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爱就位 楔子
「唉唷,妈!妳快来!我快痛死了……」
半夜,李家传来凄厉的叫喊声。
李妈妈眼一睁开,马上下床,连拖鞋掉了一只都来不及穿上,便速速赶到大女儿房里。
「怎么啦?!怎么啦?!」
「妈……我……我好像要生了。」李凤英表情痛苦的把话说完。
「啊?要生了?!啊妳那个预产期不是还有半个月?」
这下死了!凤英的老爸去高雄,老公去美国,家里一干该负责任的男人都不在,她一个人是要怎样送女儿去生产?
「厚!妈,预产期只是一句『形容词』,怎、怎么能当真,妳快去叫凤妮,叫、叫她开车,我快不行了。」
李妈妈急着一转身,这凤妮不知何时已站在她跟前。
「凤妮,快!快去开车!妳大姊要生了!」
「什么?!我开车?」凤妮指着自己的鼻子,不敢相信老妈会派这种任务给她。
「嘿呀,妳不是暑假才去驾训班上过课?」
「拜托,妈,妳别闹了!上课归上课,上路归上路,那根本不一样好不好!」嗟!叫她开车送孕妇去生产,这简直是草菅人命嘛,搞不好还可能一尸两命耶。
「唉唷!好痛好痛!啊呀,痛死我了!」一旁孕妇的嚎叫声变成背景音乐。
李妈妈当下拿出当老母的威严。「好了,我们家到医院都是笔直公路,现在又是半夜,路上铁定没人,妳慢慢开,我们很快就会到了。去去去!不许再说了,去开车!」
听到老妈说出「慢慢开,我们很快就会到了」的话来,凤妮只好认命的拿了钥匙去车库开车。
不然还能怎么办呢?
一个是痛到失去理智的孕妇,一个是急得不分轻重的欧巴桑,她虽然只有十九岁,但家里冷静、清醒的也只剩下她了。
她不知道自己最后是如何把老妈、老姊和肚子里的宝宝安全送到医院的,她只知道到了医院后,那两个乘客就自顾自地下了车。
对她,老妈只回头撇下一句:「好了,这里没妳的事了,妳明天还要上课,先回去吧。」
被利用完了,就赶她回家,OK啊,她无所谓,横竖车子没熄火,她也很清楚该循原路把车给开回家去。
可是,从来没人告诉她,循着原路回去不见得能回得到家。
她深信,当她老妈说大半夜路上不会有车的时候,老妈一定没想到世上有种事叫「意外」。
当她将车开上两旁种满芒果树的笔直马路时,刚好看到一部车笔直的朝她开过来。
她全身淌满冷汗,在心里不停的问自己:这下该怎么办?
是该开旁边一点?减速?还是踩煞车?
还是干脆三个都试试?
很不幸的,在她还来不及决定该先选用哪一个时,一个更大的危机已迎面而来。
她发现对面的来车已从自己身边咻地开过,接着,她眼前出现的不再是笔直公路,而是不知从何而来的树干。
就
在她意识到要发生什么事的时候,事情果真就发生了。
一声巨响!
她撞倒一棵芒果树。
只是,她不懂,为什么撞到树后,车子的右半部会有些倾斜?
她知道这时候她还能保有冷静的思维是个好现象,可那并不表示她有那么大的胆识可以承受这种残酷事实。
事
实就是:她前面撞到芒果树,右侧轮胎卡进路边的水沟。
严格说起来,如果仅仅是这样,也不算太糟,糟就糟在——
车门打不开,车窗也打不开。
偏偏这时候她身上还绑了安全带,可就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是遵守交通规则的好人,所以得到好人该有的报应?
经过那一番撞击,车椅往前倾,以致她撞到前方的方向盘,什么都变形了,可她还活着,活得像一颗被绑得紧紧的肉粽,卡在车内动弹不得。
如果她能因此而吓昏,不必当一颗有意识的「肉粽」,那该有多好!
当什么都不能做的时候,她也只能这样胡思乱想了。
很显然,她的好运是有额度的;在载送老妈、老姊平安到达医院之后,她的好命额度无疑已全部用光了。
眼下她能做的就只是被动的期待,期待在她变成一颗馊掉的「肉粽」前能有人发现她。
她等到两脚发麻、手臂酸痛,只能仰头望着没有星星的夜空,开始在心里祈祷——
「亲爱的天公、上帝、佛祖们,我知道自己很平凡,平凡到不配发生这样惊天动地的车祸,可是就是发生了;所以我深信这其中一定有什么误会,说不定是哪位神仙爷爷所属员工昨晚喝了什么过期的饮料,或是记错行事历所造成的小小瑕疵。不过,这都没有关系,我知道大家都忙,这种小错误根本不值得一提,大可连涂修正带都不必,但有件事我倒是可以确定,那就是我知道我一定会被救,因为在撞树前我曾顺从母命不顾自己生命危险,载姊姊去医院生产。我就要参加考试了,每一分每一秒都异常珍贵,因此祢们一定能同意,我的确是奋不顾身做了一件好事,对不对?所以我家的车子扭曲成这样,我竟还能奇迹似的活着,那就表示我一定会得救。既然如此,那可不可以让要救我的那个人快点出现?如果我不能亲眼看见自己得救,那我被困在这里的所有清醒岂不就变成了一种浪费?老实说,在我十九岁的生涯里很少这般清醒着,却是醒在这种不需要清醒的时刻,实在有些奢侈得太过。也许各位是要我见证诸位的慈悲吧,那么我就恭敬不如从命,我愿意马上亲眼目睹各位展现神迹。现在,我即将要开始倒数了,请让该来救我的人,马上出现吧。」
凤妮在心里OS完,当真闭起眼睛,开始倒数,十,九,八,七……三,二,一!
一张开眼睛,她骇然望向车窗外。
竟然真的看见一张脸!
那张脸正贴在车窗看着她。
她清楚知道那是个如假包换的人类。
因为他穿着他们学校的制服,上面绣着:欧阳晃。
但就算她没看到他的制服,她还是认得他。
而且就算在当时那种光线下,她也并不怎么需要费力去记,因为他们根本就是同一班。
这个意外,她一直记得异常清楚。
相较于司马光打破水缸救出同伴的老掉牙故事,这算什么呢?
她清楚记得,欧阳晃认出她之后,拿石头砸破车窗,再拿出刀片割断安全带,成功救出她。这样的英勇事迹虽然是建立在他逃课夜游回家时的好奇和临时起意,但在她个人的史记里,他的名字就值得永志不忘。
是的。
她很难忘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