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自首无罪。
好吧,我自首。这是一个非、常、老、套的故事。
不要问我为何明知老套还写,言情市场发展至今十多年,能写的、不能写的,几乎都被写遍了。到了现在,能够发展新类型的作者如凤毛麟角一样珍贵;多数作者,或者是在其中做些不同的设定,或者是情感描写功力深厚能动人心弦……
回到正题,每个人大概都会有无法抗拒的小说类型。而我,最无法抗拒的就是这种类型。只要是这种类型,不管作者是谁,即使是再不喜欢的风格,我也会看,可见我有多喜欢了。
所以一时心痒,就写了。
而我加了什么不同的元素呢?
外国罗曼史在我的小说阅读生涯中占了很大的地位,感情之深入、情节之紧凑,整体来说,我认为是凌驾国内的。到现在我还是很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