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立志是个很帅的男人。
何以见得呢?
有一次他只是出门去慢跑,经过的路上只要是女性,不管老的小的,都会对他投以注目礼。有次还有一位先生上前想跟他做“朋友”,当然被他拒绝了,不过由此可见他的魅力不可挡。
但是他有个怪癖。
当然,只要是人都会有自己的一些习惯,但是可以称为怪癖的很少,而他的习惯,也就是怪癖,就是他很喜欢干净,非常的喜欢,喜到什么程度呢?
你看过有人会把家里弄得到处像是镜面一样吗?
这让人想起了一首诗:“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是这首吧?不确定是不是,反正他是很爱干净,到了某种程度的进化也就是俗称的“变态”。
为什么要告诉你这些?
哦!对不起,因为于立志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