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讨厌婚礼。
尤其是被包装得金光灿烂、普天同庆,会场挤满了一群陌生贺客的婚礼。
“妳看,那些上台致词的老家伙,既不认识新郎,也不认识新娘,贺词一个比一个言不由衷;台下那些人也差不多,三分之二都和新人没交情吧,多么莫名其妙的婚礼。”
口吻似乎带着某种浓厚愤世嫉俗的气味,事实相反,他为人相当实际,他脑海里有自己的一副算盘。对他而言,真正的祝福不需太夸饰,最好是过来人中肯的逆耳良言,才能跟随着被祝福的人到天涯海角,他认为公证结婚不啻是最省事省心的一种方式。
“搞个世纪婚礼是个蠢主意,”他卯起来继续评论,扯松卡在喉咙的绛红色领结。“还笨得全程入镜,将来两人要是不幸拆了伙,下半辈子这些排场全都变成茶余饭……