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云初起 第1章
「云初,到了钱塘什么都可以忘,唯独不可以忘记hexie人!」
溪云初骑在马上,只要一想起出门前娘的这句嘱托,便像被一堆跳蚤携儿带女爬上身,浑身不自在。
所以说,女人一上了年纪,说话便不顾含蓄。
云初这回离开云岫宫,是去给姨妈拜寿。
姨妈和表姐住在钱塘,钱塘自古好风光,满街满巷有风流俊俏的小生,蛤蟆似的乱窜,云宫主这才日嘱咐夜叮咛,教云初不要错失良机。
官道两边的荒野,藤蔓密密缠绕,遍开细碎小花,一阵风吹过,带来清甜的香气,云初嗅了一口,反觉头皮一阵阵发紧。
在她出门前几日里,娘不仅唠叨着要她在钱塘hexie人,还把武林新生代中凡排得上前几名的年轻人比了一遍,这个好,那个也好,乍一挑似乎个个都能拉来当女婿。
司徒玲珑,名字像女人,长得也像女人,凤眼薄唇,细皮女敕肉,擅长使暗器,他的暗器质量很好,卖得很贵,年纪轻轻便是暗器这个行当中的首富。
封克,武当派掌门的私生子,独揽宠爱——有房,整座武当山上的大小院落;有车,八匹马拉、能坐能卧能打架的大车;有名,若没意外,将来稳得武当掌门的宝座。
郭端乐,凭一手「生死人、肉白骨」的医术,武林中不论正邪两道、各门各派皆敬他几分。尤其是女人,更是爱找他,他家里的门坎都快要被踩破了,因为他最擅长的是妇科。
苏问水,乃潇湘夫人和松鹤长老的爱子,又拜镜苔先生为师,剑法一如他的相貌,清俊灵秀又斯文,偷走了一串小姑娘的芳心。
平心而论,这些人的条件虽然已相当优秀,但跟南宫秀一比,却又差得远了,简直好比萤火对皓月,寒鸦对鸾凤,他们所有人加在一起,也比不上南宫秀一人的光芒!
南宫秀,南宫世家长孙,长相、身材一流,武功一流,性格一流,琴棋书画一流……是新生代中最光芒夺目、大神级别的存在,无数女人的梦中情人。
南宫秀、南宫秀,虽然也有可耻之辈把他的名字念成「南宫断袖」,但在普天下的深闺芳心和丈母娘眼中,这样的外号纯属恶意污蔑!
不提也罢,不提也罢。
要是有谁敢在公开场合提起这外号,必定遭来女人的群起而攻之!
云初回想起娘对南宫秀狂流口水的面目,不由生出了三分尴尬和七分不服气。
娘说,其余的人虽然也很好,但都有不足之处,唯独南宫秀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温柔从容,举手投足间,一派世家公子的翩翩风度。
完美?
云初嘟了嘟嘴。
这世间哪有完美的人?
况且,退一万步来说,就算南宫秀真的很完美,娘也犯不着贬低她,来抬高南宫秀。
居然说像南宫秀这样的人眼光一定很高很高,凭她的姿貌,只怕还配不上他。
云初一边闲看路边的风景,一边在心里哼了声。
纵然能配得上,她也未必肯去匹配。
云初一个人骑马走在前,落下两个随从在后面,直到天边忽然飘来一朵乌云,转瞬之间,便下起雨来了。
她和随从下马,暂避进官道旁的一间茶寮。
这种路边摊舍的饮食都很粗糙,茶碗上还破了个缺口,若换了别的女儿家,早掩唇皱眉了,云初却毫不计较,随意拿起碗便喝下一口。
她润了润干涩的喉咙,放下碗,转头欣赏雨景,眼看雨珠打在尖尖细细的草叶上,蓦然惊觉方才一路上,她居然满脑子都想着南宫秀!
不象话啊!
可是真要说起来,比她更不象话的人是娘。
娘是想她嫁人想成瘾了,怎能置自己的亲生女儿不顾,反倒对那些男人不停口地夸赞,别人暂且不论,南宫秀她又不是没见过。
这话说起来有些长,长话短说,云初有个姑姑嫁去了南宫家,逢年过节把云初叫过去玩,所以云初和南宫秀也曾有过为数不多的几次碰面。这些年以来,彼此不算陌生,无论在哪里,见了面都会大方打招呼。
客观来说,南宫秀这个人的确很有风度,能从容应对各种场面,举止稳妥,笑语温和,对谁都客客气气的,若有人说南宫秀当得起「使人如沐春风」这个形容,云初也绝对会点头同意。
尤其她记得,有一年夏天她见到南宫秀时的情景——
那一年特别的热,姑姑又派了车马来接她去小住几日。
除了姑姑和姑丈,她在南宫家「举目无亲」,闲来时一个人四处蹓跶,碰巧遇见几个小伙子正在蹂躏一条青蛇。
虽说那条蛇私闯民宅不对,打死也就算了,但他们偏偏活活的用火去烤牠的月复部。云初午睡刚醒,目睹这种残忍的做法,一时冲动,从游廊跳进院子,把人给揍了。
那三四个都是和南宫家沾亲带故的小少爷,云初区区一个小女孩,身手却比他们好,想揍的,一个也没逃过。
接下来的场面就更好看了,挨了揍的,哭叫着要让南宫家的仆从来捆住她;揍了人的,气定神闲,双眸炯亮,半点也没有愧疚和害怕的模样。
仆妇下人听到吵闹声都围了过来,越围越多,当中走出一个老头,看上去像管事的,凶巴巴想去扯云初的手,云初灵巧地闪身躲过,他刚想破口大骂,却听一个声音传来:「老刘,你们不要为难云初。」
这声音,明明很好听,很温和,有如午后一抹淡淡的阳光,但又能让人察觉出一种威严,不怒而威。
再嚣张猖狂的人听到这声音,也会像原本鼓张的船帆被收起,乖乖不敢再造次了。
但是对方既不是姑姑也不是姑丈,在南宫家竟还有第三个人记得她的名字,云初不由大为惊奇。
隔着人群,她踮脚一看,才看见一个清爽俊挺的身影站在游廊下,也就是她方才跳出来的地方。
原来是南宫秀。她记得他。
因为这并不是他们第一次见面,在前年他们已经见过面了。
那时云初不过才十岁,南宫秀大她五岁,姑姑在一旁笑嘻嘻地为两个孩子做了介绍。
云初会记得他,只由于他是南宫家一生下来便带着光环的长孙,南宫老太爷最最喜爱的嫡孙,姑姑时常在她耳边说啊说,让她想忘记都难。
但南宫秀会记得自己,着实让云初意外。
南宫家宾客盈门,像她这样的外客,他一定见过不少,若个个都去牢记对方的名字,他的记忆力未免也太好了!
何况,那一声「云初」,他说得很自然,甚至还带了点亲昵,彷佛他们已是认识很久的老朋友一样。
云初就这么惊奇地睁大眼,直到他走到她的面前。
「长孙少爷——」方才那凶巴巴的老头,早已变得很恭敬。
南宫秀看了他一眼。「这里发生的事我都知道了,不是云初的错。」
论起亲疏来,挨揍的都是他的堂弟表弟,但他居然维护一个外人!
在场的人都很意外,云初也不例外。
不过凭南宫秀的身分,既然他这么说了,一时四下寂寂,根本没有人敢出声反驳。
南宫秀看向云初的目光温和。「云初,我陪妳走一趟吧。」他对她说:「妳姑姑如果知道妳四处乱跑,一定会很着急的。」
云初被他的气度所震住,呆呆地点了点头。
不过若换了现在——
换了现在,两人见面的次数也多了,云初当然不会再傻傻的成了呆子。
但她怎么也料不到,白日里想得多了,晚上居然会见到本人。
暮色降临时,他们离钱塘已不远,两个随从找了家客栈,但才跨脚进去片刻,便一起走出来直摆手。「这家客栈不成,已经被人包下来了。」
云初骑了一天的马,精神却还不错,听到这话也没懊恼。「既然这样,那不要紧,我们去下一家。」
她话音刚落,客栈里有人追了出来。「两位请留步。」这话是对那两个随从说的,来人转头看到云初,脸上笑得愈加欢畅。「原来真是溪公子!」
他故意开了句玩笑。
这个人是南宫家的一名小厮,个头矮小,口齿伶俐,和云初也颇有些熟悉,才敢说这种嘲弄的话。
不过会被人开玩笑,云初也怨不得别人。
谁教她穿得和一个男人没两样!
闯荡江湖的女人并不只她一个,别人虽然也学剑术功夫,但在穿着与佩饰上还是尽量展现女人的温婉柔媚。身上穿的,绫罗纱裙;脸上抹的,铅粉胭脂;头上戴的,珍珠木钗……唯独云初,自第一次出远门以来,便爱上男人装扮,往后每每在外,都是万年不变的束发简袍。
倘若别人不知道她的底细,女扮男装以增加安全性,倒还说得过去,偏偏云初是女儿身这件事,江湖上人人皆知。
换句话说,明明天底下的人都知道她是女扮男装,她还是一如既往,始终坚持自己的独特喜好。
当下云初认出对方,吃惊得差点从马上摔下!
因为潘安长年伴在南宫家长孙少爷身边,他一出现,南宫秀必定也在场。
还没等云初吭声,让她想了一整个白日的身影,果然从客栈内走了出来。
南宫秀一身鲜亮白衣,轻袍缓带,丰神俊朗,温和儒雅,气度华贵。似乎任你把所有的赞美之辞加在他身上,都不为过。甚至,无论何时何地,只要他一出现,便彷佛能看见自他周身散发出一层淡淡的光晕!
当他注视别人的时候,目光从来都是明亮而柔和的,还带着种或鼓励或安抚的笑意,像温暖的阳光,能把坚冰消融,又像春风拂过,让人从心底萌生出对生命的希望。
云初乍一看见他时,整个人竟僵在了马背上!
奇怪。娘对于南宫秀的评价,她原本并没有服气,可是眼下……
距离他们上一次见面,已经足有两年多了,那么久不见,再一次相遇竟让她在霎时生出了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心跳也比往常更快了一些。
她见到南宫秀居然会心跳?
可耻啊可耻~~
云初受心头小小悸动的干扰,一时说不出话来。
南宫秀笑吟吟地先开口:「云初,真巧,这还是第一次在南宫家以外的地方碰到妳。」
云初还是老样子。
没有长高,没有晒黑,出门在外仍是一身简单英气的男装,鼻梁秀挺,眉色黛青。唯独那双眼睛,不同于一般俗世女子,和别人对视时越发的炯亮有神,落落大方。
她就这样骑在马背上,居高临下,姿态明艳,简直像极了一朵生长在山巅上的龙胆花!
见他笑得客气,云初想起白日里自己老想着有关于他的种种,不免心虚,唇角轻扯,笑得带了几分尴尬。「呵呵,真巧!」
潘安看看他们两个,笑嘻嘻地插话进来:「难得溪公子也路过这里,你们一行三人要去什么地方?」
云初答:「我去钱塘。」
「钱塘是好地方呀!」潘安摇头晃脑。「去钱塘找人?」
云初点点头。「我姨妈住钱塘,我去给她拜寿。」
「拜寿是好事呀!」潘安继续晃。「多大寿辰?」
「是整寿,四十。」云初捺着性子。
「四十是大寿呀!」潘安一口一个「呀」。「哦,对了,未知溪公子的姨妈是什么人?」
南宫秀终于听不下去了,把聒噪的小厮往后扯了扯。「你真多嘴。云初的姨妈是什么人,和你有什么关系?」
潘安跟着他家绝顶好脾气的公子,一向没大没小惯了,赖皮答:「和我倒也没什么关系,顺嘴多问一句罢了。」
南宫秀微微一笑。「亏你一向自夸百事灵,居然不知道云初的姨妈?我告诉你吧,她是钱塘月华阁的阁主。」
潘安恍然大悟地击掌。「原来是月华阁阁主!那岂不是江湖第一美人的娘?」
听到他这样问,南宫秀忽而转首笑看了云初一眼,并没有回答。
天色将暗,暮霭渐起,她迎上他澄净明亮的笑容,不知为何,心头蓦然一动,两颊微热,来不及细想,只得先答话:「没错,我表姐便是第一美人习揽月。」
早在五、六年前,云初和揽月尚处豆蔻年华时,江湖上的风雅之士便将这一对表姐妹,评为武林中最绝美的双姝,揽月为第一,云初为第二。
其实单论容貌,本是云初胜出几分,但因她的男装癖,所以在人气上反被揽月超过。
不过对于这类评议,云初一向不甚在意,更何况去计较当中名次?
别说把她排在第二的位置上,就算是落在最后,她也不在乎。
「啧啧,真了不得!」潘安又嬉皮笑脸道:「揽月是第一美人,溪公子是第二美,你们一家就出了两位沉鱼落雁、闭月羞花——」
南宫秀打断他。「好了,莫再开玩笑,成天见了云初就叫公子。」
听见自家公子这样说,潘安又是弯腰又是作揖,总算恭恭敬敬叫了一声「溪姑娘」。
滑稽刻意的模样却惹得大家笑了起来,就连云初也忍俊不住。
南宫秀看在眼里,眸光温暖。
「云初,天色已晚,你们不妨一同在这家客栈里歇下。」南宫秀邀请道。
大家见面招呼已说了一堆的话,时候也的确不早了,人困马乏,他这句话说得便像水到渠成般自然。
云初听见,忍不住就想顺势答应,但旋即醒过神,匆忙摆手回绝道:「不用不用,既然客栈被包下了,我们去找下一家就好了。」
依眼下这情形,她若答应,就好比欠了他一个人情。
欠下的,总有还的日子。
麻烦麻烦!
南宫秀也并没有勉强的意思,只是站在原地,笑看着她。「这方圆百里内,只有这一家客栈。」
云初不禁悻悻然。「呃……是吗?」
客栈这种东西,不想住的时候,一条街上挨着有数家,想住的时候,居然就只剩下了一家——
简直混帐!
南宫秀点点头。「我们的人虽然有些多,总可以挤一挤,我已经吩咐下去了,要他们让出两间上房给你们。」
他这样说,云初不好意思再拒绝了。
唉,算了算了……
反正每次她一跟南宫秀见面,都会欠他一个新的人情。
俗话说,债多了不愁,虱多了不痒——就接下他这份好意吧!
云初离开云岫宫的时候,只带了两名随从,一行三个都是女人,当晚她们分别睡下。
两个随从一间房,云初独占一间。
待客栈内的伙计点上灯,关门退出,云初只粗粗打量了一遍屋内陈设,便放心地坐下来。
根据出门前娘的教诲,夜晚落脚前,她本该对周遭环境多加警戒,可是今晚客栈内有好多南宫家的人,更有南宫秀……她一想起这名字,心头竟又忍不住跳了一下!
冷静!
无论如何,既然有他们在,这里应该很安全。
「叩叩——」
她刚伸手想替自己倒杯凉茶喝,忽然听见有低低的敲门声响起。
「什么人?」云初迟疑了片刻,才出声询问。
「客官,小的来送一份点心。」原来是客栈的伙计在门外。
云初这才起身开了门。「怎么会有点心?」
她才刚问完,低头瞧见伙计手中所端的木盘上,有一碟冒着热气的绿澄澄的小包子,模样精巧,清香扑鼻,让她忍不住在暗地里咽了口口水。
说来惭愧,云初的个性虽与寻常女子不同,似男儿般大方爽利,但唯有一点,还是百分百展现了她这个年纪的女孩子,所会有的小毛病。
那就是嘴馋。
云初不仅爱吃、贪吃,而且牙口好,记性佳,胆子大。
牙口好,甜的黏的咸的辣的酸的硬的……通通不放过;记性佳,凡是尝过的、没尝过的各式美味点心,每日惦念心中;胆子大,对于一些做法独到、食材奇特的菜肴,就算别人都不敢尝,只要毒不死人,她张嘴就来。
当下,云初一眼认出这道点心叫绿荷包子,两眼愈加发亮。「想不到这里会有时令点心。」她边说边跟去桌边。
伙计放下碟和筷,一脸的讨好。「客官真是眼尖,这道绿荷包子是我们这一带最出名的时令小点心,客官快请趁热尝尝——」
这么好的东西,当然要尝!
云初伸筷。
可是筷头触到包子皮,又骤然停了下来,痛苦地扭头。
「你端回去吧。」
伙计吓了一跳!
云初悲壮地握紧筷子,缩回手。「我没有在夜里叫点心,这包子你一定是送错了。」
舍不得啊舍不得,可是……她虽嘴馋,亦有原则。
莫名其妙送来的东西,当然不可乱尝。
伙计看着她别扭的模样,差点忍不住笑。「客官,没错没错,今日是我们同福客栈三周年庆,今晚入住的每位客人,都能得到一份时令点心。」
原来是这样。
云初登时松了口气,大感窝心。
「那客官就请慢用,小的还要赶去别间送。」伙计似乎怕她不信,多嘴补充了一句,然后才抬脚跨出门坎。
云初的心思早已扑去跟小包子缠绵,手腕转了转,重新伸出筷子。
可是扰人的敲门声又响起来了。八成又是那名小伙计!
快到嘴的热包子又没吃成,云初转念一想,便兴冲冲一把拉开门,张嘴问:「还有点心要送?」
可是问完,她却怔在了门口。
门外站的人,是南宫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