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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清的爱情位子 【第二个男人】不小心爱上之后

1

浩宇没考上研究所只好去当兵,而我却考上了,令人费解。

他是那么用功的人,生活简单,感情专一,除了打工和约会,就是在图书馆,而他竟然没有考上。

其实浩宇除了有时说话有些痞之外,他还算是个不错的男人。

老天爷,有时没什么眼。

“林浩宇没考上,刘宗毓却考上了,是不是考卷弄反了。”我曾经听到过这样的话,不过我当作没听到。

善良的人说:我是“黑马”;不是很善良的人说:“天公疼憨人”。

不过,我想我是黑马。

黑马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载好友的女朋友去部队探亲。

我开著我新买的二手福特,一下子晋升为有车阶级。

可以搬回家住,可以开车上下课。

整个人因为一辆二手车全变得不一样了。

二手福特是舅舅开了十几年的老车,他用四万块卖给我,然后我又用六万多块修了冷气跟音响。大学四年当家教存下来的钱,刚好一毛不剩。

他说他最近想换辆宾士,二手旧款的宾士的价钱跟新的福特差不多,可是开起来神气多了。

我不明白,背著二十年还未缴清的房贷,开著宾士,为什么是件神气的事?

不过很多事情其实我都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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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舅舅是个好人。

他怕我开车技术不够好,约我傍晚到河滨公园取车,足足陪我练了两个小时的路边停车、倒车入库、路面回转后,才放心把车交给我,舅舅比驾训班的教练认真多了。

经过两小时的训练,和一个多月上下课的实地练习。黑马的我,终于派上用场,扎扎实实地替好友的女友开了三个多小时的车去台中兵营探亲。

一路上还得不时地想想话题,不然两个人坐在车上都不说话也有些奇怪。

倒是清清不怎么专心有一搭没一搭的。还好反正她是浩宇的女朋友,我也不是真的多需要了解她,只是希望车上气氛不要太尴尬。

浩宇看到她时很是欣喜,那是必然。

不过这必然的欣喜很快地就被清清接下来说的话而取代。

“我不能再当你女朋友了。”

“什么?”浩宇一阵错愕。我的惊讶也不下于他。

“我爱上了别人。”她说。

“谁?”

一阵静默。真希望陪她来得不是我。

“妈的,是刘……”浩宇忽然顿悟般地恶狠狠地看著我,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

但是他话还没说完,就看到清清猛点头,眼泪跟著噗漱漱的落下。

可是,真的是我吗?是我刘宗毓吗?怎么可能是我呢?

清清何时爱上我的,我怎么会不知道?这很像是小学毕业的时候,莫名其妙地领到校长特别奖,原来小学六年全勤,真是有点不可思议。我从小就太普通,普通到连生个大病引起父母老师注意的机会都没有,好像不必特别的施肥,连浇花锄草都不必,就自然而然长大。

浩宇握著拳头,爆出青筋,二头肌在手臂上隆起,嗯,我记得他当兵前还没那么壮。

我想如果他现在要揍我,我是不是要赶快跑?大概跑出兵营就没事了吧?我回头看看兵营门口,还挺远的,真是的,会客室干嘛设在这么里面。

“不干我的事,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小心地说著,虽然真的不关我的事,但是自己的声音听起来还是有点心虚。

我讨救兵似地看了清清一眼,她低著头使劲地哭,以至于没看见浩宇对著我狰狞的面目。

她哭得那样伤心,不知道的人还会以为是她被男友抛弃。

说真的,她哭得实在有些夸张,惹来其他探亲的亲友纷纷对她投以同情的眼光。

浩宇的拳头提起来又放下,放下又提起来,我的心也跟著上上下下。

清清是模准了他的个性,故意在会客时摊牌,而不等到他放假的吧?

接下来真是一团混乱。

为什么哭得这样伤心?是为了让对方心里好过些,表示自己也在这段感情中认真过?抑或者是这真是痛苦的决定?

女人的眼泪很是厉害。

浩宇反倒是该要安慰她似的,把哭得像泪人儿般的清清拉到一旁,不知说什么地说了好久。

我只能在旁边假装没事人一样闲晃。

到处都是亲人相聚的感人画面,我向长官巡视一般地走了一圈,只是没人跟我行礼。

终于挨到了他们谈完。浩宇过来拍拍我的肩膀,倒是没再说什么。

“你一定要这样吗?”回程的路上,心里一股闷气,声音便有些严厉,接著又想她爱上的是我啊,口气便又和缓了下来:“我意思是说:反正又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可以等到他退伍嘛!再过两个月他就退伍了,可以到时候再说。”

“不行,再不说就来不及了,我一定要说清楚,我才能够再去爱另一个人。”

虽然这样的爱情似乎几近于精神洁癖,不过也颇令人欣赏。

“我……”虽然被人暗恋的感觉不错,但抢好友的女友似乎不太道德。我总该说些什么话吧!

可是我应该说些什么呢?

“什么?”她偏过头来。眼睛里还有些血丝,鼻子也还红红的,原来女人痛哭完的样子是丑的。

我的脑袋像中了病毒的电脑,一堆乱码,却跑不出该有的正确程式。

自己有没有喜欢过她呢?

好像是有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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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遇见清清,是在学校旁边的撞球间。

由于我的球打得很烂,所以坐在椅子上看浩宇打球的时间比自己站在撞球桌旁的时间还多。

我坐在清清的旁边,她的手不经心地垂在椅背外。

其实她最美丽的地方是她的手,白酥稣的,柔弱无骨似的,像洋葱般的光滑,细细的五跟手指头像是算好比例般的完美。我从没想过一个女人的手可以美到这样的程度。

我坐在她的隔壁,我也把手挂在椅背上,假装恰巧在她的手的隔壁。

两个椅背,两条垂挂的手,靠得很近的两只手。

撞球碰撞进袋的声音显得很乏味,空气滞塞的地下室中,烟味和人气相混变成了一缕缕的烟,凝聚又飘散,一切都变得有气无力。

她的身体几乎是完全放松地陷在椅子里。

大概是坐久了很无聊,她双手一撑从椅子上起来,有千分之一秒的时间,她的手碰到了我的手。

是电流吗?

原来男女之间会有触电的感觉是真的。]

一丝酥麻的感觉从右手掌的小指侧边,沿著手臂的边缘滑上肩头。

那是我第一次碰到女生的手,严格说起来是她不小心碰到我的手。

然后一切变得没有任何意义。

不管我的手有没有刚好在她的手旁边,不管她的手有没有碰到我的手,一切好像没什么特别的意义。

她太漂亮了,女人太漂亮,就应该跟我没什么相干。

那时的我下了那样一个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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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应该怎么对她才好呢?

“我不知道你会爱上我,其实我早在第一次见到你时就已经爱上你。”

很蠢!活像偶像剧的台词。

“别难过了,他会原谅你的,最后他会祝福我们。”

也蠢!我连自己会不会爱上她,都不清楚。

也许等浩宇当完兵,他们又和好了,而我只是其中的小插曲。那我呢?

明智的抉择,我应该让自己全身而退。

所以我只好说:“我…有件事一直没告诉你…其实我…我…我是同性恋。”

她用诧异的眼光看著我,好想我说的是外星人的话。

“啊!是这样啊!同性恋也很好。”她的回答更让我一头雾水。

蠢!只有这个字能形容自己。我怎么能够天才的想出这样的话?虽然我确实长得很女人,是这样的,所以浩宇才放心地月兑我好好照顾她。可是我并不是同性恋啊!

接著我们两个一阵静默。

喔,不只是一阵静默,是一直静默至送她回到家。

2

送走清清之后,我一个人独自开著车。

已经是深夜,环河快速道路上车子不多,我踩紧油门,沿路奔驰。

家里一片愁云惨雾,望著回家的路,有点心却。

兜了一大圈,车子开到了河堤,熄了火。

一个人静静也好。

忽然发现我活到今天,好像还没有谈过恋爱。

如果我明天死了,会不会感到惋惜?

我想起了那个有著两个小虎牙的女生。

那个青涩的年代。

十一点多的末班公车。

手指还沾著画壁报留下的颜料。

我坐在公车座位上闭目养神,公车颠簸地厉害,反正睡不著,索性子看著座位前写得密密麻麻的字。都是一些歪歪斜斜的字,写著谁爱谁,谁喜欢谁,其中有些还夹了一些脏话,还有不少的人留下电话。

我学著那些歪斜的字,写上“江美晴喜欢刘宗毓。”

从车窗上的倒影,我看见自己在傻笑。

想想觉得愚蠢,又看了“江美晴喜欢刘宗毓”那些字一眼,把它涂掉。

一时兴起,我抄下了所有的电话号码。

然后高高兴兴地下了车。

找了一个公共电话亭,一个一个地打。

大部分的电话都是假的。

有电信局、殡仪馆、甚至还有学校的电话,而绝大多数都是空号。

“喂,你找那位?”一个女人低沉的声音。

居然接通了,不是公司行号,是住家的电话,我一紧张,喀一声挂下电话。

觉得很好玩。又再拨了一次。

这一次我对著话筒唱起了歌。

咿咿呀呀地唱。

对方著著实实听完了整首歌。

这次却是一个年轻稚女敕的声音喊著:“刘宗毓”。

我认的出她的声音,她是江、美、晴。

我用力挂上电话,心扑通扑通地跳。

突然厌恶起和江美晴同班这件事,如果不是和她同班,我就不会认识她。如果不认识她,那么即使她听到了我怪异的歌唱也无所谓。

偏偏我认识她,她是我同学。

第二天醒来,想过各种逃课的方法。

可是我毕竟什么也没做一切的一切都很烦。

难熬的一天。

教室里有冰箱的味道。

而我变成一条冰冻的鱼。

可是她竟然什么都没有说。

我以为她会没有把它当笑话一样地说给同学听,一群女生会交头接耳,然后吱吱地笑。

但是她没有,连小声和同学说话,任何一点可能引起我误会的低声说话都没有。

我感受到她的善良,可是我没有跟她说谢谢,而且我也还没跟她说我其实真的喜欢她。我心里一直挂记著这件事。

高三的那年暑假,我终于在她家门口徘徊了二十三次后,按了她家的门铃,想跟她说谢谢。

“我路过这里。”

“喔,路过啊!”她浅浅的笑,露出两颗小虎牙。

“嗯。”

“你找我有事吧?”

“也没什么事。”

随著她的目光,我突然发现我的手正捏著裤管搓揉,于是我把两手插在口袋里。

“我爸妈在家,不能请你进来坐。”

“没关系。”

“你找我真的没事吗?”

“我想跟你说谢谢。”

“什么事啊!”

“就是那件事,电话的那件事,你没告诉别人,不然我会很窘,嗯,总之,就是谢谢你。”

“你很可爱,那又没什么!”

我很可爱吗?我看著自己的脚。

“嗯,就这样,谢谢,再见。”我说完最后一句话,僵硬地挥一挥手。

我不知道自己会什么要挥手,我平常说再见时,是不挥手的,那样看起来像女生的动作。

我究竟为什么要挥手,我也不明白,很多动作在我自己做完之后,我都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那样做。

世界上很多事情是很难明白的。

我想起来我还没跟她说我喜欢她。

我回头看了她一眼,她还站在门口。

我又对她挥了挥手。

她家的狮子狗跑出来安安静静地站在她的脚边。

她又笑了,她笑起来像狮子狗一样可爱。

而清清的笑却像新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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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隔天我一大早就出了门,昨天发生的事好像一点都不真实。

现在才五月阳光却异常的毒辣,我走向医院的门口,这是仁爱路上有名的癌症医院,白色坚硬的四栋建筑,冷森如冰窖。

医院门口种的整排的椰子树依旧茂盛,苍翠的树影投在人行道上,斑驳。

我抬头上望,天空湛蓝的出奇,几片云丝在远远的边际聊作点缀。

这么好的天气,任何人都不应该将命浪费在医院之中。

我想起隔壁病床的老先生,得的好像是胃癌,一股熟烂苹果的味道,不断地从他的口中呼出。从此苹果好像被亵渎过一样,我再也不愿吃它。

坐在病床旁的孙子兴高采烈地讲著电话,正计划著烤肉,眉飞色舞的神情和躺在病床上的老先生成了荒谬的对比。

以前我也想过癌症的种种,不过当时只是一份通识课程的报告而已。我记得我笃定地在结尾写上心得,如果我得了癌症,已经到了末期,我一定会选择“安宁病房”有尊严的死去,不让医生在我身上插满无谓的管子,苟延残喘的存活。写完还为自己的见解得意一番。

现在想想当时的想法真是天真的可以。事不关己时,一切都洒月兑。

那时知道的都不过是文字上的资料,写完报告后三天就忘了。

可是如今任何人问我,我都可以背出一连串的药名。

我还可以告诉你,副作用是是什么。

我忽然有股想嚎啕大哭的冲动,我抱著椰子树,额头顶著树干,眼泪潸潸地流下。

在癌症医院门口痛哭,应该也不是件怪事吧!想想于是更嚎啕大哭了起来。妈就只有我和哥这两个儿子,如今她就快要失去一个儿子,白发人送黑发人情何以堪?

自从爸离开之后,两个儿子就好像是她的一切,严格来说,不是两个儿子,是一个,老哥才是她的一切。

而我其实是可有可无的,她甚至对我没什么期待。

老哥就比我优秀很多,可是相较之下,妈对他却是说不出的严格。

我还记得小时后我和哥去学钢琴,我学了一个学期不想学了,妈-叨了几句便作罢。倒是哥扎扎实实学了下来。

那时我便发现我和哥是不同的。

小学的时候,老师总要在学期结束时在联络簿上写上对小朋友的评语,但是事实上老师只会注意到特别调皮或是功课特别好的学生,对于那些平常没什么特异举动的小朋友,可能也不知道要写些什么。

“乖巧懂事”,这就是老师给我的评语,我不太满意,好像在赞美女生一样,老妈却很高兴,她对我向来没什么期待,所以任何评语只要不是负面的,大概都会很高兴。“呵……”是妈的笑声。

自从癌症的阴影垄罩在我们家,家里气氛惨澹至极,现在却听到家里难得的笑声。

一个年轻女人的声音。

我拿著钥匙的手搁在半空中,这声音,不会吧?

我不知道清清来家里做什么?

我希望她自己能够明白。

我开了门进去。

“你不是到医院去陪你哥吗?”妈狐疑地看著我。

“我今天很累不想去。”

“这孩子真是的。”

“他大概很累吧!昨天开车送我去台中看一个朋友。”她很巧妙地把分手的那段省略。“那让我去医院照顾宗华好了。”

“还是我去,你昨天才从台中回来。”

结果妈去了医院,清清留了下来。

这些日子妈几乎以医院为家,今天在家是为了把堆积如山的衣服洗一洗。

可是我明知如此,我还是跑了回来。

我赎罪似地把衣服全丢进洗衣机里。

“喂,深色衣服不能和白色衣服一起洗。”清清在我背后大叫。

“喔。”

我把白色衣服从洗衣机捞出来,湿漉漉地都到洗衣栏里,衣服像梅干菜一样地绉成一团。

清清替我煮了晚餐,她煮了红烧鱼、姜片牛肉、柠檬鸡丁、酸辣黄瓜肉片汤、炸茄饼、还有一盘菜,是青菜花炒玉米笋、红萝卜、香菇、兰豆,她说那叫“素食锦”。

我很惊讶她煮菜的技术怎么进步那么多。

我也很惊讶她为什么煮这么多的菜。

“我们只有两个人,吃不完这么多。”我呐呐地说。

“我心情不好时就想煮东西、吃东西,煮很多菜、然后全部吃光。”

“喔。”可是其实把菜吃光的是我。

从那时候开始,我便有荣幸常常吃到清清煮的菜。

妈、清清和我轮流去医院照顾哥,当妈去医院的时候,清清就会出现在家里。

她好像已经变成了家里的一分子了,我这么地想。

也从哪时候开始,清清便如影随形出现在我的生活中。

“你下午过来接我,我的摩托车坏了,发不动,你可以现在过来吗?”

于是我翘了两节课去载了她。

“我从医院回来,肚子很饿,买了便当,现在又不想吃了。”

于是我在吃完晚餐后的一个小时,又到她租的小套房里吃了一个便当。

“你打字快吗?我明天要交报告。”

于是我用一分钟十五个字的速度,帮她打完了三十页的报告,然后叫醒睡眼惺忪的她。

一切理所当然。“你还在家里,快来不及了,你先过来接我,在去接宗华。”清清在电话的那头说著。下午是宗华的钢琴独奏会,她似乎比任何人都紧张。

这是大哥的愿望。

一个属于他的舞台的钢琴独奏会。

我不时地从后照镜看著他的脸。

英挺的鼻子,深陷的眼框,两条浓黑的眉毛在腊黄的脸上显得太过刚毅。

他一直低著头。

如果不是癌症,他璀璨的人生才正要开始。

但是他却正在凋谢了,他的任何愿望都值得身旁的人努力为他实现。

原本以为办独奏会是件难事,没想到却出奇的顺利,不但很快获得演出的机会,门票还在一个月内销售一空。

大多数艺术家都是在死亡前或死亡后声名才达到颠峰,因为不可能再有更好的作品问世。

因为死亡,不能重生,所以才具更具价值。

是这样的吗?

海报上左边是大哥的侧脸的特写,低著头专注弹琴的样子,头上戴著绿色鱼纹的头巾,遮掩因为化疗快要掉光的头发。

上面写著“新世纪钢琴奇才--刘宗华告别钢琴独奏会”。

“告别”两个字特别刺目。

确实是告别。

这是哥的第一次独奏会,除非奇迹,否则也是最后的一次。

大哥是不是奇才,我不知道,但人生就是这么荒谬,先前大哥还因为申请不到学校而抑郁,笑说自己沦落到钢琴酒吧卖笑。

“沦落”是他说的,钢琴酒吧的女客人十之八九是为了看他才去的。

看到那些女人对大哥痴迷又故做矜持的模样,大概一辈子我也不会遇见。

后来大哥终于申请到朱丽亚学院的全额奖金,但是去了才半年,却发现患了血癌,而不得不放弃,匆匆回国。

这就是人生吗?

贝多芬的钢琴奏鸣曲“月光”在空气中流泻,忽然间钢琴声停顿了好几分钟。

大哥的手抖抖颤颤,举起来又放下。

“不要弹了,逞什么强呢?我们回家吧!”我在心里喊著,声音梗在喉咙里出不了口。

我依然坐在位子上,一动也不能动。

全场一片寂静,只有眼泪湿润眼框的情绪流动。

所有人都知道这是一个热爱钢琴的癌症少年的告别之作。

每一个人都引领等待著。

终于一个音符落下,全场爆起热烈的掌声。

当天晚上大哥的病情就恶化了。

当医生宣布死亡的讯息。清清像瘫软的棉花,哭著伏在宗华的身上。我惊讶地倒退一步。清清她哭的如此伤心。我终于明白了一切。妈一面抽搐的哭著,一面拍著清清颤抖的肩膀:“清清,别哭,乖,不能让眼泪滴在往生的人身上,他会舍不得走。”说到这里,妈的声音哽咽的更厉害:“你不要这样,宗华会舍不得走。”接著妈哭倒在宗华身边。我一面抹著眼泪,一面扶起妈妈。这已经比我想像的情况要好得很多。我原以为妈一定会不支倒地,哭晕过去。或许,大家都心知肚明大哥得癌症后的最后结局。在不断的哀伤当中,默默地使人能够坚强的面临最后的一刻。丧事极力从俭,送殡仪馆火化后,安置在灵骨塔中。在祭拜大哥,清清离开后。我还是忍不住开了口:“为什么不告诉我?”“没头没脑的,在说什么?”“清清和哥谈恋爱,为什么不告诉我?”“这还用说吗?不然清清整天往我们家跑干什么?”因为我啊!但我没说出口。原来不是因为我。“唉!可惜像清清这么好的女孩,不能当我们家的媳妇。”我脑袋轰轰、轰轰地响。

我记得大哥和清清第一次见面是在浩宇当兵的前一天,大伙儿为了帮他饯行,到了宗华驻唱的PianoBar,同行的还有大顺、豆子和阿吉。清清忽然兴致一来,坚持要为浩宇献唱一首。

“这是餐厅,又不是卡拉OK,不行的啦!你想唱什么,点歌就是了。”我急急反对。

谁知清清执意要自己唱,才知道她拗起来,谁也没办法。

最后还是顺了她的意。

我到了钢琴旁在宗华耳边说了几句,指了指清清,他看了她一眼,没想到向来谨慎的哥,竟然一口答应。

清清站在钢琴旁,宗华帮她伴奏,她唱了一首<不了情>

虽然是很老的歌,在清清的口中唱出来,却是娓娓动听。

原来清清还有一付好歌喉。

“喂,清清和你哥看起来很登对耶!鼻子长得还挺像的,有夫妻脸。”向来口没遮拦的阿吉评头论足了起来。

我用手推了推他。他才识趣地住了口。幸好浩宇太专注于清清的歌声中,并没有听见。

或许,就在那时候,他们彼此有了好感。

夜里我骑车载阿吉回去,风从耳边呼啸而过。

阿吉不知在后座说些什么,咿咿呀呀的全被风吹散。

“你有没有听见?”阿吉用手敲我的脑袋。

“什么啊?”

“赌多少?我赌清清等不到浩宇当完兵,她一定会‘兵变’。”

“你不要乱猜。清清不是那种女生。”

“什么乱猜,看眼睛就知道了,她有桃花眼,很会勾魂的。”他笃定地说。

“不会。不会。”我用力地大吼。谁知道阿吉的话却一语成谶。

“咦,那么紧张,是不是被她勾魂过?”说完,还加上两声奸笑。阿吉有办法说些令人不舒服的话。

我很想对他狠狠地骂几句,结果我只说了句:“无聊。”而且我的声音大概又被风吹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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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大哥死后的一个月,我不断的记起大哥那双弹琴的手。

我跑到了城市舞台,那个大哥最后一场独奏会的舞台。

大哥的海报已经取下,取而代之的是国际知名的大提琴家马茵茵的海报。

海报上的她穿了件白纱洋装,笑容甜美地抱著大提琴,眼睛水盈盈地看著镜头,好像看进了正在看著海报的人的瞳孔深处。

她最擅长的便是流露真情,在演奏之时常常感动的泪流满面。

我不知道她到底有多感动,不过我倒是知道她的眼泪倒是感动了不少少男、熟男的心,纷纷掏腰包去观赏。

她是朱丽亚学院毕业的,据说比大哥小一届,但她凭什么?凭什么受大家的喜爱?凭什么年纪轻轻就集光环于一身?

而我大哥却要在病房里跟病魔搏斗?

这原是贴大哥海报的地方啊!

物换星移,有谁会记得曾经呢?

海报的右下角贴的不很牢靠,一阵奇怪的风吹来,海报的边角翻飞。

原来下面竟然还有一张海报。

又是一阵风,大热天的却吹得我毛骨悚然。

我左右张望正好四下无人,我撕下马茵茵的海报,大哥侧脸跃然眼前。

“喂,你在干嘛?”一个看起来像管理员的人大喊。

我本能的反应拿著海报就往前一直跑。

“不要跑。”那个声音听起来好像在喊抓贼一般。

于是我跑得更快。

“不要跑。”

我回头一看,那人只是喊著,完全没有追来的意思。

第二天的报纸综艺版的头条,斗大的字写著:“疯狂Fans偷走马茵茵海报”。

完全没有人提及大哥一事。

原来人是如此健忘。

我活著,活著便是一切。

这竟是我胜过哥的唯一一件事。大哥走了后的一个月,清清突然对我说了这么一句话:“陪我喝杯酒吧!”

我们在酒馆里,两个人默默地各自饮著酒,怀著同样的悲伤。

我望著清清,极力地想把她从悲伤拯救出来。

可是我只感到自己的无能为力。

我甚至幻想死的人是我,清清的悲伤也是我。

如果不是因为死亡才拉进我们之间的距离,那该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

在浓浓的酒精、与浓浓的哀伤当中,我竟然记起了一个酒的广告。

酒的广告内容,在我脑海中渲开:

一个男人坐在吧台边的高脚椅上,旁边坐著一个穿套装的女人,男人手中拿著一瓶白色的瓶装酒,瓶上红色的字标著酒名。

男人喝了一口酒,醉眼迷蒙得看著身旁的女人,女人挑逗地看了他一眼,月兑下了她的外套,男人露出了兴奋又窃喜的眼神,又喝了一口酒,女人月兑下了贴身的洋装,男人更开心了,又喝了一大口酒,透过他的七分醉的双眼,女人的手正把黑色性感衬衣的肩带往下滑。

“啪”响亮的一个耳光。

“我知道你在幻想什么。”依然穿著套装,一件未月兑的的女人气呼呼地说。原来一切都是男人的幻想。

欧洲某个国家,好想是德国,又好像是比利时,不记得是那个国家,我总是不记得任何事情,不管重要还是不重要。总之,那个国家的汽车杂志做了一项调查,塞车的时候男人都在想些什么?结果第一名是性。

男人连塞车时都能想著性,所以我在酒吧里,面对一个伤心对我吐漏心事的女人,和自己痛失亲人的压力之下,作著逃避事实的幻想,也应该没什么不对。

我专心地想著解开清清衬衫上的钮扣,第一个钮扣、第二个钮扣、第三个钮扣。

可是我想到了死去的哥,他的身体变成灰紫色,眼睛炯炯有神地看著我。

此刻我并不想悼念大哥,我把他从我脑袋里抹去。

我从新专心想著解开衬衫上的钮扣。

光线是刚刚好的昏暗,昏暗的足以引起人的遐思,又不至于有抱错人的窘境。

清清新月般水灵的眼睛,忽然变成了美晴狮子狗般呆呆可爱的眼睛。

昏暗下好像也没什么不同。

如果那天我问美晴她喜不喜欢我,她的回答不知道会是什么?

我从洗手间回来之后,看见一个西装笔挺的男人正在跟清清搭讪。

最后清清抛下悲痛的我,随著那个男人离开。

后来的我一直在想:

那天在酒吧,当她靠在我肩膀上痛哭的时候,我应该抱住她的。

给她男性的拥抱,然后我们会造爱。

或许这就是她找我来酒吧的目的。

可是我却没有,我什么也没有做。她一定是失望的吧?所以才跟那男人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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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总是在事情结束之后,才失望的搞清楚真相。

而比较好的情况是:事情结束了之后,还搞不清楚。

我不知道自己到底要搞清楚些什么?

其实,我好像从来没有了解过清清。

而且我怀疑我早就爱上了她。

不过对于任何人,那一点也不重要。

◎看清事实的真相,有时候不会使世界变得更美好,只不过是使自己更清醒一点而已。

而我也常常怀疑,我是不是真的看清过事实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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