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时尚守则 楔子
什么是时尚?
广义而言,时尚这个词由「Fashion」演绎而来,多数人以为时尚指的是服装、化妆、配件这些穿搭在身上显露品味的东西;有些人认为时尚是一种奢华的享受;但有些人却坚信时尚应该反璞归真,自然简单,展现自我本质。众说纷纭,究竟什么才是真正的时尚?
唯一可以确信的是,时尚总是一变再变,因个人的眼光而变得不同。
妳永远抓不住它——于觅如此坚信。
*
星期一早上九点,蓝天白云好天气。
「CarloRomano」为一意大利设计师品牌,作品风格大胆绮丽,充满梦想,于多年前进驻TW,受到许多时尚名流的爱戴。
日前第一间旗舰店开设在中山北路,开幕当晚办了一场盛大的Party,受邀而来的记者挤在临时铺设的红毯边,闪耀的镁光灯几乎点燃了台北的夜,不论哪一间报章杂志全是大篇幅报导,赞誉有加。这一点,全仰赖CR的品牌公关经理单行尔调度得当的安排及打点得宜的媒体关系,说是这场时尚盛会的最大功臣也不为过。
然而这一刻,他的脸上却完全没有那种风光正盛的喜悦。
「经理,差不多要开会了……」CR办公室内,一旁的助理小姐战战兢兢,看着单行尔喜怒不形于色的脸,分辨不出他的情绪好坏,可多年合作经验使她知道,只要这位顶头上司开始抿唇不语,攒眉沈思,绝对是暴风雨来临前的征兆。
果然,单行尔掀了掀唇,却没回答。
现年三十一岁的他,长相有些过分年轻,肤色偏白,眼形细长,眼珠带着属于东方人的深棕色,一头偏长的发以发胶做出造型,刘海落在额边,染成咖啡金的发与他的肤色很衬。至于他一身健壮的身躯,则隐在CR当季宝蓝色衬衫和米色西装外套下,袖扣是CR最经典的款式,整个人呈现的姿态就像是从《GQ》里走出来的男模,丰神俊逸且充满魅力。
他眼眸微瞇,略微丰满的唇紧紧抿起,久久无语。上个星期刚结束一场时尚盛会,今天一早,助理便将这一星期的各式报导集中在他桌上给他确认,哪一家媒体没写好,他立即致电「关心」,其中也包含了几个网络上的报导和评论部落格——
终于,他开口了。「这是什么东西?」
他骨节分明的手指指着打印下来的某页,锐利的眼瞥向助理。
助理咽了咽口水。「就……满多人看的一个评论部落格,格主的PO文以犀利直接出名,最近越来越多人点阅,满有人气的。我看她有写我们这一次的开幕仪式,就放了进来……」没说出口的是,小助理觉得那人写的……还满有道理。
单行尔「哼」了好长一声。「我看他不是只有写我们开幕的事,还有这一季春夏商品的评论……这个。」
他一早看到对方所写的「意见」之后,马上连上网址去看,不看还好,一看便教他怒发冲冠。「CR春夏推出义卖商品,做公益当然值得鼓励,只是不免让人怀疑他们怎会用一个路边随处可买的零钱包贴上去,制造买一送一的假象?我严格认为那只熊有口难言,倘若它能说话,肯定在喊:『妈妈,这里好不适合我,拜托放我出去——』」
听见上司念出的内容,助理噗哧一声笑出来。那个波士顿包上确实贴着一个以漆皮做成的小熊零钱袋。单行尔瞪她一眼。「这个人这样写我们的产品多久了?」下面还有一串「天啊说得真好我也这么觉得真是丑死了……」之类的网友回复。
「这……我也不知道,不过这一阵子确实满多的……」助理打圆场。「欸,就只是一个部落格,影响不了多少——」
「影响不了多少?」单行尔浓眉一挑,翻开桌上最新一期的《Flawless》至某一页。「这是他的专栏,他甚至放了连结,要觉得看不够的读者可以上去看其它的见解。《Flawless》是业界第一的时尚杂志,我们给了多少好处,结果他们手下的一个小小专栏作者,居然这么搞——」
于觅?他看了眼杂志上印刷的墨色字体,说真的,这名字够特别,但还是抹煞不了他对他的那股愤怒。
「帮我约个时间和《Flawless》的总编谈谈,我要确信这个人不会在杂志上写任何对我们不利的丑话。当然,就算真的写了也不许刊,不过就是一个靠嘴皮子为生的,懂什么时尚!」
他火大地把杂志往桌上一扔,助理衔命而去,偌大的办公室内再度只剩他一人。单行尔真气,气得忍不住打开抽屉拿出一条士力架巧克力开始嗑。
「妈的妈的妈的!就你们这些混蛋搞得我这么辛苦……靠杯!我撑到现在容易吗?!」
一个新品牌要在如今经济情况不若往日景气的TW发展,其中辛苦实在不足为外人道,单行尔来到CR前曾在一间公关公司任职,更早之前则做过Sales,所以特别懂得客人需要什么。当初CR进军TW,大肆征才,唯独他是受高薪聘请而来。
上任三年来,单行尔运用他的人脉及公关手腕,让CR这个不曾受TW人知晓的品牌在各大媒体上大版面baoguang,发光发热,如今有如镀金一般闪亮亮,但风光的表面是他用了多少手段、给人家哈了多少腰、用了多少筹码换来的?
「啊——气死!」他忿忿咬了口巧克力。长相如贵公子的单行尔嗜吃甜食,抽屉内摆满各式各样的糖果饼干,只要心情不好就要吃,大概是在外形象撑久了,在内反而显得有些孩子气,尤其一旦生气,就会像个要不到糖吃的任性小孩一般处处找碴。「啊是讲好了没?!我的咖啡咧?」
他嚷着,瞥了眼那本被他扔坏的《Flawless》。那叫于觅的,平日干什么的?就一张嘴一支笔,他了解CR多少?了解时尚多少?
好个于觅,他记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