恨一个人 上 8
从T市回去后,承颀开始着手同居事宜。虽然现在是寒假,其实也不用那么着急,两人大可以住在康家。但是承颀想到在家里就得让书歌和潭萌同一屋檐下,他心里就别扭,尤其二人还经常同处一室一待就是好几个小时,孤男寡女的……这时候他倒不记得是自己先缠着书歌,让他给潭萌当家教的。
而且在自己家里,想下手实在不方便。康家买下一层楼,扣出去康父常年空着的房间,也还剩下七八间。客房和主房离得有点远,中间又隔了潭萌的房间,想偷偷溜进去都不行。
承颀很哀怨,回来之后,书歌对他态度虽然很好,也不抗拒他的亲近,但总不让他做到最后,顶多就能亲亲模模地吃点豆腐。
书歌不是太古板的人,不过也不可能豪放到有女生在隔壁的情况下和承颀乱来的程度。在他而言,第一次的经验虽然不是太糟糕,但也不是特别舒服,他实在也不怎么期待再来。
承颀却忍不住,飞快在学校附近找了房子。T大附近的居民区本就有很多都对外出租给学生,只是承颀百般挑剔,这个不好那个不行的,要不是后来欲火焚身,可能还得挑挑拣拣。
他二人搬出去,潭萌和保姆都傻了,潭萌先问:“颀哥,住家里不好吗?干嘛要出去?而且……叶老师来家里住不就是为了给我当家教么,他怎么也出去?”
听她语气,倒是更想挽留“叶老师”一些。承颀不快:“你补习时间也快结束了,再过几天就得回家准备过年。我和书歌是有学校里面的事情,有项目要帮老师打下手,你不懂。”
潭萌确实不懂,懂就不会被承颀唬住了:“可是过完年……”“过完年就开学了,到时候你若需要家教的话,我……”承颀眼角余光看到书歌,生生转口,“再找书歌过来好了。”虽然很想替他把这差事辞了,但承颀知道书歌一定会不高兴,而且还会继续找工作。这工作好歹是自己眼皮底下的,钱也多……潭萌得了承诺,也不再多说,毕竟承颀在家里才是权威。保姆小心翼翼地问:“那我……”
“哦,你先陪我去那边收拾一下,顺便教我怎么做饭。然后还留在家里,有事情我会打电话给你。”承颀说。二人世界是不容外人打扰的。谁也不行。承颀行动力一流,很快把东西折腾到新住处,过二人甜蜜世界去。
书歌既然点头,就不会忸忸怩怩,但是面对小如承颀,他还是有些胆怯,不想再尝试性事。还好承颀脸皮死厚,又懂得怎么去激起书歌的,才屡屡得手。几次之后,书歌也能领略其中快感,两人在新居里才是真正过上夫夫和谐性福生活——不过书歌看书过多,始终坚持纵欲对身体不好,一直限制承颀的次数,总不让他太如愿也就是了。
大好寒假如果不用来打工就是浪费,书歌跑出去兼了好几份差,白天在杂货店里做工读生,间隙用来作家教和翻译,晚上甚至跑去酒吧做服务生。承颀这个心疼啊又不能阻止,最后他一咬牙干脆跟着书歌,书歌在哪家店里他就去哪家,书歌笔头翻译他抢来纸一起做,除了家教时间他只能在外面等着之外,可以说是时刻不离。
书歌打工的店多出承颀,生意都好了很多。承颀外表太惹人注目,当下本就流行这种俊美得雌雄莫辨的美少年,而且他气质绝佳,更是吸引了不少小女生。
一来二去迟钝如书歌也会小小的吃一点醋,让承颀开心的不得了。
打工只能是平时,过年的时候,承颀是怎么也不放书歌打工。而书歌面对比平时高上数倍的工资,也狠狠心拒绝了。因为他也有好几年,没有和家人一起,过年了。联欢晚会一如往年的无聊,于是跑出去放鞭炮。T大在市郊,再往外一点就是郊区,不受限制。承颀买了一堆鞭炮,和书歌两人放得开心。焰火闪耀间,尽是笑容。
穿得厚厚的玩闹着,像两个小雪人。12点的时候,烟花爆竹齐放,灿烂之处,书歌被偷袭成功,于落尽缤纷中,被承颀狠狠吻住。
然后回去,吃饭。年夜饭和饺子都是承颀张罗的,他跟保姆学了不少,虽然手艺还是很一般,不过手艺不足的地方可以靠经济来弥补,饭店外带的菜还是不错的。
“最重要的是有爱啊。”承颀这么说,“俗话说,有情饮水饱,手艺虽差,里面都是我对你的爱,当然就好吃。”书歌给他白眼:“那你去喝水,我看看你能不能饱。”承颀嘿嘿笑了半天:“那可不行,一定要补充足够的能量,才能满足今晚消耗。”
至于消耗,自然是用在一种运动上。新年新气象,要以庄严而富有意义的事情来迎接新的一年,不是么。今年年晚,过完年差不多也就快开学了。书歌有点沮丧,宿舍自然不再需要,但是那种条件也不好往外租,这样还是小小的损失了一点。还好上大学之后赚钱的路子广了,赚得也比之前多,尽管那位黄纪颖身体不好开销比较大,他也尽能支持得了。
当然实在不行还有承颀,不过书歌从来没有想过要靠他。他独立惯了,何况爱情是爱情生活是生活,而钱,则是另外一码事。
同居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两人生活背景差距不小,性格也天差地远,没可能不矛盾。书歌和承颀同住之后,越来越有正常人的喜怒,有的时候也会跟承颀生气。幸好他虽然情绪稍微正常了,表现也还是比较超常的。真的生气就跑出去打工或者把自己关在房里做翻译,总之要把自己累到半死才罢休。
承颀好不容易才把人养胖一点,怎么舍得让他劳累,自然书歌一生气他就去哄——反正书歌也不是任性的人,哄哄就好,何况书歌生气,确实一般都是承颀惹的。
当然承颀也会生气,原因无非是书歌又去打工不理他、书歌被女孩子包围有出轨嫌疑——那位周蓉瑞周美人还经常找书歌,甚至邀请他去她家数次未果、明明到了做的时候却因为书歌第二天有事结果做不成——总之承颀在某些时候就像孩子一样,追着书歌这糖果跑个没完没了,不给他他就生气,只要一拿糖果哄他他就好。
一起生活有很多问题,但只要念着对方,再怎样也不不会做得太过分。尤其承颀宠书歌简直宠到一种有点变态的程度,而书歌性子其实很直,如果是他错,他也绝不会无理取闹。他又很在意公平,除了房租不分担之外,家务啊家用啊各种他都出一半——当然家用真的让他出一半的话,估计每天就得白菜炒洋葱了,所以承颀有意在支出上动手脚。两人虽然都是学生物化学的,但承颀学这个只是为了家里公司的技术要求,实际他主要发展方向还是商业。因此书歌这个进实验室的准苗子在这方面很容易就被承颀瞒过去,不予追究。
就这样慢慢调和,竟然渐入佳境。在学校,书歌被承颀带来带去,虽然没入学生会,但和上面比较熟悉,承颀那一众朋友也都和他比较熟,偶尔在一起也聊几句开开玩笑。
书歌开朗了不少,人际关系更有长足进步。承颀在T大最好的朋友是朴冬,他甚至隐隐知道二人关系,只是不说破。
当然别人还都是不知道的,书歌很怕这件事传开,因此在学校,两人定位是好友。放学时不一起走,反正家近,几分钟也就回去了。承颀在T大这一片还是有着极高权威的,他不希望有这方面的传言的话,也就没人敢说。
这社会对同性恋情还远远做不到宽容二字,书歌看过无数的书,很清楚这一点。承颀更明白,外界的压力可能会伤害到两人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感情,书歌是他辛辛苦苦拐到手的,他绝对要好好守护。
两人之间倒是少了最大的阻力,那就是家庭。书歌父母双亡,连亲戚都没有。
真的说长辈或比较近的人,也就是那齐阿姨和她的女儿黄纪颖。她二人住在市郊区,实际上属于被归到B市来的小镇,离T大有三个多小时的车程,倒比T市还远。书歌并不经常去看她们,只带承颀去过两次,都是坐坐就走。
承颀父亲更是万年不回家,书歌隐约知道他父亲是什么大公司的负责人,他家亲戚都要仰仗他父亲,所以没有人敢管承颀这个准继承人的闲事。
这种亲情关系,书歌在很小的时候就体会很深了。每当承颀说起家里的事情时,书歌总会想到父母去世后亲戚的嘴脸,也就不希望承颀继续说下去,因此总是送上一个吻。然后话题转换成对人体的讨论,一夜不止。
因此承颀家里的具体情况,书歌一概不知。他本来也不是对这种事情好奇的人,只要知道承颀大概情况就行了。反正承颀父亲对这个儿子的关心可谓少到极点,书歌疼惜承颀之余,对他父亲也严重不满起来,觉得承颀虽然号称父母双全,但永远不回家的父亲和住院疗养的母亲,和没有也没什么大差别。
就这样平稳的,书歌升上大二,承颀上大三。然后到下学期,承颀顺便卸了学生会职务,赢得更多时间跟书歌在一起。而同时卸任的朴冬,也有了更多时间,去当两人的电灯泡。“小学弟啊,叫一声学长,我给你看好玩的东西。”
两人小巢里多了一个朴冬,倒是热闹了不少。
朴冬比承颀还大一年,这时候已经快毕业了,有的是时间。他一直耿耿于怀的就是承颀从不肯叫他一声学长,所以这时候跑到承颀爱人这里来找补。
但书歌也不是那么好拐骗的,既然知道朴冬的目的,当然就跟着不叫,把朴冬气得直叫。威逼利诱都用上,就为了在毕业之前,让书歌叫他一声学长。
书歌扫他一眼,他手里拿着一本相册,献宝似的在书歌面前晃啊晃的。书歌还是有些好奇:“这是什么?”
“你家那口子高中时期部分照片。你也知道我高中就是他学长,他在高中时期可是校园王子,照片抢手得很。”承颀在厨房做饭,朴冬才敢乱说,“想不想看几年前的承颀啊,有几张照片挺好玩的。”
这诱饵倒让书歌有些动心,很干脆地叫了一声“学长”,拿过来相册。朴冬开心大笑,起身向厨房跑去:“嘿嘿,你老婆都叫了,你还想逃过吗……”
“老婆”两个字让书歌皱了下眉:“学长,你别忘了承颀也是我学长,我叫你和他叫你,完全不是一码事……”
朴冬想想也是,垂头丧气跑回来,坐到书歌身边:“那个不懂尊老敬贤的家伙……你看,这是他们班入学照,我那时候在学生会里,所以各班的照片都有……呃,承颀这家伙太出风头了,明明是学校的相册,倒有一大半照片是他的。”
有承颀在运动会上第一的照片,有承颀在主席台上神气发言的照片,有承颀拿着大大小小奖状的照片,也有……承颀被一群女生围着,或者跟女生合照的,照片。
他表情黯淡了一下,一年多下来,和承颀的感情日深,心态也就无法像从前那样平和。明明知道他和那些女生没什么,但是看到这种照片,心头还是闷闷的不舒服。
翻过一张,却是庭院,似乎正是秋天,黄色的落叶满地,正和夕阳拼成温暖的颜色。余晖之中,少年抱着一只大狗,开心笑着。
少年是承颀。书歌看得有些呆了,觉得他的笑容很自然很开心,比在自己身边百般讨好的样子,以及得逞之后的狡猾的笑,更漂亮。
“啊,这张是一个什么摄影展获奖作品,这是承颀在市内的家,你去过没?”
朴冬看到书歌看这张照片,连忙介绍,“真是很漂亮,拍这张照片的人不知道洗了多少张,卖发了……”
想必买的也都是女生吧,书歌笑了笑,忽然想,如果是自己,到底是借机赚一笔钱还是不肯把承颀与别人分享呢。
朴冬犹在唠唠叨叨:“这家伙家里真的很有钱,居然到哪里上学就可以在附近住下,女乃女乃的富家公子……小群群真可爱,唉,可惜死了……”
“啊?”书歌听到后半句,仰头看他,“谁死了?”
“那只狗啊,它叫群群,很可爱吧?听说活了十四五岁,也算比较长。它跟人很亲近,我那时候每次去承颀家都要跟它玩好半天。”朴冬说,虽然死亡是比较沮丧的话题,然而一只狗的死亡杀伤力显然比较小,他可以很自然地说着。
“群群……”书歌侧头沉思,“这名字……听起来好熟悉……”
“很像人的小名,听过很正常。”朴冬说,看了书歌一眼,忽然大惊小怪地喊,“不过也别说,书歌你的眼睛跟它好像……啊,不对,是它像你……呃,也不对……”
书歌一愣,忽然想起在什么地方听到过这个名字。
是最开始被承颀纠缠的时候,一次晕倒之后,曾听他在床边说起过这个名字。
他说,他的眼睛很像群群,可惜他再也见不到“它”了。原来……那个“群群”,是条狗……吃过晚饭,承颀总算把电灯泡朴冬送走,蹭到书歌身边,拉他坐下:“朴冬这家伙真是,一点都没有身为电灯泡的觉悟……好了我们看电视,看完就回房睡觉~”
今天是可以做的时间,承颀很兴奋地准备把人吞吃入月复,看电视只是动手动脚的前戏时间。
平时书歌就算比较羞涩,也多少会回应一些,更不会反抗他的不规矩——既然已经定下可以做,就不必忸怩,这是书歌想法。
但是今天书歌很别扭,比往常更沉默不说,承颀的毛手上来,他竟然还躲了躲。
承颀停下动作,他深切知道书歌绝不是会玩欲擒还纵把戏的人,他这么做,肯定是有什么问题。他一想便问:“刚才朴冬跟你说什么了?”同时开始动脑,想最近是否有得罪朴冬,还有最近有没有跟女生距离稍近过。
答案当然是没有。承颀连忙说:“你不要听他胡说八道,那家伙……”“他没说什么。”书歌转过头去,说。其实朴冬确实没说什么,根本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当初不是也知道么,自己不过是个替身,至于替的对象是人是狗,这其实没什么所谓。
只是,早忘了这码事,早就不记得原来自己被他喜爱,原来这么多温柔和甜蜜,是因为自己的眼睛和他喜欢的什么很相似的缘故。其实也是,像自己这样毫无特点的人,还能因为什么而被注意甚至被喜欢呢。
这么想着,心却无法平静,面对爱人的痴缠也有些不自然起来。书歌知道这种感觉叫做生气,但是,无能为力。
他无能为力,不代表承颀也无能为力。承颀深深知道爱人的性格,也不想逼他说什么,跑出去打电话给朴冬。
“混蛋!”承颀摔上电话,勃然大怒,“怎么会多嘴到这种程度,真是……”
“本来是想慢慢跟他说的……这么一来可麻烦了,书歌这性子……”承颀一边慢慢走回两人卧室,一边埋怨,最后叹口气,进了房间。
“书歌,你听我慢慢解释好不好?”坐到床上书歌身边,承颀有些紧张。书歌看他一眼,没有说话,意思是你要说尽管说,我还能跑了不成。承颀松口气,看起来书歌并不是很生气:“那个……我不是要把你当作替身的,也不是故意要……要把你跟一条狗相提并论……”
“真的很像吗?”书歌问,“像到……你第一眼看到我就注意到我,甚至死缠着我的程度?”“我……”承颀咬咬牙,“书歌,我最开始对你关注,确实是这个原因……”书歌侧过头去,脸色很难看。
“但是我爱的是你,并不是群群。这一年多来,你还不了解我对你的感情么?”
承颀伸出手向后,轻轻握住书歌的手,“你认为我对你的感情只是一种移情,而且是对于宠物的移情?”
书歌侧头,冷冷看他。承颀迎上他的目光,把所有感情和诚恳都往眼睛里调动:“书歌,也许我最开始注意你确实是因为喜欢你的眼睛……是喜欢,你知道么,你的眼睛很清又黑亮,但是又看得出倔强和坚强,可是当真亲近了之后,你就会把眼底的疏离变成温暖……”
深邃的眼愈发靠近,承颀贴近书歌,让彼此的眸子在对方眼中扩大。相处一年有余,几乎是朝夕相对,无数次肢体交缠。此刻这样靠近,彼此身体都找到了熟悉的温度。
承颀看着书歌的眼,吻了下去。他吻得小心,也吻得仔细,唇从书歌睫毛上掠过,滑到他眼上,然后不停地轻触。
唇沿着他眼侧滑下,像是泪水流经的痕迹,到了唇边。细细品尝熟悉以及的甜蜜,舌尖轻勾,去挑起书歌的感官冲动。这家伙真无耻,遇到事情就靠调情手段解决?书歌皱眉。然而承颀并没有继续深入,相反的,却是退了回去,头靠在书歌肩头,轻声喘息。稍微平复了一下之后,开口说:“书歌,我从来没有把你当成其他什么人——呃,或者什么生物——过,如果说你和群群眼睛相似,也是我一直都是喜欢这样的眼。”
“你知道,我爸一直在外忙碌,一年到头都不回家。而我妈……她身体不好在南方疗养,更是见不到。我从小到大,几乎都是孤零零一个人。就算家里有保姆,可保姆只管家务。至于那些表亲堂亲,他们很多人都是为了讨好我,然后从我爸身上捞好处,我也不想跟他们相处太多。”承颀垂下头,发仍然是半长,挡住大半的脸,“我一直住在很大的地方,很大,很豪华,很空,也很寂寞。所以当我第一次看到群群的时候我真的很高兴,它是那种看到就让人感觉很温暖很可靠的动物,好像能一直陪伴人到老。”
“事实上它也陪伴我到它老死。书歌,群群不是别人送我的宠物,是我从路边捡来的。我捡它,就是因为它有一双很漂亮的眼睛,漂亮到让人无法忽略的程度。”承颀靠在书歌身上,几乎是压住他,仰头看他的眼,“一个人如果总是喜欢相同类型的对象,那不能说后者是前者的替身,只能说这个人爱好就是如此。书歌……”
唇到书歌耳边啃噬,手在他身上游移,低低声音在书歌耳畔响起:“我只爱你。”
这招名为美男计,用来对付书歌,可谓恰到好处。书歌脸微红,想反正今天是那个的日子,也就由着承颀来啃。
毕竟生气啊吃醋啊这种情绪离书歌远了点,即使偶尔不快,也能自我调整。
爱人虽然是一件腐蚀心志的事情,所幸书歌自认为心志尚全。
反正和狗吃醋是很无厘头的,而就算像狗也没什么大不了,书歌眼中众生平等,并不觉得这种事是侮辱。
只是承颀真的很孤单,以后有时间,还是多陪在他身边。钱这种东西,赚够了就行,而且承颀拿一部分去投资,收入还比较可观。
“以后……会有我陪你……”书歌小声说,承颀和他贴在一起,自然听得到,当即又是一阵激烈的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