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爱森林 第一章
迷爱森林1
想要常常看见你
听见你的声音
喜欢一个人就是这么一回事吧
「我疯了!」程若兰一边拖着沉重的脚步,一边喃喃自语。
她现在所在的位置是台湾北部海拔两千公尺的高山,身上背着好几公斤的登山装备,已经走了一整个下午了,还找不到地图上那个号称有纾压效果的温泉民宿。
到底在哪里啊--
「我真的发神经才会在这种鬼天气来爬山。」她再一次咒骂自己。
现在正值梅雨季,山里的雨势不大,可是绵绵密密地下个小停,惹人心烦!而且登山小道被雨水弄得泥泞不堪,再加上天色已晚,原本绿意盎然的森林立刻变得一片阴森森,而且又开始起雾,简直像极了鬼片中的场景。
「要不是那个可恶的猪头经理,我现在正在家里享受SPA呢!」她使劲狂吼,「大混蛋!死没良心、见钱眼开的老色鬼,下地狱去吧!」
她实在太愤怒了,才想藉着登山来平缓暴躁的心情。古人不是说仁者乐山、智者乐水?这个季节还不适合去海边渡假,那就上山修身养性吧!
都怪那个唯利是图的顶头上司,被客户吃吃豆腐、模模小手,要她忍气吞声也就算了,可是竟然还要她去当交际花,陪那个日本色老头过夜以争取一纸合约,打死她都不干!
虽然她刚刚转换跑道,来到新公司急欲力求表现,但她可不会不择手段地出卖自己的来交换业绩!
「该死!」程若兰脚滑了一下,一跌在地上,浑身沾满了泥巴。
把自己搞到这种进退维谷的绝境,她简直欲哭无泪。从背包里拿出手机,想打给男友陈俊伟,结果收讯不良,这时她想到出发前他对她的训斥--
「本小姐不干了!再待下去,我这个行销企划专员迟早会变成公关公主。」
「若兰,你无不要冲动,冷静一下。」
「你叫我怎么冷静?那个老狐狸竟然要我去陪日本人过夜,过夜耶!你会让我去吗?」竞争的方式有很多种,她才不愿意用这么不入流的手法。
「话不是这么说,经理也是为了公司的利益在努力,如果不是没有别的办法,他也不会出此下策,可能是你误会他了。」
「你干嘛一直帮他说话?」她有点不高兴,受委屈的人是她,他不安慰她,还替别人说话,那她算什么?
「我不是那个意思!」
「不用再劝我了,反正我是走定了!」她激动地说着,「你要不要陪我去散心?」
「我不能请假,现在手头上有个很重要的案子在进行。」
「噢,那我就自己去了。」程若兰也不是太失望,她一向很独立自主,不是个爱撒娇的女人。
「若兰,你不要太任性,这件事不是没有商量的余地,我和你的小老板小有交情,我去帮你说看看……」
后来他到底唠叨了什么,她完全没有注意听,她只知道自己非走不可。
这下可好!她被困在山里,而且还迷路了。
「我就不相信我会撑不下去,我一定要做给你们看。加油!加油!加油!」她一鼓作气地站起身来。
一个不小心,重心不稳的她,脚步一滑,就这么滚下山谷去了。
「啊--」
程若兰再次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
简单的家具陈设看得出来有点年代,尤其是那张黄朵木的梳妆台和老衣柜,很有三O年代的味道,她躺着的这张床上甚至还有一顶白色的蚊帐。
会不会太浪漫了?她以为她来到《人间芳怡苑》的徐家大宅,这么古色古香--
突然一个怪念头掉进她的脑海中。天啊!她该不会是回到过去了吧?!
电影不都是这么演的吗?女主角误闯了某个时空的交界点而回到了过去,遇到英俊的男主角,谈了一场没有结局、跨越时空的凄美恋爱……
神经!她想到哪里去了?根本不会有这种事情发生。现在应该先弄清楚自己在什么地方才对。
「你醒了?」一个男声在程若兰耳边轻声响起。
程若兰将眼睛移向声音的来源。一个好看的男人,穿着灰蓝相同格子衬衫和褪了色的牛仔裤,俐落的短发浓密乌黑,古铜色的肌肤上衬着两道浓眉、炯炯有神的黑眸,还有看起来很有弹性的嘴唇。
原来古代有这么帅的男人啊!那她也可以试一试跨时空恋爱的感觉罗!
又在天马行空了!快回来!
「你……你是谁?」程若兰勉强撑起身体。痛死了!全身的骨头像是散开了似的,这一跤跌得可真不轻。
他连忙伸手将她扶坐起来。「有没有什么地方不舒服?」
连声音也好好听,低沉浑厚,字正腔圆,她理想中的男人就该像他这个样子。
可惜现代的都会雅痞男不是把自己摆在电脑前,就是赖在沙发上,一个个不是没血色的白斩鸡,就是油滋滋的马铃薯。
就算有些有自觉的自恋男常跑健身房,不过机器练出来的肌肉总是有点作假,怎么比得上经年累月的劳动所展现的真实?
程若兰忍不住看傻了。
「怎么了?你没事吧?」他的手在她眼前摆了摆。
「我没事。」她不好意思地收回放肆的目光,回过神来。「请问,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
「这里是我家,我叫庄薰,欢迎光临『天堂林场』。虽然你来的方式有点奇怪。」庄薰露出一个迷人的微笑,简短的自我介绍。
「呃?什么意思?」
「你从山道上摔下来,你不记得了吗?」不会是得了失忆症吧?!
「啊?我好像跌了一跤……」经他这么一说,似乎是有这么一回事。
「医生已经来看过了,他说没什么大碍,只是左脚扭伤,休息半个月就会痊愈,不用担心。」
「谢谢你。」他的笑容让人感到好安心啊!
「你饿了吧?你已经睡了一天一夜,我去拿点东西给你吃。」
「等等!」她喊住他。
这个问题有点难开口。她抬头往上看,有一盏日光灯,而且还满新的样子,可是,她真的很好奇……
「请问,现在是什么年代?」
庄薰挑着浓眉,带着有趣的表情看着程若兰。这个女人是摔坏脑子还是怎样?三岁小孩也知道现在是什么年代,她到底在想什么啊?
「你真的想知道?」好吧,那就逗逗她吧!
「嗯。」她点点头。
庄薰换上严肃的神色,正经八百地说:「现在是西元八O三五年,你正在南宫博士的凤凰号上作客,我是火星王子嘎嘎鸣啦啦。」
什、什么嘛!程若兰再笨也听得出来他是在取笑她,于是她很用力地瞪着他。不过此时的她全身无力,瞪起人来也没什么说服力就是了。
所以她还是在二十一世纪,哪里也没去。
「程小姐,你中好莱坞电影的毒太深了!」庄薰不客气地哈哈大笑,而且完全没有停止的意思。
「你怎么知道我姓程?」她狐疑地问道。
他将她那个脏兮兮的背包丢给她,「为了安全起见,我已经查看过你的证件了。」所以,该知道的他全都知道了。
「你这个人怎么这么没礼貌,怎么可以没经过我的同意就随便乱翻我的东西?」她受伤的是脚,嘴巴还是可以很流利地吼人。
「因为你昏过去啦!我要怎么得到你的同意?我又不会通灵。」他说得理直气壮。
「你可以等我醒来再问我!」
「要是你醒不过来呢?」
「我现在不是醒了吗?」她觉得自己的头顶开始冒烟。
「好吧。可是--万一你是个女通缉犯呢?」
他是来找碴的吗?
「我、不、是。」程若兰咬牙切齿,一字一字清晰地说道:「像我长得这么善良的人,怎么会是通缉犯?」
「知人知面不知心啊!」他夸张地摇头,一边还拿眼睛瞄她。
「你这个家伙!」再和他抬杠下去,她肯定会气爆血管。
「喂!你这是对待救命恩人应有的态度吗?」
「救命恩人?」套句他说过的话,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这个词儿未免太落伍了吧!还是他武侠小说看太多了?
「对啊!如果不是我见义勇为,你早就曝尸荒郊野外了,说不定还当了黑熊的晚餐,说起来,你真的要好好感谢我。」
「感谢你?」他会不会脸皮太厚?这种话他也说得出口?
「那当然罗!程小姐,你可不是赵飞燕那一型的耶!」他话中有话,损人不带脏字。
「你--」平常伶牙利齿的她居然被堵到说不出话来。算他行!
「还有什么要吩咐的吗?」
一时之间,她暂时还想不到该怎么反击,正好这时有人推门进来。
「你终于醒了,太好了,趁热把粥喝了吧!你睡了一天一夜,一定饿了。」来人是位圆圆润润、看起来很慈祥的中年妇人。
「谢谢。你是……」
「她是这里的管家。」庄薰搭着妇人的肩,「叫她路妈就行了。」
「谢谢路妈,闻起来好香哦!」程若兰接过拖盘,真心地说着。她真的饿坏了。
「路妈的手艺一级棒,快吃吧!吃完我们还有一笔帐要算呢!」
经过协议--其实应该说是抬杠加斗嘴比较贴切--程若兰决定留在「天堂林场」养伤,直到脚伤痊愈了再下山。
以她目前的状况,她不答应也不行,在这鸟不拉屎的偏远山区,连找个邻居串门子都要骑上五分钟的摩托车才到得了。
更不用说手机根本收不到讯号,还好这里有水有电,一般市话也能通,生活上还不至于不方便,而且据说这里还是整个山区中有一百多户的「大」村子呢!
可是她还是想回家。除了路妈,她看不出这里有谁是真心欢迎她的。
庄薰就不用说了,根本是个大男人主义的沙猪,一开口绝对把她气到脑筋打结;路妈的小女儿元元更把她当成来跟她抢阿薰哥的狐狸精,当然更没好脸色。
程若兰越想越自怜,向路妈借了电话,打给在台北的同事。「喂?南宜。」
「若兰,是你吗?」
「是我。」
「你跑到哪里去了?我找了你好几天,怎么手机也不开机?你没事吧?」对方的声音听起来有急切的关心。
「我没事……唉,也不能这么说,我是发生了一点小事。」
「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
「我去爬山,不小心跌下山谷了。」
「跌下山谷?」吴南宜惊呼一声,「那你有没有怎么样?严不严重?」
「只是扭伤脚啦!医生说休息两个星期就好了。」
「那就好。你现在在哪里?」
「我现在住在山上的一户人家中,就是他们救了我。南宜,你知不知道俊伟去哪里了?我到处都找不到他,我想请他来接我。」这才是她打这通电话的目的。
「现在吗?」吴南宜的口气彷佛有些为难,「医生不是要你多休息吗?你还是不要乱动,等伤好了再回来。」
「哎呀!这里总是别人家,打扰那么久怎么好意思?」她闷闷地说,其实她是不想再住下去了。
「那就贴他们一点钱嘛!」吴南宜是典型的都会性格,凡事都以功利为出发点来思考。
「我提过了,但是他们不肯收。」
关于这一点,庄薰、路妈和元元倒是有志一同地坚持相同立场,钱他们不要,只要她赶快好起来。
「那可真奇了,居然有人不爱钱?」吴南宜觉得不可置信。
「他们都是很纯朴的乡下人,和都市人不一样。」根据程若兰这几天的观察,他们还保留着古早守望相助的精神,和城市人只会自扫门前雪大相径庭。
「你先在那里再住几天,俊伟好像出差了,我也不知道怎么联络他,等他回来我再跟他说好了。」
「也只好这样了。」
「那工作呢?你不回来上班了吗?」吴南宜转移话题。
一提到这个,程若兰就一肚子火。「那种没良心的猪头老板,我还回去为他卖命干嘛?当然不干了!」她没送他两拳实在太便宜他了!
「你不要这么冲动,现在景气不好,工作难找,能忍则忍,干嘛和自己的肚皮过不去?」
「你怎么和俊伟说的一模一样?你们两个串通好的啊?」程若兰笑说。
但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吴南宜却心虚了起来。「哪有……我可是为你好耶!」还好这是电话,彼此看不见对方的表情。
「我知道啦!对了,我不在台北这段时间,你可要帮我看紧俊伟,别让他有机会到外面去拈花惹草。」程若兰一向把吴南宜当成好姊妹。
「嗯。」
「那就先这样了,有事我会再打给你。」
「好啊!」
「拜拜。」
事实上,陈俊伟哪里也没去,他此刻正在吴南宜的床上呼呼大睡。在程若兰打电话来之前,他们才刚刚从事完「激烈运动」。
他们三个人在同一家公司上班,早在程若兰进公司之前,陈俊伟和吴南宜就在一起了,只是陈俊伟一直不肯正式承认他和吴南宜的关系。
后来,陈俊伟追上了企划一课的新进课花--程若兰,他怎么可能笨到让自己和吴南宜的事浮上台面?
对他来说,程若兰学历好、家世好,工作能力也是有目共睹,长相甜美、气质出众,是个理想的结婚对象;至于吴南宜,他只把她当成伴,他在她身上寻求的也只是上的快乐罢了。
陈俊伟心中打的如意算盘是婚后依然可以和吴南宜维持性关系。哪个功成名就的男人没有情妇?只要吴南宜不平不闹,大家依然可以过太平日子。
关于这些,吴南宜不是不知道,打从一开始陈俊伟就对她说得很明白了。若不是因为真心爱上他,有哪个女人能够忍气吞声当了三年多见不得光的地下情人,一句话也不吭?
说起来,程若兰才是介入他们的第三者。她处处委曲求全,为什么他就是看不见她的心呢?
程若兰一挂上电话,就发现庄薰正悠闲地倚在一旁的书柜上盯着她瞧。
她被他吓了一跳,尤其是他的出现让她的心脏狂跳不已,他现在这副要笑不笑的酷样,真是帅呆了。
合身的T恤隐约勾勒出强健的肌肉线条,牛仔裤紧紧包裹住修长的双腿,加上带电的眼神和性感的双唇,这个男人待在山里实在太埋没他了。
「你--你在这里干嘛?」程若兰按住自己的胸口,想安抚此刻飞快的心跳。
「这里是我家,我不能在这里吗?」庄薰闲闲地反问,大步一跨,在程若兰身旁的摇椅上坐下。
「你这个人真是粗鲁,又偷翻又偷听,如果你那么讨厌我,干嘛还鸡婆地救我?」她宁愿去当猴大王的押寨夫人。
「因为你躺在我的林地上,我怕你压坏了我的树苗。」庄薰晃着摇椅,无情地说道。
又来了!只要逮到机会,他不亏她几句好像就不舒服似的,她想不被他激怒都不行,这个男人的风度真差!
「怕我压坏你的树苗?多少钱?我赔给你就是了。」
「这不是钱的问题,那些树苗都是我亲手种的,我每天用心地照顾它们,就好像照顾孩子一样,我对它们有很深的感情,你要怎么赔?」他故意逗她。
太低级了!居然说出这么恶心的话来,他以为这样她就认输了吗?
「你--」结果她还是中了他的激将法,完全哑口无言。
正当庄薰等着接招时,元元从外面冲进来,第一时间就来到他身边,亲热地挽着他的手。「阿薰哥……」
看到旁边的程若兰,元元马上摆出晚娘脸孔。「咦?你也在啊!你们刚刚在说什么?」
「谁跟他说话了?」
「没什么!」
两人同时开口,无形无影的电流在四目交接的瞬间窜起了点点火花。
元元疑惑地看看庄薰,又看看程若兰。到目前为止,应该是没什么事发生,可是她的直觉又告诉她,有什么正在发生。
唉!任何出现在庄薰身边的年轻未婚女人,她全都讨厌,尤其是都市来的美女,这个程若兰更是让她倍感威胁。
「阿薰哥,你还要让这个女人住多久啊?」毕竟他还是这个家的主人,要是她能作主,早就请程若兰回家了。
「什么这个女人?没礼貌!」庄薰捏捏元元的鼻尖。
「她的伤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上次我扭到脚,还不是照样骑脚踏车去上学,都市来的果然都很娇贵!」元元不屑地说。
「她的情形和你不一样,不能相提并论。」庄薰轻描淡写地说道。
元元转向「祸首」。「喂,你到底还要赖在这里多久?你没有家人或是朋友可以来接你吗?你的人缘怎么那么差?」
「正好相反,我是在烦恼到底要找谁来接我,我的好朋友实在太多了,一听到我受伤,每个都争着要来探病,我是怕来的人会挤破这里的大门。」程若兰立刻反击回去。
「是吗?」元元摆明了不相信。
「当然,多谢你的关心,我明天就回台北。」
「那真是太好了!」元元鼓掌说道,「我们终于可以不用再闻狐狸的骚味了。」
「元元,不要胡说。」庄薰皱着眉头,严厉地说。
「我才高兴呢!因为我终于可以月兑离山顶洞人的野蛮生活了。」老虎不发威,把她当病猫啊!她可不是好欺负的。
「台北人有什么了不起!」元元哼了一声。
程若兰不想再跟小女孩计较,反正她也占了上风。正要转身回房,不料受伤的脚又拐了一下,痛得她哇哇大叫。
「怎么了?」庄薰立刻从身后扶住程若兰。
「走开!不要理我。」她拍开他的手。
「你拐到了,不要用力,不然这只脚永远好不了。」他蹲察看她的状况。
「你少唬我!」
「信不信由你!」
程若兰赌气地站起来,逞强地往前走了一步,果然痛得要命,正想迈出困难的第二步,她的身子就被他抱了起来。
「你--」她心头的那头小鹿又在赛跑了,怦怦跳个不停。
「不想变成铁拐李就不要再抗议。」他抱着她往她的房间走去。
「可恶!她一定是故意的。阿薰哥,她是故意的,你千万不能被她勾引啊!」元元在他们身后气着跳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