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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衣大丈夫 第一章

一个小美人坐在大马路旁的椅子上,一张清秀的小脸却是蛾眉轻蹙。

一个人怎样才算是悲惨呢?她想了一阵子后觉得以她个人而言,人生最悲惨、可怜的事是:她从没有被人甩掉、抛弃过!

为什么呢?因为她根本就没有男友,所以也根本没有机会被人甩。

她绝对不是长得很可爱,她被人夸过漂亮、古雅、可人……

但她最大的苦恼就是活了二十三个年头、长相不差,可是每个男人都把她当成妹妹保护着,让她快捶胸自尽。她,宫诗雨——本名安琪·圣詹姆,不难猜得出是个老外,出生地在英国,是个混血儿。人家说混血儿一般而言会比较漂亮,这句话绝对是假的,且“百分之三百”不适合用在她身上。从大学至今她从没有交过半个男友,这实在是太可悲了,于是在她下决心要捉个……不,是要求某人,请他当她的男朋友。

她考虑了几天后,仍不知该“从何下手”,因为台北的男人还真不少,要找一个人当她的男友还真是困难重重,好在她有读三民主义知道国父十次革命的典故;于是她大前天就鼓起勇气开始实行,特地挑了个人多的地方——五星级的酒店,还挑了个好视野——饭店门口前不远处的木制椅,好“相”个男友,但每个被她挑中的男友人选一听到她的话全部当成一个大笑话离去,让她气得半死。

她难道这么没魅力吗?连一个男人都看不上她!

经过昨天反省检讨了一天后,她今天决定重新出发,继续开始找男友,从七点到现在每次出来的男人不是有女伴就是有男伴,让她很难下手。其实她之所以想找男友是因两位好友的主意,本来她们三个人是在说最近彼此的近况,最后不知道怎么扯到大学同学姜姿的婚礼一事。

一号好友魏雅竹首先发难。“哎!竟然连我们班那个男人婆都嫁掉了,我们三个‘美美的’、‘水水的’女人竟然此时此刻连一个男友都没有,真是可悲!”

“可不是吗?真是跌破大家的眼镜了!而我呢?”柳意吟大叹直摇头。

宫诗雨放下零食抱怨着。“喂喂喂,你们两个人在那儿叹什么气呀!该叹气、该抱怨、该捶胸的人也应是我,哪里轮得到你们呢!哼!”原来现在要捶胸抱怨还得先挂号排队呀!

“为什么不该是我们呢!”她们抱不平!自从前天参加完姜姿的婚礼后,她们就觉得自己真是好可怜,连姜姿在短短的半年就能推销成功,长得不错且本来是被猜是最早结婚的她们两个人,竟连个男朋友都没有,难道她们连倒一下垃圾都不行吗?那未免太没天良了!

宫诗雨指指她们两个。“你魏大小姐有个性、有脾气,老把男友甩掉,哪会没男友;你柳二小姐更厉害,男友一个接一个交,今天只是你懒得理那些男人,否则之前在回家途中又有一个现成的人选了!”

魏雅竹举手发言。“不公平,我抗议!我才不是故意要抛弃他们呢!我讨厌用情不专的男人,而他们刚好都太花心,我没兴趣当他们最后一个女友,自然是抛弃他们来得痛快!”

“她可以抗议,那我也要抗议!你把我说得好花心,我其实很专情的,只是两人现在若发现个性不合就不该强求而硬要在一起呀!不然等到论及婚嫁时才发现两人不适合,那多麻烦呀!”柳意吟自认有理,宫诗雨和魏雅竹对看一眼,其实大部分的男人都不适合柳意吟,因为她有不小的洁癖,两天前被她GAMEOVER出局的人,只因他在意吟面前放个小屁,当晚就结束半年的感情——半年,算是比较长的,有人不到十秒就被她判出局的呢!

“好,那扯回正题,最少、好歹你们都有被男人追过的经验,而我呢?连一个男友都没有过,那我不是该去跳楼自杀了!”这是宫诗雨最觉得不平的地方。瞧她宫诗雨虽然没有西施美若天仙的姿色,但也没有东施那等吓死人的容颜呀!事实上,她长得人模人样、还可以称得上介于可爱跟漂亮之间,她若告诉别人她没有过男朋友不是笑光人家的牙齿,但她真的不要说是一个啦,就连半个都没有过!唉!

“真的是很怪耶!”柳意吟和魏雅竹两人默契地说。

每个被她相中的男友人选的反应永远都是一样:送她回家,然后拍拍她的头,就走了。什么跟什么嘛!

“不过……你虽没有半个男朋友,但干哥哥倒多得吓人!”魏雅竹讲完,连柳意吟都笑了起来。说来奇怪,只要和宫诗雨出去过的男人,最后都变成她的干哥哥——且还是每个人争着认她当干妹妹。

“那些神经病兼头号大白痴!我才不要他们当我干哥哥,人家要的是男朋友啦!”宫诗雨真的好想哭。

“唉!诗雨别太‘抓狂’了,大概是管好缘分的月下老人前几个月刮台风去避难了,没空帮你牵红线,所以你的缘分比较慢到嘛。”柳意吟安慰她。

“缘分个头啦!遇过这么多男人,他们却全把我当成妹妹,你们模着良心说我该不该哭呢?”为什么别人都可以找到男友呢!真不知和她牵着同一条红线的男人死到哪一国去了。

“嗯、呃、唔、唉!你不是不该哭,而是应该回家躲到棉被里好好痛哭个三天半个月才是。”连魏雅竹也很为她掬一把泪,这么多好男人,竟全是别人的男友、自己的干哥。实在是太悲惨了!

最后柳意吟和魏雅竹的结论是要她自己去找男人。柳意吟也说了很多女追男的实例,比方,大她们三岁的直系学姊嫁的就是她苦追两年的男友、她姑姑女儿的妹妹的老公,也是倒追来的等等。听到这么多“先人”的实验结果,让她决定参一脚,但为何别人的结局都是那么圆满,而她的结果是那么悲惨呢?昨天过后,她又多了九个干哥哥了——全是她相中当男友的人选。照道理说生女孩子的比例比男人高,但怎么台北人缺妹妹缺得那么严重,每个男的都要当她干哥哥呢?两个月前她算时干哥哥已排到五十号,现在不知排到第几号了呢!

哈啾!她打个很文雅的喷嚏——她是淑女嘛!伸手模模脸感到手心是冰冷的,她哈着气,现在虽然是夏天,但晚上对她这个怕冷的人而言仍冷了些。看看手表,现在快九点了,她今日在这儿白白吹了两个小时的冷风,尤其今天有台风临近台湾,风吹得她头有点痛,冷得皮肤竖起毛发了,而她却一点收获都没有……

她真没用!不行,不行,今天她一定要完成任务,明天叫她再来,她也不干了!这次一定马到成功,不然她就……呃,回家睡好了!

眼睛一转,她抱着必胜的心情下定决心,好,就是九点!九是她的幸运数字,她决定在九点整从她旁边走过的人……

宫诗雨盯着手表,抬起头,心中默念着秒数,时间到!她张大眸子,哇!适才走过去的是个男的!真是天助她也,且那人年纪不大;不过……他怎么有点眼熟呢?对了,是昨天她一到这儿时见他跟一名女子走出饭店大门……呀!他不会有女友了吧!不行,她要定他了!他不能有女友,不然她怎么办呢?想着想着,才发现他人已不知跑到哪儿不见了!眼睛像雷达转呀转呀……嘻!在那儿。她匆匆地追上,但他走得好快,让她在他后头追得累死。“喂……先生,你……等等,你怎么可以抛弃我呢……”

从五星级饭店踏出大门的男子是樊仕澈——一个经常是让人们行注目礼的人,倒不是樊仕澈的长相太过于“抱歉”;而是大大相反,全身像是专人特别一尺一寸订造出来的,全摆在该有的位子……呃,完美无缺。

樊仕澈看着手表,嘀咕着,“糟糕!一定迟到了!”才刚和人谈完一个CASE,直到两人都很满意,他却快来不及赴好友的约。因此他走得挺快的!初听到身后有声音,他根本懒得理,但从凌乱的说话声中不难听出是个女娃儿,于是他才勉为其难的回头一下,脚还继续走——若是个男的,他就连甩都不甩了。后方除了车子外,就剩她了。他四处张望一下,前后左右都没人,她又喊先生,那应是指他吧!于是他打住脚,指指自己的脸。

她点头抱怨着。“你再不停下来我就会因气喘而昏倒。”

“你有气喘?那你还跑!”他皱着眉,她不会突然休克吧!

她多呼吸几口,之后才说:“我没有……”

“但你上一句话不是那么说的呀!”

“喔!我漏掉几个字是说我会因气喘不过来而昏倒。”她的中文还不太好。

“你是混血儿?”他发现她的五官很细致、肤色出人意料的白皙,活像个漂亮的瓷女圭女圭。

突然,一张脸不知何时凑到她眼前,死命地盯着她,让她吓得后退一步。“对!混血儿,有什么不对吗?”

她站在离他一个手臂不到的地方,他挑起她一绺秀发,发现她的头发不是黑色,而是带点红褐色。他猜她的发色是棕色,因为她的眼睛是巧克力色。“是中英混血?”

“哇!你是第一个一次就猜中我国籍的人,好聪明哟!”刚来台湾时由于她的国语讲得很标准,很少有人把她当外国人看待,不过她的中文语法太烂才被人识破。

“你的口音带一点英格兰腔。”樊仕澈几乎每一国语言都会讲一点,正统英语难不倒他,他有三任女友就是英国人。

“有吗?我怎么不知道?”她不觉得。

他浅笑。“旁观者清,不过你的中文讲得相当好。”

“膀胱者清?”她从脑袋中思索着这四个字的意思,但脑袋一片空白,她没学过。

他拉开喉咙大笑着,老天!他刚才才夸她中文讲得不错,她就自已泄了底,看来她是中文腔讲得好,而不是中文。“我是‘旁观’,不是膀胱,旁观者清的意思是局外人看比当局者的人要来得清楚。”

她一脸茫然,她最怕中文的绕口令了,老把她搞得头昏眼花。“呃……不太懂,中文不好学,除了同音同义字多外,还有好多好饶舌的话。”

“你不习惯罢了!”

“是吗?”她怎么一点也不觉得。

“对了,我不认识你吧!”

“是不认识,不过现在就认识了,我叫宫诗雨。”

“樊仕澈。”

“烦是撤!麻烦时就撤离?真是奇怪的名字,中国人取名好特别!”

败给她!他解释:“樊是樊篱的樊,仕是仕宦的仕,澈是清澈的澈。”

她轻声一笑。“喔!听你解释后这名字好听多了!”

她笑起来真好看。“对了,既然你不认识我,叫住我有事吗?是不是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呢?”

“帮忙?你要自动帮我?你真好,我刚才在后头辛苦地追你总算没白费了!”九,果然是她的幸运数字。

她刚才在“追他”,他怎么不知道?“呃,请问你辛苦地追我,不知有什么事?”他把她的话套进来,还真有点好玩,他刚才被人追了也。

“你当我男朋友好不好?每个人都说我长得可爱又漂亮、脾气又好,又会琴棋书画,也会煮饭、打毛线、打篮球、游泳、排球、保龄球……”她数着手指告诉他她的优点,到此时她才知道原来她有这么多的美德,乖乖!

樊仕澈嘴角浮现一个笑意,她真好玩,她这是在向他“推销”她自己吧!但怎么愈讲愈像是要报考体专的学生呢?嗯,她真的引起他全身上下每颗细胞的注意了。“看你的年纪轻轻,你大概是戏剧社的人要训练胆量吧!”他只能如此推论。

她皱着眉看着他。“我没参加过戏剧社,而且我去年就毕业了!”

“是吗?那你是今天心情不错而在练习钓金龟婿吗?”

“你怎么知道我今天心情还不错呢?”她的声音很好听,好像会催眠人呢!

樊仕澈有点讥笑的味道,想不到她也是那见钱眼开的女子,可惜呀!“不然你怎么有耐性在这儿坐两个小时?”

“哇!你好厉害哟!连我在这儿几小时都知道。”她更崇拜了,难道他会读心术呀!

他没答话,只是轻扯嘴角一下,那是因为他来时正好是七点刚过,而他对于女人的记忆向来是像电脑一样可储存,而她一个长得不错的女娃儿站在大马路上发呆的确也引起他之前匆匆的一瞥。

“呀,你为什么说我在钓金龟婿?我没有呀!我只希望你把我当成女人就好了!”

“女人?”他从她头顶打量到脚下,特别在她胸前及臀部停留了几秒才望向她的脸。“我可以发誓你的确是个女娃儿——只要你先前没去动过变性手术的话。”

她嘟着嘴。“但不是每个男人都是呀,他们都把我当妹妹!所以我才要替自己找个男朋友;而你刚好在九点走过来,所以就是你了。”奇怪,为什么她的头有点昏呢?

“是吗?”樊仕澈被她这番话弄得有点懂又不会太懂。“你的意思是说:我很不……呃,很幸运的被你视为男友的人选只因我在九点进来这儿?”他瞥了一眼时间,九点刚过。

“对!”她觉得自己已开始傻笑的点头。

他不赞成的反驳,他该给她一点劝告,不然以她这种姿色没找到男友,反而很容易引狼入室呢!“宫诗雨,你难道不知道以这种方式选男朋友很危险吗?”他该走了,他还和一个朋友有约,但他的腿就是不太想动。她不是因为他的长相而相中他,倒是因为他好死不死地在九点进来——这好像太侮辱他了!

“这样不行吗?原本我也觉得不太好,但是后来我觉得……”为什么她的头莫名的一昏,且一时站不稳,樊仕澈本能地搂住她,她便靠在他怀中。

“小心!”她的脸颊微红,他伸手探探她额头,有点热。“你发烧了!”

她伸手模头。“有吗?没有呀!”

呵!她的一举一动都很好玩,照道理说,他应该不会看上一个发烧的小女人,但隐约之间他注意到自己很难把视线从她身上移开。“哟!别怀疑。你穿太少,还一直站在外头吹风,想想,你站在这儿也有两个小时了。”难怪会感冒,真亏她能熬到现在。

“来,我带你去看医生。”他拉着她就往停车位走。

“好奇怪!医生有什么好看的?都是穿着白衣服而已嘛!”她不解。

他嘴角扬起。“我的意思是带你去让医生治病。”

“治病?不要!我又没有生病,我只是头不舒服,我不要看医生!”她的头虽越来越不舒服,但本能听到看病就讨厌。

他安抚着。“诗雨,乖,那我们去逛医院好了。”

“不要,那还不是一样……”奇怪她觉得头好重、眼皮好重。“我……不要看医生,不然我跟你分手……”话没说完就昏倒在他怀中。

分手?他们都还没交往就跳到分手,太厉害了!他皱着眉抱起虚弱的她,放进车座里。“不要看医生?好,那我请医生来看你这总成了吧!”他喜欢中文,因为随便一句话前后互换意思就不一样了!多好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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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过后,天气虽没有太阳高挂,但比起两天前来已是好多了,至少不是乌云密布。

樊仕澈趴在床沿,被自己肚子的吵杂声吵醒,打个呵欠,发现脖子好酸痛,便起来做做健康操。之后,看着床沿一直陷入熟睡的宫诗雨,伸出手碰碰她的额头,吁了一口气。“没再发烧了。太好了!”

樊仕澈他这个大帅哥,今生第一次当临时“保姆”兼看护。两天前请医生来看她的病——她果然是感冒了——打针开好药就走,他便理所当然地照料她,但她的病情起起落落,直到昨天半夜才真正退烧。不过却把他累得半死,但没去上班倒不是她这么伟大让他请假看护她,而是因为捡到两天台风假。

樊仕澈梳洗完换了一套休闲服,看着床上的人儿,心想:她应该醒了吧!台风天几乎没什么好吃的,他也因她而没有准备东西,只好吃泡面啃面包,自然容易饿,而她两天未进食,想必一醒来肚子就会饿得咕咕叫。他现在到底要不要叫她呢?台风警报已解除,今天他还要上班呢!快七点半了,但床上的人还不见有清醒的任何症状。嗯,看来还是先别吵她好了,他可以买完早餐再来叫醒她吃东西,然后看她要不要上班,她若说不,搞不好他还会请假陪她,以免她无聊。决定好之后,他走出去。

宫诗雨在睡梦中不太安稳,且感到全身疲累,她申吟了一声,觉得口好干,张开眼想抓一个人来,但她想起她是一个人住,看来想喝水得靠自己了,她撑起身子。咦!怎么了?看到室内,她头更痛,怎么她才小睡一下,房间就变大又变了样呢?这太夸张了!呀,她该不会是丧失记忆了吧!不然怎么对自己的房间一点都不认识呢?丧失记忆?她赶紧皱着脸回想着她还记不记得她的名字,她连想都没想地回答:宫诗雨呀!地址呢?住在台北市嘛!有几个兄弟姊妹?零个。那……她没有丧失记忆嘛!奇怪,那她怎么会在这里?

见床头柜上有杯水,她拿起来就喝,却发现不够,因为肚子一直咕噜地抗议她虐待它。好饿哟!模模小月复……呃,更正,是肚子,看看窗外的景象再瞥挂钟一眼,才七点半多她的肚子怎么饿成这样,看来她的食量变大了!看着搁在肚皮上的手,突然觉得不大对劲,她挥挥袖子。哇!这件衬衫好大!下了床,她瞪了光滑的脚,大叫:搞什么鬼呀!她没有果睡的习惯!不对,什么都不对劲!

她偏着头努力地回想,脑中迸出一个人的影像……呃……老天!她真的要他当她的男友且还睡到他家了!哇!她太厉害了,才小试一下就有如此可观的“战果”……哎呀!她要这种战果干么呢?呸呸!她真想去撞墙……墙,墙在哪儿呢?她瞪了墙一眼,呃……还是算了,想想就好不用真的力行。呜……完了,她跑到他的床上,又是半果,会没有发生关系吗?不过当事人——樊仕澈怎么不见人影呢?呀!管他的!她的名誉比较重要,想不到她的一生清誉就毁在他手上。

唉!现在她该怎么办呢?若她老爸知道了这件事,樊仕澈就娶定她了,好在老爸和老妈都在英国,这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了!她还不想一毕业没多久就结婚,她只是要个男朋友而已,但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看看时间,这时她的脑筋比较清晰了,上帝!早上七点四十三分。完了,她忘了自己是个朝九晚五的上班族呢!她跳下床,月兑着衣服冲去衣柜,又砰一声关起来,大叫:“衣服呢?我的衣服怎么‘走脚’了?”她绕室内一周,在床旁找到衣服,快速地套上,拿起皮包,清点了一下。“嗯……都没少!他还算是个君子嘛!”

宫诗雨跑出去,搭计程车赶回家快速的淋个澡便气喘喘地赶去上班。

冲向打卡钟,哇!她在千钧一发中打了最后的一秒,那得感谢公司离她住的地方不远,不然她跑死也来不及。

宫诗雨整理了桌子,去倒水时,碰到同事小琪和几个人在聊天。“赚到了两天假期真是不错!”

同事小娟接口:“对呀!昨天根本不像台风假,除了有点风外没什么,所以我和以前的同学跑出去玩呢!”

“对呀!对呀,我也是耶!”其他人附和着。

宫诗雨听得很茫然,放了两天台风假?

小娟见到宫诗雨问:“对了,诗雨,昨天你去哪儿玩呢?”

“我?睡觉呀!”她从吃惊中回过神,随便扯,虽不知道为何她两天没记忆,但说出来会吓死人,且总不能说她只知醒来时睡在一个陌生人的房间吧!

“是吗?但我们昨天打给你的电话都没人接耶!”小琪问。

“呃,大概睡太熟了!”宫诗雨随口说。

“喔!是吗?对了,告诉你们,昨天我们不只去玩,还去……”她们继续聊,宫诗雨走回座位看着后头墙上显示的日期,真的是差两天耶!那她从昏倒在樊仕澈怀中之后就没印象了耶!樊仕澈不会向她施了什么法吧!有可能,不然她怎么会毫无印象呢?还是他根本不是个人,而是个鬼魂呢?她不记得那天他的脚有没有离地,但他的确是穿着白衣服的……

哇!妈呀,她不会是撞鬼了吧!尤其今早他又不见踪影……

她浑身起满了疙瘩,真是乱恶心一把!回去记得烧香拜一下,以免他阴魂不散地跟她回家。

于是下了班,她去庙里拜拜,又买了一堆佛珠回家供着,人家不是说那个好兄弟都怕佛珠吗?东方的鬼有好多种,防不胜防,哪像西方就简单了,最有名的是吸血鬼罢了!大蒜、十字架这简单。但入境随俗,而且她听过那么多鬼怪,多买几串佛珠也是应该的,反正也无害,买了放着她也心安,于是这一夜她好梦连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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