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女王 第一章
研究室中,一个穿着实验白袍的年轻男人,低头看着显微镜下的一株绿色植物茎苗。
他侧着脸,专注地看着培养皿中的植物,他的脸庞轮廓深刻而俊雅,表情却是和谐而温柔,眉宇之间英气袭人,高挺鼻梁有着贵族的优雅。那柔软的双唇,该是热情却又缄默,他细心观察植物的眼神,就像对待情人般温柔。
高大颀长的身影里,散发着一种独特气质,他坐在高脚椅上,直挺的背脊、修长的双腿,身材是难得一见的完美比例,更是研究室里稀有罕见的美男子。
他宽厚的肩膀,给人温暖、充满力量的安全感;那宽阔又带着点孤寂的背影,让女人忍不住想拥抱;那强壮结实的手臂,是她们梦寐以求的呵护,女人们多么希望他手里握着的不是树苗,而是自己的小蛮腰。
他有着令女性为之着迷的俊美脸孔及风采,可惜,这位美男子一心一意爱着的,却只有这些花草植物。
而桌上这几株绿色植物,正是刚刚从实验果园采集而来的草莓茎苗。
他凝神专注地看着茎苗的变化,突然,一双浓眉不自觉地紧蹙起来。
“果然,是草莓青枯病菌……”显然检测的结果并不理想,他开始为他的草莓实验园感到忧心。
“草莓青枯病菌”一旁的女助理丽蕊刻意睁大了眼睛,往他身边靠去。
“没错,你看,这里切断的茎苗组织已经产生粉红色及白色的流质物体,这就是典型的青枯病菌。”男人指着茎苗切面,专心解说着,并没有发觉身旁女人的醉翁之意不在酒。
“天啊!”丽蕊故作惊惶地叫道。“可是……莫凡学长,我一直都很小心照顾那些草莓的呀,怎么会这样呢?”
拜托喔,她柯丽蕊哪里在乎草莓得了什么青枯病呀?她高兴的是,终于逮到机会能靠近黎莫凡。
她自愿担任实验室助理,为的就是有机会能接近他嘛,所以她每天穿着小可爱、迷你裙上班,希望有一天能够“电”到他!
“别担心,草莓本来就是很脆弱的植物,现在只要把园里的带病株拔除,这样就可以避免造成病害了。”黎莫凡安慰着惊慌失措的女助理。
他低沈迷人的嗓音,暖得让人融化的眼神,无意释放的一点点电流,也足以电死一卡车的女人。
女助理穿着低胸小可爱,身体微微向前倾。“学长,你人真好……”
厚~~又来了!这样很伤眼睛耶!孔子说非礼勿视,他只好别过头。“小蕊,你一定要穿这种衣服上班吗?这样会不会太清凉了一点?我是怕你会感冒……”他说话总是委婉,不忍心太伤人。
“学长,你好关心人家喔,可是现在室内温度三十一度耶,我们实验室里又没有冷气,人家怕热嘛!”她娇声抱怨道。
是的,这间实验室的设备的确很“简单”,没办法,经费不足嘛。
“不好意思,等经费足够了,我一定会装一台冷气。”黎莫凡显得有些汗颜。
“学长,你对我真好!”柯丽蕊企图想再靠近一点,突然,桌上电话忽然铃声大作。
“铃──铃铃──”太好了!电话铃声及时响起,解除了紧急状况,黎莫凡一把抓起话筒。“莫凡植物研究室,你好──”
“好什么好?我一点也不好,我跟你约六点半,现在已经快七点了耶,你居然还在实验室里?我告诉你,如果你十五分钟之内没出现在我面前,我就#◎+%?……”
黎莫凡额头冒出一滴汗,这才发现来解救他的,居然是一个更大的麻烦。
糟糕,他真的完全忘了今天和她约好见面了。
他挂断电话赶紧起身,月兑下实验袍扔在椅子上。“小蕊,不好意思,我和人有约,剩下的工作就麻烦你了,明天见。”
“学长,可是……喂!”丽蕊连忙站起身,他却已匆匆离开研究室。
黎莫凡,国内植物学专家,从小热爱花草树木,前年从研究所毕业后,便投入研究室工作。小时候,他常常为了看路边的小花、小草而忘了去上课,长大了以后,女人一个个爱上他,却又一个个心碎离去,只因为他爱花远比爱她们多。而现在,他更为了研究几颗草莓而放弃黎氏集团董事长的宝座。
他喜欢“拈花惹草”,却不喜欢“谈情说爱”,他喜欢自由不受拘束,偏偏有个女人从小到大像冤鬼似地缠着他;他讨厌铜臭,对经商完全没有兴趣,却偏偏是黎氏投资集团董事长的长子。
黎氏集团旗下拥有数十间企业,从电脑、物流到生化科技,产业遍布亚洲各大城市,而它的头号接班人,却是一个只对花草有兴趣的男人。
月兑下实验袍的黎莫凡,穿着一件蓝色短袖休闲衬衫,搭配直筒丹宁裤,走在大街上,和时下的俊男帅哥相较,除了帅,他更有种与众不同的独特气质。
他的步伐有些急促,还不时低头看着手表……
因为他知道,和“那女人”的约会如果迟到,后果绝对不堪设想。
这里是城市最繁华的角落,秋叶百货公司门口的巨型电视墙上,正放映着巴黎最新时装秀,串串灯火将街道妆点得通明,整个街头都洋溢着浓浓的时尚感。
一阵沁凉的晚风吹来,让白日的暑意全消。
几个无聊的年轻小伙子,一边抽着菸,一边大声喧嚣地从秋叶百货公司的门口走过。
“喂,听说那边新开了一家PUB,里面的马子很正点,我们晚上去晃晃吧!”几个不良份子都穿着花衬衫,一字排开占去了大半条街道。
“喔──你说‘迪克’啊,我昨天去过,马子真的很不错喔,嘿嘿──”少年呵呵大笑,随意将菸头往后一扔。“有个叫小爱的,又辣又正点……”正当他得意忘形地吹嘘,笑得龇牙咧嘴时,忽然,感觉有人敲着他的肩膀。
“喂!小子──把菸蒂给我捡起来。”身后传来一道冷冷的女孩声音,清亮甜美,却带着一股肃杀之气。
什么?居然有人敢叫他小子?还叫他把菸蒂捡起来?哼,这人八成是没长眼睛,看来不好好教训一下是不行的!
少年猛地回过头,张开嘴,却忘了该说什么──眼前这女子,美丽亮眼得简直就像从电视墙上走出来的名模。
她剪着充满时尚感的垂肩半长发,额前女圭女圭般的刘海,突显了她那双深邃的双眸与精致的五官。她的眼神明亮而犀利,微笑里有种不同于一般美眉的生疏和冷漠。
一身黑色金─无袖紧身上衣,搭配黑白印花的圆裙,胸前一颗璀璨的钻石坠练,优雅地摆荡在V型领口上,手里拎着高贵的黑色晚宴包。
她一手插腰,一手拎着皮包,均匀白皙的小腿下,踩着一双黑色丝绒高跟鞋。
“臭小子,你家没垃圾桶啊?你妈没教你不能乱丢垃圾吗?是谁让你把菸蒂丢在百货公司门口的?还不快给我捡起来──”女子挑高细细的月眉,说话像机关枪一样威力无穷。
在大马路上丢垃圾,这种举动对秋婕妤来说,简直就像小狗在床上撒尿一样令人无法忍受。
而对面的少年,从没见过这样既美又酷的女子,看得发愣,只听到同伴在一旁吆喝著。
“你秀逗喔?被查某人这样凶还不教训她喔?”旁边的伙伴挺起胸膛站出来。“喂,小姐,我们就素爱乱丢垃圾关你什么事啊?”
“对嘛,这间百货公司是你的喔?我看你搞不清楚状况喔?啊不然你素混哪里的啊?”少年操着一口标准的台湾国语,一脸挑釁的表情。
“呸!”女孩只是冷冷瞟了他一眼,就让人不自觉打心底升起一股寒意,看样子搞不清楚状况的人是这几个臭屁的小伙子。“臭小子!我就是秋叶百货公司的董事长,你再不把菸头捡起来,我立刻报警开单告发你!”
百货公司的董事长?少年们向前一步打量她,一个年纪不过比他们大几岁的女生,竟然说自己是秋叶百货公司的董事长?
“哇哈哈!听你在唬滥,你是秋叶百货公司的董事长?那我不就是IBM的总裁啦!哈哈哈──”少年放声大笑。
秋婕妤的太阳穴隐隐跳动着,显然她是个很容易被惹恼的人,她挑起细眉,放开声量,引起门口的路人围观。
“少罗嗦!就算是IBM的总裁也不能在我的百货公司门口乱丢垃圾!快──给──我──捡──起──来──”一个字比一个字大声。
说到吵架,秋婕妤从来没吵输过人。因为她胆子大,不怕丢脸,没有淑女的矜持,更不在乎别人的眼光。
她这么说并没有错啊,虽然她只是这间百货公司的挂名董事,从来没过问公司任何事,因为这个头衔完全是她银行集团总裁老爸的意思。二十三岁的秋婕妤,对经营百货公司可没什么兴趣。
少年们被她突然放大的音量给吓了一跳,现场愈来愈多的群众围观也让小伙子们开始紧张。
门口的警卫看到人群聚集,向前走了过来。“发生什么事?”警卫拨开人群。“啊?”他看见这位年轻女孩,立刻恭敬地向她行了礼。“秋董事,这里发生什么事,要不要我报警处理?”
“没关系,这里由我来处理就好。”秋婕妤要警卫别插手,教训这种没公德心的路人,是她生活中最大的乐趣,怎么可以让警卫剥夺她的乐趣?
少年们个个瞠目结舌,这壮硕剽悍的警卫居然称呼她“董事”?难道这女的真是秋叶百货公司的老板……
“怎么样?捡不捡?我数到三,你再不把它捡起来,我一定告得你倾家荡产!”没想到外形时髦甜美的她,说起话来可是心狠手辣。
少年看傻了眼,现在是二十一世纪耶,这冷漠的年头居然有人会为了一截菸蒂而跟他过不去?
“一……”倒数计时开始,少年们面面相觑。
“二……”人群驻足围观,连不远处十字路口的交通警察,都觉得奇怪,正往这儿走来。
“喂,你看,条子来了啦……”少年们开始紧张,犯不着为了一截菸蒂去惊动条子伯伯吧?他们可不是什么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耶。
“算了,不过是个菸头,捡就捡嘛。”旁边的同伙也劝说着。
“三……”在她数到三,警察伯伯到来的前一秒,少年心不甘情不愿地将菸头捡起,然后匆匆溜之大吉。
秋婕妤扬起下巴,露出得意的表情,扫荡这些乱丢垃圾、随地吐痰、插队不守秩序的坏份子,可是每个国民应尽的义务呢!
她抬起腕表一看,真是的,黎莫凡又迟到了,每次只要他一迟到,她的心情就会不好,心情不好就容易跟人家吵架,这都是他害的──
等得好累,先去餐厅喝杯茶再说吧。
“一客牛排,七分熟,另外一杯冰柠檬绿茶,柠檬一?五盎斯,糖两盎斯,冰块三颗,记住,不要多也不要少,就是三颗。”她仔细叮咛着,否则两颗冰块不够冰,超过三颗太冰又会头痛,而且酸一点或甜一点,都会让她心情不好的。“还有,麻烦你先送饮料。”
侍者在一旁静静记下这位“傲客”指定的餐点,像她这样的客人,通常很有礼貌,却挑剔得不得了。
“你又在找人家麻烦了?”责备的声音在她身后响起,婕妤回过头。
是他?看到黎莫凡,她一张小脸像花朵般绽放开来。
“你终于来了,害我等了二十分钟耶!”她脸上的笑逐颜开和刚才的冷若冰霜完全判若两人,连一旁的侍者都傻眼。
“所以你就找人家的麻烦?”他微笑地望向旁边的侍者。
“我哪是找人麻烦?我只是事先明确说明自己的需要,这样不对吗?”秋婕妤眯起弯月般的眼睛,淡淡地笑着,一双红唇又冷又艳。
“是吗?可是我刚才经过秋叶百货公司的门口,警卫告诉我刚才发生了一点小事……看样子,我好像错过了一场好戏?”黎莫凡斜睨着她,他太了解她的个性了,冲动、火爆、直肠子、过度的热心和多余的正义感。从小到大,只要让她暴露在人群中过久,总会发生一些小意外。
“哪有?我只是尽国民应尽的义务而已,嘻嘻。”她心虚地笑着。“快点餐吧,我饿了。”
“一客牛排,冰开水,谢谢。”黎莫凡简单俐落地点完餐,却忍不住继续叨念她。“你已经不小了,以后不要再这么冲动,在外面惹是生非,要是没有人在身边保护你怎么办?”
婕妤是秋叶集团董事长的独生女,由于父亲同是经商的伙伴,她和黎莫凡是从小就认识的玩伴;而大她好几岁的莫凡,也自然而然地担任起大哥哥的角色。
不过,在婕妤心中,莫凡的意义,绝不仅是一个儿时玩伴或大哥哥。
“对啊,要是有人在我身边保护我就好了……唉!”她故意叹了口气,一双哀怨动人的眸子瞅着他。
对呀!对呀!就是你呀──快来当我的护花使者吧!她在心里默默祈祷他能够听懂她的暗示。
“是啊,说的也是,是该有人在身边保护你才对。”黎莫凡认真地思索,这样的反应让她好高兴,难不成这块木头终于听懂她的暗示了?正当她喜上眉梢时,莫凡再度开口。“我看,还是请伯父替你找几位贴身的保全人员吧!”
厚──气死人了!婕妤简直快昏过去,他怎么永远也不了解她的心意呀?
“小姐,你的柠檬绿茶。”歹命的侍者刚刚好在此时送上饮料。
哼!算了,先喝杯冰茶消消气好了……此时,她的眼光却如猎鹰般精准地发现一个不可原谅的错误,杯子──杯子里的冰块竟然只有两颗?!
“先生──我刚才不是说过了吗?我要三、颗、冰块!为什么杯子里只有两颗?请你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她真是不明白,暗示的话有人听不懂就算了,为什么说得这么明白的事情还是有人会弄错?
“这……这里本来是三颗的,可是……我走过来的路上融、融化了一颗,所以……”侍者被她生气的模样吓了一跳,没想到有人连杯子里放几颗冰块都要这么计较。
对秋婕妤来说,这当然是很重要的事。一般卖饮料的都有分“少糖”、“半糖”、“低糖”或“少冰”、“去冰”,但是“少冰”到底是多少冰?“低糖”到底是放多少糖,根本是很模糊的定义,如果可以说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不是就能减少对方的困扰,也能够让客人得到满意的服务吗?
侍者很紧张,一旁的黎莫凡却是好整以暇,神情轻松。这种场面对他来说,早已是稀松平常的事,见怪不怪了。
“没关系,我来处理就可以了。”黎莫凡对侍者投以抱歉的笑容,挥手示意他先离开。
“哼!”婕妤高高噘起粉女敕的红唇,连生气的样子都很美。
“好了,别为了一颗冰块生气嘛。”黎莫凡好言哄着她。
厚──他为什么这么不了解她?“重点不是冰块好吗?我气的是为什么人家都听不懂我说的话,我明明说要三颗,为什么每次送来不是多一颗就是少一颗?”她哼的一声别过头,人家哪里是为了一颗冰块生气。
黎莫凡微笑不语,默默地拿起汤匙,从自己的水杯里,捞起一颗冰块,放进她的杯子里。
“这样,就有三颗冰块了。”他温柔地说着。
他太了解她了,这女人就像一座水库,循循疏导就是一条温柔的溪流,还可以灌溉农田、滋润大地;但若是处理不当,就会引起山洪爆发,免不了一场生灵涂炭。
所以,从小都是这样,每当婕妤吵着要玩具,黎莫凡一定自动双手奉上。一开始婕妤以为他特别宠她,其实他只是不想找麻烦。
“解决对方的问题,就是保障自己的快乐与安全。”这是他的座右铭。
秋婕妤是只易怒的小老虎,他就是聪明温柔的驯兽师;她是洪水猛兽,他就是整治河川的工程师。
所以,哗!的一声,婕妤心中的怒气瞬间被那三颗冰块浇熄,她常常怀疑,黎莫凡是真不知道她的心意,还是故意装作不知道?
老虎喝了一口冰茶,立刻变成温柔的绵羊。
“对了,我昨天遇见你老爸,黎伯伯说你好久没回家了?”不再在意冰块的事,婕妤想起黎伯伯交代她的任务。
自从研究所毕业后,父母一直希望他能接手黎氏集团,黎莫凡却一心想继续从事植物研究工作,最后僵持不下,他才决定离开家里。
“嗯,家里都还好吧?”他拿起杯子,喝了口水。
“你妈一直在念,还拜托我劝你回家呢!”
“你该不会笨到当她的说客吧?”
“当然不会。”这只是她的藉口,婕妤当然了解他的心意有多坚定。“只不过,黎氏集团的业务一直在成长,我想伯父真的很希望你能帮他。”
“莫亚不是已经在公司里帮忙了吗?我相信他有能力处理一切。”在他心中,一直认为弟弟莫亚才是真正适合接任黎氏集团的最佳人选。
他和莫亚是同父异母的兄弟,两人个性却是迥然不同。莫凡淡泊名利,像桃花源里的农夫;莫亚却是个天生的猎人,在都市丛林里游刃有余,怡然自得。
“这是你的真心话吗?你真的一点都不在乎黎氏集团总裁的位置喔?”婕妤问着,这个男人实在是与世无争到令人惊讶的程度。“现在这个社会不是每个男人都想当总裁,女人都想当总裁夫人吗?这个位置大家可是抢破头了耶!”
黎莫凡抬起头,对这个问题并没有正面回答,只是问了她一个奇怪的问题。“我有跟你说过我的愿望吗?”
“没有,你一向比较喜欢跟花说话。”婕妤摇摇头,他很少谈自己的事,通常都是她比较聒噪。
他摘下装饰在玻璃杯上的一片绿色薄荷叶,放在手心里仔细凝望,淡淡地说着。
“我一直有个梦想,能有一座属于自己的植物农场,种满由国外成功移植的新品种香草,每天松土、播种、耕种,早上起来呼吸新鲜的空气,吃自己种的蔬菜,喝最纯净的牛乳,晚餐就用自己种的罗勒、迷迭香,做一道炭烤小羊排,睡前再喝一杯自己酿制的红酒……”他望着前方,眼中似乎已勾勒出一幅美景。
身为黎家的长子,黎莫凡从小看尽大人们在商场上的贪婪与丑恶。有钱的总还想更有钱,为了追求利益,不停地争夺,看腻了人情冷暖和尔虞我诈,莫凡却发现地球上最不贪心的东西,竟然就是这些植物。
每株植物,只需要上天赐予的空气、阳光和水,从不会贪婪地想要更多。一朵小花乐天知命地绽放着,到了该凋谢的时候,她也从不曾留恋。
现实的世界反而让他发觉植物的单纯与可爱。这世上每个人的愿望也许都不一样,而他最喜欢的,就是与单纯的植物为伍。
哇──听着他描述的美好生活,婕妤听得心神向往,红唇不由自主地笑了开来,脑海里立刻浮现普罗旺斯那般一望无际的紫色薰衣草田。黎莫凡一身牛仔劲装,牵着她的手在农场上奔跑,风和日丽,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接着,就如同电影中的浪漫情节,两人在一片花海中,互相拥吻,翻滚、再翻滚──
“喂,你在发什么呆?”黎莫凡的呼唤硬生生地又将她拉回现实。
“啊?我……哦,没有啦……”天啊!她的脸颊瞬间红透,简直像颗熟透的番茄。救命啊!她怎么会产生这种“有色”的幻想?莫非她已经暗恋他到不正常的地步了?好,她决定再努力一搏!
“莫凡,你有没有想过,你未来的农场里,也该……也该有个女主人啊?其实我……”她脸上的红晕退不去,却可爱得让人好想咬一口。
“女主人?我从来没有想过。”他斩钉截铁地回答,他绝不会自找麻烦,不过他找了个比较漂亮的理由。“哪个傻女孩会愿意跟着我去山上受苦?”
婕妤的眼睛睁得好大,不停地对他眨呀眨的。我呀!就是我呀!我就是那一个傻女孩啊──
“对不起,上菜──牛排两客,七分熟。”侍者不识时务地在此刻送上餐点,黎莫凡趁这个机会装作没看到她的表情。
婕妤一双大眼瞪着侍者,不知道做错什么事的侍者只好无辜地转身离开。
“太好了,终于来了,我正觉得饿呢!”他拿起刀叉,准备开动。
“别转移话题,我问你,如果真的有个女孩愿意陪你一起去山上开农场呢?”她眼睛眯成一道美丽的弧度,笑着追问他。
“不会的,女孩子就应该去逛百货公司、买新衣服,没有女人会喜欢山上的生活。”他抿着唇,一脸坚定。“相信我,我交过三位女朋友,这是她们共同的结论。”
没错,他是交过三位女朋友,第一位总是抱怨他陪她的时间太少,他甚至每次都拜托室友陪女友去看电影,直到她变成室友的女友。第二位女朋友提出分手的原因,是因为她发高烧时,他却正忙着照顾得了炭疽病的黄金葛。第三个分手的理由他已经想不起来,只记得分手时她哭着说他爱的是花不是她──
“所以你就不再谈恋爱了?不要这样嘛,也许你只是还没遇到适合你的女孩啊!或许──”
“不,我不想再害人了,喜欢一个人就不该强迫她适应自己的生活,何况相处到最后才发现彼此不合,既耽误人家,又伤害自己,这样不是害人害己吗?”他一脸云淡风清地,切下一块牛排。“我喜欢现在的生活。嘿嘿,这牛排真的很好吃喔!”
“是吗?”他的答案令她沮丧。没有比心爱男人不断暗示自己别把时间浪费在他身上更教人难过的事了。
哎!她脸上怎么又出现那种表情了?每次看到她脸上落寞的表情,黎莫凡就是会忍不住泛起一丝心疼,他低头沈思了几秒。
“好啦,告诉你一个好消息让你高兴一下!”黎莫凡刻意将语气上扬,试图赶走她脸上寂寞的表情。
“哪会有什么好消息?”婕妤低着头没精打彩,对她来说已经没有什么好消息能让她觉得振奋了。
“我的实验室里已经成功地培育出适合台湾栽种的薰衣草品种,紫色花穗长得很美,香气也很浓郁……这样吧,你有空的时候可以来看看。”
“真的?”天啊,她没有听错吧?他居然让她到实验室参观耶,他的工作场所一向不喜欢别人参观的,尤其是她,莫凡每次都嫌她吵,所以她也很少有机会去看看。“好啊!好啊!我明天就要去,去……看薰衣草,一言为定喔!”
YA!这可是他第一次主动约她呢!
她开心地和他打勾勾,她喜欢薰衣草,喜欢一切和黎莫凡有关的东西,更不会错过任何一点点可以更接近他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