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著手写这个故事时,就有人提醒我,失忆男人变痴傻的题材已经快要被写烂了,很少人能写出新意来。我的想法是,我想写的题材是一时的冲动,那个剧情吸引我、感动我,所以我有冲动想写,我没刻意想过要写出新意,老套的故事一样能感动人,所以我还是写了。
原本,我想写一个男人失忆後痴傻憨直的样子,他紧紧的跟著女主角,然後,恢复记忆後,他又变了一个性情,和女主角重新相恋一次。但写著写著,好像跟原来的想像越离越远,最後,变成了现在的样子,而原来的一些设想,也碍於篇幅,没有继续发挥,不然我还想多著墨一下男主角恢复记忆後的情形。
本来想写两个番外篇的,分别是男主角失忆前和失忆後的一天,但写完一篇後,也没有冲动想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