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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力大小姐 第九章

第五章

今夜,圆月高挂,穿背心着短裤的霍天隽坐在屋前地板,两条长腿垂落在菜园的泥土上,一旁的酒杯里仅剩两个融化的小冰块相依偎。

仰首,人手遮月,就着月光凝望自己的手。

夏瑞希从房里的窗口望去,就见他猛盯自己的手看。这人该不会是得了自恋狂之恋手症,要不,一整晚猛盯着自己的手,是有那么好看吗?

话说,前天他把一整盒苜蓿芽吃光,突然紧盯着她瞧,还越靠越近,她以为他想吻她,结果他只是告诉她她脸上有沾到泥土要她去洗把脸,可后来她去洗手间照镜子,没发现脸上有泥土,而且她一早就出门,回来都待在房间,根本没踏入菜园,脸上怎可能沾到泥土?不过他最大,他说有就有。

这两天,她总觉得他很怪,说不上来哪里怪,有时看了她老半天,她以为他要吩咐她做事,但最后总是一声不吭就走了,有时是连看都不看她一眼,低头从她身边经过。

最怪的是,今天早餐、午餐、晚餐,她全弄泡面给他吃,他居然没骂她,也不瞪她,全乖乖吃了。

该不会是……在隐忍她,等过几天他再来个绝地大反攻,以她懒惰不煮饭为借口,大骂她一顿,将她打发走?

低头沉思,这不可能。如果他想打发她走,根本不需要这种心机,依他的个性,他若不想留她,定会直接吼她离开。

那,他究竟是怎么了?

窗外那个人,第二十次将手举高,惹得她超好奇他的手究竟是长了什么东西,值得他一看再看。

反正睡不着,索性去陪他,顺便刺探“敌情”,看他葫芦里是否藏了什么鬼计划。

拎着她的睡前酒——一瓶红酒和两只水晶玻璃杯,夏瑞希推开客厅大门,来到霍天隽身边坐下。

原本正在仰望大手的霍天隽,见她来到,眼底闪过一抹惊讶,旋即淡问:“不睡觉,你跑出来做什么?”

“老师你也还没睡。”她举高红酒瓶,冲着他笑,“老师,要不要跟我一起喝红酒?”

呆望着她的笑,他内心澎湃不已。

见他不反对,她迳自替他倒酒,也为自己倒一杯。“我睡前都会喝一杯红酒,可以抗氧化、减肥,还可以帮助睡眠。”

她举杯,邀他共饮。

霍天隽端起酒杯入口喝下,心头汹涌翻滚的情愫更炽。今晚她穿了一件短袖白色连身裙,白色衣裳和她的净白皮肤相映,更显出她灵秀的一面。

她还未来这里之前,他在杂志上看到她的照片,美得娇艳无比,像个遥不可及的女神。来到此,近在眼前的她,褪去胭脂,一张净白素颜,宛如不染尘的仙子。

不知不觉的,他自己又倒了两杯红酒喝。

“老师,你也喜欢喝红酒?”

“我比较喜欢喝我自己的酒。”像孩子似的,他和她唱起反调,可杯中红酒仍是被他一饮而尽。

他再度惊觉自己又在不知觉的情况下,被她勾走了魂。他并不特爱喝红酒,可却连喝了两杯,还是自己倒的。

发现自己又抓了红酒酒瓶,旋即放下。

看来他心事很重,想借酒浇愁?他想喝酒,可不想喝她的红酒,那好办!

“老师,我去帮你拿酒。”

她去了又回,手中拿了一个圆形酒瓶,瓷瓶中间空心处下方伫立一只栩栩如生全身为蓝黑色的帝雉。

客厅酒柜里有不少酒,应该都是他的私藏。当初她第一眼看到这只酒瓶非常喜爱,可因为是他的东西她不敢乱动……既然他想喝酒,她当然就拿这瓶酒出来,托他的福,浅尝一下这瓶里的酒是啥滋味。

“老师,这瓶好吗?”请示之际,她已动手开瓶,不让他有开口说不的机会。

霍天隽微蹙眉。这不是他买的酒,记得没错的话,应该是J总编送的礼。

“好香喔。”瓶口一开,浓郁适中的酒香气扑鼻,夏瑞希深吸一口气,酒末入喉已感觉飘飘然。

他也闻到浓郁的酒香味,虽不是他喜爱的威士忌,但这酒香太诱人,再者她手脚真快,他还没点头表示,她已将他的酒杯斟满。

既已倒满,喝也无妨。

“哇,晶莹剔透的,好美喔。”端起水晶酒杯,凝望杯中纯净的液体,她光看就醉了。她小小浅尝一口,甘醇玉露在嘴里绵柔化开。

他举杯啜饮,酒味清爽甘冽,香醇好酒,值得再饮。在她感受第一口玉露化在嘴里的绵柔时,他又替自己倒了第二杯。

喝了第二杯酒后,他突然又将手举高,大手遮月,月光反倒在手的边缘透出光芒,乍看之下,宛若他的手在发光。

“老师,你的手怎么了?你一整晚都在看你的手。”她好奇的问。

“你怎么知道我一整晚都在看我的手?”他反问。

“我……经过窗边时,不小心看到。”偷窥,还不打自招,她真笨。

“你知不知道我为什么回到台湾,还选择在这偏僻山上居住?”

猛摇头。“不知道,不过你说我就知道。”谜底就要揭开,真令人兴奋,说不定她是第一个知道真相的人。

将视线再度栘回手上,他轻叹一口气,“我的手没了知觉。”

闻言,夏瑞希倒抽了一口气,忙不迭将他举高的手抓下来猛模,“老师,你的手没了知觉?”她看着他,纤细柔荑紧握他的大手。“怎会这样?你的手有受伤过?”

黑眸微凝。她有必要这么紧张抓他的手猛模,害得他想谈“没知觉”这事都觉得没立场,因为被她一模,他的手非但有知觉,还泛滥成灾啊!

“没有。”抽回手,免得泛滥成灾的知觉爆炸,一发不可收拾。

握着酒瓶,欲倒第三杯酒,今晚,他好想找人聊聊心事。

“老师,我帮你倒酒。”为得答案,夏瑞希献起殷勤。

酒入喉,盯着眼前一畦菜园,他娓娓道出,“我的教授曾说过,当一个专业的服装造型师,首要的条件就是不管男模女模在你面前月兑光光,你都得心如止水,面不改色。”

她点头。他早做到了不是吗?把她月兑光光,他一点遐想都无,真不知是他忍功太强,还是她魅力不够,哼,反正她是不会承认后者的。

“不到一年的时问,我已克服内心害羞和其他杂乱情绪,真正做到对伫立在我面前的赤|果人体无动于衷。”

“那很好。”她想给他拍拍手,别说一年,十年她也无法“眼睁睁”面对别人赤|果|果的身体,而且还面不改色。

“可是,我的手对人体却没了感觉……”茫然盯着大手,他喃喃低语,“任何人温热的身体在我模来,都和一具具塑胶人台没两样。”

也包括她?真是听了令人沮丧的内心话。

原来她曼妙的胴体在他心里、在他手里,就像一具没有生命的塑胶人台?想她第一次来此,误将他当变态色|狼,还真是太“高估”他了。

看他一眼,她暗自倒抽一口气。如果他对人体没感觉,那他该不会相对的也……不、不举?羞。

看看他,身材和面貌都是一等一的优,如果真的不……不行的话,那真是……欸,可怜!

她充满同情的看着他。一个男人遭遇这种事,心情一定很不好。

霍天隽想再倒酒,却发现她双眼布满同情的凝视他。

“或许外人会觉得这就是服装设计师对人体知觉达到的最高境界,但你一定知道这不是。”所以她才会同情的望着他。

他替自己倒酒,瓶口对上她的空酒杯,顿了下,用眼神询问她需要续杯否?

她点了头。一点双关?不,她只是点头让他帮她倒酒,并未认同他说的话,因为她,压根不懂这些……

汗颜呀,虽然她也是学设计,但大部分时间她都忙着当时尚女王,没被当掉是因为她妈咪的面子太大,再者,她妈咪设计服装作品,也没像他一样动不动就月兑光人家的衣服呀!

所以,什么对人体知觉的最高境界那些,在她听来犹如“鸭子听雷”——有听没有懂,完全是一头雾水。

“那,老师,你模其他东西有感觉吗?譬如,模酒瓶。”她替他感到焦急,如果手完全没知觉,那应该是生病了。

他莞尔,“当然有。”

“那还好。”她安心多了。

他举杯邀她共饮,她乐得与他干杯。他的手没有完全失去知觉,这是一件很庆幸并值得庆祝的事。

“我的教授以我为骄傲,他说我达到他无法达到的境界,可是我自己清楚这事对我而言越来越困扰,我不敢告诉他他引以为傲的事却是我的困扰……”他低首轻喟,“直到我在巴黎遇见一位华裔的禅学大师,他并不是很有名气,也不懂名牌时尚,更不懂服装设计,但和他聊天,总让我获益良多。”

“禅学大师啊——”她从未接触过这类人物,很好奇想听,可是她怎觉得自己有点头晕。

霍天隽弯身拾起一个小泥块,往菜园彼端丢去,仿佛欲将困扰他多年的事抛得远远的。“有天我和这位禅学大师提到这个困扰,他要我放下、放空,找回最初对服装设计的热情。”

“老师,你当初想从事服装设计的主因是什么?”她好好奇,挪开酒瓶和杯子靠近他,头依旧晕晕的,索性藉他结实的臂膀一靠。

“你想听?”他并未觉得她的举动有何不妥,和曾经刻意接近他的女人比起来,她依偎的动作自然多了。

“当然。”她牺牲黄金睡眠时间陪他喝酒,难得他今晚话这么多,不一次把他的内心事全听完,就太不值了。

“其实没什么主因,充其量就是兴趣。如果真要说有什么特别事件让我对服装设计感到兴趣,也许就是小时候的那件事……”

“什么事?”她张大水眸,不知为何,她对他的任何事都倍感好奇。

“小时候我家有养两只狗,那时我家很穷,冬天寒流来袭,我姊怕怀孕的母狗身体撑不住会冻伤,偷偷拿了她的棉被给母狗盖,我妈知道后气得把我姊打了一顿,还把棉被拿走,我姊一直哭,除了被打痛,她哭也是担心母狗没衣服穿会冻死。

“我爸说狗很强壮不会冻死,可是我姊还是觉得母狗没衣服穿很可怜,那时我家的菜园甫收成,园里很多剥掉的高丽菜外叶,我爸随口说了一句叫她去把菜园的叶子捡一捡,把母狗包一包当衣服穿,虽然叶子并不保暖,但有总胜于无。

“于是我姊拉着我一起帮忙捡叶子,将叶子缝了一层又一层,给母狗当衣服穿,我想,也许就是这件事启发我对服装设计的兴趣。”

听完他的话,夏瑞希脸色一沉。原来用高丽菜叶当衣服,是源自他小时候和他姊一起做叶子衣服给母狗……怀孕的母狗穿——该不会他拿高丽菜叶在她身上制衣时,是把她当成他家母狗?

她哀怨的想,她要不是被他当塑胶人台,就是当母狗,还怀孕的母狗咧,呜,她夏瑞希的身价来此怎么一落千丈?

“我在巴黎暂停所有工作,可是我没办法做到真正的放空、放下,禅学大师告诉我最初的感动在哪里就回哪里去,等我真正找回内心那股最真的感动,手的知觉自然会回来,届时,我就能设计出有温度、有情感的衣服。”

有温度、有情感的衣服?这些话还真玄,她不懂。她心里还是有些在意他是否将她当母狗看,呜,可她不敢问,万一他真的点头,她一定会翻桌给他看。

“所以,你才会回到台湾,住在这里……难不成这是你家?”她突然想到这点,她一直以为这里是他特地买地隐居之处。

“这里是我家没错,不过几年前旧屋倒了,屋子重建过,所以它换了新风貌。”

“原来如此。”她想了想方才听他说的那番话,觉得很奇怪。“老师,那位禅学大师是要你回来找回手的知觉对吧?”

他点头。

细眉微蹙,她不解的问:“可当初你好不容易克服内心杂乱的情绪,才能做到模到人体没有杂乱邪念,若你把手的知觉找回,不就又回到原点,这样一来,以后你面对月兑光光的女模要如何自处?”

简单来说,就是他的手从有知觉到无知觉,现在又要回到有知觉,虽然无知觉可能会让他在某方面很困扰,但有知觉困扰更多不是?

霍天隽看她一眼。原来她不懂个中道理,方才他以为她懂,才会和她说这么多。

“总之,手能够有知觉,又没有杂乱邪念,这才是一双真正优秀服装设计师的手。”他简单下了结论。

“原来,早说嘛,你这么说我一下子就听懂了。”说了一大堆禅学大师说的话,搞得她头更晕。“老师,那你的手现在还是没知觉吗?”

拉来他的大手放在掌心搓揉,她笑道:“老师,你的手,长得挺帅的嘛!”

语落,她自觉比喻好笑,后脑贴靠他结实的臂膀,仰首凝望他,银钤般的笑声回荡在静寂的夜色中。

疯言疯语的,自己一定是醉了,而眼前的他,忽然变成两个,但不管他变成几个,都是一样的帅——

被她握住的手传来一股电流,在酒精催化下,迅速窜遍全身,他凝视她迷蒙的眼神,内心的情|欲高涨,她微笑张开的粉唇,像鲜女敕欲滴的红樱桃,美得诱人……

低首,在她笑声未歇之际,他含住诱人的粉色樱唇,手心的知觉延伸至心头,他知道,他寻找的“知觉”回来了,因为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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