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喜欢写作,也很喜欢唱歌。
爱唱歌的习惯是小时候就有了,通常是一边弯腰捡干燥牛大便回家当柴烧,边面对着田野大呼小叫、鬼吼鬼叫,那时候用尽丹田的力气唱着布袋戏主题曲「粉红色的腰带」,唱得兴高采烈不亦乐乎,浑然忘却情歌被我唱成雄壮威武是一件很凄惨的事。
后来我姊就叫我干脆唱「中华民国颂」好了,至少大声唱起来很爱国的样子。
学会温婉一点唱歌,是有一次听到雀子妈边踩着裁缝车边细细哼着「望春风」,那时才发现——哇,原来情歌唱得婉转动人起来,竟是那么好听,余韵缭绕犹存。
后来我就开始喜欢唱情歌了,越缠绵悱恻的越爱唱,边唱边想象自己是歌词里与心爱男人分手的女人,我还记得有一首台语歌词是这样写的:站在礼堂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