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柠檬树之恋 第二章

清晨,丁玫锁上了她在重庆情报所宿舍那套两居室公寓的门,拎着早已准备好的食品、衣物、照相机走下了楼。她今天穿着一件牛仔风衣,里面是一件黑色紧身T恤和绿色的灯芯绒宽松裤,脖子上挂着一件红色木雕饰品,这身打扮分外耀眼,使她本来就修长的身材更加挺拔出众。

在雾蒙蒙的晨光里,她步入了街区,回首看看自己的公寓楼,觉得它像一个巨大的火柴盒,在晨雾中是那样地沉静。从街口可以看到她的窗口,那里拉上了厚厚的窗帘,挡着一切光线,因为她喜欢在全封闭式的暗暗的房间里,拧亮一盏台灯来看书,来静静地品尝丰厚的生活。

丁玫想,也许有一天,她将这样,拿着简单的行李离开这个大火柴盒,去哪里她不知道,但那种坚定的独自远行的图景却不只一次地出现在她的脑海里,所以,她每一次出门都习惯似地在街口上回望,自己的房子自己的窗口,就好像是最後一次回望然後要启程远行似的。

已经走到车站了。

远远地看见频频在冲她招手,她的身边还有三个男人一个女人,是丁玫不认识的。她向他们走去,然後,她渐渐地看清了他们,女的头发出奇的短,男的全青一色的长发。

她一由频频摆布地被推到中央,有人接过她手上的包。频频热情飞扬地介绍着:「这是服装设计师黄敏,这是她的男朋友陶坤。」

频频又一指穿着阿迪达斯T恤的两位长发小伙:

「这是作曲家锺声,这是画家马旭。」频频又一回头:「这就是玫玫,我常跟你们说起的。」

丁玫很正色地与各位一一握手。

「丁玫,呢称玫玫。」

丁玫微微一转身一回头,轻柔的动作带动一头过肩的如云秀发,这个动作优美地无以复加,难以形容。不知是不是绿份,她这一回头,眼光就和穿红色阿迪达斯的他的目光交接上了。那是一双让人心动的眼睛,很深沉很含蓄,似有千言万语,那红色的衣服像烈焰,丁玫觉得一团火直扑过来,像是要点燃自己。

那一秒钟,丁玫觉得有一种金色的光芒从他的身上升腾而起,世界已归於静寂。

「我叫马旭。」他向她伸出一双大手。

她注意到他的手指修长白晰,而且灵巧,这是一双艺术家的手。

频频在一旁打趣地说:

「Carl。别握住玫玫的手不放嘛,要触电的哟!」

大家都笑了。

「怎麽叫你Carl,是外国人,还是你另有一个洋名?」丁玫不解。

「Carl是他的外号,你不觉得他像欧洲青年吗?」频频一脸笑容地说。

「没有呀,我怎麽看不出来。」丁玫摇摇头。

马旭弯下腰,指他的脸伸到丁玫的面前,无不得意地:

「你仔细看就知道了,我的胡子和我的头发是金色的。」

这一看不要紧,还真的看清了金色如灿有些发红的胡须和发丝,而且,丁玫感觉到了他的那种特有的气息直扑过来,有些让人昏眩。

从来不曾有过的怦然心动让她的眼前光亮起来,似乎她从少女时代就开始渴盼着的那一切,正穿过错乱的时空从天而降。丁玫和马旭的眼光再一次地相遇,有那麽一秒钟,他们都在凝视着对方,丁玫突然觉得自己好像和马旭相识已久。时间在过去,但是,丁玫此刻是走在马旭的身边,她时时从他的眼中看到那荡出的宽厚温暖的笑意,她感到这流逝的时间中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温馨。

频频在反反覆覆地说:

「我们现在去坐车,中午就能到了,下午到西师我的一个朋友那里去玩,晚上去学校的舞会,明天一早我们就去爬缙云去,去倾听大自然的声音……」

丁玫和马旭相视而笑,她不知道频频还说了些什麽,只觉得那声音是那麽遥远。

当几个人都坐进了车里,嘻嘻哈哈地打笑着,频频才过来拉住丁玫,不由分说一坐在了丁玫身边,和她抢位置的马旭只好幸悻地坐到了後排。「让你们分开一会儿,要是有缘,以後的日子还长着呢!」频频冲着马旭说。

「你胡说什麽,频频。」丁玫说完又有些後悔自己的假正经。

「没事,就把玫玫先托给你,以後有我照顾她的时候。」马旭笑着,因为笑,使得这句话显得特别不严肃。

丁玫回头看他一眼,那张脸正笑容灿烂。

不过,当汽车一启动,丁玫就开始意识到,也许就是如此,新的生活真的开始了。

西师的校园深远旷大,这里不要说绿意深浓,鸟语花香,就是平日里人形也难寻半个。下午时分,频频、丁玫、马旭等等进入了西师校园,初来乍到,他们真怀疑是自己闯进了刚刚竣工、尚无人居住的民区。他们要找的人没能马上找到,倒反引得几个人都各自想开了自己的心事。

已经久违了大学的校园,那一份喧闹与宁静,那一种灯下的苦读,那一种在上铺挂着蚊帐的床上做过的梦,又浮现眼前,这一切对丁玫来说,既陌生又熟悉,既勾起快乐的回忆,又免不了想到一些伤心事。

比如在学校时的那场单相思,丁玫爱的那个足球队长只把她当个妹妹,最後与自己同屋一个毫不起眼的来自河北农村的女生好上了,那个足球队长并没有瞧得上丁玫这样的城市美女,丁玫伤心了三天三夜不吃不喝一副要成仙的样子,也没能挽回足球队长的心,因为人家压根没想过像丁玫这样的女子还会为了一个男生伤心到如此地步。大学过去了,尤其是最後那一年父母都去了美国之後,丁玫才觉得度日如年,那一年的寒暑假,她发现自己竟没个去处。

马旭看到校园里的一切都亲切无比,他才毕业几个月,还没有习惯有规律的上下班生活,尤其是看着校园内的各个报栏那五花八门的内容就要笑出声来,今天是某某丢了女友赠送的金笔如何焦急痛心有拾到者请与x楼x室联系;又是鄙人在男浴室拾到一女式裙带,请丢失者见条後即刻去x楼x室认领云云……校内报栏真是一个极其微妙,以生存论意义的地方。

不管在干什麽,晚饭前马旭总会停下手中的一切:画笔、书籍、球,早早地拎着硕大的饭盆,而且要在报栏前站立一段时间,并不是为了等待食堂开门那个历史性的时刻,而是选择抵抗时间的消极方式。有时候,很多的脑袋挤在一起,看世界上又出了什麽乱子。马旭至少站在旁观者的立场,参与多半在心中进行。很多次大家读遍了报纸的每个字,却不知道自己读了什麽,抬起手腕看看手表,发现某段时间又过去了,心中涌起胜利的感觉。

频频毕业已经二年多了,所以这一切只能勾起她久远的淡淡回忆。在校园时,她泡得最多的地方是阅览室,它不仅是一个读书的场所,它还具有一种多功能性。那时,频频不富裕,穷得只剩下时间的频频常驻扎在阅览室,置身於陌生人之间有一种回到家园的感觉。到这里来绝不仅仅是为了通过文学进入世界:它是可与食堂、舞厅相媲美的社交场所,同时具有抵抗时间的神圣职能。频频知道肯定有其他人也持相同的观点。频频自己就经常接到陌生同学递过来的书本、杂志,内夹一小纸条,上面写着:「同学,可以请你喝咖啡吗?」

频频环顾校园,真的不胜感慨。

一直俟到吃晚餐的光景,才见那些原本似乎不存在的人源源不断地往外冒,或三或二地满地都是,拎着饭碗憧憬心中的殿堂,个个沉默作哲人状,害得频频一行人也只好目光回避,装作「前不见古人,後不见来者」的样子,好不容易才在桃园教师宿舍找到了他们的朋友,在西师任教的国内着名诗人胡子,满脸长着大胡子的胡子对他们热情倍至,拉他们去校园外的路边火锅店。

他们混在晚餐时分校园内的涓涓人流中向前涌,步子迈得悠然有力,彷佛脚底踩着生根的希望,胡子开始不停地和各类人打招呼,忙不迭地,频频一行人「拥着」胡子,像拥着一位英雄。

只是出於无聊吧,黄敏问:

「胡子,你干嘛留那麽一大脸的胡子呢?」

胡子用手一抹脸上如草丛一般的胡子:

「出於时尚,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女人们对於男人胡须的留恋喜爱程度达到了疯狂。」

「你莫不是为一个幽怨女子留着你的满脸森林吧?」丁玫一侧头,有点俏皮地问道。

「倒是有意思,」胡子沉吟一会儿,又说:「我的手指摩娑着每一根胡须,其实,就是在一座森林里散步……」

大家哈哈大笑。边走着,竟也停下来,笑了个够。

马旭突然地俯在丁玫耳边:

「你喜欢男人留胡子?」

还未及看丁玫点头说话,马旭就急促地说:

「以後我留一个独一无二的红胡子给你看,单为你留。」丁玫瞪着晶亮的双眸看着他,感觉森林般的胡须正在沉落,而秋声在升起。

都坐进火锅店,热火朝天地吃起来了,丁玫才注意到马旭吃得很少,而且言谈也少。

「马旭,是不是不合你口味?」频频问。

「没有,我只是不能吃……肉?」马旭神秘地。

「你是回民啊!不过这是牛油火锅啊?」丁玫说。

「你们刚才还放了脑花。」

凡吃火锅的人都知道,那脑花是猪脑花。

「你真的那麽认真吗?」

「我凡事都认真,尤其是吃,这关系到我的信仰。」他说完自己先笑了,「不过,没关系,你们吃呀,多吃些……」丁玫想起一个关键性的问题:

「你真是个严谨的人,不太像画画的,你做什麽工作呢?」

「画画呀!」马旭轻松地说。

「真的吗?」丁玫追问着。

「具体工作我现在不能说,我怕我说出来你吃不下火锅。」马旭神秘地眨着眼。

一旁的锺声终於沉不住气了。

「在那里画都是画,玫玫,你只是认他是个画画的就行了,刨根问底让人家为难哟!」

黄敏自作聪明的:

「噢,我知道了。」

立即就有余下的几个人异口同声地说:

「知道了什麽?」

黄敏俯在频频的耳边,又俯在丁玫的耳边说:

「可能是在殡仪馆画像的。」丁玫瞪了眼,频频立即说:

「不对。」

「关於我的具体工作单位,现在暂不讨论,我们还是接着在胡子的森林里漫步吧。」

胡子立即迎风把酒,琅琅涌来:

「天空晶莹透碧,树根在镜子里面伸展,鸟在什麽地方,透过层层层……层的叶子,我看见你走完的一生,那是在叶脉的尽头,一股眼泪,携你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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