快乐、为自己幸福,你觉得呢?

你大可以放心哦,就算被你晾在一边,我也可以过得很自在,因为我有爱我的妈妈和UnclePeter,还有个欠扁的同母异父小弟弟,和不同父母却要叫哥哥的大男生,说真的,哥哥很疼我哦,像真正的哥哥疼爱妹妹那样。

哥,我认真的,我要你快乐,为自己的快乐而快乐,我不要你因为我快乐而快乐着。

妹存艾

把信存档、列印、收进包包里。

默恩满足地笑着。他的存艾很厉害,才几天就会打信,他应该替她高兴,早先时候,他逼她学打字,她是打死都不肯,还说什么是中华文化的拥护者,绝不能让优美的文字被坚硬的电脑压迫。

可惜,他好不容易才喜欢上粉红色信封的说,好吧,下班后绕到书局,买几个小女生最爱用的粉红色信封。

对了,再去那家加面加汤不加价的牛肉面店,吃到饱。

这年暑假,存艾从大学毕业,她还真的很不会念书,四年大学被她念成五专,在最后一刻险险过关。

下午两点,她要去一间百货公司面试橱窗设计,默恩中午就从办公室里离开,带午餐到她家里。

存艾嘴里咬着寿司,手里拿一块,转身塞进他的嘴里,他打开嘴巴,咬几口,说:“你乖一点,不要乱动。”

他在帮她梳发髻。

他有一双很能干的手,打字又快又正确,修理家具,可以媲美木工,他还会帮她梳头发、帮她写履历表、帮她整理作品集,连做菜都做得比她棒,有这种一百分男人,女人怎能不安心当寄生虫?

“我怕你饿啊。”她鼓着嘴巴说。

“等你去面试时,我再吃,你赶快吃完,等一下我帮你画唇膏。”

他很厉害,她连口红都画不好,他只不过靠一本化妆书,就可以把她打扮成美女,连她身上穿的浅蓝色洋装,都是他帮她挑的,有他在,她显得很愚钝。

“你要陪我去面试?”

“对,面试结束,我带你去庆祝。”

他请了一下午假,说是陪她,倒不如说自己不放心,他怕这个小笨蛋中途出差错,出差错也就罢了,顶多拿不到工作,但要是被欺负呢?这是经常出现在小菜鸟身上的事情。

“你怎么知道我会被录取?”她嘻笑问。

“我对你有信心。”他想也不想就回答。

“是你对自己整理出来的作品集有信心吧。”她给他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他就是有本事整理得像大师作品,他是万能的无敌英雄。

“别忘记,作品都是你的,对自己有点信心。”他只不过是略加整理。

“如果还是不录取呢?”

“吃饱没?”他没直接回答。

存艾点头,他抽出一张湿纸巾,把她的嘴唇擦干净,开始替她画口红。“如果对方不懂得赏识人才,那就到我那里上班。”

“哥,我又不是流浪狗,你已经认养我四年了耶,我总该学着独立吧。”

其实,妈妈和UnclePeter每个月都有寄生活费给她,是哥喜欢她用他的钱,因此带她上大卖场、带她买衣买鞋买食物,带她出去玩,她的食衣住行,他蛮横地一手包办。

害她养成习惯,习惯依附在他身上,习惯向他要求吃穿,她只差没搬到他家里住了。

“弄好了。”

他收拾桌上的东西,存艾一把抢过来,再把便当塞到手上。“你先吃,这些我来就好。”

她快手快脚把桌面整理干净,其实,她还算能干,是他老爱说她笨,然后抢先一步,把所有的事情预先帮她安排好,他宠人的手段很高招。

他把寿司塞进嘴里,若有所思地说:“你不是流浪狗,但是养你会让我很快乐。何况我那里真的缺人手,如果你肯过来帮忙,我会很高兴,反正肥水不落外人田。”事务所正在草创阶段,他需要帮忙。

“不好啦,你不是已经聘周璃葳到你事务所里上班?”

“她是个很好的律师,可以替我跑许多案子。”

“我知道啊,我也知道她抢不走你的心,可是那么优秀的女生在你身边晃来晃去会引发我的危机意识,万一我不小心抓狂起来,你怎么办?干脆眼不见为净比较好。”

“胡扯,她有男朋友了。”

“你算算,从头到尾她交过几个男朋友,那些男人来来去去,只有你一直在她身边耶。”她凑近他,口气很暧昧。

“我们是很好的工作搭档。”

“搭档是你的认知,说不定她心里想的是近水楼台先得月。”

“别胡扯,对我而言,她只是个很好用的员工。”

“对呀,所以我同意你用她啊。”

他摇头,没好气地拉拉她的耳朵。“我聘谁为我工作,还要你的同意吗?”

她笑开,笑得张扬得意。“是不需要啊,但是……我确定,你会在乎我的感受。”

没辙了,是他反她惯得无法无天、骄傲透顶,能怪谁。

“你干么那么在乎璃葳?”

“这是天性,就像野生动物一感觉到有天敌靠近,就会竖起全身寒毛,预备应战。”最重要的一点是,他身边所有女人中,周璃葳的条件最优,不挑选她当假想敌,挑谁呢?何况,她的第六感真的很灵。

“还天敌咧。”

他笑着推了下她的脑袋,她顺势倒进他怀里,笑说:“其实理智上,我比谁都清楚,哥爱我,谁都不能取代我的存在,只是情感上……我还不太能够无视。”

“你啊,要学着信任我。”

“嗯。”

“好了,走吧,时间不早。”

他拉起她的手,她拿起作品集和小包包跟在他身后,好像从很早以前,她就习惯跟在他身后,一步一步跟,一天一天随,跟着他的脚步,安安心心等他在前面为她披荆斩棘,好让她顺利踩出每一步。

她真担心,他把她养得这么好,要是哪日,她失去他,日子要怎么过?

在车上,他给她一块喉糖,提醒她,应征时该注意的小技巧,她认真听着,她明白,只要有关于她的事,哥比她自己更在意紧张。

发现默恩额头上的汗水,她噙起一抹淡淡笑意,从包包里拿出面纸,替他拭去汗水,她说:“哥,你说的话还算不算数?”

“哪一句?”

“如果我没录取,可以到你的事务所上班?”

“当然算数。”

“那你就不必这么紧张了呀。”

握住她擦汗的手,他轻浅一笑。傻丫头,他才不是担心她录取不了,他担心的是她对自己失去信心,担心她的骄傲受伤。

百货公司到了,他替她拉拉衣服,捏捏她的脸颊,仔细叮咛,“我先去停车,面试结束就打手机给我,我会去接你,记住,随时随地注意笑容。”

“知道啦。”这些话,她已经听了八百遍。

“不管结果怎样,晚上我都会带你去吃大餐。”

“好。”

“还有……在我眼里,你永远是最好的,不懂得录用你的话,是那个上司没眼光。”

“嗯,我知道。”下车前,她扑到他身上,紧紧一抱。“哥,你是我很用力、很用力追来的,我永远都不要把你放开。”

“对,永远都不要把我放开。”他重申她的话。

这天,他们都还太年轻,年轻得不知道永远是多么长久的事情,而再笃定的口吻,都笃定不了爱情的坚韧。

默恩还是提早回到家里。虽然他已经收到存艾的来信。

洗过澡,泡一杯咖啡,他走到后院,拔下一串鲜红莲雾,洗净切片、洒上甘草粉,连同咖啡,一起端到书房里。莲雾也是存艾喜欢的水果,自家的,没农药,甜度不及市场卖的,但存艾就是喜欢。

走到书桌前,打开电脑,电脑在跑的时候,他抬眼,看见自己钉在软木塞上的两张纸条,那是存艾的愿望,拔下纸条,他再次细看。

我希望二十五岁之前可以嫁给哥,生两个小鬼,在后院种下芭乐和荔枝。

我希望可以跟哥一起环游全世界。

一起……是他们最衷心的愿望,他们希望所有的事都可以一起做,一起工作、一起玩乐、一起说话,他们常想像两个人的生命是交缠成索的麻绳,一起又一起,每个环节都是“一起”。

只可惜,世事难如人所愿。

打开文件夹,开新档,他要给存艾回信。

妹,我快乐,因为你很快乐。

我想了很久,想着怎么样才能为自己而快乐,从公司想回家里。一面吃饭也一面想,洗澡时想、泡咖啡时想、采莲雾时想,打开电脑这刻,我还是想着,却始终想不出,我该怎么为自己快乐。

打赢官司时,我很快乐,因为我知道自己的名声更好。可以接到更多案子、赚更多钱,知道那些钱可以让你从南极玩到北极圈。

整理房子时我很快乐,因为我知道有一天,你会回到我身旁,住在我给你装潢的公主房,笑眯眯地把两条腿搁在高高的床上晃。

看到一支好片子时,我很快乐,因为我可以马上把它买下来,想像着你窝在我胸口看电影时的快乐模样。

每件快乐的事情,总有你来做Eeding,我的快乐早已和你紧密挂勾,没有你,对不起,我无法为自己快乐。

原来那个太妹叫做左莉莉,好几次我在学校门口碰到她,我不知道她是来找我的,还以为只是不小心碰到,每次见到她,我都没给她好脸色,板着一张脸,恐吓她,让她牢牢记住我的恐吓。

至于,你说周璃葳让你自惭形秽,看到这句话,我忍不住摇头,又想骂你笨蛋傻瓜、脑残加智缺,你不知道你在我心目中是最美好的吗?

高中时期的你,真的对自己很缺乏自信哦,我想,这是台湾教育带给莘莘学子的祸害,幸好上大学之后,你好多了,看来我逼你考上一流大学是正确的选择。

你的来信是我在办公室里收到的,下班后,我特地绕到学校附近那间加汤加面不加钱的牛肉面店吃面,老板还是和多年前一样充满活力,圆圆的大肚子一样收在背心里面,多走几步路,肚皮就会晃动跳舞。

等你回来吧,等你回来、我们一起去吃面,加汤加面,再把酸菜倒上大半碗,享受那个酸酸辣辣的口感。

我很高兴你喜欢我寄过去的礼物,那是你写在纸条里的愿望,打开玻璃罐后,我决定要一一替你完成,现在我的墙上只剩下两张纸片,其中一张写着,希望可以跟我一起环游全世界。

会的,有一天,我将带你一起去,只要我赚够钱。

你曾经问过我,要赚多少钱才算够,我算了算,加上通货膨胀和货币贬值的话,假设我们可以活到八十岁,每个月、每个人,生活费需要八万元乘以十二个月乘以两个人再乘以五十年,就要九个六百万,假如我们在生命的后面二十年得了老年慢性病,每个月需要医药费十万加上请看护四万,十四万乘以两个人乘以十二个月乘以二十年,等于六千七百二十万,再加上环游世界需要三千万来算,这三笔加一加,要一亿九千三百二十万。

所以,等我存到一亿九个三百二十万,我就和你一起环游全世界,如何?

设下目标后,我会卯足力气往前冲,相信我,不会太久的。

很高兴,我送的电脑你用上了,很高兴你打字的速度越来越快,很高兴你喜欢我的礼物,但是,你有话想说的话,敲敲键盘发信给我吧,不要光是抱着小恩恩讲,这样我会吃味的。

P.S:我喜欢养你、热爱养你,养你让我的积极赚钱师出有名,所以,尽量当我的寄生虫吧,我很乐意。

哥默恩

写完信,默恩又看了看那两张纸条,念过十遍,再把它们钉回墙上。总有一天、总有一天……会的,他会完成她所有的愿望。

喝下最后一口咖啡,他走到后院,后院很宽,除了三棵代表他们三兄弟的生命树之外,他还在树下摆一组舒适的躺椅,那是为存艾准备的。

几年前,父母亲决定搬家而他决定留下时,他就把这个屋子弄成存艾喜欢的样子,那时候,他想着,存艾将成为这里的女主人,在他忙碌工作的下午,她可以泡一杯咖啡,在树下天马行空。放纵自己的脑袋。

会的,总有一天存艾会回来,只要他们的心境成功转换,她就会回到他身边。

难得的假日,默恩放纵自己睡到自然醒,看看手表,快十二点了。

起床,刷牙洗脸,他走到楼下,竟然发现存艾没过来。奇怪,这种时候,她通常会窝在他的沙发里,看他为她准备的影片,可是……今天没有,发生什么事吗?

他没绕到厨房吃早餐,先拨打她的手机。

“存艾,你在哪里?”

“我在百货公司里。”她的口气不好。

“那么早就逛百货公司?今天是周年庆?”

“不是。”

“你不是说过,不到周年庆,百货公司里的东西不能买吗?”这丫头只抢特价品,其他的……以她的口吻来说,那是富商剥削平民百姓的阴谋。

“可是我实在太生气了,我非要买双二十公分高的鞋子不可。”她很用力地踩着步伐,他几乎可以听见她的脚步声。

“生气和高跟鞋有什么关系?”

“我的组长骂我是猪耶,猪耶,哥,我可不可以告她污蔑小动物?”

他失笑。“你该告的是毁损他人名誉才对,怎么是告她污蔑小动物。”

“那……两条通通告。”

“好啊,等你确定不想待在那里工作,我就告她。”

他明白,存艾爱死了这份工作,那是她出社会,他陪她去应征的工作,录取后一路待到现在,每次有新的橱窗布置,她都会拉着他去逛,然后要他帮忙照相为证,这份工作让她很有成就感。

“组长凭什么骂我笨?从我进公司到现在,她除了批评我们的设计之外,也没弄出什么有创意的想法,做事的还是我们这几个可怜的属下。”何况,天底下只有一个人可以骂她笨蛋,那个人叫吕默恩,不是猪头组长。

“那家伙听起来像尸位素餐。”

“对啊。她骂人的时候口水乱喷,好像喷水池哦,我们又不是鲤鱼,干么一直喷我们。”

“所以你去买高跟鞋,是为了不让她的口水喷到?”

“不只这个原因,我还要高人一等,让她对着我的鼻孔说话,要她仰人鼻息,抬头看我的脸色。”

仰人鼻息?穿高跟鞋还真是个好做法。

“你在哪里,我陪你去买。”

“不必了,我已经买好了,从明天开始,我要她好看。”

“好,就让她好看,如果她不够好看,我再把她告得鼻青脸肿。”他宠溺道。

“对,就是这样。”存艾终于笑了,积了满肚子的火气得到释放。“哥……”

“怎样?”

“我想去你那里。”

“好啊,我叫好披萨等你。”他还没说再见,电话那头那个性急的女人已经匆忙挂掉电话。

一个半小时后,他们吃饱喝足,桌上还摆有一大盘洗好、剥好的莲雾,甜甜的甘草粉解除了嘴里的油腻,两个窝在沙发里,存艾一面玩着他的手指头、一面说:“哥,你把房子装潢得好漂亮,可是你一个人住、会不会好无聊?”

父母亲搬出去了,大哥二哥在更早之前,为了工作没住在家里,以前一楼是客厅餐厅,二三四五楼,一层楼一个大房间,三个兄弟各有自己的天地。

现在只剩下他独居,他把四五楼规划成客房,加装了电梯,让父母兄长回来时暂住,二楼是他的房间,三楼他弄了一个公主房,粉红的色调,若不是设计师太厉害,很容易变得俗丽不堪,幸好他在设计上砸下大钱。

公主房是专门为存艾留的,因为她喜欢粉红色。

偶尔她在这里混太晚,懒得回家,就留下来过夜,房间衣柜里有两排上衣裤子裙子外套和洋装,全是她的size,就连贴身的内衣内裤卫生棉,他都替她准备了。

“一个人回到家,的确无聊。”他接话。

“要不要叫吕爸爸、吕妈妈回来住?”那么大的房子,哥一个人住好可怜哦。

“到乡下养老是爸妈的愿望,他们为我们兄弟忙了一辈子,有权利过自己想要的生活。”他和哥哥们都支持父母亲。

“他们还好吗?”

“很好,新建的花圃已经完工,种下玫瑰花,听说今年就会有收成。”

当花农是爸妈的梦想,年轻时为孩子留在都市里闯荡,年纪大了,落叶归根的念头日盛,直到这两年才确定成行。

“下次我们去找他们。”

“好,他们很喜欢你,叫我常常带你去。”

“没问题。”

话题断掉了,她的脚很没家教地跨在桌面上,身子歪在他胸口,玩够了他的手指头,躺下来,由下往上看,玩他刚冒出来的黑色胡须,刺刺痒痒的,她的手指从东玩到西、再从西玩回东边。

他抓住她的手,提议。

“不然,你要不要搬过来和我住?”

“搬过来?你要包养我吗?”她笑得满脸甜。

他横她一眼。“我以为我早就包养你了。”

“说得也是,要是没有哥,我怎么办才好!”她鼓起腮帮子说。

“没有什么怎么办,你永远都有我。”

手臂一使力,他把她抱起,她永远不必考虑怎么办,因为他在,他会替她排除所有疑难。

“哈。”她笑两下,说:“就是这样坏掉的啦,我什么事都靠你,脑袋变得越来越笨。你不在我身边,我连思考都有困难,难怪组长骂我猪的时候,我气到脑袋冒火,就是找不到话反驳。”

“还生气吗?我去替你恐吓她。”反正这种事,他又不是第一次做。

存艾嘻嘻哈哈笑着,腰一挺,勾住他的脖子用力给他亲下去。

“哥,我爱你。”

“我知道。”他点头,对这点,他和她有着同样的自信。

“没有七年之痒的那种爱情。”她是现代人,但她的爱情很传统,爱上就是一生一世的事情,没有一年两年、五年八年就会断续的问题。

“我知道。”

她在他心底有几分重,他就在她心底有几分,而他,再也离不开这个女孩,她是他最值得的等待。

“永远不会变心的那种爱。”她强调又强调。

“我知道。”

天长地久对他们而言不是承诺,而是自然形成,仿佛盘古开天辟地那天起,他们的爱情就存在,就不会散。

“哥,我很爱当你的寄生虫。”

“我知道。”他更热爱被她寄生。

“你知道寄生虫的命运吗?”

“什么命运?”

“宿主活着的时候,寄生虫才能在你的身体里面活着、繁衍下一代,如果宿主死了,寄生虫连一秒钟都不能多活。”

“知道了,我会让自己活得健健康康、平平安安。”

“知道就好,那……”她眼神一飘,笑得很暧昧。

“那怎样?”他有了些许防备。

“寄生虫饿了。”

“你不是才刚吃饱?”

“喂,你不知道吗?寄生虫是永远都吃不饱的。”

她抓起他的手背咬一口,轻轻的小小的一口,不痛、有点痒,然后再咬一口,他由着她去玩,她翻过身,越咬越过份,从他的手腕、手臂、手肘一路向上,当她小小的啃咬停在他的脖子上时,他兴起一阵悸动。

她的嘴停在他耳边,小小的啃咬引得他心痒难耐,她的嘴滑过他耳际、来到他唇边,他控制不住了,压住她的后脑勺,把她压向自己。

热烈的吻、辗转来回的吻,他们的唇齿交缠,他们的身心相合。他拥着她、她抱住他,他们成了彼此的浮木,没有誓言,他们已经决定了共生死。

他们吻得失控,她小小的手伸进他的衣服里面,抚模他精壮的上半身。

猛地,理智跳出来,他抓住她的手,将她推开。再一点点他就沉沦了。

她喘气、回看他,不能理解他为什么要喊暂停。

“哥……我要。”

“不行,我们还没结婚。”他是虔诚的天主教徒,签过定约,婚前绝对不要性行为。

“谁说一定要结婚才可以炒饭?这是几十年前的老观念了。”

“我的爱情很传统。”所以,他这种人有资格要求天长地久。

“哦哦……”她欲求不满。“反正我都会嫁给你的啊。”

“那就等你嫁给我再说。”

“噢。”存艾跳下沙发,像热锅上的蚂蚁般,果着脚在地上走来走去。她就很想咩!下一秒,她拉起他的手说:“不然,我们现在就去结婚。”她的脑袋被费洛蒙控制了。

“你还小。”

“我二十五岁、不小了。”她哀叫。

“先想清楚,你能自由只有这几年了,结婚后你就得收拾梦想,为丈夫、为孩子牺牲了。”他不认为她成熟到足以应付一个家庭。

“真的不行吗?偶尔越线,没有人会说话的啦。”厚厚厚,哪有男人这么纯洁的啦,女人都主动送上门了,还不试着啃一啃。

默恩不语,皱着眉头。

其实,他心情一样起伏不定,他的冲动不会比她的更好摆平,他珍视她,她是他一生中最重要的宝贝,他会给她最好、最难忘的一夜,他们的第一次,绝对是深谋远虑,而非一时激情。

“哥,真的非要结婚才能做哦。”

他慎重点头。

“你完蛋了,我决定了!我决定搬进来,我每天晚上都要诱惑你,直到你失身为止。”她下战书似地对他说,忿忿转身,气鼓鼓地走到大门边。

他失笑。“你要去哪里?”

“我要回去整理行李,你最好赶快去买镇定剂,否则,今天晚上你就好看了。”

他看着她怒气冲冲的背影,忍不住大笑。傻瓜,他是因为爱她啊,他啊,对她还可以有怎么样的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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