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低买进 第九章
第九章
一早,沈轩煜就被他的手机铃声吵醒。
“喂!我是轩煜。”他压着嗓子说,深怕吵醒身旁的凌书妍。
“我阿猴啦!今天要爬山吗?”那头阿猴嗓音可豪迈得呢!
“我今天有事,不能去爬山,你跟阿佩、小薪去就好。”他捂着话筒,小声地说。
“你干嘛这么小声?你被追杀啦?”阿猴故作幽默。
“我在我女朋友家,我怕吵醒我女朋友啦!”他自然地解释道。
“女朋友?”电话那头阿猴嚷嚷着,“沈轩煜,你竟然交女朋友了,而且还在她家过夜!”
“嘘!小声点。”虽然阿猴在电话那头大叫不会吵到凌书妍,但他心里就是压根儿不希望有任何声响吵到她的好眠。
“哇!行情看俏,全面涨停耶!”阿猴调侃着。
全面涨停?
按常理判断,以他们的相对条件,确实该全面涨停、一飞冲天,可惜凌书妍是个死脑筋,用那什么该死的“孔固力”理由拒绝他。
“好了、好了,不跟你说了。”沈轩煜焦躁地挂了电话。
即使他们昨天“不欢而眠”,似沈轩煜还是希望凌书妍能有一个好眠。他看了一下床头柜上的闹钟,时针指着“7”的位置,是一个不算早、不算晚的时间,对一个住在都市的都会人而言,早上七点正好眠呢!
都会中的七点是宁馨的。这己经是沈轩煜第二次在凌书妍的床上醒来,他很肯定地告诉自己,未来的日子,在他身边醒来、他苏醒后第一个看到的女人,一定会是凌书妍。
他突然想起昨晚他的衣服好像还没洗,今天没衣服穿了!
趁着时间还早,沈轩煜拾起地上的浴巾围在身上,想把浴室中的脏衣服放进洗月兑烘三机一体的洗衣机,结果发现,他的衣服正整整齐齐地折好,放置在客厅的沙发上。
她趁着他睡着时把衣服洗好了?
他拿起衣服,果然还有熊宝宝的味道。
“看吧!这种女人怎么可以不娶回家?”他对自己说。
分明他们天衣无缝的契合,只是为什么她偏偏爱的是那个光是听名字就觉得很不祥的吴仁耀?
对嘛!他们两个光是名字都一样有气质,名字一起放在喜帖上、谢卡上、身分证上,多么的相得益彰呀!
无论身分地位、外型、生活习惯、居家品味……就连名字、生日,沈轩煜实在挑不出他们任何不该相爱、厮守终生的理由。
他穿上她为他洗净的光洁衣服,仿佛穿上她亲手为他准备的幸福,衣服传来熊宝宝的香味,这一切正是他所追求的幸福呀!
凌书妍是他这一生遇过唯一完美契合的女人,过去,他都己经错过她十五年了,这一次他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放手。
也绝对不可能把她让给那个连名字都不祥的人!
沈轩煜走进厨房,想为自己煮一杯咖啡。他习惯每天早上喝一杯香醇的黑咖啡,展开脑筋清晰的一天。
到了厨房,他顺手打开冰箱,看见她买的优酪乳,他决定改变主意喝优酪乳。
身为高知识分子,他当然知道空月复喝咖啡是一种任性、伤身的举动,他的肠胃就是在他仗恃着年轻,熬夜、三餐不正常、吃刺激性的食物,一点一滴侵蚀自己的健康。
现在,他即将不是一个人过生活了,为了凌书妍,为了给她一辈子的幸福,他一定要戒掉一切的坏习惯,务求让自己成为一个健康、长命百岁的人,因为他一定要当她一聚子的依靠。
想要当她一辈子的依靠,首要任务得先说服她那“孔固力”的死脑筋。
在沈轩煜手机响起的第一秒钟,凌书妍就己经醒了。
她本来就是一个浅眠的人,再加上昨夜带着纷乱的心情,她根本就没有办法安稳入睡。
怎么会这样呢?
她空窗了三十年的人生,突然闯进了一个人,并且三番两次走进她的家、爬上她的床、吻她的唇……
噢!天啊!
她这间屋子,除了搬家工人、爸爸之外,没有任何异性人种出入过,连她爱了十五年的吴仁耀都没有进来过,而她竟然容许沈轩煜在这里过夜!
太可怕了、太可怕了!
这一切跟她原本预设的完全不同,她的人生一整个在失控。
“偷偷溜走好了。”她对自己说。
不对啊!这里是她家耶!她到底要溜去哪里?
“书妍,你醒来了吗?”耳尖的沈轩煜听到了凌书妍细微的声音。
“不不不,我还没醒。”糟!被发现了。
还没醒?哈!真可爱耶!跟她平素严肃的专业形象完全不同。
“为了感谢你,我请你吃早餐吧!老地方,还是晶华酒店。”
“我就说我还没醒来嘛!”她赌气地说。
“看吧!你就是爱睁眼说瞎话。”
On完“股市红景天”节目后,按照惯例,沈轩煜坐在办公室里依窗的座位上静静思考着。
不同的是,今天他想的不是美股、台股走势图,不是哪支股票将要由亏转盈,不是怎么诓骗……呃!是说服电视会员加入正式会员。
沈轩煜的办公室位于都市丛林的高楼之中,他望着窗外地面上的车水马龙,第一万次觉得问题不是出在自己身上。
那天的早餐约会,沈轩煜好话、歹话都说了,不管是强调两人有多么相配、相衬,或是威胁她全身都被他看遍了,除了他没人敢娶,她始终坚持她的论点——这不是她期望中的完美爱情。
完美爱情?到底什么是完美爱情?
依恃他们两个无懈可击的契合度,还称不上是完美爱情吗?
难道就因为在高中时代他没让她第一眼就爱上,就注定不完美?
胡扯嘛!她怎么不说是她高中时代瞎了狗眼……呃!是识人不清,没有慧眼识英雄的本领,所以没在高中时代就发现俊美无俦、才气纵横的他。
退一万步想,不管横看、竖看,他们都是天这地设的一对,即使她跟吴仁耀同为自然组同学、念同一所大学、在同一间医院任职,但他们根本就没有默契,在生活上没有共识。
不管怎么说,他都该是正宗男主角才对嘛!
对吧?各位看倌。
一来,他离奇地胃出血开刀,大过年的,这就是真爱出现的征兆之一。
二来,全台湾医师何其多,他的主治医师刚好是高中同学,这就是姻缘天注定的征兆之一。
三来,他明明是胃出血,这鸡婆的女医师还顺手把他的“皮皮”给割了,这当然就是缘定三生的征兆嘛!
综观以上,他完全符合身为男主角的条件,不管是从基本面、技术面、筹码面……来看,他都有带给女主角幸福的能力与保证。
“唉!没道理呀!”他苦恼地说:“明明应该是前景一片光明,一路涨停长红的格局才对呀!”
“沈总经理,今天收盘确实大涨呀!”助理小妹君君为他冲了一杯卡布奇诺,顺口说。
“今天大涨吗?”可是他怎么满心凄风苦雨的呢?
唉!凌书妍啊凌书妍,康庄大道你不走,偏偏想往无尾巷钻,难怪之前玩股票会一败涂地呀!
“沈总经理,今天全球股市都大涨,台股才刚刚收盘,你才On完节目,怎么立刻就忘了呢?”君君不解地问。
“唉!心事谁人知呀!”他叹口气,“对了,君君,我戒咖啡了,可以帮我换茶或果汁吗?”
“好,马上来。”君君勤快地为他冲了杯香片,“沈总经理是不是失恋了?居然速让人亢奋的股市大涨都忘了。”
眼前的君君仿佛一道曙光照亮他。
他都忘了,他虽然是股市分析师,却是爱情市场中的菜鸟、新生,他应该问问恋爱经验丰富的君君。
欸!术业有专攻嘛!
“君君,你觉得怎样才是完美的爱情?”他认真地拿起纸笔准备做纪录,必要的话,还可以画技术分析图喔!
“两颗很爱对方的心相遇,就是完美的爱情呀!”君君啜了口原先被沈轩煜“退货”的卡布奇诺。
很爱对方的心?
他是千真万确很爱她,但她好像淡淡倦倦的。
再换个说法,她跟吴仁耀之间也不是什么该死的“完美的爱情”,吴仁耀根本对她一点意思也没有!
对嘛!他们之间的不完美,根本就是凌书妍白己的问题呀!
“那如果你很爱对方,但对方不太爱你,你会怎么做?”沈轩煜下意识地转起手中的笔。
“台股上市、上柜一、两千档股票,换一档操作就好啦!”君君率性地说。
换一档?爱一个人也可以像操作股票一样,前景不明朗就换档操作?
“不行!”他否决。
君君被他坚毅的表情吓了一跳,她顺了口气,缓缓地说:“沈总经理,可见你真的很爱你的女朋友。”
“那当然!就算我们的爱情被打入『全额交割股』,我也一定要力挽狂澜,守得云开见日出!”
非常好,就这么决定了。
身为一个完美的男主角,当然要有一颗爱女主角坚定不移的心。
他可以为了她戒咖啡,为了她不熬夜,为了她塑身、健身,为了她养生、长命百岁,最重要的是,他要为她献上一辈子的真心,至死不渝。
他的臂膀这辈子只为他的完美女主角凌书妍而展开,他的心这辈子只愿意让他的完美女主角凌书妍进驻。
因为,他们会是最完美的男女主角,谱写一段最完美的爱情故事。
从晶华酒店早餐约会的震撼告白之后,转眼间也半个月过去了。
又是周五的晚上,凌书妍竟然想念起沈轩煜!
想念到飞机一降落在桃园机场,入了境、拿了行李,凌书妍立刻招来计程车直奔他家,连自己家都不回去了。
这半个月以来,沈轩煜对她告白的话语不断地在她脑海盘旋——
他坚信他们才是最适合的一对……
他爱她……
他吻遍了她…
难道她是一个随便可以让人靠近、亲吻的人吗?都活了三十个年头了,自己的龟毛个性她最了解。
可见在潜意识里,她一点也不排斥他,甚至早在他这么说、这么做之前,她就己经接受“他进入她的人生”这个事实了。
在沈轩煜开始“叨扰”她之前,她并非完全没有追求者,只是她完完全全退避三会,软钉子、硬钉子让人碰到怕。
这半个月来,她正好跟吴仁耀代表医院到日本参加一个医学会议,连着两个礼拜与吴仁耀天天“朝夕相处”,一起开会、一起上课、一起吃饭、一起逛街、一起泡汤……
若在以往,她一定会认为这是“绝地大反攻”的机会,务求一举掳获他的心,打败他那华而不实的银行上班小姐,但在长达半个月的医学会议里,她竟只是不断地想起沈轩煜说过的话。
她想念他温热的亲吻。
她想念他头头是道的口条。
她想念……好羞人喔……
天啊!执恋了十五年,耗费了目前一半的有生岁月的爱情,竟然在沈轩煜的胡搞瞎搞之下,完、全、变、节!
她爱了吴仁耀十五年耶!
她怎么能完全忘却那种苦恋、迷恋、深恋的滋味?
然而事实呢?在日本长达两周的医学会议里,凌书妍看到吴仁耀竟然完、全、没、感、觉!
对,就是没感觉,什么小鹿乱撞、心跳一百的反应都没有,在她的眼里,吴仁耀跟来自各国参加医学会议的医师没什么两样,就只是一个同仁。
任何原本她想好要“强取豪夺”、“强迫取分”的各种烂招,她都没有一点点动力用上,只因为她的心中不断盘旋着沈轩煜对她的告白……
“这怎么行?我怎么可以爱上一个没有半点节操、天花乱坠的社会组恶魔?尤其他还是一个股市分析师,更是恶魔中的恶魔!”凌书妍光是想到沈轩煜的身分,就忍不住泛起厌恶感。
她的心里虽然这么想,似她的脑海却不断也回放着他对她深情告白的那一幕,甚至她此刻深深介意着,他竟然这两个礼拜都没打电话、传简讯给她!
这算是哪门子的真情挚爱?
“雪特!这就是他的爱情吗?才碰几个软钉子就打退堂鼓了!”
没错,她现在正为这件水大为光火。
这两个礼拜以来,沈轩煜任何嘘寒问暖都没有,更别提什么男女朋友之间的甜言蜜语。
“哼!等一下就别怪我心狠手辣!”她撂下狠话。
没错,她正打算“侵门踏户”去抄家灭族……呃!是拜访他啦!
叮咚、叮咚!
凌书妍透过医院的病历资料,找到了沈轩煜的住所,此刻她正站在他的家门口,用力地按着他家门铃。
喝!天啊!她怎么会做出这么变态的事?竟然滥用医师职权,骗出他的住所资料,并且登门骚扰。
“沈轩煜,你给我出来、你给我出来!”按了十余分钟的电铃,凌书妍火气都大了,“你不是说你爱我吗?你不是说要陪我、照顾我一生吗?”
承诺怎么是可以如斯轻易就打破的呢?
难道才半个月,一切承诺都灰飞烟灭了吗?
“沈轩煜,你别忘了,你亲过我、抱过我、把我全身看光光,难道你不想负责了吗?”凌书妍一边按着门铃,一边指控着。
她继续按他家门铃,越按越急。
“沈轩煜,你说过你爱我的,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你怎么可以不信守承诺?”凌书妍开始拍打他的门扉。
又过了半小时,沈轩煜的家门依然文风不动。
“才两个礼拜,你就放弃了吗?”
累积了两个礼拜的思念,全面迸出,凌书妍终于颓然地滑坐在沈轩煜的家门口,失落地掩面哭泣。
哪有这种事?
两个礼拜前明明是他苦口婆心为她分析他们之间有多么契合,怎么她才去日本开个医学会议,情势完全变更。
鼻头泛起一股PH值小于7的气息,一直蔓延至凌书妍的心头、眼眶,她觉得自己尚未萌芽的爱情被侵害了,当她开始期待爱情开出美丽的花朵时,花苞就己经被风吹落。
坐在人家门口大哭,好像有点吓人,她狼狈地躲进楼梯间。
“每次你在想着谁,就解下了头发任风吹,沉默脸上淌着泪,连哭了都没感觉……”哭累了的凌书妍开始唱起歌。
凌书妍解下发髻,让及腰的长发顺势垂下,这是她伤心的模样。
平素工作时的她力求整洁利落,所以总是绾起长发,以免巡视病房时长发会这成病人伤口感染。
每当她伤心时,她总是习惯放下长发,任长发披散着,仿佛是一个保护自己的结界,环绕着自己细瘦的身躯。
也许她应该当作没什么事,回到自己的住处舌忝舐伤口,但她却怎么也提不起精神起身离开。
即使那短暂的爱情己经逝去,她也宁可窝在爱情的尸体旁,为她逝去的爱情守灵,多待一秒也好。
“苦恋的人们都想醉,一触痛了心就唉唉唉唉,输了爱情失去一切,却不知道输给谁……”她一遍又一遍唱着伤心的情歌,有一种凄绝的浪漫弥漫着楼梯间。
凌书妍泪眼迷蒙,在自己清丽的嗓音之中,回想着她与沈轩煜之间的点点滴滴。
也许,人总要在面临失去之际,才想起要珍惜吧?
她想起他指引她操作股票时的丰釆;她想起他陪着她在寒风冽冽的擎天冈唱歌的情景;她想起在他温暖的怀中苏醒的甜蜜……
他说他们是最适合的一对;他说他是分析师,眼光一定不会错;他说希望她给他们之间一个机会,让她慢慢去体会他们之间有多么的契合……
最重要的是……
“书妍?你怎么会躲在我家的楼梯间?”沈轩煜一踏出电梯,便被细微的歌声吸引,循着歌声,他看见了披头散发的凌书妍。
天啊!发生什么求了?
“嗄?”凌书妍可怜兮兮地抬起脸仰望他。
“怎么啦?怎么会哭成这副德行?”沈轩煜心疼地为她抹去泪水,同时带着心痛,“是为了吴仁耀吗?”
吴仁耀?那是谁啊?凌书妍竟一度有些忘了。
“你不是不要我了?”她一脸委屈的弃妇模样,更加揪疼了沈轩煜的心。
不要她?
“什么时候发生的事?”他有说过任何类似的话吗?
天地为鉴呀!他自己认为凌书妍为他的妻子候选人之后,就再也没有动摇过了,一丝丝都没有!
“那你干嘛不开门?”分明就是拒人于千里之外嘛!
“我不在家啊!”冤枉啊!大人。
“那你为什么都没打电话给我?”还想狡辩!
“你没开机啊!”他都连打两个星期了。
“我……”好像也是,她的手机从两个礼拜前上飞机后就关机至今,“我不管啦!反正如果你爱我,你一定要千方百计找到我!”
她突然觉得先前的眼泪实在很瞎耶!到底她是在幻想什么啊?
“哈哈哈……”他被她任性的模样逗笑了,他瞥见她身边大大的行李箱,一副夜奔的态势,“就像你现在一样吗?”
即使身为高中同学,沈轩煜可不记得告诉过她自己的住所在哪呢!那么,她应该就是小小运用了一点点“特权”,对吧?
“我……”她羞红了脸,但还是非得稳住不可,“身为一名医师,我当然得关心我的病患呀!”
她这种硬要嘴硬的样子,实在可爱极了!
“很好,凌医师,我有『病』,你快来帮我医治吧!”他一手牵起她细瘦的藕臂,一手拉着她的大行李箱,往他的家门迈去。
“什么病?”她楞楞地问。
“你可以帮我诊断一下,我之前开刀的伤口复原情形呀!”他坏坏地笑着,“对了,是比较靠近地面的那个喔!哈哈哈……”
凌书妍就这样傻傻地被他带进他的住所,先前大哭的事好像只是一场奇异的梦,莫名其妙的梦。
奇怪了,她怎么会鬼打墙的以为他们之间结束了呢?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关心则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