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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呆情人 第一章

说起商海大学,无论是已步入社会的精英白领,还是将联考的莘莘学子,对它都不陌生,它是许多人追逐梦想的天堂,却也是更多人追求不到的遗憾;不仅仅是因为考进商海大学,就等于半只脚踏入了上流社会的大门,拥有至高无上的荣誉和无可限量的前途,最重要的是,这里的学生并不是死命研究学问的书呆子,他们各自还拥有着傲人的家世背景。

换句话说,如果你只是一名学习上拔尖的优等生,并不见得会被商海大学录取,但你在成绩优异的情况下,还是某集团的富家公子,或是某政界人士的千金,你就有绝对的资格进入这里,与看对眼的学子谈谈情、恋恋爱,拉拉小手、亲亲小嘴。

商海大学的恋爱有其独有的校风,因为这恋爱的背后利益有着许多辛酸血泪史。

许多人把商海大学定义为是进入上等社会最好的途径,它把商政各个家族的子弟聚拢在一起,享受着不受外界干扰的最优秀的教育;不仅如此,有些看对眼的政界千金和富家公子,也会藉此进行名副其实的商政联姻,让富人更富,而穷人也只能望洋兴叹。

所以商海大学的创始人早有预料的在建校初期,就规定凡是报考商海大学的学生之中,没有商政背景的前一百名,可以择优录取,这无疑让怀有灰姑娘梦想,或者想少奋斗几十年的小伙子们,拚了小命的挤破头,就是为了进入商海大学来一场现实版“麻雀变凤凰”的故事。

其实,几十年来的校史记载,麻雀变凤凰的机率虽然小,但也并不是没有发生过,比如说,二十年前商海大学校史上最轰动的恋情,欧亚集团总裁沈儒的二公子,还没毕业就和当年以第一名成绩入校的灰姑娘结婚了。

那段岁月,如今已渐渐褪色,却是一届又一届,凭借真材实料考进商海大学的学子们奋斗的动力。

按常理分析,商海大学这所开启上流社会大门的贵族名校,所有家长都盼望自己的子女考上,可是事情偏偏有那么个例外。

向晚晴怎么也想不到,当她把商海大学的录取通知单递给父母时,他俩就算不鼓舞狂欢,至少也应该来一段慷慨激昂的祝贺词之类,没想到,却迎来一声厉喝:“我不同意!”首先发难的是向爸爸。

向国臣还有些激动地从沙发上直接站了起来,手里握着那张录取通知单,看也不看地摔在地上。

“老爸!”向晚晴吃惊地瞪着她那双乌溜溜的大眼睛,清纯俏丽的小脸上不满地噘起嘴巴,“你反对也没有用,这是我的梦想。”

向晚晴实在没想到一向温和的老爸居然会对她怒吼,心中的委屈迅速涌上心头。

“妳的梦想?”向爸爸虽然已经四十有二,眼角上可以清楚地看到几条深凹进去的皱纹,无论是生气还是笑起来的时候,眼睛都是瞇瞇的,但他还是怒不可支地回瞪着向晚晴,看起来比晚晴还要气呼呼地,“我是爸爸,我作主。”

向晚晴两眼一翻,直接跳过老爸厚重的身子,看向他身后盘发端庄的女人,二话未说先扑了过去,甜腻腻地撒娇道:“妈,妳看老爸,全然忘记我们家的家规,『在重大家庭会议上,少数服从多数的决定』,妈妳一定是支持我的对不对?这样老爸就不可以反对了。”

向晚晴信心十足地叉起腰,迎向爸爸的怒视,“妈,大声告诉老爸,妳到底支持谁?”

而向妈妈,路天骄只是坐在沙发上沉默着,像是全然没有看到客厅里火药味十足的火花碰撞,自顾自地陷入自己的沉思中许久,久到连向晚晴都发现她的不对,不解地回过头轻唤了一声:“妈?”

路天骄这才有所反应地抬起头,眼神很坚定,动作更坚定,她弯腰捡起那张录取通知单,眼睛眨也不眨地伸手就撕了个粉碎,雪花似的纸片顿时在客厅中飘洒,其中夹着向妈妈冷冷的语调:“我也反对。”

◎◎◎

仲夏深夜的蝉像是上了永不停歇的发条,一直隐匿在静谧的黑幕中吵个不停。

向晚晴躺在床上,不知道第几百次翻过身难以入睡,她就是猜不透、也想不通,为什么一向疼爱自己的父母,得知自己考上商海大学居然会是如此大的反应!不支持也就罢了,甚至连录取通知单都撕毁了,这让向晚晴乐观的性子,头一次在这美好的夜晚有些低落。

皎洁的月光顺着轻薄的纱帘,凉凉地照在向晚晴姣好的脸庞上,她之所以要考上商海大学,是因为那里有她的梦想,一个编织了八年的爱恋。

小时候因为父母工作的关系,向晚晴一家三口一直住在很偏远的郊区,那里虽然离市中心比较远,却依山傍水,空气新鲜,正是如此,很多非富即贵的人也同样选择那里的别墅区居住,只不过向晚晴家与别墅区隔着一条很宽的马路。

向晚晴记得那年她十岁,有一天放学,她远远地看见隔着一条马路的住宅区里走出一个男孩,男孩看起来就像是从童话里走出来的小王子,阳光映着男孩脸庞上浅浅的小酒窝,一笑都能遮去太阳的光辉。

那是向晚晴见过最温暖人心的男孩子,虽然他看起来比她高了整整一个头,可是向晚晴很快认识了那个小王子一样的男孩,并记住了他的名字,沈陌。

那大概是世间上最纯洁、最动人的初遇,阳光下的他们就此相识,虽然是孩提时的玩伴,却拨动了孩子们幼女敕的心扉;那一年的夏天邂逅,在向晚晴心中种下了一颗叫作“爱”的种子。

沈陌总是噙着浅浅的酒窝,举着芭蕉叶子,遮住向晚晴头上似火的骄阳,用最稚女敕的声音柔柔说道:“晚晴,将来长大了,我一定要娶妳做我的新娘。”

向晚晴傻傻地仰起扎着两条小辫子的脑袋,似懂非懂、又认真的用力点着头,“嗯!晚晴将来一定要嫁给陌哥哥。”

似清风般的誓言,在他俩心间最柔软的地方划过,只不过如今看来已物是人非了。

向晚晴的回忆在誓言中打断,她不想继续想下去,接下来的故事发展,不过是很俗套的,如同那些电视剧里才会出现的情节罢了,没过多久,沈陌的父母搬离别墅区,去了台北,然后他们就如同许许多多青梅竹马的结局一样,无疾而终了。

向晚晴记起,当年得知沈陌突然不告而别,她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嚎啕大哭了三天三夜,那时候她并不知道那是失恋的泪水,只是觉得少了一个玩伴,世上就少了一个可以陪在自己身边的人。

这些年,向晚晴暗自把儿时的誓言,默默地搁在记忆的角落里珍藏,对她来说那不过是一段回忆罢了,直到去年她的好姊妹考上了商海大学,有一次谈起学校的风云人物竟然是沈陌,那颗多年前偷偷埋藏在心底的“爱”的种子,一夜之间就破土而出。

向晚晴恨不得插上翅膀飞进商海大学,去看看那个当年叫沈陌的男孩,看他是否还记得自己,笑起来的时候是否还有着浅浅的小酒窝,问他是否还记得当初的誓言;因此,向晚晴用尽了一百二十分的努力,拚命学习,就是为了考进商海大学。

谁知世事难料,竟然会出现刚刚父母强烈反对的那一幕,想到这,向晚晴气馁的斗志再次燃烧起来,她一下子从床上弹了起来,举起双臂在心里高呼道,我一定要去商海大学!她当然不敢喊出声,不然隔壁的父母听见,搞不好会揍她一顿。

眼看着连树梢上的蝉都在深夜默默入睡,向晚晴终于作了一个无悔的决定,“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趁着月黑风高,夜深人静,向晚晴背着准备好的行囊,一只脚挂在窗户上,另一只手撑着边缘,把心一横,顺着打好结的童军绳爬下楼。

她要去商海大学,她要见到沈陌,她要兑现当初的诺言,然后告诉他,陌哥哥,我喜欢你很久了,我、要、嫁、给、你!

所以这一步叛逆的出逃是必然的,向晚晴跑了许久,回过头远远地看着已经模糊的家,只能在心里默默地说着,对不起,老爸、老妈,为了梦想,我一定要这么做!

此时,向家二楼的窗台上,向爸爸瞇着眼看着自己的女儿跑离的方向,甚至早已看不见她娇小的身影,只是幽幽地叹了口气。

“老向。”他身边的向妈妈靠着他宽厚的肩膀,柔声说着:“晚晴已经长大了,这条路是她自己选择的,虽然我们不想让她重蹈我们的覆辙,但是做为父母也必须为她祝福。”

◎◎◎

“哇!晚晴,妳真的是太剽悍了。”

这是一间女生公寓,狭窄的房间里,肩并肩坐着两个年轻的女孩子,一头短发的女孩说完话,一把揽过身边向晚晴的肩膀。

“毛绒绒同学,大热天的不要靠我那么近啦!真的很热。”向晚晴拍掉她黏糊糊的爪子,继续埋头吃着泡面,开玩笑,她可是滴水未进地坐了一夜的车才到台北。

虽然这间小小的房间看起来只能容得下一个人睡,可是既然走到这一步,向晚晴就不会后悔,更何况她还有多年的死党当后援。

“晚晴,妳上商海大学真的就只为了沈陌一个人?”毛绒绒在心里默默地月复诽,为了一个人抛弃整片大森林,这个想法真是傻透了。

向晚晴嘴里塞着泡面,无法回答,只是一个劲地点头。

“可是……”毛绒绒抓了抓满头蓬乱的头发,有些不安地看着正和泡面奋斗的向晚晴,有些话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告诉她。

“怎么?妳不……欢迎我?”向晚晴嘴里正嚼着面,口齿不清地含糊道。

“怎么会!”毛绒绒大声反驳道:“妳在这里想吃就吃、想喝就喝,不管做什么都没问题,反正开学的时候妳就要搬去学校住啦!”

“那妳在可是什么?”向晚晴眨着眼睛不解地问道,真是奇怪,她这个好姐妹就是直肠子,从来不会有事瞒着她,这个时候吞吞吐吐的肯定是有问题。

该不会是……“毛绒绒同学,妳不会是有男朋友了吧?”所以她住在这里不方便?如果是那样就真的糟糕了。

向晚晴正这么想着,头上就挨了一个爆栗,爆栗实施者正是毛绒绒同学。

毛绒绒受不了向晚晴的白痴,丢给她一个大大的卫生眼,“瞎说什么啊!我是想,妳这次离家匆忙,身上也没带什么钱,可是离开学还有一个月,不如妳和我一起去酒吧打工吧?”

“打工?”向晚晴低着头喃喃道,不到一秒钟两眼马上呈星星状,“好啊,听起来不错,反正我也不能在妳这白吃白喝”

这个笨蛋说得这么轻松,她以为打工是去玩吗?毛绒绒心里感叹,真是受不了这只天然呆,可是事已至此,又不能现在就告诉向晚晴,其实沈陌在大学里已经有女朋友这件事。

想到这,毛绒绒不禁懊恼,她当初就很后悔把沈陌在商海大学的事告诉向晚晴,明知道她脑袋单纯、做事固执,可是后来一想,向晚晴不可能考得进商海大学;谁料到,录取率只有百分之二的商海大学,居然让平时成绩只在中等的向晚晴考进来了。

毛绒绒现在想起来一个头两个大,暂时只能用缓兵之计,希望向晚晴能在剩下的这一个月里爱上别人,如来佛祖、耶稣、圣母玛利亚,快让晚晴爱上除了沈陌的任何一个男人,无论是谁都好。

可是有一种人从开始坚持了,无论是哪一路的神仙点拨开导,她都会一条路走到底,撞了墙也不回头的,向晚晴就是其中一个。

◎◎◎

“爱一夜”酒吧,在这座灯红酒绿、浮躁不堪的城市里,显得有些格格不入,门口暗色调的霓虹灯只照着它的一角,并不能将它完全展现在人们的眼前,像是故意遮掩似的,透着一股神秘,令人向往又不禁却步。

毛绒绒暑假没有回家就是在这间酒吧做女服务生,不仅是因为这里的薪水要比其他酒吧高很多,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来这里的大多是小开或是大集团的总裁、经理们。

毛绒绒与向晚晴虽然是从小一起长大,但是对爱情的理念却天南地北,截然不同,以嫁入豪门为己任,是毛绒绒目前为止最大的奋斗目标,所以,毛绒绒同学不仅如愿以偿考进商海大学,准备上演新时代现实版的灰姑娘,当暑假里看到“爱一夜”酒吧招人的时候,她也毅然决然地递了履历,拚了老命才应聘进来,其过程可以用过五关斩六将来形容。

说起“爱一夜”酒吧最独特的地方,就数它与众不同的会员制,会员制的酒吧并不稀奇,但“爱一夜”却最为独特;“爱一夜”酒吧实行最严格的会员审核和管理制度,不仅对每一个会员的身分进行审核,而且每一个会员都必须遵守这里的规则。

“绒绒。”向晚晴跟着毛绒绒走到“爱一夜”酒吧的门口,突然停下脚步,迟疑地拉了拉她的衣角,怯怯地说:“我……有些害怕。”

毛绒绒歪着嘴回过头,抱起胸看着向晚晴有些发白的小脸,“晚晴,妳这时候知道害怕啦?是谁当初信誓旦旦的离开家到台北,说追不到沈陌誓不甘休的?既然害怕了,那我亲自送妳回家好了。”毛绒绒话锋一转,趁机劝说晚晴放弃,她现在最大的希望,就是向晚晴趁早放弃商海大学的梦,赶快回家去。

“我才不怕!”向晚晴委屈地瘪瘪嘴,“可是,追沈陌和去酒吧做服务生有什么关系?”

“关系可大了。”毛绒绒的脸隐匿在暗色的夜空下,她桀桀地怪笑两声:“在这里,妳可以学到一切课本上没有的东西,想抓住男人的心,就从这里开始!调情也好、暧昧也罢……凡是有关男女之间的事情,只有妳想不到的,没有妳学不到的。”

向晚晴看着两眼发光的毛绒绒,脸上有些滚滚发烫,她还是不大明白,这个和追沈陌有什么关系,继续发着呆。

“笨!”毛绒绒看出向晚晴的疑虑,“要想追到一个男人,就要先从了解男人开始,这里的男人很多,妳可以看到他们各种各样的形态,从而掌握他们的心理,就可以把沈陌一网打尽。”毛绒绒突然伸出右手,五只手指头在空中一转,紧紧地握住自己的拳头。

向晚晴这时听懂了一些,绒绒的意思就是说“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嘛!她有所顿悟地朝着毛绒绒郑重其事地点下头,“为了沈陌,我去!”

说来也巧,这天晚上“爱一夜”酒吧的十三个女服务生正好少了一个,其中玫瑰亭的Rose突发疾病进了医院。

女领班急得在原地打转,眼看着开业时间就要到了,上哪去找一个女孩子来当替补,总不可能上街随便抓一个过来充数吧?如果让大老板知道,她可是会卷铺盖走人的。

“爱一夜”酒吧一共有十三个包厢,每个包厢不分大小,各自用一朵花的名字来命名,而十三个女服务生则分别负责与自己名字一样的包厢。

“Rose、Rose、Rose……我的Rose,妳在哪里?”金领班闷着头朝门外走去,迎头就撞进一个软绵绵的怀里,“金领班,妳这是怎么了?”

金领班刚想发飙,抬起头看见撞到自己的是野百合亭的毛绒绒,不由想到自己的Rose,心里又凉了一截,她半是凄凉半是哀怨道:“Rose刚刚生病进医院不来了,今晚的玫瑰亭看样子是要开天窗了!”

金领班抓狂地扯了扯头发,眼神顺着淡淡的灯光,正巧瞥见毛绒绒后边的向晚晴,那双绝望的眼睛瞬间被点亮了,“哎呀,这女孩是谁?”

毛绒绒想解释一下,毕竟“爱一夜”员工守则里,有一条是不允许带外人进入员工后台,“这位是……”金领班一抬手,示意她不要插嘴,她毫不迟疑地走到向晚晴的面前,精明的眼神,从上到下认真地打量着眼前的女孩子,淡淡的浅蓝色灯光下,向晚晴身着一袭鹅黄色淑女裙,轻柔的发丝散落在胸前,小脸上一双乌溜溜的大眼有些怯怯地四下瞄着。

如果不是灯光太美,那就是自己被眼前的可人儿迷醉了,金领班不是没见过美女,可是如此清纯的女孩着实不多见了,她心中那根紧绷的弦终于松了下来,也不问来者是谁,指着向晚晴,朝毛绒绒以无庸置疑的口气说道:“她就是今晚的Rose。”

向晚晴真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词来形容自己的好运气,后脚还没踏进“爱一夜”的员工后台呢,就被金领班一眼相中,并当场钦点为今晚Rose的代班人选,毛绒绒高兴得手舞足蹈的,恨不得把她抱起来转上三圈。

可是……向晚晴看着镜中的自己,一脸浓妆艳抹,哪里还有自己原来的样子?头上还戴着一朵艳而不俗的玫瑰花,看上去更加妖娆不已,身上裹着一袭超短的红色小短裙,只能遮掩住,把本来不算丰满的身材包裹得凹凸有致。

这样惹火的自己,连向晚晴自己看到都惊呆了,下一秒又偷偷地羞红了脸,天哪,这要是让老爸、老妈看到了,还不活扒了她一层皮去。

“不行,这样太暴露了。”向晚晴站在镜子前,伸手就要为自己卸妆。

“向晚晴!妳给我住手。”毛绒绒恰好过来看到她的动作,立刻扑上去抱住向晚晴的腰,“妳都答应金领班今晚代班Rose了,妳反悔倒没什么,我可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向晚晴被抱得紧紧地使不上力气,“绒绒,我不是想害妳,可是穿成这样被别人吃豆腐怎么办?”

毛绒绒斜睨着她,叹了口气,“这妳就放心吧!『爱一夜』里的男男女女哪个不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谁要是敢把妳怎么样,说出去谁的脸上都不好看;再说这酒吧的第一条规矩就是,凡是趁机揩油的顾客,无论什么原因,都会强制退出会员。”

向晚晴还是有些胆怯,那双弯弯翘起的睫毛一眨一眨地,衬着她乌溜溜的大眼睛,似乎会说话,看得毛绒绒都忍不住感叹道:“晚晴,妳真的太美了。”

“绒绒!”向晚晴本来就不知如何是好了,毛绒绒这一声感叹更是让她又羞又恼,三分妖娆、七分娇嗔,这会儿毛绒绒更是看直了眼。

“以前的那个Rose虽然很美,但是太过奔放,玫瑰本来是有刺的,就应该妩媚才对,晚晴,我相信妳会是大家心里最美的玫瑰。”毛绒绒突然一本正经地说起这话,“晚晴,今晚我们就先来学习妩媚,妳把眼神轻轻地抛过去,再淡淡地收回来,妳试试看!”

“抛过去,再收回来?”向晚晴哪懂得这些,只是觉得假睫毛沾在眼帘上有些痒,便斜着眼眨了两下,不过两下,就让毛绒绒激动得哇哇大叫:“晚晴,做得好。”

毛绒绒把向晚晴头上的花调整了下,朝她一握拳,“去吧,我的Rose!美好的爱情课堂等着妳。”

其实,“爱一夜”的女服务生就是每个包厢的花女郎,她们只不过是负责客人的点酒或者倒酒,再不然客人买单需要再招呼一下。

这里没有所谓的舞池狂欢四座,每个包厢呈半开放式的椭圆形,一个又一个环环相扣在大堂里,而会员客人们大多数是上流社会来此花钱买享受的,这里优雅的气氛,也让他们把所有的疲惫、所有的面具虚伪,偷偷在这里卸下来;也许前一刻还是商场上拚得你死我活的冤家,在这里就可以毫不避讳的喝上几杯,甚至调调情,也偶尔来个一夜。

“爱一夜”开业半个小时,只有几位零星的男客坐在吧台上聊着天。

现在的时间对向晚晴来讲是这辈子最为煎熬的,她不停地拍打自己的脸颊,告诫自己没有什么好紧张的,不过是给客人端茶倒水而已,这里又大多是上流社会的客人,没什么好怕的。

“Rose。”向晚晴仰起头看到是金领班走过来,又立刻看向自己的脚尖,像是做错事似的不敢抬头。

“抬起头来。”金领班的声音再次响起,命令的口气。

向晚晴只好硬着头皮抬起脑袋,朝着金领班也不知该笑还是作其他的表情。

“从我看到妳的第一眼,就觉得妳是我见过最适合Rose的人选,虽然妳青涩得还像含苞待放的花蕾,但正是妳的那份青涩,给Rose这个词最好的诠释,妳的青涩就是玫瑰上的刺;现在妳的客人来了,就用妳的青涩好好的为他们服务,让他们觉得妳是最好、最棒的Rose。”

金领班一口气说完,一把扶住晚晴的双肩,对她说道:“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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