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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略情人 第三章

在尉迟母又是要跳楼又是要割腕的哭闹下,尉迟云影臣服了,与雷家进行本来不打算争取的扶养权诉讼。

雷芷莎在得知法院判决将男婴交由尉迟家扶养后哭得肝肠寸断,她竟只在孩子出生时见过一面自己的骨肉!

雷芷莎疯狂的照着女儿的尺寸做着男童的服饰,一件件手工缝制的可爱小衣小裤她用心包装,请家人送去给尉迟云影。

“莎莎,你休息一会儿吧,别再熬夜了。”雷亚歆心疼妹妹日渐憔悴的身影,第N度劝说。

“就快好了!我只剩两个扣子要缝,缝好了我就去睡。”雷芷莎仔细的一针一线将钮扣缝牢,“哥,可不可以帮我个忙?”

“你说。”

“麻烦你明天帮我拿去好不好?”雷芷莎毫无血色的脸上有了母性的光辉,“这几天天气转凉了,宝宝不知道有没有小外套穿?”

雷亚歆的话到了嘴边又吞下,就再跑一趟吧。

果然,整包衣裤原封不动的又拿了回来。

“莎莎,我把衣服放在门口。”雷亚歆无奈的微笑。

“是不是我做得大小了?还是不可爱?”雷芷莎慌乱的问。

什么都不是,只是尉迟母说不要雷芷莎碰过的东西。

雷亚歆沉默了一会见,转移了话题,“等会儿妈的助理会来拿这袋东西,我放在门边,等她来,你再交给她。”

雷芷莎也没仔细听清楚,胡乱点头应声,“好。”心思全部飞离,根本没放在心上。听到妹妹的应允,他抱起一大叠课本,匆匆的跑下楼赶上课去了。

雷芷莎抱起刚睡醒的女儿,“妈妈的小宝贝,你喜欢妈妈帮你做的衣服吗?”

小女孩挥舞着小手,似是在回应母亲的问话。

雷芷莎吻吻女儿白女敕的小脸,“宝贝,不知道小哥哥现在好不好?妈咪好想他,你知道吗?”

她只能借由女儿的模样去揣想儿子的相貌,她甚至都忘了刚出生时,护士抱在手中的小男孩究竟像谁?

“莎莎,你妈咪是不是有东西要给我?”雷母的助手敲敲门,微笑的问。

雷芷莎慌忙的回过神,“在门边。”

“谢谢。”助手见门边放着两个纸袋,以为都是要给她的,一把拎起,“那我先走了,我要赶飞机,改天再聊。”

雷芷莎仍细细看着女儿小巧娟秀的五官,“哥哥不知道跟你像不像……”

因为雷亚歆的婚礼,雷芷莎重新踏入台湾这个湿热的小岛屿。

她牵着出落得亭亭玉立的女儿——尉迟冷月,走出了如同她记忆一样拥挤的机场,坐上尉迟云影派来的轿车。

“十年了……时间过得真快。”雷芷莎有着淡淡的感慨。

人生的际遇真的很奇妙,仿佛冥冥之中老天自有安排。

失去了婚姻与儿子的雷芷莎以为会带着永生难忘的伤痛老死,却只因母亲的助手一个小小的错误,将她为儿子缝制的衣服拿去参展,虽未获奖,却意外的得到众人的好评及喜爱。

雷家为了让她的伤口快些愈合,举家移民至雷母的故乡——法国,也让她慢慢将心思融入在工作上,不再成日失魂落魄、哀声叹气。

从此她踏入了服装界,不到五年,就成了响叮当的一号人物,在竞争激烈的时装界占有一席之地。

人一忙,也就觉得时间过得特别快,仿佛才一眨眼,十年就过去了。

“妈咪,你在说什么?”尉迟冷月仰起甜美的小脸。雷芷莎轻抚女儿的面颊,“没什么,妈咪只是觉得自己老了。”

尉迟冷月撒娇的躺卧在雷芷莎腿上,“谁说妈咪老了?妈咪才不老呢!妈咪在我心目中永远都是最美的女人。”

被女儿这么一撒娇,雷芷莎愁容一扫而空,“喔?妈咪在你心目中永远是最美的女人?”

尉迟冷月忙不迭的点头,“当然!你是我最亲爱的妈咪!”

雷芷莎的双眸微带着戏谑,“那我要跟外婆说……你说她不漂亮。”

“啊?!”尉迟冷月蓦地睁大了黑白分明的大眼睛。

雷芷莎禁不住笑出声,“你外公一定会打你的小。”

尉迟冷月皱着挺直的鼻子,嘟起红通通的小嘴,“臭妈咪,你都陷害人家!”

雷芷莎只是笑,并不作声。

“对了,妈咪,我们这次可以见到爹地吗?”

芷莎的笑意敛起了些,“你想见他吗?”

偶尔尉迟云影会寄些儿子的照片给她,或打电话给女儿,雷芷莎亦固定每个月寄些女儿的照片给他,想打电话给儿子,却总是在半途被尉迟母拦截骂得狗血淋头,次数一多,她也就不再打电话去自取其辱了。

虽没见过父亲,但尉迟冷月仍对父亲有着憧憬,她很想象同学那样,一手牵着母亲,一手牵着父亲,全家人一同去动物园或博物馆。

“嗯,我好想见爹地喔!”尉迟冷月的大眼睛闪着熠熠光彩。

雷芷莎心疼的拍拍女儿,“好,我会带你去见爹地的。”

“总裁,雷小姐来了。”秘书恭恭敬敬的说。

“请她进来。”尉迟云影返身颔首。

从他背后一整片的落地窗远眺出去,尽是一幢幢如铅笔般插在昂贵地段上的商业大厦,而他,也只不过是庸碌人群里的其中一名,唯一的差别是他已站上金字塔的尖端,成功拥有名誉、地位与财富。

“好久不见,别来无恙?”雷芷莎微笑。

事隔十年,当尉迟云影再次见到当年的小公主时,他呆住了。

岁月并未在雷芷莎身上留下痕迹,她的眉目如画、肌肤赛雪,兼夹着不经意流露的妩媚神情,温婉动人,多了些女人味,她反而比十年前更美丽、更诱人了。

当年微丰美的雷芷莎瘦了些,曾有的孩子气全都不见了,整个人散发出的是兼具知性与感性的美感,还有她的自信。

一件黑色紧身长毛衣配上双低跟马靴,甚是时髦漂亮,也衬托出雷芷莎天生令人嫉妒的衣架子身段。

“十年了,真的好久不见。你过得好吗?”尉迟云影温柔的问道。

对于这十年的时间,尉迟云影一直在等,等雷芷莎释怀,所以他强忍着心中的冲动,压下想见她的渴望,只等着有朝一日她能够平心静气。

“还可以。”雷芷莎大方优雅的在沙发上坐下,啜饮着秘书送来的葡萄柚汁,微笑的回道。

十年的时间,所改变的又岂是仅仅雷芷莎一人?

尉迟云影也非当年那个年轻自私又冲动的男人了。

漫长的日子里,年少轻狂的尉迟云影渐渐收起玩心,专心一志的打拼事业,几年后,在他的主导下,原本的小公司已发展成全台湾数一数二、甚至横跨海内外的知名电子软体公司。

尉迟云影曾让许多女人痴迷的俊逸脸庞依然,却不再是当年那个自以为是的小男人了,他变得成熟稳重,浑然天成的王者气息折煞人,如豹敏锐的双眼哪怕只是轻轻一瞥,也会全身打颤。

“常在时尚杂志上看到你的名字。”

尉迟云影从未错过有关雷芷莎的报导,每一篇他都将之细心的剪辑收藏成册,当他想念她时,就拿出来看一看,聊慰思念的心。

“那种歌功颂德的报导有什么好看?”雷芷莎笑着摇头。

谁会知道她从对完全不熟悉服饰到可以做出一件像样的衣服,暗地里花了多大的努力?大家都只看到她的成就,却忘了她付出的辛苦。

尉迟云影走至落地窗边,眼眶氤氲,他低哑的问:“你还恨我吗?”

雷芷莎苦笑,“我不恨。”

尉迟云影知道,他伤得她很重,只是她不说,反而让他更内疚。

“对不起,是我负了你。”他有着深浓的自责。

雷芷莎扯了扯嘴角,笑当年的荒唐莽撞,“我不怪你,当年我们都太年轻、太冲动,不知道天高地厚,把婚姻当成是儿戏,以为只要有爱就能过一生。”

在这十年内,雷芷莎也想通了很多事,从前的她确实太依赖,带给尉迟云影太大的负担,也没试过站在他立场去想他所承受的痛苦烦闷,才会造成最后他宁可躲在外面也不回家。

然而,当她终于明白时,已经太晚了,很多事一旦错过就不再有。

尉迟云影转过身低垂着头,不敢直视雷芷莎,他轻轻的问:“你现在还是一个人吗?”

雷芷莎扬扬嘴角,“是不是又有何差别?”

这些年,并非没有人追求她,但她都一一回绝了。

既然不能付出百分百的爱,何苦贪图柔情呵护而伤了人呢?

“有,当然有差别。”尉迟云影抬起头来,直瞅着她。

“呃?”

“因为我要重新追求你,让你再爱上我一次。”尉迟云影坚定的说。

雷芷莎胸口一窒,蓦地睁大双眼,结结巴巴的说:“你……你别跟我开玩笑……这……这一点都不好玩——”

他捧起雷芷莎的小脸,对准她微启的红唇,一口封住她拒绝的话语,不给她有任何机会说。

灵活的舌尖钻进与她交缠……

雷芷莎有些恍惚,脑袋昏昏沉沉的,身子软绵绵使不上力,沉醉在他犹如十年前一般的温柔亲吻之中,禁不住的低吟了声,“嗯……”

尉迟云影抱起她倒向沙发,他的手由她的大腿慢慢抚过,轻巧的拉高了她服贴的连身毛衣,不停的揉搓着她的柔软**,薄唇也在她雪白的肌肤上印下一个个紫红色的吻痕。

尉迟云影发出一声喟叹,即使事隔十年,雷芷莎与他之间仍有着不容忽视的吸引电流,只要一接近,彼此间的火花便滋滋作响,如同当年的一见钟情。

“莎莎……”

轻轻的一声让雷芷莎倏地神智清醒,她推开身上的尉迟云影,整整衣服,微喘道:“不要……”

尉迟云影的一双眼泛着血丝,走近些,“莎莎,再给我个机会,我不会再伤害你了,我保证。”

“对不起,我们……不可能回到过去了。”

仓皇的逃离尉迟云影的办公室,雷芷莎努力的让波动的心情平静。

她一直都以为自己可以独自一个人生活,可以坚强的扶养女儿长大,她可以……忘了曾经刻骨铭心、轰轰烈烈的爱情,也可以……忘了他。

今日的会面她才愕然发现,她什么都做不到。

她早已不恨他了,要恨一个人是需要很多力气的,恨的同时,能不想起曾有过的甜蜜日子吗?

只是,有很多事是发生了就挽回不了,她没有办法当作没事发生。

就像在纸上写错了字,纵使拿立可白涂上,那遮住的痕迹仍在,不可能消失不见。

当年,尉迟云影似是拿了把刀子将她的心剁得粉碎,即使今日已重新缝合,伤疤却永远都留在她的心上,偶尔仍会隐隐作痛。

女人要的真的很简单,不需要金银珠宝,不需要权势名利,只要一份关心,一份关心就足够了。

她可以忍受婆婆一切无理的喧闹,可以忍受一个人孤独的滋味,可以忍受怀孕后身体上的不舒服……但,她却不能忍受他的背叛。

他无情的背叛才是那把刀。

那把伤人于无形的刀!

门铃短暂的响了几声,尉迟冷月蹦蹦跳跳的跑去开门,看清了来者,她欢喜的一跃而上,用双腿夹着来人的腰际,甜孜孜的送上一个香吻,“叙鹰叔叔。”

爱新觉罗叙鹰抱着尉迟冷月走进屋,瞥见雷芷莎轻蹙蛾眉,略带责备的问道:“怎么愁眉苦脸的?”

雷芷莎将长发拨至耳后,扯了个笑,“没有。”

为了不让任何人有机会知道她的心思,她与每个人都维持着淡如水的交情,即使是这个从小玩到大的哥哥。

但爱新觉罗叙鹰似乎并不这么想,雷芷莎刻意疏远,他便自动跑上门,几乎每个月都到法国一趟,专程去看她,让她找不到借口拒绝。

爱新觉罗叙鹰只是笑,很聪明的不去钻研雷芷莎在想什么,富有磁性的声音响起,“这么久没回来,有没有想去哪儿玩?我负责当司机。”

“我已经不是爱玩的年纪了。”雷芷莎委婉的拒绝。

“真可惜,动物园听说有无尾熊……”爱新觉罗叙鹰似是自言自语,音量却又控制得大小刚好,能让所有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尉迟冷月跳下他的身上,窝到雷芷莎的怀中,一双漂亮的大眼睛充满着期待,“妈咪,人家可不可以去看无尾熊?”

雷芷莎简直啼笑皆非,爱新觉罗叙鹰太懂得利用第三者让她点头了,他本身却又总是一副无所谓的模样。

“妈咪……”尉迟冷月摇晃着母亲的手。

雷芷莎微微扬起嘴角,“那……好吧,小朋友去动物园走走也挺不错的。”尉迟冷月跳起欢呼,“谢谢妈咪!”

爱新觉罗叙鹰探邃的眸子闪过一丝开心的光芒,以为雷芷莎解开心结愿意出外游玩,附和的说:“嗯,小朋友到动物园是很健康的活动。”

尉迟冷月喜上眉梢,用着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换上外出服,快乐的转了个圈。爱新觉罗叙鹰很捧场的给予赞赏的目光。

“咦?妈咪怎么还没去换衣服?”

雷芷莎微微一笑,“妈咪有点事要办,你们去玩吧。”

就连爱新觉罗叙鹰都愣了愣,“你不陪冷月去?”

“我有点事。”

尉迟冷月难掩失望,“妈咪不去啊……”

“莎莎,那你去忙吧,我带冷月去。”爱新觉罗叙鹰也不?NB462?嗦。

小女孩就是小女孩,一听见仍可以去看无尾熊,尉迟冷月立即牵着爱新觉罗叙鹰的手,轻快的道别,欢喜的展开动物园一日游。

送走了爱新觉罗叙鹰与女儿,雷芷莎随后也出门了。

怀着既期待又怕受伤害的忐忑之心,雷芷莎来到了尉迟炎日就读的国小,找到了他的教室,却仿佛有些近“亲”情怯,不敢入内。

直到下课了,老师走出来问,雷芷莎才将来意说明。

不一会儿的工夫,尉迟炎日出来了,与尉迟云影一个模子印出来似的,有着与父亲相同的俊逸脸庞和一股傲气。

雷芷莎缓缓的蹲下来,情绪有些激动,“炎日,我是妈咪。”

“我知道。”尉迟炎日上下打量她,“你跟爸爸桌上的照片一样。”

雷芷莎搂着只见过一面的儿子,“妈咪好想你……”

尉迟炎日却推开了她,“女乃女乃说,是因为你在外面有男人,所以爸爸才跟你离婚。”

雷芷莎震了震,眼眶已涌上水气,“女乃女乃还说什么?”

“女乃女乃说,是你不要我。”

雷芷莎忍不住,不争气的泪水成串地夺眶而出,“炎日……妈咪怎么舍得不要你……”

“女乃女乃说,你虐侍她,所以爸爸才跟你离婚的。”尉迟炎日将女乃女乃说的话照实的搬出。

雷芷莎愣了愣,她没想到就连离了婚,婆婆都还不肯放过她,在孙子面前胡乱搬弄是非,将她说得如此不堪。

尉迟炎日的一双眼直看进雷芷莎眼底,“但是……我相信你没有。”

雷芷莎含着泪微微一笑,将尉迟炎日搅进怀中,心疼他与天真活泼的女儿相比显得格外早熟懂事。

“妈咪真的好想你……”

“你也是来接我放学的吗?”尉迟炎日突然说了句。

雷芷莎顺着尉迟炎日的视线向后望去,却见到尉迟云影一双深情的眼眸,她重整紊乱的情绪,扯个笑,问了句废话,“你来接炎日?”

尉迟云影颔首,欲言又止的说:“莎莎……”

雷芷莎抹去脸颊的泪珠,“嗨!”

尉迟炎日望望父亲再看看母亲,冒了句,“我饿了。”

其实也并非真的饿,只是他觉得该找个地方让父母坐下来好好聊一聊,最好能冰释误会、尽弃前嫌,那他就可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还有一个漂亮的妹子可以拿出来让同学羡慕。

尉迟云影对着儿子扬起一抹赞赏的笑,“带炎日去吃点东西吧。”

雷芷莎的迟疑在见到尉迟炎日眼中的祈求后瞬间消失无踪,柔声问:“妈咪煮给你吃好不好?”

经过了十年,雷芷莎已非当初那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金枝玉叶千金大小姐了。

尉迟云影坐在吧台的高脚椅上,看着雷芷莎利落的切菜、挥动锅铲,轻轻松松端出一道道色、香、味俱全的菜肴,他的心中一阵悸动,不知道该如何形容此刻复杂的心情。

这十年……她吃了不少苦吧!

尉迟云影心疼的望着雷芷莎,“莎莎……”

雷芷莎将油腻的手洗净,返身即见着他温柔的眸子,她故意当作没看见地唤道:“炎日,吃饭了。”

尉迟炎日皱着浓眉,有些失望,“妹妹呢?怎么没看到人?”

雷芷莎将盛好的饭轻放在尉迟炎日面前,“冷月去动物园,应该也快回来了。”

说人人到,尉迟冷月快乐的笑声自庭院传进屋内,她推开大门,见到有陌生人在先是一愣,然后脸上写满着惊喜,“爹地!”

尉迟云影走向门口,难得一见的笑意在见到女儿身后跟着的男人时僵在脸上。

他以为女儿是跟着雷家人去动物园。

这个人是谁?他竟能让雷芷莎放心把女儿交给他?

“爱新觉罗叙鹰。”他很大方的伸出手介绍自己。

尉迟云影也大方的与他握手,略带宣示的说道:“我是莎莎的丈夫、冷月的爸爸。”

爱新觉罗叙鹰微微的笑着,并不以为然,谁都知道雷芷莎目前是单身。

尉迟炎日离开了餐桌走向父亲帮忙站台,“很谢谢你当导游带我妹妹去玩,现在我们‘一家人’要吃晚饭了。”

尉迟云影的嘴角藏着笑意,他的儿子果然不同凡响,先是把情敌贬为摇旗帜的导游,再明白的告知他们“一家人”要聚聚,教他这个外人有点自觉地快快闪边去凉快,真是个聪明的好孩子啊!

爱新觉罗叙鹰点点头,反正来日方长,也不想同小孩子一般见识。他朝雷芷莎道别,再要尉迟冷月送上几个响亮的吻,才笑着离去。

尉迟冷月兴奋的跳进尉迟云影的怀中,“妈咪果然没骗人家!”

抱着素未谋面的女儿,尉迟云影的心情很激动,这十年来,他究竟错过了什么?

雷芷莎抱下女儿,“冷月,去洗手准备吃饭了。”

尉迟冷月乖巧的点点头,才走了几步就被尉迟炎日给堵住了。

“我是你哥哥。”

“你不是我弟弟吗?”尉迟冷月讶异的瞪大了眼。

尉迟炎日不快的攒眉,“我是哥哥。”

尉迟冷月回头以眼神向母亲确定,见她点头,才不甘愿的用着细如蚊蚋的声音唤道:“哥……”说完,很不悦的嘟高了小嘴。

尽管尉迟冷月心有不甘,但很快的被初见父亲的喜悦给掩盖了,一顿饭尚未吃完,她便将所有的不快置之九霄云外。

尉迟云影的眼眶中有着水气,这十年来,因为他曾经的不成熟,不单单害两个聪明可爱的孩子失去了该有的家庭温暖,也让他最爱的女人吃了太多的苦、受了太多的委屈,他一时走错了路,却害了他们。

雷芷莎难道不怨他吗?

尉迟云影胸口一痛,他错了,错得太多太多,也错过了太多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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