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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好不冷感 第十章

「再五百尺就到山顶了。」同行的助理说道。

龙韶天咬着牙,忍住胃部的痉挛和头昏欲吐,脚步越见踉舱。他紧抓住小径旁的树干以稳住打颤的双腿,一路攀高,让他的神经越绷越紧,没有勇气看身后的斜坡,他的目光只能放在自己的脚步上。

「龙总,你不要紧吧?」

已被冷汗浸湿的衣服,随着山风一吹,已快冻成霜。他深喘了口气,凭着钢铁般的意志力强撑着。「不……不要紧,快走吧!」

「这山有六千五百多公尺,空气稀薄,路不好走,风也很大。尤其到山顶的时候,还有人说会产生幻觉。」

助理小心地觑了他一眼,不知道这一、两年来的龙总是怎么了。他原是怕高的,只要离地三尺的高度就会头昏目眩了。他永远难以忘记总裁第一次挣扎着坐在三楼高的阳台上时,他那种可怕的反应,脸色苍白得吓人,额上布满了冷汗,颤抖着双手,全身几乎要虚月兑了似的,坐不到三分钟,就像受着极刑似的煎熬。

之后,他又坐到了四楼高的阳台,然后五楼,一直往上增,近乎自虐地折磨着自己。一次次冷汗潸潸、一次次昏吐,就像……在赎罪一样,怀着虔诚到近乎卑微的一颗心,意图折磨自己来减少心里的罪恶感。

没人知道总裁这种难以理解的行为是为什么,当他习惯了可以在高楼的阳台上时,他又开始往更高处去,站在山峰上,一站就是好久、好久,静静地抽完了几根烟后。,就离开了。

那时候的他在想什么?为什么要这样的自虐?他不敢问,只是放在心里想着。

当龙韶天终于站在山峰处时,他咬着牙,放眼望去这一片的大好河山,峰峰相连相挨,看向远处时,竟是高得连到了天际。山顶的风很强劲,飕飕刮得又冷又刺人。

他点了一根烟,目光落在一个不知名的方向。

「阿曼达,-在吗?我来找-了,-看到了吗?」

吐出的烟雾一下子就被风吹散了,他控制不了指间的颤抖,还有心里发疯似的想念。

「这是-喜欢的风景,我可以陪-看了,不会再丢下-一个人了,阿曼达……-在哪?-在哪?」

他动员了几千个人,到全球各地去寻找。她在台湾肯定待不下去,而纽约也失去了她的踪迹,她消失在茫茫人海中,离去得绝然而毫不留恋。

这两年来,他克服了自己的惧高症,体验到了一个人待在高处是怎样的滋味--萧索寂寞,彷佛尘世的声音离得很远、很远。这是长久以来,她独尝的孤单滋味吗?

怎么椎心刺骨、怎么哀嚎出声都已经挽下回她了。阿曼达……阿曼达……

眼前的阳光躲在千层云海中,使云海变幻出绚丽多彩的颜色,若有似无的环绕在他身边。从模糊的视线中,一个熟悉、苗条的身影就在眼前。

「你过来看看嘛!你看看这里的风景多好。」在前方,她巧笑倩兮,像以前一样,她总是又撒娇又恶作剧地说着。

「阿曼达……」他欣喜若狂地大喊,猛地往前踏出一步,随即踩空,他的身体往前倾,跌下山峰……

「总裁……快……来人啊,救命啊!」

五年后

亚迪寄来了一封信,发信的地点来自于一个陌生、奇怪的地方。如果署名不是亚迪,这封看来破烂、脏兮兮的信,只怕已被丢到了垃圾桶里了。

有她的消息了吗?一双大手颤抖着撕开信封,信封里掉下了几张照片并散落一地,照片里的女子吸引了他的注意。

阿曼达……

她笑着,每张照片上的她看来明媚爽朗,灿烂的笑容亮得可以照亮天际,她还活着……她还活着,活得健康而快乐。

强烈的释怀几乎让他跌坐在地上。上帝啊,过往的诸神啊,谢谢你们,让她活着,让她活着!

他在最短的时间内,安排了行程,前往那个陌生、遥远的地方。

「还要多久才会到?」

这个活在闭塞山区几十年的老农民淳朴地笑了,露出缺了门牙的嘴。「再两个多小时就可以到河边的渡口,过了河后,还有三十里地就到了前泥洼。」

「我的天啊!还这么远。」同行的助理忍不住说了。「这到底是什么穷乡僻壤,刚从四川成都下飞机后,又转搭飞机过来,再搭五个小时的车子才到这里,现在还得坐船。总裁,你要找的人真的在这里吗?」

龙韶天沉默着,只有一双紧握的手微微地颤着,他一言不发地看着窗外飞逝的风景。

多久了?六年还是七年了?她真的在这个地方吗?在这个偏远的地方,这个陌生的土地上?

车子一路颠簸着,路从大路换成小路,柏油路也渐渐地变成了泥土地,建筑物越来越少,绿色却越来越多,满山遍野的绿看来那么清新、可喜。一直到日头爬上天的中央,才终于看到了山谷间一条宽广的河流。

「到了,就是这里,刚好碰到有人摆渡,不然还得再等几个小时呢!」

「这船只有固定几班是不是?」助理问。

「那当然啦!就是早晨,晚上送村里的人上学出门和回家,平常要渡船的话,就要等了。」

踏上渡船,摇船的是个壮实的中年人,看着他们一身衣着光鲜的样子,不禁好奇地操着乡音问:「你们是外地人吧!要去哪?」

「要去前泥潼。」

突然,从远处的山谷里传来歌声,是个女子清脆、-亮的声音。只见那中年汉子也回以浑厚的歌声对唱回去,霎时间,山谷传来远远近近的歌声,一时显得热闹非常,

「你们就这样隔山唱歌?」助理大感好奇。

他憨厚地笑了笑。「山里人讲话嗓门大又爱唱歌,刚刚是我婆娘,叫我要回家吃饭了。」

年轻的助理张大了眼睛。「你们就这样说话?那其它人在说什么?」

「呵呵,其它人在说你们中午吃什么。」

「天啊!真是太神奇了,这里人用唱歌来讲话。」

「你对这里熟吗?」龙韶天在沉默了数个小时后,第一次开口说话问船夫。

「熟啊!这里过去十几个村子的人,我大概都认识。山里人嘛,家家户户都看过。」中年汉子好奇地看着这个沉稳、俊美的男子,肯定是人中龙凤。可惜的是,他的腿似乎下大方便,看他走路有些微跛。

「这里有没有一个外地的女子,大概二十几岁?」

「这里的外地人不多,但也有十来个,你要找的人是哪来的?」

他的胸口因期待而狂跳。「她从台湾来的,很会唱歌,不算很高……」

如果她真的在这里,那她隐瞒了多少?习惯灯光灿烂舞台的她,怎么能在这个穷乡僻壤生活?

他笑了。「这里没有台湾来的人,只有一个女的带着一个小孩子,也是外地来的,好象是南方哪的。她唱歌很好听,村里的人都爱听她唱歌。」

「她叫什么名字?」

他苦恼地搔了搔脑袋。「我想想,好象是叫……叫阿萍。对,对……她说她叫阿萍。」

阿萍……叶萍……她真的在这里,真的在这个地方!这个被群山所包围,遗世独立的地方,他的心一阵澎湃。

船慢慢地摇到了对岸,摇船的中年汉子答应用一台三轮的电动车载他们到前泥潼。

一路上,摇摇晃晃、砰砰眺的,路越来越狭小,其间,所谓的路,小得只容一台三轮车能过的大小。而在山谷间不时飘送着各样的歌声。

真是个神奇的地方,她就在这里吧!这个用唱歌来对话的地方。

经过蜿蜒登高的山路,远远的,终于看到了一个有几户人家居住的地方。简单的砖瓦房,称不上富丽堂皇,但却祥和安静,各家的门前小径上整齐、干净。

一些人聚集在一个小广场上,眼见着一个小女孩站在石板上,她清脆、-亮地唱着这里的民谣。才六,七岁的小女孩,一点都不怯场,落落大方地一边唱、一边跳了起来。显然村民们已经很熟悉她的歌声了,全都为她打着拍子、并跟着她哼唱。

「这小女孩唱的真好啊!好好训练一定会红。」助理啧啧有声地称赞着,他转身向龙韶天说。

在此时,助理看到了毕生永难忘怀的一幕,像石头一样坚强的男人,似乎永远都没有情绪的龙总在此时居然……居然掉下了眼泪。而他自己并不自觉!男人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助理赶紧转开视线,知道像他这样的男人,一定不愿意让别人看到这么脆弱的他。

小女孩古铜色的肌肤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她有一对黑白分明的眼睛,清澈、明亮,像没有一丝杂质的黑珍珠;她的舞姿生女敕,但富有动感,彷佛……彷佛十几年前在他面前跳舞的阿曼达。

村人看见来了两个陌生人,一时也纷纷好奇地看着他们。从他们一身光鲜的衣着,明显的看出来不是山里人,一时嘀嘀咕咕的话语友善地传来。但龙韶天充耳不闻,只专注地看着这个小女孩。

「小妹妹……」焦虑把他的声音都变得沙哑了。「-……-叫什么名字?」

「你又叫什么名字?」她反问,大眼睛里有和他相似的眸光。

他如遭雷击,愣在当场,久久都说不出话来。

这一大一小两对相似的眼睛对看着,那是龙家人的眼睛--黝黑、坚定、明亮。不同的是,小女孩的眼里闪耀着纯真和对未来的憧憬;而他的眼里流露的却是沧桑,看透沧海桑田的历练。

「叔叔……你哭了,不要哭。」她张着小手模着他的脸,小心翼翼地擦拭着他的眼泪。

柔女敕的小手彷佛圣水洗涤了他早已千疮百孔的灵魂。

「我没有哭,只是……」他哑声了。多久了?有多久没有像此刻一样感到自己的心跳、感到自己是活着的,而不是一具行尸定肉,孤单地看着日出日落、看着时光流逝。

「只是流眼泪……」她流利地接了下句,说不出见到这个叔叔时:心中就有莫名的好感。「我妈妈也常常这么说。」

他的心狂跳了起来,他的声音都发颤了。「-……-妈妈在哪里?」

她眨眨大眼睛,看向和她相似的眼睛。「你是谁?」

「我……我认识-妈妈,-妈妈叫什么名字?」

她疑惑地想了想。「妈妈……就是妈妈呀!」

他温柔地笑了,手模着她柔女敕、光洁的脸颊,光滑细致的肌肤让他心里产生异样的悸动,一股澎湃的爱几乎淹没了他。没有任何理由,这小小的女孩,她眨着明亮的双眸看他时,他的心就融化了,愿意将整个世界摆在她的面前。

这是一个奇怪的叔叔。但是,他真是好看,也不知为什么,她就是喜欢他。

一大一小的两个人就在这时紧紧地看着对方,从对方的眼眸中看到和自己的相似。

「我带你去找我妈妈。」她主动地牵起他的手往前走。

当小小的手紧紧地握住他的手时,一种温柔的情绪充满了他的胸臆,他的大手包覆住她的小手,她抬头对他一笑,他的心头又是一震。彷佛是天生的,他对她的怜爱并不需要学习,很自然地就涌出来。

「好。」

「你的脚痛痛吗?」她注意到了他跟一般人不大一样的走路姿势。

「以前痛,现在不痛了。」

「痛痛不见了,痛痛飞走了。」她同情地模了模他的腿。

「痛痛真的不痛了。」

「龙……龙总……」

「她在这里。」龙韶天静静地说,有不易察觉的颤意。

「你知道她在哪?」助理如坠五里云雾,到现在他都还没进入状况,只知道龙总要找一个人。

「知道。」自她离开后的这七年来,他第一次笑了。「她一定住在最高的地方。」

夕阳西下时,一个高大男人微跛的身影旁边伴着一个蹦蹦跳跳、吱吱喳喳的小女孩,往前走着。

当他们走到更高处时,一问简陋的房子出现在他的眼前,一个苗条的人影正背对着他们。她穿著轻便的衣装,风飘起她的长发,她正看着眼前的一片菜园。

他心里狂跳了起来,脚步因怀着期待而显得急促起来。长发是陌生的,但那孤立、桀骛的背影,是他永远不会忘记的。她微仰着头,脸上浮起笑容;他僵立着,眼眶再一次感到一层泪雾。

「妈妈!」小女孩兴奋地大喊一声。

那苗条的女孩迅速地回身,脸上的笑容在见到他的一瞬间结冻了。一别多年,故人依旧,她看来没有太大的变化,依旧年轻。以前一头飞扬、狂野的头发,现在已经留长了。她扎了一个马尾,没有一身的荣服,她干干净净的一张脸上,嵌着一对又黑又大的眼睛。昔日在舞台上发出万丈光芒的她,现在脸上有着他从未见过的悠然自得,还有刚刚挂着的恬适笑容。

她愣愣地看着他,再见面,恍如隔世。

「妈妈,这位叔叔说他认识-,是我把他带来的喔!」小女孩一张灿烂的脸上有着得意。

「嗯,凡凡做的很好。乖,-去跟牛牛玩好不好?」她迅速地镇定下来,亲昵地拍了拍她。

「我想跟叔叔在一起。」她的小脸皱成一团,往后抓紧龙韶天的衣角。

才几分钟,凡凡就已经对龙这么亲昵了,她不禁惊叹血缘的奇妙。

「凡凡听话,我有话要和叔叔说。」

「好。」小女孩听话地说,蹦蹦跳跳地要跑出门。但她又回头对龙韶天挥了挥手。「叔叔,你们快讲喔!我一会儿就回来了。」

「好,我等。」他沙哑地道,看着她小小的身体消失在路的尽头。

「你怎么会来的?」她平平淡淡的语气里听不到什么情绪。

「亚迪给了我消息。」

她垂下眼睑,没有再多说什么,将手套和锄草的工具收拾了一下,随即转身走向屋里。她修长的腿稳定、自信地踏着,没有留恋、没有迟疑。

「阿曼达……」他沙哑地喊她。

她僵立了一下,这名字代表的种种回忆霎时间涌上心头。「这里没有这个人,你找错人了。」说完,她一扬头,又往前迈去。

「叶萍。」他第一次这么手足无措,这么慌乱、紧张得不知如何是好。

她转过身来,只是静静地摇了摇头。「这里也没有你要找的人,你走吧!」

「阿曼达……」他仓皇地要去抓住远离的身影,一个踉跄,跌到地上。

「龙……」她大喊一声,迅速地抓住他,要检查他的伤势。「你要不要紧?」

从见到小女孩的第一眼开始,直到现在,他终于有了好心情。他粗喘一口气后,紧紧抓住她的手臂。「-终于肯认我了,还会担心我跌倒。」

「就算是个陌生人在我面前跌倒了,我也会扶他一把。」她冷冷地浇了他一盆冷水。

虽然他该苦笑,但事实上,这是六,七年来,他最高兴的时候。

「你怎么会找到这里来的?」

「亚迪告诉我的,他寄来了照片。」

她紧抿着唇,早该相信自己的直觉的。当亚迪随着一支探险队出现在这里时,她就该消失得无影无踪。但还是相信了他一再的保证不会泄漏她的形迹,看来,他还是出卖了自己。

「你走吧!这里不适合你。」

「我好不容易才找到-,我不会走的。」

「那随便你。」

他喘着气,五指如铁般紧紧地抓住她。「我找-找了好久、好久,-最少也得让我和-说说话。」

她又蹙起眉,他着急地低喊。「我不会走。」

她变了,对他显得冷淡、生疏,没有以往的热情、狂爱。

「那你进来吧!」

她的冷淡没打消他的热情,他紧抓着她的手臂起身,她注意到了他左腿的不自然,竟是……跛的。

感觉到她的视线,他只是平心静气地说道::逗条腿快完蛋了。」见到她疑惑的眼光。「只是摔了一跤。」他平淡地又说道。

「怎么不治?」这七年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摔一跤会摔成这样?她的目光闪烁不定。

「从六千五百多公尺山上跌下来的,算我幸运没摔死,就让它废了吧!它也没帮我追到-,那还要它干什么?」

她心中一痛。他是天之骄子啊!怎会……她一咬牙,忍住没再乡问,扶着他进了屋子。

眼前的房子让他心里又是一沉,简单的砖瓦和石头所堆成,屋里的家具老旧而寒伧,就住在这里?从她十四岁的那年开始,他就给她世上最好的物质生活,她一直站在舞台的高处。这七年来,她是过着什么样的日子?

「如果这是你想的问题的话,我过的很好。」她防卫性地说。

他手抚过木制的桌子,有裂痕的杯子,墙上还有凡凡所画的图画。「这几年,-辛苦了。」

一丝脆弱闪过她的眼匠。「我很好,很满足。」

卜走向屋后,前方是一片开阔的河谷,映入眼帘的是满山的青翠,在山谷间户隐隐传来了歌声,和风一吹,吹得人心旷神怡。

「这是个好地方。」

她稀奇地看着他走向高台,一无畏惧地扶着栏杆。「你不怕高了?」

「不怕了。在这七年里,我走遍了世上最高的地方。」

在她惊愕注视中,他苦笑了。「我想,如果有一天我不怕高了,我就可以再见到-总喜欢住最高的地方、喜欢坐在阳台上;因为我不敢靠近-,所以-可以离我离得远远的。现在,我可以和-一起站在阳台上了-爱高,那我就陪-;-再也没有借口离开了。」

她的唇翕动了一下,几次要开口却都说不出话。

他慢慢地、一步步地艰难的走向她。「我生平第一次走进教堂,第一次试着祷告,只要我能再见到-,我愿意付出任何的代价……任何的代价!即使再瘸一条腿,或要我一条命,都让弛拿去,只要我能再见到-一眼。」

「你……你不是结婚了?I

「知道-离开了,我怎么能再娶另一个女人?」

以前他对她的感情总像在雾里看花似的,只有她一个人傻傻地付出、疯狂热烈地爱着,而他总是淡淡地看着她。但在此时,听他讲出这些话后,已是过了千层山、万重水了。

「龙……」

「我找遍任何地方,只要有人说某某地方有很会唱歌的人出现,我就不远千里地去看,去找。我知道-可能不会再唱歌了,但我只能抓着这唯一的线索,一次次抱着希望,又一次次地失望。我想-一定离开台湾,纽约是-最熟悉的第二个家,我又翻遍了美国,整整七年了,我没有放弃过任何的希望。」

她侧过脸,不愿意承认见到他的人,让她一下子脆弱了。而听到他的这番话,让她心里一阵恻然。

「好,你找到我了,找到了又如何?」

「我要和-说一句话,这句话我晚了十几年才告诉。因为我从来不肯说,我总想,我一辈子都不会有机会去说。」

她紧抓着椅子,在模糊的泪光中看着他,胸口狂跳着,这颗心再次为他而跳。

「阿曼达,我爱。以前我不愿意说,因为我没有-来的勇敢。但现在,我愿意每天说它个千万次我爱。我不会讲腻,只怕-会听腻。」

「你……不能那样。」她喉中梗着一个硬块,几乎不能成语。

「-说,我是-的生命、-的灵魂,-的一切一切。可阿曼达,-已远远地胜过我的生命,为了见到-,我愿不惜丢弃我的灵魂,-就是我的一切!」

「不……」她破碎地低喊,几乎泣不成声。「你怎么能在那样的对我之后,才对我说这样的话,还来找我。我已经死心了,彻底地死心了,我不敢再有期望,不敢再去奢望能摘到天上的星,我只想平静地过日子,和凡凡在一起。」

「凡凡……凡凡也是我的孩子,-没有办法否认这件事,她有龙家人的眼睛。」

她皱了皱眉,也没有打算做辩解。

「-要和她平静地过日子,那我呢?任我一人再孤独个十年、二十年,还是一辈子?」

「你还是待在你高高在上的天际吧……我真的不敢再想了。你饶了我吧!放了死吧!不要再让我有任何的希望了。」她颤声道。

「阿曼达……」他颓坐在床上,双手捂着脸,从指间流下泪。「-会轻视一个男人的眼泪吗?」

「龙……」她大惊失色,从未曾见他哭过,他坚强得像一颗亘古长存的盘石。

「毕竟……一个男人不是每天都失去他最心爱的人。」他语带哭音。

她掰开他的手,他咬着牙,一对黯黑、湛亮的眼珠里只有伤痛欲绝。

「不要这样……」她再也受不了地放声大哭。

「原谅我好吗?」

泪水像水龙头一滴滴地往下掉,她已经泣不成声地猛点头。

「不知道-这么会哭。」他怜惜地抹掉她一脸的泪。

「你不爱我哭,所以我都不在你面前哭。」

他面容一恸。「以后-想哭就哭,想笑就笑,我再也不阻止-了。别再背着我哭,以后我只想让-笑。」

交织着欢喜、快乐,交织着伤痕和治疗,他们紧紧地相拥着。

他将脸埋在她的颈项,呼吸着她独特的气息,浸润在一片的温馨里。「-怎么会在这里?」

「我知道自己怀孕之后,就决定离开。因为我知道你不会让我留下这个孩子,再说,你也要结婚了。在那场演唱会结束之后,我搭飞机离开台湾;在香港转机时,我也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就搭了最近的一班飞机到了中国。然后迷迷糊糊的一直坐车,换了火车又换船,一直到了这里。这里没人认识我,我就留下来了。」

她继续说着:「我喜欢这里,第一次到这里时,我就着迷了。这里的人每天唱卧,用唱歌来交谈,真是太有意思了。他们对我这个外乡人也很照顾,我在这里生了凡凡,他们也都喜欢凡凡,她是这个村里的宝贝。」

「她和-一样,有很好的天赋,好好栽培她的话,她的成就不会亚于。」

她失笑了。「你真是生意人。如果她有兴趣的话,那可以走这条路;但我不想为她预定未来的人生方向,太辛苦也太累了,我宁愿她平平凡凡过一辈子,不要像我一样这么坎坷、辛苦。」

他满足地抱着她,不敢相信在经过这么多年后,他还能再一次地拥抱她。

「阿曼达,-真的肯原谅我吗?」

她歪头想了想。「我想过几千万次,你如果出现了,我一次要痛痛快快地骂你,还要想尽法子折磨你,让你也尝尝我吃的苦头。但是当你真的出现,我却决定原谅你。我知道你也不好受,为什么我还要想法子折磨你?爱你并不需要理由。」

「谢谢。」一声感谢,不只谢她,还谢过往诸神明,谢谢生命里有她,让他不再有缺憾。

当凡凡回到家,看到的就是叔叔抱着妈妈,两个人哭成了一团。叔叔看到她时,也抱起了她。

「凡凡,他是-爸爸。」阿曼达哽咽地说道。

「爸爸?」她既兴奋又期待。「你是我爸爸?是不是像牛牛有爸爸一样?」

「对,我是-爸爸。」抱着那小小的身体,那是他的小公主呀!

她笑了,彷佛满天星辰的光辉都胞到了她的眼里,他不禁感叹血源的奇妙。她有一对和他相似的眼睛,又有阿曼达的轮廓。他的宝贝,他和阿曼达的血在她身上流窜着。

「我好高兴、好高兴,那爸爸再也不会走了……」她嘴一瘪,呜呜咽咽地哭了起来。

阿曼达不禁动容。单亲的孩子总是比较早熟,她总贴心的不让母亲更烦恼,但小小心灵也知道自己和别人不一样,她没有父亲。

久久,重逢的一家人,才慢慢地控制了激动的情绪,三人在泪眼中相视而笑。

「你饿了吧?要不要吃点东西?」

「要,凡凡饿了。」童稚的声音率先出声,让两个大人又笑了。

看着她在这小屋子里忙碌着,苗条的身影又是洗菜又是煮菜,凡凡则经验老到地当她的帮手,不时地递过去碗盘。而屋外夕阳的余晖照了进来,照在这一大一小的身上,一边是远处青山峦叠,近处也可见到几家的炊烟袅袅。传来几声犬吠,还有大人们吆喝着顽皮的孩子回家吃饭。宁静、安详笼罩在这个小村庄,幸福也弥漫在这问简陋的小屋里。

「这些菜都是自己种的,还有一些是邻居送的,只是很简单的几个菜。」她一边布置着碗筷,一边笑着说。「这些粗茶淡饭,只怕不合龙总的口味。」

「这是我七年来吃过最好的一顿饭。」

他检查着她的手,原来柔女敕、细致的手心上已经布满了硬茧,手臂和脸上也较以前黑了些,说明了她在这里生活的辛苦。

「我很好、很安详,每天有很多事情要做,忙得没时间去多想。」她微笑,笑得坦率自然。他注意到她有着以前所没有的笑容。

晚餐在快乐的气氛下吃完了,简单的野菜,溪里的小鱼,他却满心舒畅。

夜晚,当他躺在床上,左右两边分别躺着他最爱的女人和小孩,听着山谷间传米的虫鸣鸟叫,还有潺潺的水声。凡凡已经紧紧地抱着爸爸睡着了。

「我们明天就走吧!」在这里抱着她,闻着她久别的馨香,他仍有置身梦境的个确定感。

「明天?不行,我还有好多事要做。」

「有什么事比我们能重聚更重要?」

她幽幽地叹了一声。「这里的小孩要读书都得到很远的市镇,所以我在这里教小孩子念书。这附近山坳十个村的人都在这里上课,我不能说走就走。」

「-在教书?」他大吃一惊。

她娇嗔地横了他一眼。「我拿美国高中和大学的文凭,是这附近山区的文化人,我还不能教书啊?」

「那-想要什么时候走?」

「前山有两个高中生今年毕业,我想让他们也一起来教书。山里的孩子受教育不容易,可我现在快有一百个学生了。我还想着明年盖个教室,让他们上课有教室,还要多买一点书,再买一台钢琴。张婆婆没有人照顾,是我和村里的人煮三餐照顾她;下个月有赶集,我答应凡凡今年要带她去看。还有……」

「-担心的我都会为-解决,盖间学校、招揽老师,还是要造桥铺路都可以,只要-能放心地离开就好了。」

「还有很多的事……」她的喉头梗着东西。

「-怕什么?」

黑夜里静得寂寥,只能听到彼此的呼吸声,她轻声地呢喃。「想到要离开这里,我就舍不得。真奇怪,这里居然让我有家的感觉,我喜欢这里,想到要回到台湾或是纽约,我都会害怕。」

「为什么?」

「离开太久了,近乡情怯。」

「-还想唱歌吗?很多人怀念-,希望-重新站在舞台上。」

「不!我不想再站在舞台上了,我体会过那种滋味,知道那种孤单,知道挂着圆具下的我已经不是我了。我只想要踏踏实实地活着,没有掌声、没有镁光灯,我想活得更简单一点。」

「那-要适应另外一种身分,龙夫人。」

她愣愣地看着他不说话。

「我欠-的我都要一一地还给-,我要光明正大地可以拥抱-,而不用有任何削顾忌-可以不当阿曼达,但-不能拒绝当我的妻子。」

泪沿着她的脸庞滑下,不敢相信她除了得到他的爱情,还能得到世人的承认。

「所以,不要拒绝我。除了我,还有很多人担心-,阮刚、董心妮、莎莉、大颚子……全部的人用尽一切的方法在找-,只是千想万想却没想到-会在这里。」

她呜呜咽咽地哭泣,紧紧地抱着他,因激动而轻颤。他又轻叹一声。「-喜欢这块土地吧!在外面可以募集到很多的资金投注在这里,要盖几间学校都可以。」

她破涕为笑。「你还利诱我?」

「不只利诱,我还想威胁。如果-不想离开,那我就陪-在这里待下来,-想什么时候走,我们就什么时候走。如果这还不能改变-的决定,那我会开始哀求-,直到-心软为止。」

她又是一脸的泪。「你变了……」

他一脸的深情无悔,异于以前的淡漠疏离。

「后悔这一帖药,会改变很多事情,我不想再后悔了。」

「龙……」

「和我走吗?」

枕在这熟悉的怀抱里,她笑了。「好,等一切都安顿好了,我们就走?」

从十四岁到三十岁,他们走了好长、好长的一段路。但是,没关系,属于他们的另一段人生才正要开始呢!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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