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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小孩之恋 第十章

两年后,冬天。

暮色已经渐渐地笼罩了这个喧嚣的城市,桔黄色的街灯,透过纷飞的雪片,氲出了一波一波的暖暖的微曛的暮霭。街上的人群匆匆的行色,在不远的地方一定都有一个温馨的家在等待着他们,有一盏暖暖的灯照着夜归的人。

酒吧里,昏黄的灯光下,弥漫着淡淡的背景音乐,是那支著名的萨克斯曲《回家》,一个人推门走进来,人们静默了片刻,忽然欢呼起来:「阿楚!小可!小可!快看谁回来了!」

小可从房子后面跑出来,呆住。

秦慕楚随意地歪戴着帽子,脸上一副自在无羁的神情,耳朵上甚至还带着耳机,这两年的时间,他迷恋上随身听,因为天天可以听到小可点播的歌……他的浑身透着咄咄逼人的锐气,眼睛毫不躲闪地看着小可,寂寞已久的小可那里经得住这样毫无顾忌射过来的目光和锋芒毕露的热情劲儿,一下子就糊里糊涂又无比兴奋地掉进去了。

小可长长的睫毛上颤动着一颗晶莹的水珠,他在竭力控制不让它落下来,

「我回来了。」秦慕楚声音沙哑地说。

「欢迎回来。」小可已经泪流满面。

「Iammyoldself。」秦慕楚说。

「metoo。」小可说。

酒吧里一阵欢呼,大家都拥住秦慕楚问动问西,他显得越发年轻了,似乎岁月并不曾侵蚀他的躯体,反而为他镀上一层闪光的亮点。

小可正沉浸在重聚的狂喜中,喝了一点儿酒,有一点儿醉意。

在这样的聚会中,总会有一些熟悉不熟悉的人,有一些似乎很近又很远的热闹。而身边的男人却是如此的令人安心,他有一副宽阔的肩膀,看上去令人踏实,抚摩着,他的眼睛朦胧了。

「我的肩膀给你靠。」秦慕楚的调皮劲依然在,依然喜欢逗弄小可。

小可愕了一愕,使劲地点头。那一晚,小可伏在秦慕楚的肩头泪湿了厚厚的衣服,两年来,无论遇到多大的风雨,他没有哭过,可是现在不同了,他很想再哭一次——因为有人为他拭泪。女诗人舒婷在她的诗歌《神女峰》中最后落笔处写道:『与其在悬崖上展览千年,不如在爱人肩头痛哭一晚。』

等待这么久,也只是为了在爱人肩头上痛哭一晚啊……

那天晚上,他们早早就回家了。

「宝宝,你把房间布置得真漂亮。」秦慕楚愉悦地说,墙上贴着蓝色的碎花壁纸,窗帘及床罩都是水蓝色的,与墙角处的梳妆台及其他木制家具搭配得极协调。在白色的架子上,整齐地排列着几个洋女圭女圭与玩具。床边的台灯架上,则装饰着一把镶有荷叶边的白色小洋伞。简直是儿童住的房子——秦慕楚想说,却不敢说出来。

「你喜欢吗?」小可边为他放洗澡水,边大声问。

「当然!」秦慕楚走来走去,阔别两载的小屋显得如此温馨。

「喜欢就好。」小可看起来成熟了很多,显得有些羞涩。

秦慕楚察觉到他眸中的温柔,机不可失,他当然不放过。他低下头。小可迎上去。

当他的唇碰上小可的时候,他闭上眼睛,全神贯注的享受他的吻。他的唇主动的张开,欢迎他的舌进去探险。秦慕楚饥渴的吻他,他甜蜜得令他百尝不厌,比棒棒糖还甜。感觉空气变稀薄了,他胸中总是鼓胀着,却还希望能吸进更多氧气去助燃热情。凝眸相望岂能满足他澎湃的激情。他蹦跳不已的心切切殷盼着一个兴奋甜蜜的夜晚。

「宝宝……好想要你……想我吗……我的小天使……」

小可知道他在等待他的回答:「我只是个普通的,甚至有点笨笨的男孩。」

「那我就是撒旦的弃儿。」秦慕楚显然不满意他的回答。

小可微笑:「你是个狡猾的无赖。」

「的确,」秦慕楚说,动动优雅的眉毛,他的声音变得低沉诱人,「你是个迷惑了我的笨笨的天使,过来。」他将小可拉到身前,然后解开大衣,拉他靠在自己的胸膛上,他的身体燃烧着小可的背,他的双臂紧紧地抱住他。他把冰凉的脸颊贴在他的脸上,下巴靠在他的肩膀。

「现在,」他说,「让我全身都暖和起来吧。」

小可已经完全无法思考,所有的感觉都在集中在这个男人身上:「好……」他无力地说,「我的手臂被扣住了。」

「嗯。」秦慕楚亲吻他的脖子,慢慢地滑到他的耳朵下方。小可的耳垂发痒,他的手指握成拳,发出低吟,当他的膝盖发软,他将重心靠在秦慕楚的身上。而他将手伸进他的毛衣,灵活的手指向上移动……

小可伏在秦慕楚的胸膛上,脚趾碰触着秦慕楚的小腿肚,慵懒温柔的微笑着,像一只心满意足的猫——秦慕楚已经睡着了,积劳已久,终于可以安心地睡一觉,搂着心爱的宝贝甜蜜地睡着了……

第二天,是个周末,他们相约出去游玩。

秦慕楚告诉小可,他出去两年一无所获;小可想告诉秦慕楚,他多么多么的爱他,而他又是多么多么的渴望秦慕楚能对他说这句话。

他们走过的老地方,默默地走着,谁也没太多的话,小可的心里不安极了,秦慕楚心事沉重的样子显然感染了他,天却飘起了小雨并开始越下越大,小可冲动地转过身对他说:「慕哥哥,我有话对你说!」

秦慕楚却一把揽住了他的腰:「小傻瓜,先找个地方避避雨再慢慢讲。」

街上的行人纷纷拿出雨具,大意惯了的小可哪里会记得带雨具,却突然发现头顶上有什么在晃,小可抬起头,是他的手,他在用手为他遮雨?!一股暖流直冲心头,一只手的面积怎可挡住这场大雨呢?但是它确确实实地挡住了他心中的雨。看着雨水打湿他的头发,顺着面颊流下,他用左手为他扫着雨,右手揽住他的腰,一种信任感油然而生,还需要什么语言呢?他宽宽的肩膀还不够他依偎吗?有了这双手的遮蔽,他的世界将永远没有风雨。

小可紧紧地抱住他,跑到一个店的房檐下,他放开小可,急急地询问:「没事吧?!没淋坏吧?!」小可只是傻傻地笑,他一边月兑下衣服,披在他的身上,一边说:「就知道笑,你不是有话对我说吗?」

小可看着他仍在滴水的头发,关切的双眸,于是抚模着他的脸颊,微笑着说:「我要永远和你在一起。」

秦慕楚几乎要晕倒了:「难道你就是要告诉我这件事?还以为天上要掉馅饼呢。」

小可涨红了脸蛋,狠狠地踢他一脚,秦慕楚叫着痛,脸上却乐开了花。

次日,阳光普照,他们又出来玩。

玩了一上午,中午决定买点快餐,带到附近花园去吃。因为是周末,人非常多,排了半天队才买到。他们一路跑着到了花园,再等找到适合吃饭的地方,已经饿得前心贴后心了。

小可一边嚷:「饿死了!饿死了!」一边急急忙忙地撕开纸包,蘸上点土豆泥,塞进秦慕楚的嘴里。忽然,秦慕楚放下手里的吃的,若有所思地看着小可说:「我想,也只有你,才会在自己饿得受不了的时候,却先把吃的放进我嘴里,一辈子有你陪着,我也心满意足了。」

怎么回事?小可怎么突然觉得自己不饿了?哎,怎么脑子一片空白呀?怎么……怎么这么想流泪?怎么眼泪止不住了?旁边的秦慕楚一下子慌了神,赶快坐过来搂着他的肩膀说:「别哭,别哭,你要是不喜欢我,就把我踢跑就是了。」

小可果然又踢了他一脚,秦慕楚更大声的叫痛,脸上的快乐却愈加的明显。

那天回去的路上,小可忽然转过头来对秦慕楚说到:「我很幸福,」

「为什么?」秦慕楚傻傻地问。

「因为你在喜欢我!!!」小可语气很肯定,很有自信的样子。

秦慕楚笑了,问:「那你喜不喜欢我呢?」

「你猜!」

「我猜不到。」

「你是个傻冒。」小可笑了,很开心的样子。

冬天终于过去,春天来了。

他们常常携手静静地坐在路边,田野里常常有着不知名的野花随意从容地绽放着,舒展着春天的笑容。有蜻蜓偶然轻盈地掠过,薄薄的翅膀振动着阳光的色彩。有温柔的风在空气里流淌,抚慰着整整的一段岁月,他们便在那一刻感受到了平淡的安祥。……你偏偏爱我,我偏偏爱你……这是冤家,这是幸福!

可是爱恋未必要计较什么幸福不幸福,爱恋生成是先天的……于是也突然明白了:幸福其实就是一种感觉,你感觉到了,便是拥有。

他们和吴婆婆成了好朋友,也参加了沈落雁的婚礼,有个痴情的男子天天陪着她,终于使她从心如死灰中苏醒过来。

小可和秦慕楚一起参加沈落雁的婚礼,结束后,小可提议走回去,秦慕楚忙附和着走走好,于是,两人不咸不淡地聊了几句后,就一起默默地走起来,走着走着,秦慕楚竟挂上耳塞,听起随身听来了——养成的毛病再也改不掉,虽然小可警告他经常听随身听可能导致耳病——突然,小可张大嘴巴,冲着他说了句话,他则以最快的速度摘下耳塞,惊慌失措地问:「你刚才说什么?」

小可委屈地说:「看你,这种话我怎能说第二遍?」

秦慕楚略想想,然后说:「我来说第二遍,我们也结婚吧!好吗?」

小可却噘着嘴巴:「我要好好想想!」

秦慕楚歪着脑袋说:「好吧——我来教给你一快速的思考方法。」

他们回到家里,秦慕楚把小可拉到书桌前,取出一张纸,从中间划了一条线,右边写:『嫁给慕哥哥的理由。」;左边写:『不嫁给慕哥哥的理由。』然后他对小可说:「你就快点抉择吧。」

小可扒在书桌上,认真地思考,于是开始在左边一栏里写:

1:他是男的,我也是男的,法律不允许。

2:他很穷,是个穷光蛋,没有豪华的房子,没有舒适的条件。

3:他很狡猾,经常欺负我。

4:他比我大,大很多。

5:……

左边一栏写了很多,终于,小可开始转到右边一栏,他思考良久,只写了一条理由。

写完了,小可又忍不住再思量:是,他现在很穷,可他有才华,能吃苦,谁说他不能成为百万富翁?想到这儿,他毫不犹豫地划去了左边第二项;他很狡猾,常常欺负他,可是他更疼他,把他当宝贝一样呵护着,一辈子那样长,可是小可确定再也不会有人像他那样疼爱他,于是他又划去了左边栏第三项……我们都是男的,是男的又怎么样,他要的是爱他的人,不是一个男人或一个女人……最后,小可哭了。

纸的左边,各种各样的理由写得密密麻麻,却都被一条一条地划去了,连一条也不剩。不嫁的理由,现在是零。而纸的右边,仍然只有一个理由,一个被他用钢笔描了许多许多遍,象油画一样深深凸起来的字:「爱」。

所有的理由都可以被轻轻的删去,都可以不在意,唯有爱不能够——也许,在爱的面前,根本就没有任何理由。

***

最近秦慕楚很忙,他说他正忙于为一家富人装修一套房子,设计、买材料,忙得他没空打哈欠。他回来这么久,还没见过他怎么粉刷墙壁,怎么铺地砖……小可便说:「我想去看看你怎么工作,可以吗?」过去,小可怕他自卑,总不敢提出要去看看他的工作,在小可的想象中,他工作的时候,肯定一身溅的是水泥漆,灰头灰脸的……

秦慕楚却说好。开着他的那辆中古老爷车,驶到阳明山豪华住宅区停下,秦慕楚指着一栋童话城堡般的房子问:「你看,这种设计好看吗?」

「很漂亮!很别致。」小可随便说说,不过这确实是小可喜欢的,带着点童稚情趣的住房,显然,秦慕楚听了很高兴,又问:「你会喜欢吗?」

「我当然喜欢,只可惜不是我们的。」

走进雕花的大门,进屋参观,天哪,简直像进入一个童话世界。

小可说:「奇怪,这家主人的喜好怎么跟我一模一样!」

秦慕楚没有回答,只是东模模西模模,似乎也很为自己的杰作而得意。这时,一个工人提着一桶油漆进来了:「秦总!您也来了?」

没搞错吧?那工人端详小可老半天,比他更惊讶地说:「什么,你还不知道,他是我们的董事长,房地产界赫赫威名的黑马哟!」

小可渐渐明白了是怎么回事,秦慕楚在考验他,但不知为什么,他有一种被骗的感觉。

回头正要夺门而去时,秦慕楚一下子把他抱住:「不要走,请听我解释一下,好吗?」

原来,这一套豪华的房子是他特地为他们的新婚准备的,他只是想给小可一个惊喜,并不是对小可不信任,当他当着他手下工人的面为小可的生气而不知所措,涨红那张英俊的脸庞时,小可心软了,面对这个无辜而满怀深情的男子,他还有什么理由不悦呢?

那年的秋天,他们举行了这个婚礼,在小可十七岁最后一天去过的那个小小的教堂,除了最亲密的几个朋友和牧师,别无旁人,可是他们已经很幸福了——幸福不是别人羡叹的目光,也不是金钱的堆积——幸福是和所爱的人的携手到老……

新婚之夜,秦慕楚闭着眼睛,感觉小可的手就在他胸前,他的小手慢慢按摩到他的月复部,他的肌肉一条条绷得紧紧的,他要他——他必须现在就要他!当他强壮的臂膀圈住小可时,小可没有推开,他顺着他的压力倒在床上,所有的言语都化作了一声柔和的叹息。

秦慕楚疯狂地搜寻他的唇,一遍又一遍如风似雨地吻他,他的手忙着解开他的衣服,急切地需索他柔软、女敕滑的肌肤。他的手在他身上来去摩掌,应允更美好的事即将来临。当他暂时抽开手时,小可申吟着抗议,可是他只是轻笑一声,把小可带到他上面。

仿佛千万支烛光同时燃起,小可就像浮游在灿亮亮的灯海之上,虚飘飘地不知要往上飞呢,还是往下沉。秦慕楚把他的脸拉下来,热气吹拂到他嘴上:「宝宝,你快要把我逼疯了,晚我一定要拥有你,全部的你。」

「慕哥哥……」小可轻声喊道,感觉到两人的身体合而为一。

半夜,被激情吵醒,他们热烈的,之后微笑着睡着,黎明时又缓缓的爱恋对方一次,再沉沉睡着,直到阳光透进窗帘了才醒来。

小可扒在秦慕楚的胸膛上顽皮地说:「从落雁姐姐婚礼上回来的那天晚上,我根本没有说话,我只是活动一下下鄂而已。」

「哦?!」秦慕楚一脸的坏笑:「你以为我的随身听是开着的吗?」

「什麽?!」小可突然觉得,在他面前,他的所谓的伎俩恐怕永远是小巫见大巫了,可是随即他又笑眯眯起来,有个秘密他永远不会说:他怎么可能不懂得怎么和女孩做的事呢?就是现在的小学生也都明白了……呵呵,他是个笨小孩吗?……

只有天晓得。

也许还有另外一个笨蛋秦慕楚也晓得。

他们依然是忠实的网虫。

小可晚上睡觉前经常不是对着秦慕楚,而是对着电脑发给他一个E-mail邀请他的『老公』结束冲浪,洗去风尘,与他同眠,他们是在『楼上楼下,电脑电话』中亲热地相爱,床边蓝色透明的电脑做为忠实的受欢迎的第三者目视着小可在他的臂弯安睡,而小可的右手似乎自觉地显示出拿着游标的姿势……

他们经常拌嘴,因为小可越来越嚣张,而秦慕楚也越来越坏心眼,不争吵简直是不可能的事,秦慕楚经常自以为聪明的哄骗小可,小可也经常自以为是的教训秦慕楚,人间的夫夫,人间的情,他们很少像一些激情的现代人那样,把那个字挂在嘴皮子上,让他们说出这个字,往往会让他们涨红了脸颊。

秦慕楚说:「俗话说,爱是要先做了再说的,可是都已经做了,还说什么呀?生米已经成了熟饭,就满足啦!」

这倒很符合秦慕楚的爱情战略,呵呵……小可心满意足地笑,每天晚上的快乐是他最期待的……

窗台上的那盆花还在盛开,是小小的花朵,女敕黄的花蕊,洁白的花瓣,它的名字叫麦草莲,可是秦慕楚和小可都喜欢叫它——宝宝,我爱你。

有一个字,现在大家像口香糖一样随意咀嚼着,但任何时代总有一些人很珍惜,无论如何也不肯说,连最含蓄的方式也不肯,只会做些又蠢又笨的事情,我们管这叫——「纯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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