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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分爱老公 第二章

住在萧家一个星期,闪闪大致模透这个家庭的生态。

萧海齐十四岁,正在念国中,功课普普、运动普普,但长相和他老爸一样美味可口,所以学校里有不少女孩子追。

萧书临三十岁,是个建筑者,和学弟叶子合开建设公司,规模越做越大,目前聘用的固定员工接近千人,但他除了需要开会的特定日子之外,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家里画设计图,他喜欢设计甚于经营,就连室内装潢也做得吓吓叫。

不过,萧书临三十岁,海齐已经十四岁,这位萧先生的某方面功能肯定旺盛,否则十六岁的小爸爸……恐怕没几个人像他这么棒。

听海齐说,他老爸爱死他老妈,要不是点点圈圈叉叉,他们绝对不会分手。

她对韩剧不感兴趣,所以海齐描述父母亲的爱情时,她选择发呆略过,但她想萧书临对海齐的老妈肯定是非常爱的,否则“花瓶”已经在这个家进进出出好几年,没道理连更上一层楼的机会都没。

哦,想到那“花瓶”,她叫林静柔吧,就是又静又柔、温婉贤淑到名列世界前十名的那种女生,还不能对她说话太大声呢,不然她会泪水汪汪投入男人的怀抱,控诉是施压者的暴行。

花瓶小姐经常到家里帮忙打扫,不过实在多此一举,大叔聘了钟点女佣,每隔一天就回到家里打扫说,她也常烹煮食物给萧家父子享用,然后共度温馨甜蜜的家庭夜晚。

她以无比坚定地耐心,用细水长流式,一点一滴打动萧家父子。

至于为什么叫她花瓶?很简单,她老是抱着花束走来走去,也不管别人会不会对鲜花过敏。

问过海齐,对于林静柔有什么看法。

他顿了顿,才回答,“等我老爸对我老妈彻底死心之后,也许他会娶静柔阿姨吧。”

她有追问为什么。

海齐说:“老爸又没有其他女朋友,这几年,身边只有静柔阿姨一个人而已,不娶她不然要娶谁?”

这回答让她很不爽,那种感觉像、像……你看中某块五花肉,可是皮包里面钱不够,正计划要不要跑回家拿钱时,旁边一个欧巴桑顺手拿起你挑中那块,掐掐捏捏,还询问小贩,这块肉要多少钱。

这个形容很难懂喔?

但意思就是,她也想啃几口的美味男人,已经有人先一步那好筷子,在他身边虎视眈眈外加画圈圈,还挂了告示牌,标明:内有恶犬,闲杂人等勿入。

所以,她讨厌林静柔!

她的态度不是白就是黑,但萧书临的态度就不好认了。

说他不喜欢“花瓶”嘛,他又由着她天天上门来整东理西的,扮演着女主人的角色。说喜欢嘛,又没见他们有什么了不起的亲密互动?

整体来讲,最让人受不了的是,萧书临居然要求她喊花瓶小姐“阿姨”,阿姨耶,“花瓶”才二十五、六岁。她居然要喊一个比自己大不了多少的女生阿姨,真扯!

都是她这张女圭女圭脸的错,二十二岁冒充十六岁还被嫌年龄灌水,都是她老爸老妈的错,没把成熟稳重重生给她。

她超闷的,谁乐意喊情敌阿姨啊?这不是冤她吗?

萧家还有一只孬孬,孬孬是黄金猎犬,脾气好的不得了,连隔壁家的贵宾狗都敢跟它呛声,也不想想,孬孬一张嘴,就可以把它的小脑袋咬碎。但他们知道孬孬不会,贵宾狗也知道孬孬没那个胆,不然,“孬孬”当假的吗?它是彻头彻底、真实无伪的孬。

像她,她没它那么孬,哼哼,她找到工作了,在菜市场卖衣服。她强的嘞,自从老板用了她后,业绩增加两倍半,有了菜市场经验,她计划先不把钱寄回去给阅阅,等存够十万块,就自己批衣服来当老板。

当老板,钱不必分给别人赚,发财的机会比员工高,当完小老板当中老板,紧接着当大老板,她不怕苦不怕难,发誓总有一天要赚到很多钱,把育幼院里被送出去的那群小家伙一个个接回来。

闪闪从菜市场回家的时候,在车站附近碰到海齐,她小跑几步地追上他。

“海齐,你为什么在这里,下午不上课吗?”

她看看手表,一点十分了,收完摊子回家,这个时间对她来讲很正常,但对一个念国中的小孩很不对,不会是翘课吧。

“我昨天跟你讲话,你都没在听。”海齐不满,嘟啰几声。

他看着她的马尾巴上沾到东西,顺手帮她抓下来,闪闪以为他在跟自己玩,也动手揉乱他短短的头发。

海齐笑了,也不知道为什么,从第一眼开始他就超级喜欢闪闪。

说是因为她漂亮嘛,也还好啦,美女满街跑,不差她一个;说她可爱嘛,学校里追他的女生,可爱级的排排站,可以绕操场三圈半,她真的没有比较特殊。可他就是超爱她,没道理。

这个说不出口的“没道理”,让他发誓兼决定,将来非娶闪闪当老婆不可,谁都别想劝阻他,青少年有青少年的执着,不能随便侵犯。

“真的哦?对不起啦。”她笑出两个甜甜的大酒窝。“那你再说一次。”

看见闪闪的酒窝,他满肚子的火气消失得无影无踪,她前辈子一定是灭火器。

“我说我今天月考,考完试同学要请我去看电影,可是我不想去。”

“为什么不去?中学时期最美好的回忆就是和同学间的互动,去啦、去啦,没钱的话,我帮你跟大叔要。”

唉,这是她另一个悲哀,面对喜欢的男人,居然要规规矩矩喊人家一一声大叔,三不五时还要装,人生啊人生。

“宋予闪,我昨天已经说过了!”海齐挫败地大喊。

“又说过了?好啦、好啦,你说过什么我没听清楚,再讲一次就好了嘛,干么发脾气?年纪轻轻不要吼叫,不然会老的很快。”她捏捏他的耳朵,像在捏家里那只孬孬。

说实话,是她的错,昨天海齐讲话时,她的眼睛忙着吃冰欺凌——当时大叔正在帮孬孬洗澡,赤果着上半身,点点水珠子喷在他的肌肉上,哦——超好吃的,害她的唾液腺快速分泌。

“那不更好,老得快,我看起来就会比你大很多。”他生气地把她的手挥开,讨厌她拿他当小孩看。

“你说什么?刚刚有车子开过去,我没听清楚,这次不是我的错啰。”闪闪高举双手,一脸无辜。

“算了,你今天下午有没有事,我们一起去逛街。”

“逛街?”她为难地看了看海齐。她从不参予这类消费性活动,她比较喜欢增加收入式活动。

“不喜欢吗?”

“我下午要念书,准备明年考试。”她说谎。

“还早得很,明年七月才考。”海齐怀疑望着。她什么时候这么用功了?

“我想考好一点的学校咩,大叔喜欢会念书的小孩。”她说谎像吃饭,越说越顺溜。

“那好吧。”他有点闷,却又不能反驳她的话。

到家了,海齐打开门,孬孬躺在狗屋前面晒太阳,不爽的他怎么看都觉得懒懒的一团黄颜色瘫在草地上,像极了一坨黄色大便,长眼睛没看过比它更懒的狗了。

闪闪见他不说话,试着引他聊天。

“海齐,说说你有什么梦想?”

“我的梦想……”他看看闪闪,笑得像白痴。

萧书临看着桌上的纸稿,额上青筋冒出。

他说过了,不可以随便进入他的工作室、不可以乱碰他的稿纸,三楼是小孩子的禁地,这点,海齐很清楚,所以犯案的人不是他,那么不必费心猜,除了那把小雨伞,不会有别人了。

他承认闪闪很可爱,家里有她,多了笑声和欢乐,她是个很擅长聊天、制造气氛的女孩,他承认她很聪明,什么东西一学就会,举一反三,反应棒到不像十六岁的小女生,他也承认,才一个星期,他就不后悔让她住进来,并且暗暗告诉自己,就算她要住到大学毕业,他都没意见。

可是,她冒犯他了!冒犯到他的工作圣地。

他怎么知道小雨伞到过三楼,很简单,她翻了他的画稿,收回去的时候,没有按顺序排好,要是别人,可能不会发现,但他不是别人,他是事事小心谨慎的萧书临,尤其在工作上面。

他想把她抓起来、狠狠揍她一顿,拿着棍子叫她去壁角处罚站,直到她眼泪鼻涕齐飞,再用冷冷的声音问:“说,下次还敢不敢?”

听说当头棒喝对小孩子最有效,往后小孩还想犯错时,就会牢牢记住上次被罚的事,进而心生畏怯。

但是,她算是小孩吗?

前天,她穿着“凉快”的睡衣到厨房喝水,偏偏他也在厨房喝饮料,他看见她发育良好、凹凸有致的玲珑身材,才十六岁……他猛地灌下一整瓶果汁,掩饰自己的口干舌燥。

结果她不知死活,一边慢慢倒开水,还一边用撒娇时软软甜甜的声音问:“大叔,你也睡不着吗?”

见鬼,哪个男的看见她那种身材还睡得着的!一股不明的欲火窜上,烧得他全身发烫。

“我也睡不着耶,英文好难背哦!大叔,你的英文好不好,可不可以到我房间教我?”

他发誓,他听见她口气里的勾引意味,但……不对,她才十六岁,十六岁的女生还不懂这些,是他思想变态,是天空的月圆太美,才会释放他身体里的兽性!于是,他匆匆再添满一整杯开水,带着些许狼狈,走回自己的工作室,那个晚上他没睡,某个膨胀点让他非常不安稳。

呼,光是回想……他低头看看下方的小亲戚,又出现不安倾向。

搞啥?萧书临,你脑袋装什么?管她是不是小孩,管她发育好不好,犯了家规都该修理一顿,他早就三令五申过,绝对不可以上三楼,好奇心再强烈都不可以。

放下咖啡杯,他自落地窗看见海齐和闪闪从巷子口拐进来,太好了,他正想修理小孩。

他下楼梯,三楼、二楼、一楼,临出门前没忘记绕进厨房喝一杯冰开水。

“有啊,我的梦想是娶宋予闪。”海齐宣示似地,大声说。

“这不叫做梦想是幻想。”闪闪不屑地挥挥手,像赶苍蝇那样。

“有差吗?”

“有,梦想是自己努力就会实现,而幻想就只能……想想而已。”

“为什么娶你只能想想而已?”他可以一面想、一面做啊。

“因为我将来要嫁给医生。”她随口胡诌,反正说谎又不必负责任的。

“那还不简单,我认真念书就可以。”

“医学院很难考。”她摆出不屑眼光。以他的成绩……别想太多,才不会被压力压扁。

“知道啊,我会认真的。”

“随你,反正将来我就是要嫁给医生。”等他考上医学院,她再来改嫁总统好了。

“为什么你爱医生?”

“因为医生很会赚钱啊。”

“所以你的梦想是当医生娘?”

说到梦想,闪闪的眉毛弯了,微微的笑,笑得小雨伞镀上一层糖粉。

“我的梦想是要盖房子,盖很多很多的房子给很多的人住。知道吗?每个家庭里面都有一个故事,好的故事、不好的故事,但不管好不好,住在同一个屋顶下的人们都会互相照顾、友爱。

我是孤儿,没有家庭、没有故事,但我要帮人们,建造坚固、可以遮风避雨的屋顶,我要让他们在里面发展处美好的故事。”

是因为这样,她才会翻他的设计图?是因为渴望家人的疼爱、亲情的滋养,她才对房子情有独钟?萧书临的心莫名悸动着。

闪闪的话让他平了怒气,她的梦想让他动容,曾经他也是个缺乏家庭温暖的孩子,只是他从没想过,自己这样热爱盖房子,是不是心底一角也同小雨伞一样,渴求亲人的关注?

“所以你的梦想是盖房子和当医生娘?”海齐问。

“错,你还是没弄懂。盖房子是梦想,当医生娘是幻想。”

“为什么?”

“把未来寄托在自己身上,靠努力就可以达到目标的是梦想;把未来寄托在别人身上,就算你拼了命,也不见得可以实现的是幻想。比如我想当医生娘,要是没有医生肯娶我,那叫白搭,也叫做幻想,懂了没?”

“不管怎样,闪闪,我会让你的幻想成真。”海齐固执的说。

耸耸肩,随他啰,反正他真的能当上医生,至少是十几年以后的事,她放下了那么久啦,放到那个时候还不馊了。

闪闪转身,看见靠在门边的萧书临。

哦,口水瞬间大量分泌,饥饿感在她的肚子里严重抗议,她不是食人族后裔,可是她真的好想吃他哦。

明知道眼前状况不能对大叔下手,可是花开堪折直须折,金子在她眼前闪烁着富贵光芒,做她如何不手痒?

她在说谎、对大人说谎。

继偷翻他的画稿之后,触犯第二条家规。

重点是,她说谎说得很大声,他刻意想要忽略都不可能。

萧书临双手横胸,背靠在楼梯墙角,静静听着闪闪对林静柔说大话。

“没办法啊,我们家老爸说耶,他说女生的玉手很重要,不可以弄粗弄丑,以后会嫁不到好老公。”

闪闪伸出两只手在林静柔眼前翻来翻去,笑得让人很想巴几下。不过就是看她闲着没事做,叫她拖拖地板而已,她居然宁可说谎,也不肯劳动“玉手”。

“你爸爸说得不对,女孩子要学会做家事,以后才有男人肯要,闪闪要慢慢学着当一个贤妻良母哦。”花瓶小姐耐心地对她说话。

她讨厌宋予闪,可她是书临歌收留的小女生,他曾经对伯母说过,将来娶的妻子一定要有足够的度量,可以容得下海齐,所以这个闪闪,会不会是书临哥用来测试她的另一个项目?

忍耐!平抑肚子里的火气,不可以被闪闪激怒,温柔是她最大的武器。

“别人家的女孩子可能需要啦,可是我不必耶。”

闪闪在笑,她把枫糖水摆在脸上,将苦水往肚子里吞,一个不仔细,她震动到可怜的小蛮腰。哎呦……痛、痛、痛、痛得让她想尖叫。

早上搬货,她太贪心,一口气搬一大箱,结果严重扭到腰,可是她舍不得少赚一天薪水,硬是忍了整个白天,直到现在,不要说帮忙地板洗澡,就是让她自己洗澡,她都没本事的啦。

“为什么不必?”

林静柔掐紧拳头,实在很想把她捏死。从搬进来第一天开始,闪闪就处处与她作对,更可恶的是喊她花瓶!没家教的女生,难怪连亲生父母都不想要。

“因为我老爸很屌啊,他是监烨影视公司的大老板,钱多到淹肚脐,所以我们这种千金公主,是不必学做家事的。花瓶阿姨,如果你想朝演艺圈发展的话,也许可以巴结巴结我,说不定我可以跟我老爸……”

“够了!”萧书临再也听不下去,他最痛恨小孩说谎,走下楼梯,他居高临下俯视窝在沙发里的闪闪。“既然你父亲是鼎鼎大名监烨影视公司的姜振禹先生,明天我就联络他,请他把你带回去。”

闪闪变脸色,很可怜地咬咬下唇。眼角余光,她瞥见他背后花瓶得意得笑容,火在肚子里窜烧,她们,仇结大了。

那句话是怎么说的?哦,爱情就像狂野的美国西部,你不能到银行去申请财产保护,你必须用坚固的栅栏把牛给圈起来。

她本来还在犹豫,要不要对可口的大叔下手,还是平平安安住到存饱钱搬出去就好。

现在,人不能输在志气,决定了,她非把大树抢到手不可,并且用坚固的合金高科技栅栏把他牢牢圈住,让花瓶没机会得逞。

“大叔……”她可怜兮兮地望着萧书临。

“是谁说既然住在这里,就会帮忙打扫家里,做菜洗衣?”

“大叔……”她咬着食指,委屈巴巴地看着他。

她闪闪发亮的眼眸闪进他眼底。说谎不对,当头棒喝对小孩好,但……她的眼神叫人心软。

他的心软被花瓶看出来,她拉拉他的手说:“书临哥算了,不是什么大事,我只是想,孩子既然住在这里,我们就有义务把她教好,其实我根本不需要帮手,拖个地能花几分钟?别为难小孩了。”

花瓶几句话,成功地把他的心变硬。

“大叔……”闪闪又软软叫一声,“人家早上扭到腰,很痛啦,不能拖地。”

又说谎!萧书临板起脸孔,说:“你是到图书馆念书还是做粗工?怎么会扭到腰?”

她居然忘记这么重要的事,厚,完了……

尚未找到话圆谎前,他先开口,“我有没有说过,小孩不能对大人说谎?”

闪闪低头。没办法了,这次输了,花瓶大胜、雨伞落败。“大叔,我、我没有说谎。”

“所以你真的是个千金大小姐?好得很,那我就不必再收留一个小鬼了,你需要多久时间能滚出我的房子?”他冷神。

他定定望着她,她也回视他,不需要花太久时间,她就明了他是认真的,掐掐大腿,她提醒自己,大丈夫能屈能伸,忍一时气、保百年身,好汉不吃眼前亏,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呼、好吧,低头。

闪闪呐呐道:“大叔对不起,我说谎了,下次不敢。”

“很好,那你的腰还有没有扭伤?”

“我……”她提气,用力一咬唇。“没有。”

“既然你的身体安然无恙,拖地板会不会太过劳动你的玉手?”

“不会。”

“这样子啊?非常好。”他将林静柔手上的拖把拿了过来,塞进闪闪的手里。

“一、二楼,每间房拖干净,为了处罚你说谎,今天晚上,没有你的晚餐。”

说完转身上楼,留下大眼瞪小眼的花瓶和闪闪。

闪闪咬牙切齿,不发一语,林静柔则是笑得满脸得意,屁身向前,说:“真可惜,我今晚要煎牛小排呢。”

“刚好,我今天吃素耶。”她皮笑肉不笑,扶着自己可怜的腰用拖把当拐杖,开始劳动服务。

“太棒了,那我就不必另外准备你的了。”

“花瓶,我要向你宣战。”

“宣战?”她忍不住笑出声。“不是才刚输过一回合吗?”

“从现在起,我的每一分力气、每个心思,都要用来追求大叔,早晚他会变成我的男人。”

林静柔失笑。“书临哥对未成年少女不感兴趣。”

“了不起两年,我不会永远‘未成年’。”闪闪笑得很贼。

“你不会有机会的!”气得横眉竖眼。

“是吗?有没有听过近水楼台先得月,我可是二十四小时都住在这里呢。”她骄傲地抬起头,往二楼走。夭寿,弄到腰了啦,痛死、痛死……

晚上十点,闪闪躺在床上,身体缩成小虾米,一动不动。

她稍一动弹,就牵动受伤的肌肉神经,那个痛,厚,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是我啦。

对啦,她现在涕得不得了,枕头弄湿大半,一小部分是眼泪,一大部分是骂花瓶骂得太小心喷出来的口水。

还是海齐心地好,拿来两片贴立康,帮她敷在腰上,虽然没有比较好,但热热的感觉总好过疼痛。

厚,肚子饿!饿到地老天荒,咕噜咕噜声像交响乐,在她意识里摆出大场面。

饥饿的经验她常有,最好的解决方案是闭上眼睛,自我催眠,催眠自己已经吃进太多东西。

蒙在棉被里,闪闪喃喃自语,“我很饱、我很饱,我一点都不饿,我快要胀死了,不要再送食物给我……”

“真的假的?”

啥?刚那句纯粹是她的个人幻想,还是真有人发出声音?嗯……根据经验,那是幻想,肚子饿的人会分泌某种激素,让想象力蓬勃发展。

“好饱哦,肚子胀到不能动,宋予闪,你不是要减肥吗?怎么可以吃那么多东西,不要吃了……”

“既然这样,好吧,我把东西带下去。”

什么?不对,幻听哪有这么真实的?

闪闪手一掀,棉被拉开,牵动肌肉,又是一阵惊天动地的痛。但痛过之后,她看见带着温温笑意的大叔,拿着托盘,站在床边。

“大叔……”

没有棉被的阻隔,食物香气直接喷上她的鼻翼。好香,那是什么东西?是五星级大师的厨艺,没错,肯定是。

“你肚子很胀、要减肥?那么,我想你不需要这些。”萧书临的笑容又添上温度,转身,作势要离开。

“我要、我需要!”

闪闪勉强把自己撑起来,挪挪挪,不可以太快或太慢,从满两岁之后,她就没用过蠕爬,要不是腰太没用,她不会在这个可口男人面前重温旧梦,她很清楚,自己的姿势有多丑。

萧书临笑笑,拉过椅子坐下。

方才他看见海齐在翻医药箱,拿了两块贴布往闪闪房里跑,他突然想起闪闪说过的话,于是等在房前,等海齐出门的时候问清楚。

他以偏概全了,这次闪闪并没有说谎,她的确扭到腰,但不好好解释清楚,却胡扯一堆乱七八糟的鬼话来躲避拖地板。

闪闪捧着托盘,忍不住想笑出声,却猛地煞车,把笑憋住。

这次,她才了解“腰”是身体多么重要的部位,躺下、坐起要靠它,哭笑、骂人的时候也会连累到它,何谓牵一发而动全身,这回她领教了。

瞧她的窘态,他无奈地说:“看来你是真的扭伤了,下次要把话说清楚。”

她哪里说得不够清楚了?是他偏见太深,认定她的话是谎不够真。

都是花瓶的错!再次,她把错推到林静柔身上。谁教大叔太可口,可口得让人愿意为他欺骗自己。

就像蛋糕明明就是高脂肪的致癌物,人们硬是给它贴上幸福标签,来自我欺骗,好在每个幸福的、值得纪念的日子,找来蛋糕证明自己很幸福。

“知道了。”闪闪抓抓头发,吃块牛肉。说实话,花瓶的手艺不是盖的,她是那种贤妻良母型女性,谁娶了都不吃亏。“大叔。”

“怎样?”

“可不可以问你一件事?”

“什么事?”

他嘴角微扬,好好先生的笑容像初春的太阳,把人蒸的暖洋洋,她真爱看他的笑,就不懂哪有男人可以笑得那么春风、那么温柔、那么……让裴勇俊甘拜下风。

“你真的喜欢花瓶阿姨吗?你打算把她娶进来当海齐的后妈吗?”

“第一点,你不应该给静柔取绰号,这样显得你很没家教,外面的人会说我没把你教好。”

什么嘛,她又不归他教,不过……她很高兴,大叔把花瓶算在“外面的人”那一栏。

“大叔还不是叫我小雨伞,可我并不觉得大叔没家教,我还觉得这样才算一家人。”

“所以你是为了对静柔表示亲昵,才叫她花瓶阿姨?”萧书临斜眼看她,摆明了不相信。

“可不是嘛!我是从大叔身上学的,这段时间我从大叔身上学了不少东西呢,比方,温柔善良、诚恳正直……”

这个丫头要是诚恳正直,就找不到巧言令色的人了!他无奈望着她。

“嗯……”她吐吐舌头,继续,“大叔说了第一点,那第二、第三、第四……一百点呢?”

“没那么多点,只有两点。”

“那第二点是什么?”

“第二点是,小孩少探听大人的事。”

她嘟嘴,不满道:“哪里是探听,是关心好不好?”

他摇头,模模她的头发。“小雨伞,你前几天有没有去翻我的设计稿?”

闪闪直觉就要说没有,这是她的习惯,先用谎言保护自己,过关的话就平安无事,如果谎话被拆穿,就抖抖嘴角,用小鹿斑比的眼神直视对方,通常小可怜演到这里,对方就会说:“算了,下次别这样就好。”

如果对方很坚持的话,她就开始要演琼瑶版本了。“我也是千百个、千万个不愿意啊,只是心中太多委屈,一腔愁绪向谁诉,月满西楼……”巴啦巴啦什么的。

但谎话未出口,小鹿斑比还在卡通影片里,萧书临先出声警告,“想清楚,我对谎话有多痛恨。”

谎话在唇边绕两圈,闪闪勉强回答,“有。”

“为什么去翻?”

“我……很羡慕大叔可以盖房子。”

“你喜欢建筑?”

说到这个,她兴头来了。“我不知道自己喜不喜欢建筑,但我喜欢新房子,每个房子里面都会住着一家人,我喜欢那个感觉。”

他懂,那是一个渴求家庭温暖的小女生,企盼着父母、手足,企盼着一家人守在一起的感觉,他也有这样的渴求,所以他学建筑。

“真感兴趣的话,去念建筑系吧。”

“有机会的话,我会。不过比较起来,我觉得自己更合适把房子卖给那些想要建立家庭的人。大叔,你可以介绍我去卖房子吗?”她推销的功夫无人能敌,阅阅说过,她要是长得和阅阅一样美丽,应该去购物台卖东西。

“别想太多,先把书念好再说。”

又是念书?她为难地看着萧书临。什么时候她才可以摆月兑十六岁?

灵机一动,闪闪问:“大叔,那我要几岁才可以谈恋爱?”

她在等,要是他说二十岁,她就马上问:“如果我再诚实一次,你会不会原谅我以前谎报年龄?”紧接着,一番讨价还价,她恢复正确的二十二岁。

可惜他没回答,光是瞪着眼看人,表情上面写着——有本事你再说一次谎试试看。

于是,她乖乖把盘子里的食物扫进肚子里,乖乖扮演好小孩,乖乖扯出一些无关紧要的事和他聊。

直到他离开房间之前,丢了句话,“对静柔阿姨好一点。”

“我对花粉过敏。”

萧书临转回身。“花粉过敏和静柔有什么关系?”

“她是花瓶啊。”

他弯下腰,狠狠捏红了闪闪的脸颊。真是没礼貌的死小孩,要不是她腰痛得太可怜,他会叫她下床罚站,再念她两声!惩罚完,他端着盘子离开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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