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车开进慢车道 第七章 路口(2)
张小弟经过火力勘测,于花坛中觅得一块圆溜溜的白色石头,大喜,举起来冲向标致车,对准车窗就要砸。秦日臻及时抓住她的手,惊出一头冷汗。
“干什么啊,我要进去!要进去!’张小弟死抱住石头不许他抢。
“我有钥匙啊,可以开门进去。把石头放下来。”秦日臻一边说一边把钥匙掏出来。
车门一开,张小弟立刻扔掉石头扑进去,倒在车座上就开始睡觉。秦日臻叹了口气,“好好坐着,车门关不上了。”脚还伸在外面。
“我不干。”她翻个身,背躺在车座上,脚踩在地上,实在不像话。
“那到后面去睡。
“也不干。
“怎么老像个孩子。”他说着就去拉她起来,可是她却自己坐起来了,看了他一会儿,说:“你可不可以告诉我,我喜欢的是你还是徐桢明?”
秦日臻十分惊讶,然后苦笑着道:“我怎么知道。
她立刻垂头丧气,“我也不知道。”然后突然跳下车,“我不问你了,我去问李小多。”秦日臻还没来得及拉住她,她已上了一辆计程车走了。
其实张小弟回去后倒头便睡了,哪里去问李小多她到底喜欢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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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起床,张小弟发现水晶发卡丢了,只好又去买新的。她匆匆忙忙洗脸梳头,穿上秦日臻买的运动鞋就出了门。在公司附近的一家精品店去看了看,她喜欢上了一只蓝色的发卡,已经下定决心要买了,可掏钱时又犹豫下来,七选人选又选了一只紫色的,价格也差不多,和蓝色的一比各具特色,不分高下。张小弟比较了半天,就是不知道买哪一只,忽然生气,干脆不买了。这件事竟然影响了她一天的情绪。但是在这种情绪低落的思考中,她发现自己这时间的困惑访煌的原因似乎并不是喜欢谁的问题。
从在包厢里发生的事来看,她对徐胡明存在着十分深的恐惧。潜意识里,她还是把他当成随时会伤害她的仇人对待,她对他的感情,早就在时间磨蚀里消失了,现在剩下的,只有内疚和惧怕。只是因为当年的事情她是胡乱地把它们封存的,如今又把它们乱七八糟地扯出来,也就影响了她的判断力。
她差一点儿就把内疚误认为是爱了,好在李小多提醒她提醒得早。
而她对秦日臻,毫无疑问是喜欢的,可是为什么地会心存顾虑呢?在他向她表白后,她甚至不置可否就跑掉了,究竟是什么原因?是不是“喜欢他”只是一个错觉,而她的第六感已经觉察出来,阻止她去做让自己后悔的事?
张小弟和同事一起下班,刚出公司大门就见徐桢明迎面而来。他穿一件范思哲大衣,让人呆掉的英俊。而且大胡子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光滑的下巴,分明的轮廓。
在同事的尖叫声中徐桢明把一大束玫瑰献给张小弟。但是她不敢接,在她的眼中这些花变成了地狱之火,烧痛了她。
“呵呵。”她觉得手没个地方放,尴尬地说,“怎么有时间来找我啊?”
他一言不发,温柔地看着她,玫瑰伸在她面前一动不动。
她实在不知怎么办才好,不敢看他眼睛,犹豫了一下从中抽出一支小玫瑰,“呃……一朵,一朵就好了。”
可是不管是一朵还是一束,都深深刺伤了秦日臻的心。这是他第一次来接她下班,第一次准备与她约会,只不过来晚了一步,就看见了此番情景,然后见她上了徐桢明的车……
面对丰盛的宴席,张小弟只感到食欲全无。她总是偷偷地看大花板上那些繁复造型的水晶灯、吞起来很重的样子,指不定会掉一个下来砸碎她的脑袋。她自己也知道这种想法很白痴,可她就是忍不住去想自己粉身碎骨血肉模糊的惨象。
徐桢明把她带到这种五星级的大饭店里来款待她的胃,并没有使她感到很荣幸,反而使她很警惕,如果发现他开房间那就赶快逃跑!
吃的时候她把头埋得很低,因为他老是看她,但又不能埋得太低,因为她得注意他的动向。这样一来,两个人的目光难免会碰到一起,他总是富含深意地一笑,而她则会十分不自然。
果然,徐帧明的目的不仅仅是请她吃饭这么简单,他在饭局即将结束时说:“跟我回澳洲吧。”他这次来H市考察项目,和秦日臻也是由于工作关系认识的。
张小弟觉得他对她真是大量,“去……去国外啊,我那个英语水平出了国门就寸步难行……”
“这不是问题,我会为你安排好一切。”
“可是我从来没有出过国,会不习惯……”
“只要有我在身边.你会习惯的。”他十分自信。
张小弟不自然地笑了笑,“那么请问为什么要带我去那个地方?”_
他笑了,然后说:“我妈很早就在为她的儿媳妇操心了。”
张小弟脸色微变。
他继续说:“我希望你能嫁给我,因为,我依然爱你,和七年前一样爱你。”
她摇摇头,“你以为你父母会同意?”
“这也不是问题,只要我坚持,他们反对也没有用。”
她微微笑了一笑,“那,你也以为我会同意?”
“你不是说过,你的确喜欢我的吗?”
“你可能是把时间弄错了。现在和过去,是不能相提并论的。”她站起来,“对不起,我不能跟你一起离开。我想我们还是不要再见面的好,再见。”
“小奕!”徐桢明几步追上去抓住她,“你是什么意思,你说明白。”
张小弟有些紧张,她拨开他的手,退后两步,“我是说,我现在已经不是当年的那个不懂事的小姑娘了,那个时候她是喜欢你的,可现在不了。”
他又抓住她的手,“从头到尾你还是在骗我!”
“不,我没有骗你。忠于历史,我喜欢过你;忠于现实,我已经不喜欢你了。其实,你也不喜欢我了,你应该恨我才是,我是你的仇人,仇人啊!”
徐桢明突然吼起来:“贱人。我对你这样好。你都不知感激?”
张小弟心惊胆战地又后退几步,“哦……我感谢你没有报复我,但愿我们的关系到此为止。”然后夺路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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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弟没想到秦日臻会跑到酒吧里喝酒,而且是一醉方休的架势。她悄悄到他附近坐下,看他到底会喝到什么程度。
秦日臻在沉重的打击下,喝了整整一瓶伏特加,居然没栽到地上去睡死,反而摇摇晃晃地走出酒吧。
门口有几步台阶,在他眼里变得像中山陵前的阶梯一样漫长。他晃了晃,就倒下去了。他在哄笑声中试图站起来,但全身无力。朦胧中有人蹲下来,拎着他的耳朵乱摇想把他痛醒,但最后终于放弃说:“太没用了。”然后他感到自己被人拖呀拖呀……
张小弟当然不会把他带回家去,也住不起那些星级饭店,只好把秦日臻拖进一家普通的小旅店。她请服务员把他弄到床上去,然后打来一盆冷水打湿毛巾敷在他额头上想把他冰醒。谁知等了半天,他一点儿动静也没有。
她刚想站起来,却不知怎么脚下像有人使了绊,一个重心不稳就摔到他身上。她气极败坏地起身检查。原来是鞋带散了。哼,都怪秦日臻,给她买什么运动鞋,纯粹是想害她。不过她自己也有问题,谁叫她总是穿它,扔一边去不就行了。
张小弟蹲下去系鞋带,想起以前徐桢明蹲下为她系鞋带时,头上的旋呈现在她眼前的样子,她微微有些失神。忽然,她感到腰间伸来一双手抱住了她,她吓了一跳,“放开我——”可还是被他抱到床上去了。
张小弟仰面躺在床上,手被压在两边,身体是一点也动不了,因为秦日臻压在上面。糟了!她心里大叫不好,后悔怎么一直没想过这是一个喝醉酒的男人。
欲待挣扎已来不及,一张俊美又痴情的脸凑了上来,充满悲苦又死命不舍的吻住她。张小弟被吻得晕头转向,喘不过气来,等稍微清醒了些发现自己的衣服已被月兑了一半!
“秦、秦日臻!不……”下面的话又被吻淹没。
她闭上眼睛,泪水不住地滑卞。这是她第一次感受到他强壮而剧烈的,像大海一样深,蕴藏在身体深处起伏动荡,她发现自己从这一刻开始,对他不再是喜欢,而是爱。
第二天,秦日臻上午10点多钟时才醒来。他醒来时,张小弟已经不见了。晚上发生的事情他记得十分清楚,尽管现在头痛欲裂。他不由得怀疑自己是不是喝醉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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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桢明在张小弟确定了自己感情以后还来穷追不舍,纯碎是瞎子点灯白费蜡。她渐渐地对他产生了一种厌恶感。她想这也许不应该,但这种感觉就是不受控制地越来越浓。他总是跑去公司找她,有好几次她失控地大喊大叫,却也无济于事。实在受不了他,她宁愿辞掉工作,远离他的纠缠。反观徐桢明,其实他心里也十分复杂,有痛恨,有失望,有不甘。有时候他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对张小弟他最好是放手,从此二人不相往来。因为他并不想做所谓的“报仇”之事,并且她又不再爱她,他还这样死皮赖脸做什么?
但他就是不愿放手,似乎一放手就是耻辱的事。他在苦闷里徘徊,实际还未发现自己一直没解开的心结。他还是在为那串水晶项链的事耿耿于怀,它对他的感情伤害太过剧烈。对张小弟至今还存有的感情,只不过是一种占有欲,就好像遗失了很久的东西再次出现,如果不掌握它就会遭受到比第一次失去它时还要沉重的失落感,每个人,都不会愿意。
所以张小弟辞职后,他通过许多渠道,动用许多人手找到了她的住处,楔而不舍地又追到那里去。
车在巷子外面停下来,街道太窄,开不进去。刚才一路上徐桢明的心情都很沉重。车子七弯八拐,越走路面越窄,路旁的建筑,也由高楼大厦转变为低矮的平房,房子层层叠叠地拥挤在一堆。街道的柏油路面早已残破,孩子们在路边嬉戏,大人们在家门外淘米洗菜,因此街上一片泥泞。而就在这样的建筑群中,还都没有张小弟的住处,她还在更深的一条小巷子里。
徐桢明在人的带领下走进那条小巷。街边有小杂货店、菜摊子、鱼肉铺,整个巷子内弥漫着鱼腥味和房屋年久失修的腐败味,从来没接触过这些怪味的徐桢明差点儿吐了。他不敢相信,从前享尽荣华富贵的工商局局长千金,竟沦落到了这种地步!
到巷子底又折进一条小弄堂,找到一座外墙糊着白石灰的小院子,这就是张小弟的住处了。
房东对这几个衣冠楚楚的人十分恭敬热情,带他们走过栽种了许多植物的小院子。指着砖砌的二层楼房说:“她和他朋友住在楼上。现在可能就只有她朋友在家里。”
徐桢明叫随从们在楼下等,自己走上楼去。
李小多正在学习语法,听见敲门声,打开门一看是徐桢明,他一下愣住了。
徐桢明看着面前这个黑皮肤的精瘦年轻人,想了一会儿才记起他的名字,“李小多?”
“没想到你还记得我的名字,谢谢。”李小多站在门口,丝毫没有让他进屋的意思,“徐先生大驾光临,有何贵干?”
徐桢明皱起眉,傲慢地斜月兑着他,“张奕在哪里?”
“对不起,这里没有一个叫张奕的人。”
“那么张小弟?”
“还是对不起,她不想见你,你请回。”
“李小多,你好像很了不起的样子,是不是很有能耐啊?”他不能忍受这种怠慢。
“我能有什么能耐?揪住并不爱自己的孩子死缠烂打,我没这本事。”
徐桢明一把拎起他的衣领,“你果然很了不起啊?”
正在这时,楼梯上响起急速的脚步声,张小弟飞快地跑上楼,把转头望着自己的徐桢明用力推开,“你想干什么?”
“小奕!”他的表情立刻变得温和。
“你居然会找到这里来,你究竟是想干什么?!”她歇斯底里地喊起来。
徐桢明忽然自己也疑惑起来,他总要把她抓回到自己的视线里到底是为了什么?他顿了顿说:“跟我去澳洲。”
“你翻来覆去就只有这样一句话!你以为我是什么?一件商品,你走了货我就得跟你走?”张小弟情绪越来越激动,“我已经说过了,我们是仇人!你可以用各种方法打击我报复我,但是请不要侮辱我的人格!”
侮辱人格也就是一种报复手段嘛。李小多听她在那里口不择言,把她拉到一边,对徐桢明说:“请你说出一个让她跟你走的理由。”
“理由?我要让她和我在一起,就这么简单。”
“你……”张小弟刚跳起来又被李小多制止住。
“那么你的意思是你爱她?如果你真的爱她,你就应该尊重她的选择。而且,你仔细想一想,过了这么多年,你还会爱她吗?她在你的记忆中已经虚化成了一种固定思维的代表,你爱的并不是她这个人,而是自己的固执。因为她曾经伤害过你,你就越觉得自己感情的真实,越加把自己美化成了一个圣人。你甚至连恨她都不愿意,因为你还要再包容她一次,以更加显示你的善良。你总是缠她,只不过她不愿意再回到你身边,你修练自己善心的希望无法实现,你不甘心,所以才抓住她不放。你以为你很博爱,实际是自私。”
徐桢明听后半天说不出话来。他知道李小多一定是说对了,不然他怎么会有配国灌顶的感觉?他的确自以为他还爱着她,他对她的态度只在见过两面之间就发生了巨大改变,如果他真的恨她或者爱他,是不会变化那样快的。至少,要经过痛苦地挣扎,才会下定决心。
张小弟看了李小多一眼,悄悄向他比了一个v”型手势,接着对徐桢明说:“你还是快回澳洲吧,不要为我耽误了行程,这太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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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麻烦,徐桢明一搅和就害她辞掉了工作,现在又满街闲荡。有好几次她经过秦日臻的写字楼下,张小弟都会停下来抬头仰望,甚至无聊地数它有多少层。但每次都只数了一半就忽然没有了心思。她是很想见他一面的,她知道,只要打一个电话,这个愿望就实现了,可是那串烂熟于心的数字,她就是不敢用手指去动。
东晃晃西晃晃,张小弟晃到了他们公司附近一家书城,在里面看到一本苏青的《退职夫人自传》,拿来翻翻觉得还行,掏钱的时候又犹豫了。想了想,她把它放了回去。
下午回到家,李小多看见的就是张小弟坐在桌边支着脑袋郁郁寡欢的样子。他奇怪了,“徐桢明不是走了吗?怎么,你想念他了?”
“才怪。我想的不是他。”她无精打采地说。
“那是……秦日臻?”他拖个凳子在她对面坐下,“说到底,你对他有没有感情?”
她放下手,驽动了下嘴唇,“越来……越深哦……”
“那你还在犹豫什么?他不是也爱你的吗?”
“我也不知道,我好像有一种畏惧感,下不了决心。
李小多点点头,沉思了许久,说:“你太害怕失去了。你总是觉得,无论曾经怎样幸福,最终都会失去,那么不如一开始就一无所有,无得,也就无失。这不怪你,因为你是经历过这些事。但这是你潜意识里的想法,你自己并不知道。就是因为你不敢接受你对他的感情,所以在徐桢明出现时,你产生过那是因为你还喜欢徐桢明的错觉,但必竟是错觉,你很快又推翻了这一假设,确定了对秦日臻的感情。你想一想,像你现在欲进又止欲止不甘的情况,会不会比放开一切无所顾忌地前进要来的幸福?无论哪一种都会让自己难受,不如选一种能感受得到幸福的一条路,虽短暂,但美丽。
“还有,你说你下不了决心?其实你决心已经下了,关键是实施,在最后一刻,你总是退缩,当然不会收到什么成效。你也不用责备自己,很多人都这样。那些自杀的人,假设他是决定跳楼身亡,他能够跳出去,就一定是下了决心的,但是谁知道,他在身体离开楼房时的一瞬间有没有后悔过?你也是这种情况,只差一点点,就可以冲破一切内心的和外界的障碍了,你只需要横一下心就可以了!我看,你要好好地想一想。”
张小弟咬住嘴唇,手指在桌面上划来划去,过了一会儿她说:“是要找一个安静的地方,仔细地想一想。”忽然两眼一亮,“我知道应该去哪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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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里一点多,张小弟从床上爬起来,轻手轻脚去看了看李小多,见他睡得很死,便小心翼翼地出了门。
她来到秦日臻家。
在门口时她拿钥匙的手抖了一卞。要是进去一看他正对着门坐着那怎么办?那就装喝醉了,反正他那么笨,也看不出来。
张小弟溜进屋,首先去沙发前看了看,是空的,然后又去卧室。
一股熟悉的高田贤三香水味扑面而来,令人心旷神始。这是他身上的味道,似海洋一般广博,又有檀香的深远。她悄悄走到床前,端样他的脸,忍不住,亲他一下,他马上有了感觉,皱了下眉,然后脸上浮出笑意。她看得两眼放光,心里发痒,赶紧又去亲他。这次她把胆子放大了一点,嘴贴在他唇上不动,感到自己呼吸都快没了才离开他。
他还是没有醒来。她轻轻说声再见,然后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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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秦日臻醒来回忆晚昨的梦,感到可笑。自从那天在旅店过夜以后她就又消失了。也许她很恨他,他在醉酒的情况下占有了一个女孩子,的确可恨。想到这里,他后悔无比。
他的疑虑在半个月后一个意料之外的夜晚得到解决。那天他,如既往地深夜回家,进了门,灯也不开,一边解开快令人窒息的领带一边往沙发走去,不料踢到一件物体。他愣了得,不记得自己曾把什么东西放在客厅中央。
打开灯,只见张小弟横在沙发上睡着。她的头发已长及肩膀,松松散散地扎着一把马尾,用的是普通红皮筋。她没有化妆,自然本色的脸依旧美丽,但瘦了下来。一身运动服,旅游鞋东一只西一只。
秦日臻刚才踢到的是斜靠在行李箱上的吉他。看来她终于决定搬来了。他心里一阵踏实过后,忽然感到了一点儿酸涩。她一定经过复杂的思考,才决定来的。
她在自己胸前抱着一个垫子,他去抱她的时候,发现她左手中指上有一个硕大的骷髅戒指,与她的手十分不相配。他拉起她的手仔细地看。那是一个银制戒指,宽阔的指环,上面交叠着五个骷髅,重叠方式相近于奥运会的五环。空洞的眼眶,深陷的嘴巴轮廓。光洁的头盖骨、使这个暗钝沉重的戒指看上去闪动着鬼魅、轻柔。
他正在诧异,她突然一阵咳嗽,他就抱起她走向卧室。
身体悬空时她醒了,落到床上时她笑了,脸上有醉人的胭脂色。“这是我第一次,在清醒状态下,来你家睡觉哦。”
他放下她,坐在床沿生气似的说:“这么久去哪里了?下次不许不声不响就跑了。”
“嗯!”她乖乖地点头,忽地一跃而起,盘坐在床中央,兴奋地说:“我刚从西藏回来!”
“西藏?”这个地名总是给人以荒凉和神秘之感。
她富含感情地说:“我一直想去两个地方,上海和西藏。那个时候,就是刚开始对这两个地方向往的时候,我才16岁。后来进了乐队,我就常常幻想,
自己是在拍MTV时漫步在上海街头,而去西藏,是因为看破了红尘,是在经历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之后。然而现在,我却觉得,其实西藏也可以承载功名,上海也可以祭奠爱情,它们之间的联系无处不在,用不同语言表达的是同一个主题。这一次我去了西藏,那么再就不用去上海啦!”
秦日臻第一次听她认认真真地说了这么多话,第一次听她阐述自己的思想,然而他在听完以后语枯词穷,实在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张小弟也没指望他能有什么高深语论,惶惶幽光闪闪的骷髅戒指,“我在喇嘛庙里求的,求了一整天。好看吧?”
秦日臻拉过她的手再次仔细打量,这一次发现它在她纤细的手指上有一种累赘而繁复的美感。
“这个是做什么用的?”
“镇邪之宝,我的——护身符!”
“你还需要这样的东西保护?我觉得你的自卫能力已经很强了。”
她忽然凶相毕露,“那你赶快从我房间滚出去,不然我打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