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他在一起,总是离不开“吃”和“走”两个字。
说详细点,就是“吃饱了去走走”,呵呵,挺符合瘦身定理吧?
第一次和他上街的时候,走得双脚发软,我随意冲进了一间快餐店。谁知他却脸色微沉,一直念叨着:“怎么能在这样的地方请你吃饭?”那架势,似乎那家小店多么的不堪入目(其实还可以啦)。我打趣地说:“那么,以后再请我去好点的地方吧?”
好啊。”没想到,他郑重地一口答应了。那副信誓旦旦的模样……挺可爱。
于是,有了许多的以后。
当然,我们都是学生,钱包扁扁的,所谓好点的地方,也不过是些有格调、价格适中的小店而已。有时候,和朋友习惯了AA的我抢着要付账,他的脸就会拉了下来——他有着老派的男人作风。
我吃过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