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各位雷逸的读友们,又是我,季蔷,来吐好朋友槽是也。
这个白念了好几年法律的女人,前阵子总算下定决心发挥所长开稿写法庭系列,兴高采烈地跑来告诉我,第一本书名就叫《火焰花园》。蔷听了,心想,这女人总算有救了,书名也稍稍正常一些,于是也兴高采烈地问道-「是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很惨的故事。」
「多惨?」
「女主角疯了,住在精神病院里。」
「什么?」蔷忍不住震惊,哀哀大叫。
「而且她不会说话。」逸居然还好整以暇补上一句。
不会说话?那还有什么搞头?这女人干嘛如此虐待自己,写一个不会说话的疯子女主角跟男主角谈情说爱?不痛苦吗?
蔷心里碎碎念着,可口里却直说-「好象很精采耶,快写出来让我瞧瞧。」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