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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见钟情 第四章

谢谢?

今天他终于明白芳笛的用意了,她怀抱感恩的心与他相识,与他相知,与他交往,就算两人无法常相聚首,她也无怨无悔了。

是这样吗?芳笛……你的爱到底有多深呢?为什么在回忆中埋下这么多伏笔,让多年后无情的人独自发觉与悔恨?

谢谢你,芳笛——

多年以后的人懂感恩了,谢谢她给他一段灿烂的回忆。

书文想告诉她,这确实是一段艰辛漫长的学习过程,感谢芳笛不曾放弃过他。

那次约会,他们过了非常快乐的一天……他不由得感叹年轻之美好。

年轻的心就是热情,只要两人所到之处,到处都是令人振奋的新鲜事,他们像贪恋春光的蜜蜂,拚命吸取自然界活力的泉源,他们没有时间胡思乱想,没有空烦恼明天的事,他们只要尽情奔放热情。

直到傍晚舒晴来接芳笛回家。

舒晴目光同样冷淡,但是态度显然好了许多-

傻小子,你自已多保重,现在你可能不觉得,将来你要为芳笛受的罪还多得很呢-当时他记得舒晴这么说。

不知道舒晴是不是故意提醒他,但果然应验了她的话,以后的每一天,书文都在一种受苦的状态中。

他想念芳笛,发了狂想她。

联考又迫在眉睫,他真不知道那一年是如何煎熬过来的。

芳笛没有再打电话给他了,直到大学放榜,他才感到身体彻底虚月兑了。

他还记得,当自己看到榜上有名时,激动得差点昏去,站在原地将近一个小时不能移开半步.手心还把成绩单捏糊了。

而他知道,那时候他并不为考上大学而兴奋雀跃,他为马上就可以见到芳笛而激动不已……他觉得终于能跟芳笛在一起了。

***

书文立刻就北上,就在收到成绩单同天下午,他飞也似地要跟芳笛报告好消息。

芳笛参加暑期辅导,整天的课程直到傍晚才同家。

他就在芳笛的学校门口罚站半天。

好不容易捱到傍晚时刻,但是太阳似乎毫无倦退之意,烧烤般照在他身上,跟他的心情一块儿燃烧起来。

芳笛念的是女校,一到下课,校门口便出现一大票女生蜂拥出来的热闹场面,芳笛跟几个女同学夹在里面,但不管日子如何枯燥无味又平板无奇地进行,但她仍能预感他出奇的出现面前,于是芳笛一眼便看到晒成焦炭一般的书文。

他想,那种感觉就是天旋地转的感觉了,她尖叫一声飞奔到他面前,两双眼睛闪著不能说谎的兴奋光芒-

你怎么会在这里?-她心急又迫切万分地问,脸上红红的,心跳声里他都听得见。

他手上紧紧抓著成绩单,一张脸比她还红,心跳比她还热烈。

他深吸一口气,然后高高举起成绩单-

我考上了-

她瞪大眼睛,马上伸手抢下成绩单,汗水直挺挺流下来-

真的耶……-

她抬头看他一眼,终于受不了内心狂烈的喜悦,她激动地抱住他-

真的耶,真的耶,哇塞,你真的好棒……-

两人又跑又跳,笑著、叫著、喘著、闹著,完全不顾旁人目瞪口呆看著他们。

***

那时候的芳笛好可受……他自己也可爱、天真、自然、无邪念,一心一意想把自己的幸福献给芳笛分享,根本不会想到男女之别之事。

不过,那可能是自己天真岁月的最后留笔了……以后自己的变化,连十年后的书文都没办法理解。

而芳笛呢,她有没有改变?

这也是书文十年来一直想办法理解的事。

不过年少时候的她,能够十分掌握青春本色,她总是能够自然而然释放年轻的活力与热情,毫无忌讳呈现她本身的光采,所以她闪亮快乐而美丽,相较之下他就有点阴暗了,不过他们真的分享彼此的骄傲舆喜悦,至少那段时光他们变成了最要好的朋友。

其实当时的自己不知道,他根本就不想只把芳笛当做朋友看待。

但是就他的智慧范围,他只会用朋友的方式对待她,而体内奔放的另一种情愫也逐渐影响了他。

他算是非常晚熟的了,一直住在乡下,没什么社交活动,更别提认识其他不同环境的人,所以他上了自北,他才感觉青春之血如何在体内奔流。

老实说,他老是觉得这辈子碰到的女生,除了芳笛之外,全在大学里出现了。

当时的老土样子,现在想起来真是会笑死,难怪才北上一年的芳笛会如此笑他。

由于芳笛上了高二,课业开始繁忙起来,经常很晚才回家,而他忙得体验大学生活,跟著学长身兼数个家教,同样忙得不可开交。

那时的他还未曾淡忘过芳笛,只要一碰到假日一定飞快奔回她的怀抱。

舒晴也渐渐接受他了,因为进了大学以后的书文,俨然已变成大男孩的样子,他开朗许多,活泼许多,健谈许多,懂得跟大家嘻嘻闹闹打成一片,懂得油腔滑调、甜言进玫,舒晴也被他收服得服服贴贴。

或许舒晴认为,大学生比较能够独立思考大事件,况且恋受是年轻必经的过程,于是对他们的交往也就不再发表任何意见。

想不到冷却下来的人竟是芳笛……当初的他如此认为。

因为每次碰到芳笛,她总是愁眉不展的一张脸,一点也不体谅他刚接触新世界的喜悦。

书文认为芳笛变了。

或许说芳笛一下子苍老了许多。

用-苍老-形容十六岁的少女实在会遭到天谴,但当时的书文就是这么感受。这时书文不禁要大力怨叹国内教育体制的失败,他们把一个活泼可爱的青春少女,变成面目可憎的老太婆……芳笛变得焦虑,经常没由来对他发脾气,变得多愁善感,看到一小株小草就要感叹自己的命运,又变得暴躁易怒,只要不顺心就会乱甩课本,变得疑神疑鬼,只要约会他稍微慢一点到,她就会问东问西,问一些他根本想都想不到的怪问题。

现在书文总算能明白了,因为面临升学压力的她,对自己严重失去信心……但为何不说她的改变是因为他变了?

为什自这么多年后的他,还不懂得反省自己?

他也变了。

当时的他的成就像咸鱼翻身那样大转变。他的见识宽了,视野长了,他变得大方,变得积极寻找快乐泉源,变得自信非常而胆大妄为,但没有一项改变是针对芳笛而努力,外界的新事物夺去芳笛在他心中的地位。

真的上了大学之后,他却忘记对芳笛表白心意。

他故意忘记的,觉得当时只有十六岁的她太小了……书文不禁莞尔。

当时才十八岁的他,他又比芳笛大了多少呢?

所以,青春便是如此,虽是短短一年,少女也可能变女人……那时的芳笛不就是用女人的心思揣测他?

只是他太傻、太笨、太不懂女人心了。

第二次赴约,他们大吵了一架……***

他沉沉睡了一觉,张开眼睛就看见了芳笛。

她的表情好难看,任谁看了就知道她在生气。

一定又是考试考坏了才会这样吧,他伸了一个大懒腰,想到昨天临行前被学长拖去喝酒,大概宿醉因素,现在头还有点痛痛的-

几点了?-他问她!一手敲著头,-边想找表,忘记放到哪里去了-

三点-她简单扼要说。

没想到他睡了这么久,他抓抓头发想起来,她却一手推回去,他躺在床上睁大眼睛看她。

她绷著脸,样子已经非常生气了-

你迟到了-她忍著气说。

实在……她已经好几次都这么无理取闹,上星期也是这样,她偏爱选在他有家教课时要他到家里补习,他实在没办法笞应,结果甩掉电话的声音连他都听得见-

我睡迟了,但是没迟到-他忍耐地告诉她。

突然,她贴近身看他,从头看到尾-

不到半年时间,你变好多,头发变长了,笑容变多了,衣服变多了,连说话也变了,变得会强辞夺理!-

强辞夺理?到底是谁在强辞,又是谁在夺理啊?他觉得她越来越像小孩子,而且越来越任性。

他拚命忍耐著,因为任性也是她的一部分,所以他还是要忍耐-

芳笛,你是不是跟学校请假不开心,其实你不必要赶过来,我会了解……-

他话还没说完,她就-掴-了他一巴掌。

打得他头更痛了……-我是笨蛋,是白痴,所以要跟你订这种狗屁约定,到底是谁说每年无论何时都要到这里的?又是谁说我行,我会,我可以!现在你却说没这个必要了对不对?你的认真执著和傻里傻气全到哪里去了……-

若不是她气得快哭出来的样子,他真的会还给她一巴掌,她简直太无理取闹了!

难道她希望他停留在原处不动吗?如果她希望他永远是个傻小子,为何当初不跟他回乡下,而非要展翅高飞不可!

但这些话说出来她能懂吗?现在的她看起来就是一个任性的小孩子,若跟他一起发脾气,自己也要变成小孩子了-

好了,芳笛,算我说错话,我道歉,我们不要在对方的话里挑毛病好吗?那不是我们约定的本意-

她苦苦地笑-

你还记得我们的本意?我以为你上了天堂之后,就忘记了我们曾在地狱中的煎熬-

这次他真的有点受不了了,他已经受够她找麻烦的任性样子,所以他才会对她大吼大叫-

我到底上了什么天堂?难道你能抓住梦想,别人却不能稍微自信一点?芳笛,虽然你的事情对我很重要,但我也重视我的事情,你能不能也替别人想一想-

她用力闭上眼睛,似乎压抑下一股强大的痛苦-

我明白了,我的事情和你的事情到底不样,我只是一个别人!-

他用力敲一下脑袋,若不这样他无法冷静下来-

又来了,你又在找我的麻烦,现在无论我说什么你都要误解,这样我们根本无法再谈下去——

现在连谈话都不行了?-她看著他苦笑。

他又要冒火,她却挥手阻止他-

别说了,否则我又要找你麻烦。书文,当你认为我是个任性的孩子,那就表示你学会用大人的目光看我,但是我要问你,你长大了吗?-

她站起来,顺手拿起她的背包,看样子她不会再逗留了。

奇怪的是.他也不想留她。

他需要时间思考她话中的深意……她拉开门,回头看他一眼,表情充满怜悯-

喝酒、熬夜、晓课,或打工,那不是你上大学的目的,对吧?-她痛苦地说:-你到底为了什么来到这里?-

***

是啊,他到底为了什么来到台北?

他不就是因为她在这里才离乡背井跟来的吗?为什么真的达到目的之后,以前的梦想全变得模糊不堪了……难道男人的意志这么可怕?可以为一个目的发奋图强,也可以为一个欲念将对方打入地狱?

他相信芳笛确实感受如临地狱般的痛苦。

但他用另一种方式躲过了内心煎熬,认为痛苦都是她年轻不懂事所造成。

他非但没有因此觉悟,反而更加罪孽深重。

两人才不过履行第二次约定,他就已经厌烦这么冗长的承诺,还没学会保护别人,他就先成为一个狠心的男人。

他一直以为会变的人是芳笛,想不到最先改变的是自己。

他过了一年根糟糕的大学生活,受不了外界的引诱,拚命追求大人世界里的享乐生活,以致功课被当得很惨,钱花得很凶,跟芳笛见面的时间也越来越少。

那一年,芳笛全力以赴考大学,他似乎也乐得轻松。

现在他终于能懂-薄情郎、负心汉-的意义了,虽然他一直安慰自已,芳笛还小,她只是一个高中生,等她上大学以后,也许他们就能谈感情的事了。

唉,现在的他不禁要感叹,年轻的心如此易动……就在等芳笛长大期间,他认识了一个女孩。

那个女孩,他现在还记得,一个长卷发的女孩子,她是他的学姊,比他大两岁,一双漂亮的丹凤眼不知迷死多少男孩子……***

只要是男孩子都会被漂亮的女孩子吸引。

几天下来,陈倩文的影子一直停留在赖书文的脑子里,让他暂时淡忘曾跟芳笛大吵一架的痛苦。

经由座谈会的牵线,让他有机会目睹校园美女陈倩文迷人的风采,她沉稳的台风,凌厉的言辞,深人的谈话内容,以及成熟妩媚的外表,使得全场不得不倾倒于她的石榴裙下,掌声一再响起。

她落落大方的举止令人难忘,平常穿著很朴素,很有格调,看得出绝非地摊买的便宜货,由此可见她的眼光。

陈倩文就像一般骄傲的女大学生,个子虽小,自信程度不输人,感觉很亲切,但也让一般贩夫走卒不太敢亲近。

她已经有男朋友了,也是她的同班同学。

所以赖书文的线不可能跟她来连在一起,而且他的心早就被张芳笛霸占了。

也许是书文高高帅帅的样子引人注目吧,其实书文除了有点土气之外,他的模样也是乱讨女孩子喜欢的,他虽然有点拘谨,但是一日一混熟了,可以聊的话题也不少,连陈倩文也注意到这一点。

当陈倩文主动找他聊天时,他实在难以拒绝,而且他可不想在大学里只交上清一色的朋友,偶尔有个女孩子插花也不错,尤其像陈倩文这般出众的女孩,更是大学生梦寐以求的女孩子。

而且芳笛顾著联考,而人暂时不会见面。

总之,书文想认识倩文的理由很多,他不打算再苦恼下去。

渐渐地,他们碰面机会变多了,有时候也会在学校以外的地方见面-

我们这样走在一起,你男朋友看了会不会生气?-

他们到学校附近餐馆去吃饭,路上引起侧目,书文忍不住问倩文。

其实被他说中了心事,倩文心里比书文更担心,但是在大学该恋爱哪有一次就成功的,况且大家都还年轻,还有许多选择的机会。

而且,倩文对书文的企图心远甚过她的男朋友。

尤其又在知道书文的老爸是大地主的情况之下。

想想看就明白,赖书文长得一表人才,家里又有钱,而且思想单纯得近似白痴,至少还有一段时间才会被污染,她若不趁现在把握住他,恐怕等以后世面见多了,到时候这他的人恐怕是要大排长龙了。

所以无论如何先钓上他再说……-无所谓,我和他只是很好的朋友-陈倩文故作矜持说。

好的可以住在一起,赖书文忍不住这样想。

然后他又想起自己跟芳笛的好朋友关系,跟人家的道德观比起来,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

这时候实在不应该想起芳笛的,赖书文感到一阵心虚-

你怎么了?-倩文看他脸色难看的样子-

没什么.我想到一个朋友……-他急忙说-

男的,女的?-

当她追问时,赖书文立刻想要说谎,可是他又想到说谎的对象是芳笛耶,他又怕得说不出来-

女的-他老实承认。

这下子倩文可不开心了-

女朋友?-

他忧愁满面-

我不知道算不算,但是她对我很重要-

倩文痴痴笑起来。

书文忍不住暗中做比较,陈倩文取笑人的方式显然与芳笛不同。

倩文明显地讥笑他-

看不出来你还真纯情呢,是不是家乡认识的女孩子,我猜一定是她单恋你很久,而你不忍心拒绝,对不对?-

赖书文更愁眉不展了-

错了,是我单恋她,但我不知道她是不是不忍心拒绝我-

听他一说,倩文醋劲更重了,她这个人人争宠的校园美女,还从来没跟男孩子谈过其他女孩子呢!

于是倩文很不客气地告诉他-

那我要说你实在太傻了,与其胡恩乱想,你为何不直接对她表明心意?如果她答应,你们就可以在一起了,如果不答应,你趁早死心,免得让其他女孩子伤心……-

最后一句话,她故意拖得很长。

可惜他没听见-

我想等她大一点再跟她说-他继续苦恼。

大一点?-

她是小孩子?-倩文惊愕地说。

他急忙摇头,在她看来,他更像小孩子-

她今年考大学——

喔,-她大概懂了-所以你想等她考上了再对她表白?——

嗯-

书文用力点头。

所以,倩文觉得事情紧迫不能再拖下去了,在情敌还未出手之前,她要把握每一分秒,尤其赖书文又是个非常迟钝的人-

书文,你听我说,我认为你不必太在意她的事,我当然不敢说纯情不好,可是男人在大环境里生活,视野一定要放得开,我也不敢说天涯何处无芳草那种烂话啦,但是你也应该注意一下你身边的女孩子,说不定她比你的她还值得追求-

她想,这样说已经非常露骨了,希望这个笨蛋明白她的心意-

你是指……-他明白了,但是不敢说,因为缺乏自信-

我-

她只好替他说了。

他心惊一下,实在无法应付这样的场面。

倩文笑起来,没有害羞,不会脸红,感觉反而很自然-

放心,我并不是马上要你改变主意,我也有自已的问题要解决,但是我认为我们还很年轻,很多事不必考虑太多,只要合得来就能在一起,只要来电,就可以谈恋爱,而我现在的感觉就好像被你电到了,我喜欢跟你在一起-

被她一说,他好像也不那么害怕了-

谢谢你……——

哇!-她叫了一声,害他吓一跳,她立刻举手合什膜拜:拜托你别那么客气,就算你是乡下来的,偶尔在大都市里也要学著放轻松一点——

怎么轻松?-他闷闷地说-

晚上我带你去跳舞!-

他真的就傻傻地跟著她去跳舞,跟著她团团转,在舞林高手的教下,很快地他也变成舞林高手,他玩得开心透了。

同时也让他见识到大学生的另一种生活,扔掉厚重书本之后,他们躲在阴暗角落里享受放浪的青春。

可是很刺激……很好玩……他学会抽烟,学会打麻将,倩文带他到的每一个地方都令他咋舌,倩文会玩的游戏每一样都很新奇,只要跟她在一起,每天都不会寂寞。

他们一路玩,玩到了床上。

在一次非常彻底的烂醉情况下,书文跟她上床了。

那种身体爆炸的感觉会令人失去理智,他抛开一切顾虑,只想让身体更自由,让热血喷出来,让青春不再封闭起来-

你还会想那个她吗?-倩文枕在他怀中娇嗔地说。

芳笛——

阴暗角落中,他听到自己无声的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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