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谈蓬莱店 一 陌上桑
年轻人的名字叫施里。
施里今年开春才刚满了十八岁。
他个头不高,但长得浓眉大眼虎头虎脑,很是精神,加上有股子憨厚老实的神气,十分讨人喜欢。
施里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乡下小伙子,出生在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家,他是家中幼子,上面有两个出了嫁的姐姐和三个哥哥。和村子里其他年轻人一样,他没读过书,也不识字,从会走路的时候起,就开始帮着爹娘兄姐下地干活,到如今十八岁了,也还是在地里干活。农闲的时候,就到镇上的米铺帮工。日出而做,日落而息,生活却依然十分清贫。
施里不识字。
不过,有三个字,施里是认识的——
“十里亭”。
白庙村外有条大路,是去古井镇的必经之路,一年四季,行人不断。村口有座草亭,从这里算起,前去十里,后去十里,都无人家,因此这草亭就被叫做十里亭,来来往往的行人都喜欢在亭子里歇脚。
施里的名字就是按着“十里”的谐音来取的。一来,爹娘都不识字,取不出好名字,再者家里孩子又多,也就懒得费这份心了。图省事,就用了这亭的名字。又因为这样,施里总觉得自己和这草亭有种说不出来的缘分,所以每次经过的时候,他都会停下来,坐一坐。这个习惯,直到现在也没有改变。
施里遇到那个女人,就是在十里亭。
那天,施里从镇上回家。
已经是黄昏时分,但天色还很亮,天边有着狭长而艳丽的火烧云,大块大块明丽的火红颜色,仿佛真的就是烧着的火焰一般。
快到十里亭的时候,远远,他已经看见亭里坐了一个女人。但,已经习惯了回家路上要在十里亭小坐片刻,施里迟疑了一下,还是走了过去。他埋着头走进草亭,并不看那个女人,径直坐到离她最远的角落里,靠在柱子上打算小憩一会儿——当赶路疲倦了的时候,这是年轻人的另一个习惯。
但这天施里却怎么也睡不着。
那女人似乎是在自言自语地说着什么,喃喃的声音不断从对面传过来。那声音很轻,也很低,但不知道为什么,就像被人用针轻轻地挑了一下,施里心头一动,就再睡不着。他睁开眼睛,偷偷看向对面。
那是一个长得非常好看的女人。
大约二十多岁,总不到三十。这样的年纪,正是一个女人像花朵般盛开的年纪,眉宇间早已不见少女时的青涩无措,却多了令人沉醉的风情。翠眉高鬟,凤眼微挑,颧骨上淡淡的扫了点胭脂,那抹红色一直延伸到眼角,呼应着唇上的嫣红,格外抢眼。身上穿戴亦十分艳丽、讲究。施里虽然看不出她身上衣衫是什么质地,哪家布庄的出品,却也知道这女子家中必然十分富贵。
正因为这样,他就更加迷惑。
因为胭脂掩盖下依然可以看出那女子脸色的苍白,而眼中的恐惧、惊惶更是明显,她不住喃喃低语,却是在反复地说着一句:“怎么办?他们不会放过我……怎么办?他们不会放过我……”
施里才十八岁。
在他这个年纪,还不懂得这世上会有那么多无奈的事、痛苦的事、遗憾的事……不知道这世上竟会有那么多叫人烦心的事。他所有的焦虑总是围绕着一家的生计,最大的担忧也不过是已经拖欠了一个半月的工钱。他不明白,为什么这个穿着绫罗绸缎,戴着珠宝玉器的女人会露出这么无助而惶惑的表情?
那女子突地抬头看过来。
施里正想得入神,一时闪避不及,正撞上那女子的目光,他一下子红了脸,嗫嚅了半天,讷讷道:“夫人,你……你……你是有什么事不开心么?”
那女子沉默了好一会,低声回道:“开心?这世上,一个人要开心多不容易啊……唉,我原以为我会开心的……你呢,你没有不开心的事么?”
施里笑了笑,伸手在旁边的柱子上一拍:“我?我不开心的事就是这亭子破旧得厉害,上个月已经开始漏雨了。”他想了想,又加了句:“要是哪天攒够了钱,我就要把这亭子重新修过,到时候,就不叫十里亭了,改叫施里亭!”
那女子听了他的话,眼睛却是一亮,突然站了起来,来来回回走了几步,像是想到了什么,却又下不了决心。
施里迟疑道:“夫人,你……”
那女子终于站定了,转过身,对他一笑,露出一排皓齿:“你叫什么名字?”
施里心头怦怦直跳,呆呆答道:“施里。”
她道:“施里,我知道你是个老实可靠的小伙子,要是你有一笔钱,这笔钱可以让你把十里亭变成施里亭,可以让你到城里盘间铺子做点生意,可以让你全家都过上好日子,你觉得好么?”
施里愣了愣:“这当然好啦!不过,我怎么会有这么多钱?”
那女人的呼吸急促起来:“你有的!我可以给你这笔钱!”
施里又是一愣,他虽然老实,人却不笨,他立刻道:“夫人,你要我做什么?”
那女子面色一整,凝然道:“我想请你帮我送个信。”
说完了,从袖中拿出一个淡紫色绣着银边的香囊,递了过来,却又在施里的手碰到之前缩了回去。她一手紧紧握着香囊,一手轻轻抚着那光滑而细致的表面,那股茫然惊惧的神色又回到了她脸上。
施里见她神色十分着紧,倒像是连性命都托在了这小小的香囊上,一时间,一种连他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形容的心绪澎湃地涌了上来。他道:“夫人,我不要你的钱!我帮你送信!这东西,你就交给我吧——你只管放心!”
那女子惊讶地看了他一眼,感激地一笑,缓缓把香囊递到他手中。
香囊带了点幽幽的香味,里面不知是放了什么物事,拿在手里觉得沉沉的,形状像是不大规则,模上去感觉有些粗糙。他紧紧捏着香囊,不知该说什么,半晌只道:“你放心。”
那女子长长叹了口气:“我叫桑青,住在三十里外的陆家镇,人人都叫我李寡妇,你到镇上跟人一问就知道了。这香囊对我来说十分重要,请你要帮我好好看管,一定要亲手交到对方手上!”
施里郑重地点了点头。
只听她一字一字慢慢地说道:“我要你去找的人是天下堡堡主——韦长歌。”
天下堡久负盛名,施里虽然是个普普通通的乡下年轻人,却也听说过这个响当当的名号,所以他吃惊之余又有些担心:“我只是个乡下穷小子,又怎么见得到天下堡的堡主?”
“你把香囊里的东西拿出来,他应该就会见你了。”她想了想,又轻轻叹道:“只盼他还记得这东西,别忘了才好……要是他忘记了……唉,那也只能怪我自己……”
她这几句话没头没脑的,施里听得糊涂,小心翼翼地问:“那,夫人要我带的信在哪?”
那女子一笑道:“我要带的是口信——烦你帮我带句话给他!”
施里慨然点头:“好,夫人要带的,是什么话?”
“京城,杨树头。”——
“桑青?”韦长歌皱起眉,看着桌上的石块:“她是什么人?”
压在淡紫色、绣着银边的香囊上的,是一块小小的石头。大约只有鹅卵大小,质地也没什么特别。没有经过打磨,因此不规则之外也很粗糙。这是一块普通的石头,没有任何不寻常之处,像这样的石头,任何人在大江南北的任何一个地方都可以轻轻松松地捡上一箩筐。
然而现在,却有人千里迢迢不惜重金,派人把这块石头送到了他的书桌上。
“不可能!你怎么可能不认识她?”
韦长歌抬起头。
施里站在靠门口的位置,脊背挺得笔直,大声反驳着。
“李夫人明明说是你给了她香囊里的东西,还告诉她,遇到什么事情需要帮忙的时候,就到天下堡找韦长歌,这东西就是信物。我听得明明白白,决不会错!”
韦长歌眉头皱得更深:“我天下堡有的是铁令玉符,什么时候又用过石头做信物了?你倒恁的大胆,拿了块破石头就敢说是信物!你在门口等了七天,莫非就是为了跟我说这些?”
施里大声道:“我没有说谎!”顿了顿,又大声补了一句:“她也不会说谎!”
韦长歌微微眯起眼睛,不动声色地打量着他。
施里的目光直直地迎了上来,炯炯地,不见半分畏缩,也没有半分顾虑。
韦长歌不由得露出了几分笑意:“不错,你没有说谎。”
施里肩头一松,也僵硬的笑了笑。
“可是,这块石头,还有那个什么桑青,又究竟是怎么回事?”韦长歌若有所思地拿起那块石头,放道眼前,细细地看着。
站在一旁的韦敬也往前走了两步,看了看那石头,又看向施里,有些迟疑地开口:“堡主,会不会,香囊里装的原本不是石头?只是半路上被人用块石头偷偷换了去?”他一边说着,眼睛却始终盯在施里身上。
看到那样的目光,施里立刻像被滚水烫到似地跳了起来,他忿忿不平地看向韦敬,涨红了脸,竭力声辩道:“我没有!我真的没有!李夫人说过的,不许我打开香囊偷看里面的东西,她说我看了,就不会帮她送信了!我既然答应了她不会看,就绝不会看的!”
韦敬脸上微微一红,陪着笑道:“小兄弟,你别着急!我没说是你换的,不过,你看,会不会是路上什么时候你没留意,被人换走了?”
施里“哼”了一声,瞪他一眼,粗声粗气地道:“我知道这是重要东西,一直贴身放着,决不可能被人换走的!”
他本性淳朴,为人又老实,从没想过有一天会被人冤枉偷东西。心里别扭,说完了便恨恨扭头,不肯再看韦敬,神情又是愤怒,又是委屈、难堪。
韦敬知道错怪了他,也有些歉然,正想说点什么,便听韦长歌一声轻笑。
韦敬和施里两人,不由一起转过头。
韦长歌一扬手,把那石头扔到了地上,而他的笑声,也越来越愉快。
施里一怔,忙冲上两步,将那石头捡了起来。
“不必捡了,这确实就只是一块普通的石头,没有任何特殊的地方,就是摔碎了也不打紧。”
韦长歌微笑着。
每当这个时候,他总是格外的英挺得让人挪不开视线,让人觉得世上也许再没有第二个人比他更适合微笑的了。
“从地上随便捡块石头就拿来当信物,会这样做的人,我只认识一个——”韦长歌略一顿,一字一字,慢慢地吐出一个名字:“苏、妄、言。”
说到这三个字的时候,他的眼睛微微地亮了,有如天上明星。
“苏大公子?”韦敬的眼睛也是一亮,却又迷惑起来:“可是,那位李夫人又是……?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韦长歌做了个手势,打断他的疑问:“没关系,等见到苏妄言,自然一切都清楚了……”他伸了个懒腰,又笑起来:“还好,再有三天就是七月七了。”
韦敬也忍不住笑了:“不错,七月七。那天苏公子一定会来的!”
韦长歌点点头,挑起眉,有些得意,但随即又收了笑,却长长地叹了口气,像是无限怅惘。
“堡主?”
他往后轻轻一倒,靠在椅背上,目光有点无奈:“我怎么觉得,最近十年来,我的耐心好像越发好了……”
***
七月七是韦长歌的生日。
每年到这天,总会有成百上千的江湖中人带着各种各样的奇珍异宝从各地赶到天下堡来给韦长歌祝寿。马厩里挤满了千金难求的良驹,库房里推满了绫罗玉器,从天下堡宏伟的大门开始,上等的大红地毯一直铺到了十里之外,而走在这条路上的,也都是武林中的成名人物。
通常会像这样庆祝寿辰的一般都是那些年过半百的老人,但韦长歌却一点也不老,过了今天,他也才刚二十七岁,而这样的七月七却已经过了二十六个了——
当年,老堡主在六十岁上才得了这一个独子,喜出望外,偏偏这孩子还在襁褓中就已经聪明可人,让老堡主爱愈珠宝,于是在孩子周岁时发下英雄贴,广邀全天下的武林中人来给孩子贺寿。
夫人说是怕太过张扬会折了孩子的福,不肯办这寿宴。
据说,当时老堡主正在花园里逗孩子玩,听了夫人的话,勃然起身,一手抱着孩子,一手在石桌上一拍——那石桌竟被他一掌拍得轰然裂开,整整齐齐分成了两半!
老堡主道:“这孩子,是天下堡将来的堡主,天下武林莫不俯首称臣!贵不可言!谁能折得了他的福气?孩子不但要过周岁,从今以后,每一年的生日都要热热闹闹的过。我要天下人都知道他是我韦王孙的儿子,都来为他祝贺,替他高兴!”
老堡主说了这番话后,天下堡在七月七日这天大摆筵席给韦长歌祝寿就成了惯例。
韦长歌渐渐长大,于是每年的这一天就更加热闹了。
不知有多少人挖空心思散尽家财置办礼物,只为能在这一天见韦长歌一面;不知有多少人在这里泯却恩仇,又不知有多少人为了抢一个座位而结仇;不知有多少女子,脉脉地寻找那个挺拔的身影。
也许,在这个江湖中,每一个女孩子都有一个同样瑰丽的美梦。也许她们都曾想过,如果有一天能被那双明亮得如天上星子的眼睛注视,该是怎样一种情境,而她们也都知道,想得到那双眼睛的注视,在七月七日这一天到天下堡去,绝对要比夜深人静时躲在后院乞巧来得有用。
所以每到这一天,天下堡到处都是被父母长辈带来赴宴的少女,奉师门之命来送寿礼的女郎,还有独自闯荡江湖的妙龄女子。
蔚为盛事。
然而,韦长歌的一个朋友,正确地说,是个已经做了十年朋友,却不知道还能做多久朋友的朋友,却很是看不起这种大摆寿宴的做法,每每说起,总是一脸不屑。而在他面前,韦长歌却也端不起堡主的架子,不管有多少理由,那人冷冷一哼,也就都说不出来了,末了也只好一笑置之。
韦长歌还记得他第一次随父亲到天下堡来的情形。
“你就是韦长歌?听说你每年都把自己的生日办成英雄大会,哼,真是好威风啊!”
比自己还矮半个头,说起话来倒是半点不肯饶人。自己刚一解释,那人便把漂亮的眸子一挑,被那么一瞪,就是有多少话也都说不出来了。
算起来,已经是整整十三年前的事了。
想起旧事,韦长歌忍不住苦笑了一下。
韦敬悄悄走上来,低声道:“堡主,辰时了,你看……”
韦长歌默默点了点头,挥手让他下去了,又转头看着窗外。
难得这夏夜里起了点风,吹得两旁悬挂的彩灯都轻轻的荡着,树木也好假山也好,影子都连成一片,在地面上婆娑起舞。
天色已经是全黑了。
客人都已坐上桌,无数烛火把宽阔得大厅和院子映得如同白昼,据说天下堡专程从各地请来了四十位一等一的厨子,但现在,桌上还是空空荡荡,四十位名厨的杰作连影子也没见着。就只有一坛坛的酒,堆在角落里,没的引人眼馋。喧哗的吵闹渐渐低了下来,众人开始尴尬地面面相觑。
“我的耐心真是越来越好了……”
韦长歌喃喃自语。
韦长歌那个已经做了十年朋友,却不知道还能做多久朋友的朋友,便是洛阳苏家的大公子——苏妄言。
韦长歌在等的人就是苏妄言。
江湖中的人都知道,天下堡堡主的寿宴,只要苏家大公子没到,是绝不会开始的。
苏妄言说:“其实迟到没什么不好,让别人等是应该的,只要你值得人等。”
就像他常说的另一句话——“仗义每在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即使聪明如韦长歌也不能确定这些话到底是对还是不对。他敢打赌,如果苏大公子敢把这番道理说给他爹听,不管他有没有迟到,结果苏大侠一定都会把祠堂里供着的祖宗家法请出来。但,他也知道,如果对方是苏妄言,那不管什么时候,他也一定会等的。
就像现在——平日里也就罢了,每年的这一天苏妄言是一定会让韦长歌等的。
刚认识的那几年,也不必等七月七当天,一进七月,苏妄言便早早到了。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起,不到生日当天就见不到他的影子,然后到最近几年,更是一年比一年来得迟了,会不会突然从哪一年起他干脆便不再出现?
韦长歌端着杯子的手微微一震,没来由的有些焦躁。
韦长歌叹了口气。
他再抬起头的时候,嘴角慢慢浮起了一抹浅笑。
“我来晚了!”
一个带着笑意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脚步声不紧不慢地响着。
苏大公子含笑站在灯下。
韦长歌松了口气,笑着站起来。
整个天下堡像是在这一刻活了过来,刹那之间,又充满了欢声笑语。出自四十位名厨之手,一道道精美的菜肴流水般地端了上来,堆得像小山似的美酒被一一揭开封泥,那陈年的酒香终于蓬勃地冲了出来。
韦长歌向前迎上几步:“苏大公子架子可真不小!可算来了,让人好等!”
苏妄言道:“你要是不愿意,不等也没关系。”
说完微微一笑,跟着韦长歌走到他旁边的位子坐下。
苏妄言一面落座,一面低声道:“你可知道我给你带了什么?”
韦长歌压低了声音笑道:“韦长歌不过负心人一个,劳动苏公子大驾已是罪孽深重,怎么还好意思让你破费?”
苏妄言瞟他一眼,也不说话,只是微带笑容,一脸的得意之色。等筵席散去,苏妄言便拉着韦长歌望书房走去。
刚着人把灯点上,苏妄言已经径直走了进去,伸手从怀里掏出一个布包,轻轻地放在桌上,抬头看着韦长歌,慢慢把布包解开了。那布包中原来还有一层布,天青颜色,纹理细致,竟是上等的蜀锦——只这样小小的一方,价钱怕已足够一户中等人家半年之用了。而一直到揭开了三层这样的蜀锦之后,里面的东西才露了出来。
被三层上好的蜀锦郑重而仔细地包起来的,是一个小小的铜匣。半个手掌大小,四面都有浅浅的底纹,而铜匣的盖子,被镂空成了精致而肖妙的藤蔓图案,枝叶间夹杂着一些造型优美的花朵,然而每一朵却都是不同的颜色,或绿或紫或蓝或朱,在灯火下辉映着澄澈、通透的光芒。
韦长歌忍不住往前踏上一步——
那些流光溢彩的美丽花瓣,竟全是打磨成了薄片的宝石!
这世上究竟有什么东西,贵重得值得装在这样珍贵的一个铜匣里?
“这里面装的,究竟是什么东西?”
韦长歌问道。
透过枝叶间的微小缝隙,只能看到一片黑暗。
苏妄言看了韦长歌一眼,没有回答,他一手按在盖子上,露出混合了挑战、兴奋,又有些迫不及待的神情。
韦长歌仔细想了片刻,终于摇了摇头,无奈笑道:“我不知道。”
苏妄言的口耳眼鼻似乎一瞬间都被那缤纷的光芒照得亮了,他得意地笑了笑,缓缓打开了盒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