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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泡爱情汤 尾声

一颗炸弹!

曾听过这样的事——一个小学四年级的女生有一天跟她的同学被另外一个同学带去一个大哥哥家玩。除了那个大哥哥,那里还有一个大哥哥在,她不知道要和这些不同年纪的大哥哥玩什么,于是她跟她的同学安静的坐著。然后,她看到另外一个女生被那个大哥哥压在地上,而且两个全身都赤果著,还发出奇怪的声音。她吓坏了,想喊救命救她的朋友,然而她的朋友竟然抬起头来对她说:“很好玩喔!待会儿就该你们了。”

她不知道该她做什么,两个女生很害怕的大哭,一直求那两个男生,幸好他们最后放她们走了。

后来当大人专线找到那间屋子时,那间屋子已经变成空屋了。

这件事是听妹妹的朋友说的,听到的时候觉得很不可思议。也许那个小女生还不太懂这是怎么一回事吧,也许她只是认为这就像玩游戏,但是那两个十七、八岁的大哥哥应该明白,这并不只是一个游戏这么简单!

因为事情发生在好几年前,所以也不知道后来那个小女生怎么样了。想想,有时候同侪的影响力大得令我们无法想象,为了寻求同侪的认同,往往会做出自己并不想做的事,也许在当时并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妥,但是也许将来会后悔啊!

因为怕会后悔,所以我将这个故事里的几个主角都放进了这样的心情。

每个人都害怕很多事,对很多事也都难以启口,也因此常常会听到人说:“想当初,如果我怎样……”想当初,毕竟也已是历史了,没做的还是没做,后悔的人依然每天在后悔。

方、杨伯凯、艾倪、柳云丝、范宇都有这样的心情,不知道你们发现了没有。

写这篇序的时候,刚好是言情小说被冠上“假言情,其”的多事之秋,看小说、也写小说的我不能对这样的说法提出什么样的意见,反正我自认自己没有那样,也不担心会变成众矢之的。

我并不是反对书中有缠绵镜头,但是总要合理吧。这样说吧,如果一个男人以他的蛮力让一个女人就范,就算他有戴,就能表示他的行为是很正确的性观念吗?恐怕不是!下半身的行为正确,但心理上却是不正常的,这样的男人会令女人欣赏吗?

因为周遭的朋友有这种险遭恶狠侵犯的经验,因此我不喜欢将缠绵的情节写得太“厉害”,绝对不是放马后炮,只是因为这样的剧情会令我觉得不舒服,所以不想写而已。没想到新闻会闹得这么大,也许这件事能让读者和作者一个反省的空间,然后写出更多不同类型的故事,而不是只将故事主轴放在一个重点上;每天吃排骨饭也会腻的。

序呢,就是创作这个故事的动机,“动机”这个词,在写完中国文学史的报告后就很少接触了,现在又出现,都隔了好几年呢!我老了哟!

这变成一项作者的功课——试著去体会书中人物的喜怒哀乐和故事。否则我知杲说,没有动机,就是这么一回事,一个男的碰上一个女的,然后事情就这么发生了,不知道读者会不会昏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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