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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路财神 第一章

「啊——」一声大叫,从梦中惊醒,我翻身坐起,习惯性模模根本不会痛的额头。

又做同样的梦了,好烦,从有记忆起,这个梦就没间断过对我的骚扰,连暑假都不放过,太过分了。

我嘟囔着欠身将窗帘拉开,外面晴空万里,正适合昨天跟小雨计划的郊外踏青,天气预报居然说今天有暴雨,可见气象台的人个个猪头,要不就是老眼昏花,看错了气象。

我叫班龙,老妈总喜欢说,我们班家是班固的直系子孙,投笔从戎的典故就是从他那里来的。

小时候我还曾很天真地当众指正她的错误——投笔从戎的那位是班固的弟弟班超,跟班固不搭轧的,让她老没面子,而说真话的后果就是——我的小屁屁吃了美美一盘竹笋炒肉片,过了三天,痛都没消。

这是记事起,老妈给我上的最生动的一堂社会教育课,所以在之后十几年,我都不跟她争辩什么系出名门的鬼话了,反正班超也好,班固也好,都是班家的,妈是班家老大,她说是就是。

闲话转回来,家人之所以给我起名班龙,估计是希望我能成为人中之龙,可惜人生虚度十八载,我始终是条趴趴龙,成绩一般,身高一般〈如果一米六九算一般的话〉。

还好长相算清秀,小小年纪就在跆拳道上有点造诣,不是吹牛,别看我长得纤细,四、五个大汉等闲近不得我的身。

不过在大人眼中,竞技武术再好,成绩不过关,也是条趴趴龙。

今年会考,我把囊萤映雪、悬梁刺骨、不成功必成仁的精神彻底光大,总算勉强爬进了本市一所颇具名望的大学门坎,老妈开心地给家里供的观音连着上了数天香〈平时那个只是装饰品〉,老爸也慷慨解囊,出钱让我跟小雨去短途旅行。

说到廖小雨,千万不要以为他是我的女朋友。

虽然他的名字很女性化,却是个彻头彻尾的大男人……呃,男孩,个子高我半个头,成绩高我几个学分,长相也比我多了那么点男子汉气概,作为我妈的干儿子,他给我做了十几年的免费沙包,所以我把他看做死党——可以往死里打的同党。

十几年的人生过得比蒸馏水还单纯,唯一值得骄傲的是财运当头,只可惜这财运走了偏门,在我面前晃晃就过去了,照顾身边一大帮子闲人,比如跟小雨一起买彩券,我的一张不中,那小混蛋却张张中奖,想不把他当沙包扁都不行。

老妈搓麻将也拉我坐镇,为她聚财的同时,还顺便给大家端茶倒水,我的童工生涯从三岁就开始了,服务小弟都没我做得在行〈现在明白我成绩不好的原因了〉。

还有我做兼职的几家店,去哪里哪里生意兴隆,大家都说我是过路财神,专门替人招揽财运,我说我上辈子绝对跟财神爷有仇,所以他才这么消遣我,让我只能看,不能模,过干瘾。

「小龙,你怎么还不起床?跟小雨的约定要迟到了,你这个没时间观念的小孩!」

糟了,老妈又河东狮吼了。我连忙穿好衣服,跑出去洗漱了一下,从冰箱里拿出刚冰好的甘蔗,带上郊游物品就奔了出去。

老妈在身后喊:「天气预报说今天有暴雨,带上雨具,玩的时候,对女孩子别小气……」

还跟女孩子玩呢,我长这么大,连她们的小手都没拉过,唯一近距离接触的机会是在道场,可那些练跆拳道的女生个个凶神恶煞,我的桃花心还没开,就被她们踹飞出去了。

追不到女生不是我的错,谁让我个子矮矮呢,死小雨却雪上加霜,国中时曾很同情地对我说,我们班家人都是大高个,而我总长不高的原因,要嘛是遗传基因变异,要嘛我是捡来的小孩。

我给他的回应很简单——两记勾拳,三记飞腿,按倒后再锁喉,把他当小强一样狠扁。

其实在追女生方面,小雨比我还惨,他是经常交,经常被甩,所以他今天邀请了一位早就心仪的女生去郊游,却因为没底气,非扯上我这个一千瓦的灯泡。

天这么好,不会下雨了,老妈总是瞎担心。

我啃着甘蔗,骑上老爸刚买给我的新车小宝贝,飞踩出去。

说起我的嗜好,除了练拳、打游戏外,就是啃甘蔗,啃甘蔗的行为在我还没记忆起就开始了,好像是亲戚带来的甘蔗被我无意中发现,小啜后就上了瘾,自此就再没间断过,饭可以不吃,甘蔗却随时都要啃,所以我家一年四季甘蔗都不会断。

一口气把车骑到郊外人工湖,小雨说要在这里野餐、游湖,为此我把家当都带来了,给死党打气。怕人家小女生讨厌晒太阳,我在一棵大树下把野餐的塑料席铺好,摆上食品饮料,正在想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时,东风把电话打了过来。

「小龙……」

警觉心立起,死党用这种软趴趴有气无力的声音说话,原因只有一个。

果然,那边说:「我被人踹了,今天的约会取消吧。」

「踹?没踹死你?我告诉你,东西我都准备齐全了,你要是敢不来……」

「我被妈关在家里出不来,她说要我静心。」

「你去死吧!」

小雨住在四十层的高级公寓最上层,他要是能从反锁的房间里出来,那就是蜘蛛人了,这是他妈妈的一贯做法,儿子一被踹,就将他锁在房里,名曰静思,实际上是希望他把心思都放在功课上。

我气哼哼挂了电话,心想与其在这里生气,还不如直接杀过去割袍断义,这种没义气的死党不要也罢。

准备好的点心饮料别浪费,我靠着树干欣赏湖光山色,顺便将食物一古脑的往嘴里塞,因为死党的爽约,我今天体重一定暴增。为了消化热量,在之后的时间里,我雇了辆脚踩游船,把踏板当小雨,在湖里狠狠踩了几小时。

谁知正踩得起劲儿,脸颊一凉,大滴雨点落了下来。

俗话说得好,乐极生悲,没想到暴雨警报还真灵,本来晴朗的天空瞬间便乌云密布,雷声滚滚,我匆忙下了船,将东西收拾好,挂到车后座上,向回急奔。

天阴的可怕,暴雨兜头盖下,没雨具,可想而知我有多狼狈,忍不住说了几句怨言,其结果是雷声更响,暴雨更急,感觉老天在下雹子,打得我浑身都痛。

更可气的是雷电像是跟我有仇,我骑向哪儿,低雷便落向哪儿,一个接一个,紧追着我不放,大有不劈死我誓不甘休的意思。

靠,横劈竖劈个没完没了,就算我是狐狸精,也不用劈得这么敬业吧?想把我做人肉叉烧吗?心一怒,脏字就冒了出口,我冲天骂:「你个死雷公,更年期吗?没处发泄拿我来寻开心!」

怒声一喝,乌云翻滚处,雷声竟然骤停,倒把我弄得一愣。

呵,原来神仙也怕恶人,早知道早发威了。

心里正欢喜着,谁知眼前一黑,大片乌云瞬间压低,闪电划过云端,跟着一个惊天震雷直冲着我落下,看这架式,要落在脑袋上,我连叉烧都做不了,直接就去轮回了。

雷公爷爷,我错了,骂人的话现在收回行不行?

我吓得猛蹬踏板,正巧前方是个陡坡,于是脚踏车便直冲了下去。

尽头拐角处亮光一闪,我正以为是闪电娘娘来招呼,谁知一个灰色东西迎面驶来。

不好,是车……

一向灵敏的反应速度,在惯性和地心引力作用下甘拜下风,没等我来得及摆车头避开,那辆灰色跑车便直接在我身上做了个甜蜜亲吻,先是胸口,然后是脑袋,在被撞飞出去的一瞬间,我看到小跑车里一张颇为帅气的脸庞。

惨了惨了,这次肯定挂掉啦,你能指望一辆小脚踏车撞得过超速的跑车吗?

我在划过一道很漂亮的弧线后,撞在对面的树干上,接着直挺挺跌落在地,落地的同时,我看到一根一尺多长的莫名物体飞旋着直速落下,不偏不倚正敲在我的脑门上。

是我的甘蔗棒。看来黄泉路上不愁寂寞,可以继续啃甘蔗啰。

神智处于迷糊状态,只依稀听到救护车的凄厉声响,然后被人来回搬动,再然后是心脏电击,有人在我耳边不断打气。

「再坚持一会儿,不要放弃!」

放弃放弃,被人这样电击折腾,我宁可放弃好了。

是谁拉住我的手?快放开啦,看我像死鱼一样来回蹦达,很好玩吗?

终于月兑离了那只手的牵制,被推进房里,没等我缓过来,眼前便骤然一亮,吓得我一激灵。

被雷电忽闪了那么久,说不害怕是假的,还以为接下来就是惊雷了,我立刻跃身跳到了旁边,谁知跳完后忽觉身子轻盈,缓缓升到了半空。

眼前无影灯下立了许多白大褂,正低头紧张地准备着,我好奇心起,凑过去探头一看……

妈呀,这个躺在床上,双目紧闭的美少年不就是我吗?

呃,这样说有点儿自恋,而且……

喂,别折腾了,我已经挂了啦,意思一下,推出去就好了,千万别再来个开膛剖肚什么的,人家还想完完整整地去轮回呢。

见一帮人又是量血压,又是测心跳,我心惊胆战,亲眼看自己被开膛的感觉实在太诡异,还是闪人好了。

我从手术室的大门飘了出去,呵,太兴奋了,居然可以穿墙而行。咦,这不是撞我的那个帅哥吗?

帅哥坐在靠近手术室的长椅上,他身形魁梧,即使坐着,也可以看出高%的身躯,老天果然是不公平的,身材、相貌、财富他都占了〈能开得起跑车的自然是有钱人〉,怎么就不肯分一点儿给我呢?

出于好奇,我立刻迅速向他飘近,靠着他坐了下来,帅哥看上去三十上下,正是最具魅力的年纪,那容貌长得还真让人嫉妒得牙根痒痒,可惜脸颊轮廓太过刚毅,双唇微薄,坐在那里活像座冰山。

我很想再凑近看看他的眉眼,可那对眼帘一直垂着,神情看似淡漠,只是偶尔手指会交叉起来,这个有些烦躁的小动作泄露了他的不安。

「嗨,老大,不关你的事啦,被撞是我自己的问题,不必太自责。」

明知帅哥听不见我的话,我还是说了一句。

我这人一向很大条,没什么事太看重的,心想既然都死了,伤心也没用,还是早死早投胎吧,爸妈都是聪明人,一定会化悲痛为力量,趁着年轻再给我生几个弟弟妹妹的。

正胡思乱想着,忽见前面人影……不对,是鬼影一闪,两个拖着长长锁链的鬼由远闪到近。

黑白无常啊。

那一黑一白的长衫简直就是金字招牌,个头高高,模样长得也不错,就比我帅了那么一点点……

趁机拍张照片来看看,回头好做谈资,嗯,手机在哪里?

掏掏口袋,没发现那只刚买的新手机,估计也报销了,见无常二鬼已飘到了面前,我立刻双手抬起,做了个投降的手势。

「我很合作的,别锁我琵琶骨。」

听说无常索魂都是锁琵琶骨,这样生魂才无法逃离,虽说人死了不会痛,但被锁住的感觉可不是很好。

黑无常露了个微笑,冲我欠身施了一礼。

「千年不见,班龙使者还跟以前一样爱开玩笑。」

黑道暗语?我眨眨眼,在脑里剖析其可能性。

「你确定在叫我?没认错人?」

「使者为寻回下凡星宿,甘愿堕入红尘,我们地府已奉太白星君之命协助使者,若有差遣,必效犬马之劳。」

不懂不懂,果然是暗语。

不过有一点我明白了,黑白无常来此不是锁我的,好奇怪,在那种撞击下,我生存的机率比零还低吧?

白无常闪身去了另一间手术室,很快一个面色木然的男人随他飘出来,一条索魂链锁在他腰间,却不是琵琶骨。

无常索了魂,跟我施礼道别,我忙道:「看你们还挺忙的,就别赶场了,在这里再等等,等我没气了,就一起锁好了,省得跑两趟。」

黑无常嘿嘿笑了起来。

「看来使者是忘记了前尘往事,不过金身不死,很快便会记起,我们还有任务在身,就不叨扰使者了。」

怎么看这哥儿俩的表情很有些幸灾乐祸的意思?话说一半就走,存心让我难受是不是?见他们想溜,我哪里肯放,冲上前想拦住他们。

「说清楚,我到底是谁!」

很想象一贯掐小雨脖子那样掐这两只鬼,可惜身子不够高,而且从不离手的甘蔗也不在,打鬼都没武器。

却在这时,一阵恸哭声传来,刚才被锁魂的那人尸体从手术室里被推了出来。

「喂,我……」

回过头,见黑白无常已飘到了走廊尽头,我一急,连忙飞过去,谁知额头撞到一处,害得我在空中翻了个跟头。

谁啊?

模头去看,面前立了个双髻青衣小童,脚踩七彩祥云,手持玉柄拂尘,正歪头笑嘻嘻地看我。

「小拂?」眼前灵光一闪,这不就是那个经常钻到我梦里,骚扰我睡觉的小孩子吗?

小拂用力点头,拂尘在我面前摆摆,顿时脑里一眩,往事像电影一样迅速回倒。

呃,没想到我的前身竟是十八罗汉中乘鹿罗汉的侍童……不,是坐骑——一头很漂亮的小梅花鹿,因为跟小拂打赌输掉了,被他拜托下凡寻人,不知我在红尘这么久,罗汉有没有想我?

见我想起过往,小拂很开心地来回摇他的小拂尘,冲我双手一张,女乃声女乃气地说:「小龙,我好想你……」

「小拂!」

「小龙……哎哟,你干么打我?」

重逢的拥抱没收到,小拂被我狠狠拍了一记锅贴,他手抚额头,慌乱躲避我的手掐。

他比我还要矮,所以锁喉功对他正合适,我边掐边骂:「不打你打谁?我在极乐天过得有多逍遥,就因为跟你做了个小赌,就要下凡受苦!」

「可是愿赌服输啊……」

「愿赌服输没错,点化星宿也没错,可你为什么把我踹下来?」

踹我下凡我也不介意,至少让我投胎做个皇子什么的,就算现在这个世界已经没皇子这种东西了,可也要保证我英俊潇洒、玉树临风、家财万贯、美女在怀吧?

所以不仅要打,还要狠狠的打!

说起小拂,那可是跟我结交了上千年的小家伙。

他是服侍太白星君——也就是财神爷的小童,一次我随罗汉去赴仙界百年一度的聚宴,跟小拂凑在一起做赌玩耍,结果输给了他,他求我帮忙寻回堕入红尘的心月狐星宿,我还没想好要不要答应,就被他一脚给踹到了凡间,害得我误投人体,成了凡胎。

人家神仙下凡潇潇洒洒,偏我以凡人体态长大,饱受了十八年的摧残,这话一点儿都没夸张,我老妈一个人,绝对可以跟五级台风、六级海啸、七级地震相抗衡,我从小就被她当童工养,隔三差五还被小拂跑进梦里骚扰一番,我容易吗?

新仇旧恨加起来,咒骂间我对小拂又一阵拳打脚踢,多年不见,小拂说话还是那么软言软语,瞪着一对清澄亮眸,活月兑月兑像个刚断女乃的宝宝,可就是这个无害宝宝,将我踹到了人间受苦。hhdm

小孩可能也知道自己不对,都没敢反抗,一任我扁。

看到小拂可怜巴巴的样子,我很快就停了手,算了,打个毫不还手的小宝宝也没什么意思,我把他推到一边,坐上了他的小云彩。

「我要回佛界,没有我,罗汉出行一定很不方便,今天遭遇车祸,正好藉此机会月兑去肉胎,重返极乐。」

小拂脸上露出一丝古怪的笑。

「可是小龙,半途而废,那你这十八年的苦不是白受了?我为了让你记起往事,还经常去你梦里跟你会面呢,可你灵台一直混沌,迫不得已,我才请雷公电母帮忙。」

不说这个我还不火大,白天被功课赶,晚上还被小拂骚扰,他要让我记起往事,直接现身不就好了,白痴宝宝。

不过他的话也有些道理,爸妈养我这么久,就这样抛下他们,我也不忍心。

我想了想,问:「点化一个小星宿为什么要这么麻烦?按理说,星君只要掐指一算,就知道心月狐星在哪里了。」

「就因为算不出来,才找你啊,星君卜卦,测出仙佛二界,只有你堪当重任,他说千年一度,乾坤会有异变,只有及时找回心月狐星宿,才可化解危难。」

怎么听这也不像是个简单任务,而且感觉我好像在被利用……

「好好的怎么会乾坤异变?再说,我现在只是个凡人,怎么找人?」

「只要碰到让你心动之人……」

「我不要爱上狐狸!」

尖叫着远远飘开,不小心正撞在坐在一边的冰山身上,正要道歉,才想到他根本察觉不到我的存在。

于是我飘回来,转回话题。

先不论仙佛二界有别,更重要的是,我对毛皮过敏,我在佛界可是只骄傲任意的梅花鹿,一想到狐狸那毛茸茸的样子,不由打了个寒颤。

脑袋被小巴掌拍了一记,小拂用软软的声音说:「所谓心动,是种意念,意随心动,如果你有心悸的感觉,就是说对方是你要度化之人,不是说让你动心爱对方!好了,话尽于此,你慢慢找吧,切记,非到万不得已,绝不可动用法术。」

「为什么?」

越来越觉得我被踹下凡间似乎是早有预谋的。

「是星尊交代的,跟我来。」

「等等,等等,我要看帅哥……」

「小龙,你不可以这样任性!」

小拂不由分说,把我揪回手术室,显示心搏动频率的电波已成直线,执刀医生摇摇头,摘下口罩,看来是放弃了。

哇,又一个帅哥,看他柔和的面部轮廓,绝对比外面那座冰山要有亲和力。

上被小拂踹了一脚,急切中我大叫:「跟你上司说一声,让他没事去我家串串门,省得老被人说我是过路财神……」

「知道了。」

我的灵体飘飘悠悠落在了躯体上,这身躯在重撞下居然完全没有损坏,不过进入时感到一阵气浊,看来灵台已醒,尘间的混沌躯体会让我不适。

倦意涌上,不由自主沉入梦乡。

这一觉开始睡得很爽,后来就发觉总有人在身边晃,隐约听人道:「古怪,他心脏本来都停止跳动了,怎么会突然恢复正常?而且这小家伙身上连点儿受伤的痕迹都找不到,简直是奇迹。」

另一个冷冷的声音问:「你确定他的内部组织也没事?」

「从数据显示是这样,可他一直昏迷,所以也不敢保证他会不会由此成为植物人……天行,如果联系不到他的家人,这个植物人只能由你来照顾了。」

什么?人家只是睡了一觉而已,怎么就被说成植物人?好过分!

我决定立刻醒来。

动了一下,肩膀立刻就被一只手紧箍住,感到有人探身过来,我忙睁开眼睛。

呵!对上的是一双深邃黑眸,碧潭般黝深的目光立刻将我恍惚的神智挼住,从未见过如此漂亮的双瞳,我的心脏瞬间停了半拍,接着便怦怦怦大跳起来。

「觉得怎样?」

极度冷清不带半点感情的声音,是昏迷中听到的那个。

我眨眨眼,再眨眨眼,直到对方的脸庞离我稍远些,才看出他就是撞我的冰山帅哥。

有护士叫:「翟医生,你看病人的心电波好快!」

不错,现在我心跳快得用手都压不住,惨了惨了,冰山一定就是下凡的心月狐,所以才会如此巧合的跟我相撞……

帅哥医生将冰山拽到了一边,亲自帮我检查。

移动氧气罩,量脉搏,翻眼睑,测体温,医生护士一团忙活,最终检测显示——一切正常。

「不可思议,太不可思议了,那样的重撞下竟丝毫无伤,天行,你的保时捷都撞凹了一大块,这孩子居然没事……」

听了帅哥医生的话,我本来刚平静下来的心又开始猛跳。

保时捷啊,我把人家的保时捷撞了个大凹,而我自己完好无损,这说明什么?

看冰山这副千里冰封的模样,你能指望他好说话吗?保时捷的修理费稳落在我身上了,可怜的爸妈能付得起那费用才怪,而且,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此人就是星宿下凡,我得跟着点化他。一秒万年啊……

大脑在数秒钟做出了个很高明的决定——扮失忆。

「小弟弟,你觉得怎么样?」

帅哥医生嗓音真好听,还一脸春风,唉,撞我的人如果是他该多好。

我眨眼。「这是哪里呀,你们是谁?」

帅哥跟冰山对望了一眼,冰山开了口。

「医院!你在一个陡坡岔口跟我的车相撞,是我送你来的医院。」

我继续眨眼,歪歪头扮纯真。

「撞车?」

帅哥医生脸色一变。

「你不记得了?」

睁大眼,我茫然摇头。

「名字!」

冰山凑上前,感觉身边气温骤冷,我有些心虚,挠挠头。

「名字啊,龙……好像叫小龙……」

「住在哪里!」

我想了想,然后摇头,瞪着润湿的眼睛看他们。

两人对视一眼,没再问下去,帅哥医生让护士照顾我,我听他跟冰山在旁边低声说:「看来这孩子是在重撞下大脑受损,暂时失忆了,我就说嘛,这么重的撞击,怎么可能一点事都没有?」

这家医院的档次似乎很高,连饭菜都做的像旅馆的高档套餐,作为受害者兼伤员,我当然不会跟他们客气,将护士送来的套餐吃了个干净,水果色拉也吃了两盘,可惜美中不足,没有甘蔗。

吃饱喝足,护士把配好的药给我,告诉我服用方法,又把电视遥控拿来,让我无聊时看节目,不舒服按床前呼铃,叮嘱了好半天才离开。

等护士一走,我立刻把药片扔出了窗外,打开电视开始享受。

三十二英寸液晶电视的视觉效果果然不一样,我们家到现在看的还是二十英寸的大后脑勺电视,而且主导权也不在我手上,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凭什么大家同是下凡的神仙,死狐狸过得如此逍遥,而我却在备受摧残的环境下长大?

我就这样暂时在医院里住了下来,每天除了做检查,看电视外,就是听护士ABC她们说八卦。

原来这家医院叫圣心医院,按照旅馆等级来说,该算是五星级了。

帅哥医生叫翟冰,是这里的外科医师,唉,又是个钻石王老五,但看每天来跟他套近乎的护士群,就知道他在这里的人气有多高了。

那座冰山叫易天行,是翟医生的高中同学兼好友,XX大学的哲学教授。呃,在听到这个消息时,我额头上立刻渗出满满一层冷汗,那所大学,不正是我即将进入的大学吗?

这该叫心想事成,还是冤家路窄?

关于易天行,严重怀疑他的笑神经功能失调,要不就是患有面部肌肉僵硬症,因为我从没见他笑过。

我认为他应该跟翟冰换一下名字,他该叫易天冰——天然冰块,有他在,病房里根本不需要开空调,他整个就是个移动空调机,简直物尽其用,经济实惠,还给地球节约能源。

不过人不可貌相,听护士ABC说,冰山看似冷漠,其实是个花心大萝卜,身边没有正牌女友,女人却走马灯的换,和他交往最长的也超不过三个月。

果然是狐狸精,天生的水性杨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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