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城 第十章
号角吹响,余瑜亲自带着中军随在左、右两翼之后,逼近蛮族联军。
“将士们,建功立业就在今朝,杀!”一提马鞭,她率先冲向敌阵,铁弓轻挽,唰唰唰唰唰,五箭连珠,挡在她面前的五名蛮族都是眉心中箭,倒地身亡。
“杀--”一万中军发出震天喊杀声,扑向他们的世仇。
游牧民族和中原百姓的仇恨可以追溯到天都王朝时,漠北的苦寒养成了蛮族强悍,劫掠的个性,他们把中原当成一个可以随时劫夺的粮仓,饥饿时来抢一番,无聊时也来劫一通,所过之处,鸡犬不留。
而以农耕为主的中原百姓对于蛮族的侵略根本束手无策,就算百多年前天都王朝正盛时,也只能以和亲暂缓两边紧张的趋势。
然后随着天都王朝灭亡,中原陷入群雄割据的情况,蛮族的为害更大了,因为再也没有人有能力阻止他们的铁蹄踏碎中原的河山。
直到凤皇朝兴起,凤帝是个不甘平凡的霸君,用三年的时间将蛮族逐出了漠北草原。但也只是暂缓了蛮族的侵略,一些小部落还是三不五时就纠众到边境抢夺一番。
随着时光流转,凤帝定鼎天下,蛮族气候也成,于是一番决战就被迫开始了。
刀光剑雨、血流成河;战争无疑是残酷的。
但身为重阳城守将,肩负保卫边境百姓安危的余瑜没有选择余地,哪怕血腥味再恶心,她都要带领军士杀出一条生路。
突然!一枝利箭擦着她的脸颊洞穿一名蛮族兵士的脑袋。
余瑜诧然回头,看见那一张熟悉的铁面具,是慕容飞云。
“不是叫你休息吗?又出来干什么?”她心急不已,就想拨转马头往回冲。
远远地,却看见慕容飞云对她摆摆手,让她安心作战,不必顾虑他。
余瑜发现他把自己绑在马背上,以防精神不济摔下马来,不禁好气又好笑,明明累得快趴下,还是坚持要上战场,这只会让她更担心啊!
余瑜挥弓打落袭来的长枪,腰间的软剑已经怞出,尖啸着,发出龙吟般的声音,一阵寒光爆起,偷袭她的蛮族已身首异处。
慕容飞云正慢悠悠地拍马追上来。
想不到他也是箭术高手,弯弓、搭箭,像是连瞄准都不必,只见半空中寒光一闪,就有一名蛮族中箭倒地。
余瑜刻意放慢步调,等着慕容飞云,约半刻钟左右,在赵乙开道下,慕容飞云终于来到她身旁。
“不是让你休息吗?”她收起软剑,改用砍刀,战阵拚杀,还是用刀爽利些。
“我也想,但坐在帐里,听着外头砍杀声震天,心里就是不安啊!”自己打仗没感觉,但看着心上人上战场,刀光剑影,这才知道什么叫胆战心惊。
“我也不是没经历过战阵,你怕什么?”她转身,怞刀,劈翻一名蛮族。
“我知道自己怕什么就好了。”慕容飞云嘀咕着,手倒是没停,飞箭如雨,没一名蛮族能近前一步。
余瑜看他身子摇摇晃晃的,若非用布条紧绑在马背上,说不定眨个眼就掉下去,让千军万马踏成灰泥了。
“你……唉,我不会有事的,你撑不住就别硬撑;赵乙,扶你家少爷回营帐休息。”
赵乙闷不吭声,只加大力道砍人。他要劝得了少爷,还会让人出来吗?就是劝不住,不得已才把慕容飞云绑在马背上,让他出战的嘛!
“赵乙!”余瑜又喊。
“别叫了。”慕容飞云斜牵起唇角,笑容中有点疲惫和一丝懒散。“他要阻止得了我,现在已经跟我在营帐里睡大觉了,哪还会这么辛苦出来砍人?”
“你这人实在是……”余瑜不知该怎么骂他。
“要打要骂也得等这一仗过后,喏,又有人冲上来了。”慕容飞云也实在佩服这些蛮族人,铠甲不全,兵器落后,被摆平了一波,另一波又跟着打上来,全然一副不怕死的样子。“这些牧人都是勇士,竟然如此好战。”
余瑜哼了一声。“这跟好战有什么关系,不过一群亡命之徒,反正打不赢我军,他们抢不到粮食,回部落也是要饿死,不如正大光明战死在这里,还博个好名声。”
“小心。”他虽然体力不济,却没有放松警戒心,眼角瞥见她脑后精芒一闪,立刻举弓一箭射出,射落了一枝偷袭的羽箭。
“这句话应该是我告诉你。”她抖手,一枝袖箭飞出,取了欲拿刀砍慕容飞云的蛮族士兵性命。
“也许你我应该共乘一匹,背靠着背,也比较不怕人偷袭。”慕容飞云提议,他担心她、她挂念他,这样遥遥相对,只会彼此牵累,不如合作。
闻言,她提气、轻身飞掠到他乘坐的马匹上,与他背脊相贴。“我主攻,你替我留心四下暗袭。”
“没问题。”拚杀他也许没力气,但射几枝箭他还是行的,重点是,他还有赵乙帮忙背箭囊,那携带的箭枝可比一般弓兵多出两倍有余。
呜呜呜--又是一阵号角声。
“将军,左翼发现大批老弱妇孺。”有探马来报。
“什么?”余瑜一愣,战场上怎么会有老弱妇孺,莫非是蛮族诡计?“中军不动,亲兵队随本将压上去。”
“是。”众亲兵应诺。
中军像只钉子硬插在战阵上,成尖锥状,迎击蛮族部队。
余瑜率领亲兵队来到左翼,一看之下,差点昏厥。这近百名的老弱妇孺都是凤皇朝百姓,是住在山林村落中被蛮族劫掠的幸存者;想不到蛮族不安好心绑了他们,让他们在战场上当炮灰。
“将军,那些人……全是绿柳庄、二号村、王家屯那些受灾地方的人,本来以为他们已经逃了,想不到……怎么办?”左翼先锋也慌了。
“这群蛮子--”余瑜恨得咬牙,看着那些无辜百姓,谁杀得下手?左翼军士已经节节后退。
但余瑜深知这一仗不能退,退了,不仅这些被充做炮灰的百姓活不了,今天在这里的三万凤军也没一个人跑得掉。
“瑜儿,不能退。”慕容飞云附在她耳边说。
“我知道,可是……”她也没有办法杀这些手无寸铁的老百姓。
左翼不停地后退,已经挤压到中军的阵地,万一被他们冲垮中军的阵形,这场仗也输定了。
“擒贼先擒王。”慕容飞云比了比蛮族中军旗下,那一身金黄色铠甲,身高几达两米的巨形人猿。“蛮族贫穷举世皆知,却有人能穿着黄金铠甲,一看就知道他是新崛起的暴熊族长,还是个好大喜功的家伙。”
“两军交战,却祸及无辜,真真该千刀万剐。”余瑜发誓要拧下他的脑袋。
“不过是个有点心机的小人,他要真聪明,就不会用这么下流的方法;所谓不战而屈人之兵,才是高招。”
“好。”余瑜一声大喝。“众将听令,压住阵线,不准后退,违令者,斩!”
“但是那些百姓……”左翼先锋还想说些什么。
“在看着百姓的时候,也想想你身后的同袍兄弟。”余瑜不让他说完。
“是,将军。”左翼先锋抱拳领命。
“你们尽力吧,能救一个是一个,但记住,不要把自己也搭进去。”余瑜对着准备离开的左翼先锋说。
“是,谢谢将军。”左翼先锋笑了,这些父老乡亲个个都是熟人,要杀他们,谁下得了手?幸好余瑜仁慈,允许救人,众军也放下心了。
余瑜高举砍刀,喝道:“亲兵队跟随本将杀出去,斩了暴熊族长为我们的乡亲报仇。”
“得令。”一支全身黑色铠甲、艳红大氅,三百人上下的兵马在余瑜的领导下率先冲了出去。他们就是余瑜手下最精锐的亲兵部队。
“飞云,你留下吧!”千军万马中取敌酋之首,说得简单,实际上要做,却是万般艰难,她不想他冒险。
“放心吧!该走的时候,我绝对不会延迟。”他笑着弯弓搭箭,只要羽箭飞出,绝不落空。本来弓箭这种东西并不适合近战,你取箭弯弓,还来不及瞄准,就够别人砍下几刀,将你劈成碎片了。
但慕容飞云的箭却不一样,他最多可以同时躁控九枝箭,像暴雨那样袭击敌人,没有一个活人可以靠近他身前一尺。
而且他一个人就带了三壶箭,每壶三十枝,赵乙又帮他带了十壶,那就是三百九十枝箭,足够他发威了。
余瑜第一次见到他的神奇箭术,也不禁讶然。“我金箭之名应该送给你才对。”
“嘿嘿嘿……”他可不敢说,这一招是少年时为博花魁芳心特地练的。以前南朝风月地有个习俗,不管多么有名的花魁,都不可以拒绝能在百尺外蒙眼射断柳条的勇士邀约。他小时爱玩,成天都在花街柳巷中厮混射这些玩意儿,箭技如何能不精?
“好难得你不自夸。”倒是余瑜吓一跳,以前随便赞他几句,他就骄傲到快翘上天,今日居然毫无动静。
“什……什么话?我为人一向低调、谦逊的。”
“嗯,现在我确定你是那个自大狂慕容飞云了。”
“我说的是实话。”
“对,是实话,不过其中添了十成水分罢了。”
“你……不跟你说了。”慕容飞云哼了一声。“我箭用完了,那只大猩猩就交给你了。”
亲兵队不愧是精锐,又有慕容飞云和余瑜这两大高手开路,势如破竹般杀进蛮族联军方阵。
“没问题。”余瑜纤手一拍马背,从慕容飞云背后跃起,转而坐在他前头。“你自己小心。”
“你也保重。”慕容飞云说着,接过赵乙递给他的长枪。这忠实的汉子只要还有一口气,永远都会跟随在慕容飞云身旁。
余瑜轻颔首,怒斥一声。“杀--”
亲兵队受到鼓舞,三百人齐号:“杀--”
一支黑色的铁流悍勇难当地撕破一块又一块蛮族阵地,直取中军。
“哈哈哈,兀那小娘皮,来了就别想再走。”暴熊族长一挥手。“儿郎们,开张了。”一出口就是黑道行话,果然是做惯抢匪的人。
“没取你狗命,本将军也不想走。”余瑜手上的砍刀往马上一拍,化作一道流星迎上一则去。
嘟嘟嘟,回应她的居然是一排弩箭。
幸亏余瑜不是普通的军士,她还是个武术高手,砍刀圆抡,化成刀幕,硬生生格飞十来枝长箭。
“该死,竟是长弩。”余瑜几乎气炸心肺,这可是凤皇朝禁军才能使用的杀人利器啊!全体精钢打造,威力无匹,想不到那些要钱不要命的混帐连这玩意儿都卖了,莫怪凤帝暴怒,朝廷官员整个儿大换血。敢卖如此军械者,确实该死。
但她挡得住如此利器,其他的亲兵却不行,转眼就折了十来人。
余瑜不禁担心身后的慕容飞云。“飞云,你怎么样?”虽然她挡住了前头大半箭枝,但不知有没有落网之鱼伤到他?
背后久久没声,余瑜心脏差点被吓停。
“我没事。”终于,他出声了。“别管我,这种长弩虽然厉害,但缺点是太过沉重,从取箭、弯弓、射出要一段时间准备,除非有足够的长弩轮流发射,否则对我军伤害不大。你看,蛮军一轮齐射后就没有动静了,可见他们手中的长弩定然不多,我们要利用弩箭发射的空隙加紧进攻。”
她沉默着,没有说话。
“瑜儿?”他纳闷地顶顶她的腰。“你怎么了?”
她声音带点哽咽。“答应我,千万不能死,知道吗?”
他一愣,真是的,她也太了解他了吧!他自信掩饰得很好啊,但她还是察觉到他受伤了。真是自作孽,谁叫他要把自己绑死在马背上,遇到这种突然袭击,只能成为活靶子,被一枝横飞的利箭刺中大腿。
“放心吧!没把你拐跑前,我不会死的。”
“你说的,我最讨厌人家说话不算话,你千万别给我追杀你入黄泉的借口。”
是要生死相随吗?他眨眨眼,感觉鼻子有点酸。“你知道吗?凤帝拿你威胁我就范时,我就是这么跟他说的,我与你,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入黄泉,那便做一对鬼夫妻。”
“你的脸皮的确比城墙厚。”
“一般般啦!”可惜没有厚到足可挡利箭的程度,要再练厚一点才行。
“旁的不行,就舌头最厉害。”她挥刀策马的同时,丢下一句话。“给我顾好你的身体。”
“放心、放心,绝不会误你终生‘性’福的。”更何况他还要找暴熊族长报这一箭之仇呢!
“我看你全身都烂光了,那根舌头依然完好。”夹着一腔恨,一腔怨,和更多的愤怒,余瑜举刀砍向了暴熊族长。
“来得好。”暴熊族长使的居然是根狼牙棒,也是金的。
这家伙分明暴发户一个,余瑜越看他越讨厌,恨不能立时斩之而后快。
但是--
铛铛铛,暴熊族长的行动虽然缓慢,招式之间多是空隙,余瑜的砍刀屡屡避过狼牙棒,砍在那黄金铠甲上,居然砍不穿,只发出阵阵火星。
“哈哈哈,小娘皮,你的刀是砍不透本族长的铠甲的,这甲有一寸厚,天下间没有人可以砍得动。”
余瑜差点吐血,这家伙,分明一只铁皮乌龟,难怪从战争一开打,他动都没动一下,舞起狼牙棒也是慢吞吞;穿着一身一寸厚的铠甲,从头包到脚,最少百斤重,他能灵活运动才怪。
但也正如他所说,这么厚的铠甲,什么兵器才砍得动?
“要取你狗命,未必要砍破铠甲。”冰冷的声音,却是慕容飞云发话了。
“什么人?”暴熊族长全身罩在铠甲内,连面罩都拉下来了,视线自然受阻,一时没看到坐在余瑜身后的慕容飞云,只能不停转动脖子,试图找出发话者。
“要你狗命的人。”说话间,慕容飞云手上最后一枝箭射出去了,对准的正是暴熊族长头盔与铠甲在脖子间的接缝处。
吱!羽箭发出刺耳响声,居然穿透了暴熊族长的脖子,老大的血箭飒了出来。
暴熊族长喉咙发出几记含糊的咕咕声,倒地身亡了。
“哼,老子就不信,你那身铠甲能从头连到脚,一点缝隙都没有,只要有缝,就能要你老命!”骂完,慕容飞云也月兑力了,缓缓地滑落马背;原来他发现把自己绑死在马背上,确实可以预防坠马,但遇到偷袭,同样躲不过,所以便把缚身的布条解开了。
现在最大的威胁已除,他的精神和体力都已到达临界点,当然支撑不住,昏了。
“飞云!”余瑜吓得赶紧跳下马背,将他抱在怀里。
慕容飞云大腿上还扎着一枝弩箭,鲜血将一袭青衫都染湿了。
凤皇朝的弩箭箭头是以精钢打造,寸厚的青砖都能洞穿;箭身则是岭南一种特殊的树藤,经过药水加工,不仅坚韧如铁,还带有毒性,绝不能长时间留在体内。
余瑜怞出腰间软剑,运足功力,剑化流星,倏忽闪过箭身,弩箭被削成两截。
她小心翼翼地拔出弩箭,随即,一股带着腥味的血喷了出来。
顾不得正在战场上,众目睽睽之下,余瑜撕开他的裤子,低下头,一遍又一遍为他吸出毒血。
不多时,慕容飞云声吟一声,脑袋还是有点发晕,但神智已清醒。
“瑜儿……”
“余姑娘,少爷怎么样?”赵乙拖着一柄鲜血淋淋的砍刀过来了,刚才他见慕容飞云中箭,险些气疯,冲进蛮族阵营就发狠乱砍一通,吓得那些蛮军看到他就躲,也给余瑜争取了一点时间替慕容飞云拔箭吸毒。
“没事了,回去抓几帖清热解毒的药剂服下,便无大碍。”说着,余瑜撕下衣服内衬,替慕容飞云裹住伤口。战事尚未结束,这里仍不安全,先转移阵地要紧。
“瑜儿、赵乙……”慕容飞云想说,战场上不是聊天的地方,快找隐密处躲啊!
但没给他说完的机会,就听闻无数凤军高声大喊:“二路军来了、二路军来了--”
“终于……”余瑜松下一口气,有二路军在,这一战就稳赢不输了。
“瑜儿,现在还不是松懈的时候,赶紧整兵和二路军里应外合,歼灭蛮军才是。”慕容飞云催促她。
“可你……你怎么办?”她不放心把他一个人留下来啊!
“我没事,休息一下就好。”
“那……好吧!”她收拾起儿女私情,让赵乙看护他。“你自己小心。”
“你也是。”余瑜起身正要走,慕容飞云忽尔又拉住她。“瑜儿,你……”
她眼珠子一转,便知他心意。“放心吧!我会很快回来的,绝对很快。”话落,她已翻身上马,转瞬间没了身影。
“瑜儿……”唉,怎么不听他说完呢?他当然知道她不会抛下他,但他怕凤帝不会轻易放人啊!万一关副将带了凤帝密旨要捉她回去,怎么办?倘若凤帝许以高官厚禄又当如何?
“少爷,你怕余姑娘不回来吗?”赵乙看出了他的紧张。
“我怕她回不来。”慕容飞云毕竟只是一个人,而凤帝却有整个国家作依靠,若坚持留人,谁奈何得了他?
“怎么会回不来?”赵乙不懂。
“倘若凤帝在二路军里安排上三、五十名军士围困瑜儿,坚持不让她走,那……”慕容飞云话犹未完。
“飞云,军令我已经交代下去,完事后如何挑拨蛮族内哄,我也告诉亲随了,诸事已了,我们可以走了。”余瑜回转速度之快,简直匪夷所思。
慕容飞云目瞪口呆半晌,才期期艾艾开口:“你……这么快……没、没人留你?”
“谁留我?”余瑜跳下马,将他扶上马背后,再翻回马上。
“关副将呢?”
“我又没见他。”
“你没见他,那军令……围歼……剩下的战事……”慕容飞云有点慌了,只差一步她就可以全歼蛮军,立下不世功勋啊!她就这么走了,可以吗?舍得吗?
余瑜回头,再望一眼血腥战场,蛮族联军已经被两支凤军渐渐逼成一团,全歼不过是早晚的事。
“这些兵都是我一手练出来的。”她言语间很是难舍。“你看,那个使枪的,他叫小陆子,本来是个扒手,偶然犯到我手上,我是为了惩罚他才让他到军营服苦役,想不到这小子倒有练武的天分,一手长枪使得溜溜转,现在都是个参将了。还有那个大家伙,冲起来就不要命,他是大饼,我见过最差的伙头军,煮的东西猪都不吃,可谁知道,他一上阵拚杀,是这么地悍勇,一夫当关,万夫莫敌啊!另外……”说着说着,她泪已滑下。
“瑜儿。”他从后头抱住她的腰。“如果不想走,就别走了,我说过,我可以留下来当你的慕僚。”
她摇摇头。“不是不想,是不舍。这些人不是一般的兵,他们是跟我一起出生入死的好兄弟,像手足那么亲的兄弟。”
“那就留下吧!”他真的不在乎做她的幕僚,只要他俩真心相待,身份高低根本不是问题。
“可是再怎么亲的手足,还是有分开的一天。飞云,能够生同衾、死同袕的只有夫妻,兄弟哪怕感情再好,死后也无法同坟。”她握紧他抱住她腰的手。“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入黄泉,就做一对鬼夫妻。飞云,这不只是你的心里话,也是我的。”
从很久很久以前,她才十岁,家逢剧变,这面如冠玉的少年救了她,给她偷馒头、偷衣服,教她吹箫、弹琴、下棋开始,她就已忘不了他。
是他告诉她,世间有这么多有趣的东西,小小的镇国将军府,严苛的家规只是茫茫世间一粒小米,尚有更广阔的天地她不曾瞧见;她自此知道自己也可以拥有一双翅膀,有本事见识更多的东西。
不知不觉间,她记住了他,一缕情丝缠绕,任凭岁月流转,一朝兴起一朝落,她爱意不变。
如今,她只有一个念头--易得无价宝、难得有情郎。这辈子,她与他的手注定要牵在一起了。
“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愿同年同月同日死。”他抱紧了她的腰。
“好。”她两脚一踢马月复,黑马如闪电般奔出。
远远地,就见两骑三人悄无声息离开了战场,奔向遥不可知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