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狩猎管家情人 第一章

炎热的六月午后,太阳仍旧一如往常,强烈地照着大地,炎热的阳光令人几乎睁不开眼;这一天,是个教人恨不得窝在家里吹冷气、吃冰淇淋的日子,大慨只有头脑不清醒的人才会出门受罪。

在通往某一个山坡顶的小路上,就有一个女孩正苦命地顶苦火烈的口头,迈着沉重的步伐埋头走着。

伸手扶了扶就快自肩上滑落的大帆布背包,顾亭云重重地叹了口气。

打从下了巴士,她已经吃力地走了半个多钟头了,皇天不负苦心人,她终于来到了蕨丘下。

绑在腕上的手帕早已湿得没有办法再容得下任何一滴汗,她极不文雅地用手抹了抹汗水,微-着眼,打量着眼前因过热而显得模模糊糊的地平线。摇摇晃晃的风景活像要融化了似的,建筑物的轮廓看起来弯弯曲曲的,像是卡通里的图画。

望着不远处一群白屋红顶的洋房区,她拧拧湿透了的衣-,一直紧抿的唇角终于露出了笑容。

呼,终于到家了!

蕨丘是位于台北市郊的一个小山坡,顶上是由七、八十户西式洋房组成的住宅区——绿庄。由于地处山坡顶,巧妙的隔绝了城市的喧嚣。

绿庄每户占地近百坪,是二、三层楼独栋的西式建筑,每户之间有一个小花园,其间搭建着花篱笆或是矮墙,维持各家的隐密和独立,是个十分理想的住处。

顾亭云的祖父母就住在这里。

顾亭云七岁时,父母双双于一场车祸中丧生,她和五岁的弟弟亭风自此便由祖父母扶养长大。他们原本住在南部,广大的活动空间让她和弟弟成长为一个健康的「野孩子」;一直到顾亭风号上了台北的大学,才全家迁到台北来。为了有如同在南部一样广大的生活空间,顾家选中了这半别墅式的「绿庄」做为他们的新家。

但是因为身为医生的顾亭云不爱开车上下班,又时常必须留在医院值班,便一个人在离医院不远的地方租了一间小套房居住,只有放假时才会回绿庄长住。

现在,她好不容易有了半年的休假,可以回来好好休息,陪伴两位老人家。

说起这次的休假,便教顾亭云一阵懊恼。

一直到昨天,她都是在颇有名气的「佑德医院」外科部门当主治医师。由于她责任心强、做事细心,看诊自然十分小心尽责,对病人也十分照顾。

医生的工作本就繁重,而且自从去年医院改建完成后,可以收容的病患大幅增加,外科一时又找不到适合的医生支持,结果她的工作就更忙了。求好心切的她因疲劳过度而导致身心负荷过重,在一次重大手术结束俊,晕倒在手术室里。

手术进行得十分完美,但是她的晕倒却吓坏了院里其它同事,所以她就落得被同学兼好友,也是副院长的陈奕勤「召见」的下场。

那天在副院长室里,顾亭云几乎可以说是被陈奕勤威胁着的——

「亭云,不是我爱说-,一个女孩子把自己累成这样做什么?」

陈奕勤斜倚着办公桌,英俊的脸上如今正带着无奈的神色看着自己的好友。

唉!他早该料到会有这么一天的。

顾亭云此时正以一副犯了大错的表情坐在沙发上,可怜兮兮的看着陈奕勤,手还不停绞着医师袍上的钮扣。

陈奕勤看了她那副模样笑道:「少来了,-的伎俩我会不清楚吗?上次-连值了一个礼拜的班的时候,我是怎么告诉-的?」

「你说,我再这样下去,就不让我当你和美妃的伴娘了。」顾亭云心虚地回答。

「结果呢?」陈奕勤质问,「-再这样下去,我怎么向美妃交代?万一她不嫁给我怎么办?」

向美妃是顾亭云和陈奕勤念医学院时的同班同学,和亭云感情一向好得很,现在在卫生局工作。自从知道自己的死党是个工作狂后,她便郑重地叮嘱兼警告自己的未婚夫,要他好好照顾亭云,否则一律「严刑伺候」。

「不会啦!」顾亭云安抚着陈奕勤,「大不了到时候你把一切过错都推到我身上就是了。」

陈奕动不甘愿地瞪她一眼,「本来就都是-的错,还好意思说-们两个从以前就是同一国的,她会信我才怪!无论如何,现在-都昏倒了,我可不能放着下管;到底我也是个副院长吧!」

根本不让顾亭云有回嘴的机会,他又接着说:「就这么决定了-,顾医师,从后天起放假半年,在这期间不准偷跑回医院来。如果让我听到-又来上班,我和美妃的婚礼-就不用来了!」他的语气虽是半开玩笑,还是听得出其中的关怀之意。

既然陈奕勤都端出久违了的副院长架子,顾亭云只好被迫放了半年长假,「包袱款款」,被人撵出了医院大门。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半年休假,一直过惯了忙碌生活的她,一时之间真的不知道该如何打发。

出国四处玩玩?没有这个兴致,到时候只有让自己变得更累而已。唔,或许可以窝在屋里偷懒,或赖在花园里晒晒太阳似乎也不错。

去年亭风已经到德国去念书了,想必家里的两位老人家一定满寂寞的吧!于是她便打定主意,回绿庄度假去了。

搬出去三年,每次都只有过年过节才回家,而且还都是来去匆匆,现在有机会可以长住,爷爷女乃女乃一定很高兴!

一想到这里,顾亭云的脚步不禁轻快了不少;她打起精神,一边哼着歌,一边向家门前进。

顾家位于绿庄的后半区,这是顾老太爷顾望城当初退休时买来准备养老的。

顾望城原本是南部一所大学的教授,现在年纪大了,和老伴宋若两人住在这里,平日散步、打太极拳,和邻居下棋、四处游玩,日子过得十分清闲。

顾家占地约九十余坪,除了红屋白墙的房子外,还有一个种满了花木的花园。顾亭云和顾亭风小时候就常在南部老家的树上爬上爬下地玩捉迷藏,有一回顾亭风还从树上摔下来,吓坏了一家人。这一次搬到台北,顾家还特地在园里种了一大排树,让他们姊弟闲来无事可以「回味童年」。

想到这些小时候快乐的回忆,顾亭云整个心情就放松了下来,笑嘻嘻地进了屋。

一进了家门,顾亭云就听到爷爷女乃女乃正在厨房里忙着。她开心地大声招呼:「爷爷、女乃女乃,我回来了!」

宋若一听到孙女的声音,急急放下手上的工作,上前抱着她。

「小云,-可回来了,我正念着怎么还没看到人呢!久久才回来一次,这下可别又赶着走了……」

顾望城也在一旁笑着:「打从昨晚接到电话知道-要回来,-女乃女乃就开心得像什么似的,大清早就催我一道上市场买东买西,嚷嚷着要煮这煮那的,活像是大过年一样。」

宋若一边关爱地捏捏心爱孙女的肩膀、手臂,一边心疼地说:「本来就是啊!-能回来,真是比要过年还让我高兴喔!看看-,自己当医生,反而不会照顾自己的身体,这下还昏倒了!要不是奕勤打电话来,我看-还打算瞒着我们吧!」

顾亭云有些不好意思,「哎呀,也没有什么啦!只是昏倒……」

「还说!什么叫作『只是昏倒』?这次回来不好好补一补,胖个十公斤五公斤的,就别想再给我去工作!」宋若强硬的说。

她的这番话却教顾亭云心里叫苦连天;这下子恐怕每天有吃不完的补品、中药-!

虽然自己是个医生,可顾亭云本身是很怕苦的,对于中医那些药汤、药粉什么的,她一向是敬而远之。

怕顾亭云一路回来太劳累,顾望城和宋若便催她先上楼梳洗休息,傍晚再下楼吃饭。

顾亭云的卧房在二楼的最边间,采光充足,屋内布置得清爽雅致。由于她从小爱读各种书籍,所以除了床和书桌之外,一整片墙都做成了书柜,放了满满的书。

顾亭云推开房间的窗户,望苦久违的怀念风景,大大地伸了个懒腰,刚好望见隔壁邻居的一小块花园和屋顶。

咦,好象有什么不太一样……

记得她以前回来的时候,隔壁花园种的是杜鹃,现在倒是改成松树了,整整齐齐的一整排;原本的红屋瓦也改成蓝色的琉璃瓦,想必是重新整修过了。

怎么着,是品味改变了,还是换了新主人?

她还没搬出去以前,隔壁住的是一对年轻夫妇,两个人都在贸易公司上班;现在说不定早就换人住了。这倒引起了顾亭云些许的好奇心;会改成种松树,应该是住着个怕麻烦的先生吧!毕竟种松树是比其它的花花草草好照顾多了,阳刚气也比较重。

不过,当下最重要的还是睡眠!先睡他一大觉再说,如果天塌下来了,就先让隔壁那个琉璃瓦屋的主人顶着吧!

顾亭云躺上床,大脑已经全面停止运作,渐渐陷入了昏迷状态。

入夜,雷少昊为自己煮了一杯蓝山咖啡,加上双份女乃精,独自站在屋前的走廊上,远眺着山下的万家灯火。

夜里的绿庄是安静的,只听得见花园里蟋蟀的呜叫声。雷少昊的嘴角露出了满意的轻笑,看了那么多房子,他还是最中意现在住的这个地方。

它位于小山坡上,离市中心半个多钟头的车程,算得上是很方便了;尤其居住环境清幽,可以说是「结庐在人境,但无车马喧」。所以在这个案子定案后,他就预订了一户,不单单是因为它的舒适和理想环境,也因为这是他在台湾花过最多心血,设计过最满意的房子。

他是最近一年才回到台湾来的,之前一直在纽约当建筑师。由于他在美国的工作一直放下下,所以屋子就由哥哥雷少任夫妇住着,现在他们为了工作方便搬到离台北市中心较近的地区居住,他也正好可以搬进来。

在搬进来之后,他还花了一番功夫重新整修,期待在这个只身一人的住处,也能布置成有「家」一般温暖的地方。

不过单身汉的房子就算再怎么布置,总还是差了一点温柔,处处流露着强烈的个人风格。

雷少昊不禁想起嫂子尚若玫先前在花园里种的一大片杜鹃,只有女人才会种那些费事的植物——虽然杜鹃已经算是很容易照顾的花木了——像他,顶多也只会种种松树,既方便又不必费事照顾。

晚风吹来,带来一阵凉意,雷少昊深吸了一口夜晚的冷空气,想到明天一大早客户要看的设计稿就头痛。

到底要到什么时候,他才能有点空闲呢?

他今年三十四岁,当建筑师已经将近七年了,在建筑界还颇有名气,主持一家极出名的建筑事务所;同时他也是跨国企业「环宇集团」的三当家,掌理环宇集团旗下的建设公司。事实上,他可以说是忙得不可开交。

而他将近一八七的身高,配上出色的五官、阳刚的气质再加上事业有成,因此他身边总是不乏主动投怀送抱的女人,对于她们,雷少昊的态度向来是来者不拒;反正成人游戏大家玩,双方都很清楚彼此是各取所需,所以也都一直相处愉快。

只是,明天他要见的陈老板实在是罕见的挑剔,设计图一改再改,一直不如他的意;再加上总是一起来访陈老板的女儿陈明美,她对他露出的火热眼光,连惯于受女人注目的他也大呼吃不消。

一抬眼,雷少昊发现往常总是暗着的邻家二楼今夜反常地亮起了灯光,窗户也难得地打开了,白纱窗帘正轻轻地随晚风飘扬,隐隐约约还可以听到传来的乐声。

大概子是隔壁那对老夫妇的亲戚回来了吧!听二哥雷少任说过,顾老先生似乎有一对孙子和孙女。

喝光已经半冷的咖啡,雷少昊认命地转身进屋,决定熬夜把剩下的设计图赶完。早点赶完,就可以早点解月兑……

或许是下午爬山消耗了过多体力,顾亭云睡了一大觉醒来,发现居然已经晚上九点多了;老人家睡得早,顾氏夫妇已经上床休息了,整个顾家安安静静的。

吃过女乃女乃特地留下的晚餐,睡了一个下午的顾亭云觉得精神很好。

现在的台北市大概正热闹着吧!

不用赶着上班的日子,反而今顾亭云觉得一下子好象失去了重心一样,少了病人、手术和巡逻病房,她实在不太知道要如何度过这种闲散的日子。幸好她的假只有半年,否则她不无聊死才怪!

晚风凉爽,四周也不像都市的夜那么嘈杂,顾亭云穿著轻便的家居服,从架子上挑了张维瓦第的四季协奏曲播放着,拿着本戴芙妮写的《蝴蝶梦》来到窗台坐下,背靠着椅垫,舒舒服服地读了起来。阵阵音乐悠扬流泻,再加上轻松的文艺小说,她的确好久没有过过这种写意的生活了。

小说看了一半,她突然觉得口干舌燥,拿起搁在一旁的冰柠檬茶,冷不防身子一斜,就看到夹在书页的书签被风吹得飘啊飘地……

飘走了!

她连忙拉长了身子,伸长手,惊险万状地对着它捞了好几下,却还是徒劳无功,只得眼巴巴地盯着它轻飘飘地掉进了隔壁邻居的院子裹。

隔壁的院子?天哪!

顾亭云简直傻了眼,那要怎么捡?

看看手表,现在已经是半夜一点多了,她实在不好意思、也没有勇气去敲人家的大门,把不知道是怎么样的人从热呼呼的被窝里挖出来,就为了捡一张小小的书签。

可是现在如果不去捡,等到明天早上,那张卡纸做的书签肯定会被露水浸得烂糊糊的。

可恶!顾亭云这时真恨不得自己没有起床过。

那可是她去年到英国开医学研讨会时特地带回来的纪念书签,上面还有她尊敬的奇森教授的留言签名,对她而言,那可是一件价值非凡的宝物,她怎么舍得让它沦落到那样的下场?

真的要半夜去敲人家的门吗?有没有其它方法呢?

她皱着眉四处打量,围墙边那一排高大的莲雾树吸引了她的目光,小时候那些爬树的回忆又浮上心头。

如果……如果她爬树的功夫还没有退步的话,依她「顾女侠」的功力,的确可以轻而易举地爬到树上,再翻过墙去。

她找了书签就回来,只要小心一点,总该不会这么倒霉地「失风被捕」吧?古人也说「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而且住在隔壁的人也不一定是虎啊!

越想越觉得这个方法可行,顾亭云开始摩拳擦掌,准备一层「长才」。

就当她顾亭云上辈子是做贼的好了,今夜她无论如何都要把那张书签拿回来!

顾亭云果然「宝刀未老」,三两下就借着那一大排莲雾树翻进了隔壁的前院。

院子里种了一大片韩国草,半夜一、两点的,要在这十多坪的草地上找一张小纸片可也不是容易的事。偏她又忘了带手电筒,只好借着月光,半蹲着身子模索了起来。

一个不留神,她右肩撞上了一旁花台上的花盆,就见那花盆左摇右晃着,眼看就要掉下来了……

顾亭云当场大惊失色,低呼一声转过身去伸出双手扶着它,及时保住了花盆。她松了口气,继续展开模索行动,却没想到她刚才的惊呼可是比花盆砸到地上的声音还大!

雷少昊正在一楼靠着前院的书房里赶设计稿,才画到一半,一声惊叫险些让他掉下了手中的笔。

他疑惑地-着眼,有些怀疑是不是自己听错了。半夜三更的,甚至连鬼也已经睡着了,谁会没事尖叫?

而且听那声音,似乎还是从自家前院传来的。

是小偷吗?刚才的呼声虽然短暂,但也足够让他听出是个年轻女人的声音了。女孩子当小偷?胆子也真大。他独居了这么久,还是笫一次碰上有人闯空门。

顾亭云在院子里模了大半天,非但书签没找到,天空居然还下起了毛毛细雨。

天哪!她强忍住大声咒骂的冲动,若下起雨来,她那张书签就真的玩完了!她努力瞪大眼、弯着身子,拔得更急了,不料才一个转身,居然就撞上了一个人的胸膛。她连忙捂住嘴,才没有吓得尖叫出来。

「小妹妹,-半夜三更在我家院子里搞什么?」

雷少昊皱着眉凝视这个显然是受到过度惊吓的女孩。瘦瘦小小的个子,一头半长发随随便便用橡皮筋扎在脑后,瓜子睑、秀气的鼻子,再配上一双现在其中盛满了紧张的大眼睛,算得上是个美人了。

卿本佳人,奈何作贼?

不过,看她似乎一点也不「专业」,哪有人晚上偷东西还穿著醒目的白恤配短裤的?而且什么工具也没带来,赤手空拳,一点也不像个偷儿。

顾亭云第一眼看见雷少昊,还真是当场傻了眼。

老天爷,原来隔壁住着这样的一个人啊!

半夜撞到个人就够可怕了,没想到居然还撞到这么高大的男人。这个人有着浓密的双眉、坚毅的下巴,感觉上充满了攻击性,给人一种危险的感觉。

看他微蹙着眉,顾亭云脑中立刻警钤大作;这个人看来不简单,现下她「失风被捕」,实在是够麻烦了。

她吞吞口水,望着雷少昊高大的身影,小小声地说:「我……我东西掉了,进来找东西。」

「找东西?什么东西会掉在我家?」

雷少昊双臂交叉横在胸前,看她先前在草地上四处模素,似乎还真是在找什么东西。

但是,有什么东西会大半夜的掉进来?该不会是七仙女在找失落的羽衣吧?

顾亭云只觉得万分丢脸,恨不得地上有个洞可以让她钻下去。可事到如今:她也只好硬着头皮——地说:「找……找一张小书签。」

「书签?!」雷少昊差一点想不起来「书签」是什么东西。

书签不就是一张小纸片吗?

街上随便文具店都买得到,值不了几个钱,为什么要半夜溜到人家院子里模黑找?是金子做的吗?看她那紧张的样子,他还觉得她比较像是在找什么贵重的藏宝图呢!

见雨越下越大,雷少昊决定赶快解决这件事,不管这个小妮子到底要找什名贵的书签还是藏宝图。

她若真要书签,他书房里也有好几张,送给她也就是了。

「雨越下越大了,-还是先回去吧,明天天亮了随-要找多久都可以。」

顾亭云一听雷少昊要赶人,心里更急了,匆匆抓住了雷少昊的衣袖嚷着:「不行啦!让书签一直淋雨就完蛋了,那个书签很重要,我一定要找到啊!」

雷少昊看着眼前这个小女孩几近哀求的冲色,实在想不通她到底在坚持什么。

「-确定-要找的是书签?小小一张、纸做的书签?」他再次确定。

「没错,就是书签。」顾亭云用力地点头。

「既然只是张书签,掉了就算了,又值不了多少钱。」雷少昊嗤笑一声,颇不以为然。

「不行啦!求求你,再让我找一下,我一定会马上找到的。」顾亭云已经快哭出来了。

「别找了,我给-一张新的算了。」真是没看过这么固执的小女孩。

「不行啦!我就是要我原来的那一张。上面有我最喜欢的老师的签名,很重要的。」顾亭云还特地加了一句,以突显它的「重要性」。

看着她正经的小脸,不论她的理由有多怪,雷少昊仍有些心软。他又不忍心让她一个人半夜模黑又淋雨,只好叹口气投降了,「好吧!我帮-找。」

顾亭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她露出了大大的笑容,连声向雷少昊谢谢,「谢谢!谢谢你!」

雷少昊看了看眼前这个露出甜美笑容的小女孩,伸手模了模她的头,便进屋拿了伞和手电筒。就当是奖励一个尊师重道又节俭的好学生吧!

两个人当真弯着腰找了起来,下久,终于在花园的一角找到了那张小书签。雷少昊还特地仔细端详了一番,它不过是一般研讨会议的纪念书签,上面用英文签了「乔治,奇森」和祝福语,看起来一点也不特别。

唉!女人真是难以理解的动物。

事情解决了,雷少昊送顾亭云出了大门,叮咛她快快回家去。只见她快乐地走出雷家,下一会儿,却又似乎想起什么,失望地走回来。

「还有什么问题吗?」她又怎么了?

只见顾亭云头低得快碰到地了,好半天才挤出一句话来——

「我……我忘了带我家钥匙,回不去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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